作為使用土地的代價的地租,自然是租地人按照土地實際情狀所支給的最高價格。在決定租約條件時,地主都設法使租地人所得的土地生產物份額,僅足補償他用以提供種子、支付工資、購置和維持耕畜與其他農具的農業資本,並提供當地農業資本的普通利潤。這一數額,顯然是租地人在不虧本的條件下所願意接受的最小份額,而地主決不會多留給他。生產物中分給租地人的那一部分,要是多於這一數額,換言之,生產物中分給租地人那一部分的價格,要是多於這一數額的價格,地主自然要設法把超過額留為己有,作為地租。因此,地租顯然是租地人按照土地實際情況所能繳納的最高額。誠然,有時由於存心寬大,更經常是由於無知,地主接受比這一數額略低的地租;同樣,有時也由於無知(但比較少見),租地人繳納比這一數額略高的地租,即甘願承受比當地農業資本普通利潤略低的利潤。但這一數額,仍可視為土地的自然地租,而所謂自然地租,當然是大部分出租土地應得的地租。
也許有人認為,土地的地租,不外是地主用來改良土地的資本的合理利潤或利息。無疑地,有些時候,情況可隻說在一定程度上是這樣,但不可以說在很大程度上是這樣。對於未經改良的土地,地主也要求地租,而所謂改良費用的利息或利潤,一般隻是這原有地租的附加額。而且改良土地,未必都由地主出資本,有時是由租地人出資本。不過,在續訂租約時,地主通常要求增加地租,好象改良是由他出資本搞的。
有時,地主對於完全不能由人力改良的自然物,也耍求地租。例如,克爾普是一種海草。這種海草一經燃燒,即可成為製造玻璃和肥皂以及其他用途所需要的鹼鹽。不列顛幾個地方,尤其是蘇格蘭,都生產這種海草。它生於高潮能達到的岩石上,這些岩石每日被海潮淹沒兩次,所以,生在這些岩石上的海草,絕不是通過人力而增多的。但是,對於以生產這種海草的海岸為界的所有地,地主也要求地租,象他們對穀田要求地租一樣。
設得蘭群島附近,產魚極為豐富。魚成為居民食糧的大部分。但是,居民要從水產物獲利,就不能不住在近海地帶。因此,該地地主所收的地租,就不是和農民由土地上所能獲得的利益成比例,而是和他由土地和海上這兩方麵所能獲得的利益成比例。這種地租部分是以魚繳納的。魚這種商品價格中含有地租成分是很少見的,我們在這裏可以看到它的實例。
這樣看來,作為使用土地的代價的地租,當然是一種壟斷價格。它
完全不和地主改良土地所支出的費用或地主所能收取的數額成比例,而和租地人所能繳納的數額成比例。
隻有這樣的土地生產物,才能經常送往市場售賣,即其普通價格,足夠補還產物上市所需要墊付的資本,並提供普通利潤。如果普通價格超過這限度,其剩餘部分自然歸作土地地租。若不超過這限度,貨物雖可運往市場售賣,但不能提供地租。價格是否超過這限度,取決於需求。
土地生產物中,有些物品的需求,使得它們在市場售賣的價格,總是超過其原費;有些物品的售價,或是超過或是不超過其原費。前者,總能給地主提供地租;後者,隨著不同情況,有時能提供地租,有時不能提供地租。
所以應當注意,地租成為商品價格構成部分的方式是和工資與利潤不同的。工資和利潤的高低,是價格高低的原因,而地租的高低,卻是價格高低的結果。商品的價格的有高有低是因為這一商品上市所須支付的工資與利潤有高有低。但這商品能提供高地租,能提供低地租,或不能提供地租,卻是因為這商品價格有高有低,換言之,因為這商品價格,是大大超過或稍稍超過足夠支付工費及利潤的數額,或是僅夠支付工資及利潤。
我把本章分為以下三節,專門討論:第一,總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產物;第二,有時能提供有時不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產物;第三,這兩種原生產物,彼此互相比較或和製造品比較,在不同改良階段,所自然產生的相對價值上的變動。
第一節論總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產物
象一切其他動物一樣,人類的增殖,自然會和其生活資料相稱。所以,對於食物,總是或多或少地有需要。食物總能購買或支配或多或少的勞動量,而願為獲得食物而從事勞作的人,總是可以找得到的。誠然,對勞動支給高工資的結果,食物能購得的勞動量雖與處理得最經濟時所能維持的勞動量未必相等,但食物總能按照鄰近一帶勞動者的普通生活標準維持一定數量的勞動。
但是,就幾乎任何位置的土地說,其所產食物,除足夠維持它上市所需的勞動外,還有剩餘。而這剩餘,又不僅僅足夠補償雇用勞動所墊付的資本及其利潤,還留有作為地主地租的餘額。
挪威及蘇格蘭的荒涼曠野,產有一種牧草。以這牧草飼養牲畜,所得的乳汁與繁殖出來的牲畜,除了足夠維持牧畜所需要的一切勞動,並支給牧畜者或畜群所有人的普通利潤外,還有小額剩餘,作為地主的地租。牧場地租
,隨著牧場條件的優良程度而增加。優良土地,不但比同麵積的劣等土地,能維持更多的牲畜,而且由於牲畜集聚於較小地區,飼養上和收獲上,需要較少的勞動。這樣,地主就從生產物數量的增加以及維持費用的減少這兩方麵得到利益。
不問土地的生產物如何,其地租隨土地肥沃程度的不同而不相同;不問其肥沃程度如何,其地租又隨土地位置的不同而不相同。都市附近的土地,比僻遠地帶同樣肥沃的土地,能提供更多的地租。耕作後者,所費勞動量,與耕作前者所資勞動量雖相同,但僻遠地方產物運到市場,必需較大勞動量。因此,這僻遠地方,必須維持較大數量的勞動,而農業家利潤及地主地租所出自的剩餘部分,勢必減少。但是,前麵說過,僻遠地方的利潤率,一般比都市附近高,所以,在這減少的剩餘部分中,屬於地主的部分,必定更小。
良好的道路、運河或可通航河流,由於減少運輸費用,使僻遠地方與都市附近地方,更接近於同一水平。所以,一切改良中,以交通改良為最有實效。僻遠地方,必是鄉村中範圍最為廣大的地方,交通便利,就促進這廣大地區的開發。同時,又破壞都市附近農村的獨占,因而對都市有利。連都市附近的農村,也可因此受到利益。交通的改善,一方麵雖會使若幹競爭的商品,運到舊市場來,但另一方麵,對都市附近農村的農產物,卻能開拓許多新市場。加之,獨占乃是良好經營的大敵。良好經營,隻靠自由和普遍的競爭,才得到普遍的確立。自由和普遍的競爭,勢必驅使各個人,為了自衛而采用良好經營方法。將近五十年前,倫敦近郊一些州郡,曾向議會請願,反對征收通行稅的道路擴展到僻遠州郡。他們所持的理由是,這樣那些僻遠州郡,由於勞動低廉,它們的牧草和穀物,將以比附近州郡低的價格在倫敦市場出賣,倫敦附近州郡的地租,將因此下降,而他們的耕作事業,將因而衰退。然而,從那時起,他們的地租,卻增高了,而他們的耕作事業,也改善了。
中等肥沃程度的穀田為人類生產的食物,比最上等同麵積牧場所生產的多得多。耕作穀田,雖需大得多的勞動量,但在收迴種子和扣除一切勞動維持費用以後所剩餘的食物量,也大得多。所以,一磅家畜肉的價值,如果一向都沒被認為大於一磅麵包的話,那末上述較大的剩餘到處都具有較大的價值,而且是農業家利潤及地主地租所以出的較大基金。在農業幼稚初期,情況似乎普遍如此。
但這兩種食物即麵包與家畜肉的相對價值,在不同農業發
展時期,大不相同。在農業幼稚初期,國內絕大部分未曾開辟的土地,都用於收畜。家畜肉比麵包多,而麵包這食物成為極大競爭的對象,因而可賣得極大價格。據烏洛阿說,在阿根廷首都,四五十年前,一頭牛的普通價格為四裏爾,合英幣二十一便士半,而且購買時,可在二三百頭的牛群中隨意選擇。烏洛阿授說到麵包價格,這大概是因為麵包價格並沒有什麽值得敘述的地方。他又說,那邊一頭牛的價格,幾乎和捕獲它所費的勞動相等。但無論在那裏,栽種穀物,就得使用很大勞動量,而阿根廷位於拉普拉塔河上,拉普拉塔河當時成為歐洲至波托西銀礦的直接通路,在這樣一個國家,其勞動的貨幣價格,不可能很低廉。但當國內大部分地區成為耕地的時候,情形卻完全兩樣了。這時,麵包比家畜肉多,競爭既轉變了方向,家畜肉價格就變得比麵包高。
加之,耕地擴大,未開辟原野,就不夠供應家畜肉的需求。許多耕地,必須用於飼養牲畜。所以牲畜價格,不但要足夠維持飼養所需要的勞動,而且要足夠支付土地用作耕地時地主所能收得的地租及農業家所能收得的利潤。可是,荒野地上所飼養的牲畜,與改良地上所飼養的牲畜,在同一市場,比照品質和重量,以同一價格出售。荒野地所有者,就乘此良機,按照其牲畜的價格,增加土地的地租。不到一世紀以前,蘇格蘭高地許多地方的家畜肉價格,和燕麥麵包的價格相等,甚或較為低廉。後來,英格蘭和蘇格蘭統一,蘇格蘭高地的牲畜在英格蘭得到了市場。現在,蘇格蘭高地家畜肉的普通價格比本世紀初大約高三倍,而高地許多土地的地租在這一時期內增加三四倍。今日不列顛各地,最上等家畜肉一磅約值最上等白麵包二磅以上,而在豐年,有時值最上等白麵包三磅乃至四磅。
所以,隨著改良的進展,未改庭的牧場的地租與利潤,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已改良的牧場的地租與利潤的支配,而已改庭的牧場的地租與利潤,又受穀田的地租與利潤的支配。穀物每年收獲一次,家畜肉卻需四五年工夫,才有收獲。因此,同是一畝土地,家畜肉的出產額,比穀物出產額少得多,家畜肉較低的產量必須以較高的價格得到補償。假若價格的優越程度,超過了這限度,那末就有更多的穀田,改為牧場;假若價格的優越程度,沒達到這限度,那末已用作牧場的土地,一部分又必改為穀田。但是,必須知道,牧草和穀物在地租和利潤上這樣的均等,直接生產牲畜食物的土地和直接生產人類食物的土地,在地租和利潤上這樣的均等,隻在大部分土地已經改良的
國家,才會發生。就某些地方說,情形卻完全兩樣,牧場的地租和利潤,比耕地的地租和利潤高得多。
在大都市附近,對牛乳及馬糧的需求,以及家畜內的高價,使牧草價格增高得超過它對穀物價格的自然比例。很明顯,這種地方性利益決不會擴及到僻遠地區。
某些國家的特殊情況,有時使其人口變得非常稠密,以致這些國家所有土地,象大都市附近地域一樣,所生產的牧草及穀物,不夠滿足共居民生活上的需要。因此,其土地,主要用以生產那容積較大、不易由遠方輸來的牧草,而人民所食的穀物,則仰給於外國。現今荷蘭正處在這樣的狀態。在古羅馬繁榮時代,古意大利都把大部分土地,用來生產牧草。據西西羅說,老伽圖曾說:“經營私有土地所得的利潤與利益,以善於飼養為最,占第一位;差可人意的飼養,占第二位;不善的飼養,占第三位。”他把農耕的利潤與利益,列為第四位。古羅馬常把穀物無代價地或極低價地分配其人民,結果大大阻害部近古羅馬的古意大利地域的耕作。這種穀物,來自被征服省分。這些被征服省分,有的不納賦稅,但須將產物十分之一,以每配克六便士的法定價格賣給共和國。共和國以這穀物廉價配售人民,這必然使羅馬舊領土的穀物,在羅馬市場上跌價,因而必然妨害其穀物耕作。
此外,在以穀物為主要產物的開闊地方,圈圍草地的地租往往比附近穀田的地租高。圈圍便於飼養耕畜,而圈圍地這樣高的地租,並不是由於草地生產物的價值,而是由於利用耕畜耕作的穀田生產物的價值。假若鄰近土地全被圈圍,那高地租就會跌落。現在蘇格蘭圈圍地地租的高昂,似乎由於圈圍地太少,圈圍地一增加,其地租大概就會下降。圈圍土地,對牧畜比對耕作更有利。它不但可節省看守牲畜的勞動,也使牲畜由於不受守護人或守護狗的驚擾,吃得更好。
但在沒有這種地方性利益的地方,收地的地租和利潤,自不免要受適宜於耕種穀物或共他一般榕物性食品的土地的地租和利潤的支配。
同一麵積的土地,僅僅使用天然牧草,所能飼養的牲畜使比較少,而使用蕪青、胡蘿卜、包菜等人工牧草,或使用其他已經用過的方法,所能飼養的牲畜便比較多,這樣就可使進步國家中家畜肉本來高於麵包的價格,稍稍降低。而且,事實上似乎如此;至少,可以相信,倫敦市場上家畜肉對麵包的相對價格,現今比前世紀初葉低得多。
伯奇博士在他所著《亨利親王傳》的附錄中,詳記這親王
日常支付的家畜肉的價格。重六百磅的牛一頭,通常隻費他九鎊十先令,即每百磅三十一先令八便士。亨利親王是在1612年11月6日,他十九歲時死的。
1764年3月,議會曾調查當時食品價格高騰的原因,在這次搜集的許多證據中,有一個弗及尼亞商人證言:他於1763年3月備辦船上食物,支付每百磅牛肉二十四先令至二十五先令的價格,他認為這是普通價格,而在物價高的年度,即1764年,對於同質同量的牛肉,他卻支付二十七先令。但是,1764年這樣高的價格,卻比亨利親王所付的日常價格還低四先令八便士;應當指出,為遠道航海而購買的適於醃藏的牛肉,一定是最好的。
亨利親王所支付的價格,等於每磅三又五分之四便士,那是包括上等或下等肉塊的平均價格。所以,推算起來,當時零售的上等肉,每磅不可能少於四便士半或五便士。
在1764年議會作調查時,作證人都說,當時上等牛肉的上好肉塊的零售價格每磅為四便士到四又四分之一便士,而下等肉塊的價格,每磅由七個銅元到二便士半或二又四分之三便士。他們說,一般地說,此種價格比三月間的普通市價,每磅約高半便士。但是,連這樣高的價格,也比亨利親王時代的普通零售價低廉得多。
前世紀頭十二年間,溫莎市場上等小麥的平均價格,每亨特(合九溫徹斯特蒲式耳)為一鎊十八先令三又六分之一便士。
然而,在1764年前十二年(包括1764年)內,同一市場上上等小麥的平均價格,每亨特為二鎊一先令九便士半。
因此,小麥價格在前世紀頭十二年內,比它在1764年前的十二年(包括1764年在內)內低廉得多,而家畜肉價格卻高得多。
在一切大國中,大部耕地,都用來生產人類的糧食或牲畜的糧食。此等土地的地租和利潤,支配其餘一切耕地的地租和利潤。假若用以生產某種特殊生產物的土地,提供了比上越少的地租和利潤,那種土地,馬上就會改作穀田或牧場。若能提供更多的地租和利潤,那末部分穀田或收場不久就改用來生產那特殊的生產物。
為使土地適合於那特殊生產物的生產,或最初要花比穀田或收場所要花的更大改良費用,或每年要花更大的耕作費用。較大的改良費用,一般提供較大的地租,而較大的耕作費用,一般也提供較大的利潤。這樣增高的地租和利潤,往往隻是較大費用的合理利息或報酬。
就栽植忽布花、果樹及蔬菜的土地說,地主的地租和農業家的利潤,一般比穀田或草地大。但是,使土地適合於這種栽植,需要有更大的費用,所以應給與地主以更大的地租。此外,這種土地,需要更細心和更巧妙的使用,所以應給農業家以更大的利潤。況且,這些作物,至少是忽布和水果的收成,很不確定,所以,其價格必須提供類似保險的利潤的某種東西,以補償一切意外損失。種園者的平凡境遇,使我們確信,他們的大技能,很少得到過大的報酬。許多有錢的人為著自娛都從事種園者那種愉快作業。所以,以種園謀利,得不到很大利益,因為那些應該成為他們產物的最好顧客的都自己種植各種珍貴花木。
地主從這種改良所享得的利益,似乎都僅僅足以補償改良所花的費用。就古代耕作說,除葡萄園外,農場中能提供最有價值產物的部分,似乎是便於澆水的菜園。但是被古代人曾為農業技術之父的德莫克裏特斯,在二千年前,寫了關於這方麵的著述。他認為,把菜園繞以圍牆,是不聰明的辦法,因為菜園的利潤,不能補償其石牆的費用,而磚塊(我想那種磚塊是指由日光曬幹的一種)一經風雨毀壞,就需要修補。科倫麥勒引用德莫克裏特斯的話,不加反駁,但提倡使用由荊棘和茨作成的籬笆。他說,根據他的經驗,那是既持久又不易侵入的柵欄,然而在德莫克裏特斯時代,一般人民似乎還不懂得這個圈圍方法。科倫麥勒這意見,首先為瓦羅推薦,以後又為帕拉迪阿斯采用。根據這些古代農事改良者的意見,菜園生產物的價值,似乎隻稍稍超過特殊栽培和澆水的費用。靠近太陽的國家,那時和現在都認為,應掌握水源,把它導入園地。歐洲今日大部分地方的菜園,依舊采用科倫麥勒提倡的圍籬方法。在不列顛及其他北方國家,不借助於圍牆,就不能獲得優庭的果實。所以,它們的優良果實的價格,必須償付其生產上所不可少的圍牆建築費和維持費。常常用果樹圈圍菜園,這樣就使不能從生產物來補償圍牆建築費和維持費的菜園,也得到圈圍的好處。
種植適當而培養完善的葡萄園,乃是農場中最有價值的部分,這似乎是古代和現代一切葡萄酒產國都承認的農業上無可置疑的原理。但據科倫麥勒說,種植新葡萄園有無利益,卻是古代意大利各農業家間爭論紛壇的問題。科倫麥勒和一個確實愛種新奇榕物的人一樣,決然讚同種植新葡萄園,並通過利潤與費用的比較,力圖證明,種植新葡萄園是一種最有利益的農事改良。然而,關於這種新產業計劃中利潤與費用的比較,通常是很不可靠的
,而在農業中尤其如此。如果這種種植所得的利益,都是象科倫麥勒所想象的那麽大,那末關於這問題,就不會有那種爭論。直到現今,在葡萄酒產國中,這還是爭論紛壇的問題。這些國家的農事作家,即高級耕作的愛好者和鼓吹者,和科倫麥勒一樣,都決然讚同栽種新葡萄園。法國舊葡萄園所有者阻止種植新葡萄園的焦急心情,似可支持那些作家的意見,並表示那些有經驗的人,都覺得現今在那個國家種植葡萄,比栽種其他任何植物,更有利可圖。可是,同時似乎也表示,從另一方麵看來,葡萄園的優越利潤,如果不受限製葡萄自由培植那些法律的庇護,就不能持續下去。1731年,舊葡萄園所有者,得到以下敕合:凡未經國王特許,新葡萄園的種植,停種二年以上的葡萄園的續種,都在禁止之列。要得國王這種特許,又須先請州長查驗,證明這土地不適宜於任何其他耕作。據說,當時發布這敕令的理由,是穀物、牧草的缺乏和葡萄酒的過剩。但是,葡萄酒過剩,如確係事實,那末它就會使這種種植的利潤降落到牧場和穀田的利潤的自然比例以下,這樣無須上述敕令便有效地阻止新葡萄園的種植。關於所謂葡萄園增加,招致了穀物缺乏,我們知道,就法國說,在土地適宜於生產穀物的葡萄產州,穀物耕種得比其他各州更精細,在勃艮策和吉延是如此,在上郎格多克也是如此。一種耕作事業雇用很多勞動者,必然給另一種耕作事業的產品提供了好市場,從而鼓勵另一種耕作事業。減少能購買葡萄酒的人數,無疑是最浪有效果的獎勵穀物耕作事業的方策。這方策簡直等於通過阻遏製造業來促進農業的政策。
因此,那些作物,需要有較大土地改良費用,使土地適合於栽種,或需要有較大的每年耕作費用,其地租和利潤,縱使往往大大超過穀物或牧草的地租和利潤,這超過額如果僅足抵償高的費用,那末其地租和利潤,實際上是受普通作物的地租和利潤的支配。
誠然,有時也發生這樣的情況,適合於栽種某特殊作物的土地過小,不夠供應其有效需求。在這種情況下,那生產物全部,都可售給願出比一般略高的價格的那些人,他們所出的價格,稍稍超過這作物生產以至上市,按地租、工資和利潤的自然率,或按大部分其他耕地的地租、工資和利潤率,所必須支付的全部地租、工資和利潤。在這種價格中,除去改良及耕作的全部費用後,所剩餘的部分,在這種情況下,而且隻在這種情況下,可不和穀物或牧草的同樣剩餘部分保有正常的比例,而且可在任何程度上超過。這超過額的大部分,自然
歸於地主。
必須知道,葡萄酒的地租利潤對穀物牧草的地租利潤的普通和自然比例,隻在生產好的普通葡萄酒的葡萄園才會有。這種葡萄園的土壤,或是輕鬆,或是含有砂礫,或是含有沙。而所產葡萄酒,除濃度與適合衛生外,又無可以稱道的特色。國內普通土地,隻能和這種普通葡萄園相提並論,至於有特殊品質的葡萄園,那顯然非普通土地所可同日而語了。
在一切果樹中,從葡萄樹最易受土壤差異的影響。據說,來自一種特殊土壤的特殊美味,決不是在另一種土壤上,通過人工所能做到的。這種現實上或想象上的美味,有時僅為幾個葡萄園產物所特有,有時為小區域中絕大部分葡萄園所共有,有時又為一大州中大部分葡萄園所共有。這種葡萄酒在市場上出售的全量,不夠供應共有效需求,即不夠供應那些願支付,為產製和運輸這種葡萄酒,按一般地租、工資和利潤率,或按上般葡萄園所支付的地租、工資和利潤率,所必須支付的全部地租、工資和利潤的人的需求。因此,這全量可賣給願支付更高價格的人,這必然會把這種葡萄酒的價格抬高到超過普通葡萄酒的價格。這兩種價格相差的大小,要看這種葡萄酒的流行性與稀少性所激起的購買者競事程度的大小而定。但無論相差多少,其差額的大部分,歸於地主。雖然這種萄葡園,在栽培土,一般都比其他葡萄園更為謹慎周到,但其較高的價格,與其說是慎重栽培的結果,倒不如說是慎重栽培的原團。就生產此種高價產物說,由怠慢而產生的損失非常的大,所以,即使最不小心的人,也不得不注意。因此,這高價中的一小部分,就足夠支付生產上額外勞動的工資和額外資本的利潤。
歐洲各國在西印度占有的蔗田,可與這高價的葡萄園相比擬。蔗田的全部產量,不夠滿足歐洲人的有效需求,所以,這全部產量,隻能賣給願以超過這產品生產和上市,按其他任何產品通常支付的地租、工資和利潤率,所必須支付的地租、工資和利潤的價格而購買的人。據熟悉交趾支那農事的波佛爾氏說,交趾支那最上等精製白糖價格,通常為每昆特爾三皮亞斯特,合英幣十三先令六便士。那邊所謂昆特爾,合巴黎的一百五十磅到二百磅,平均相當於巴黎一百七十五磅。以英衡計,每百磅約八先令。這與我們從我們殖民地輸入的紅糖或粗砂糖通常支付的價格比較,不及四分之一,與最上等精製白糖比較,價格也不及六分之一。交趾支那大部分農地,是用來生產大多數國民所食的米麥。那裏,米麥和砂糖的價格,也許具有自然的比例,即大
也許有人認為,土地的地租,不外是地主用來改良土地的資本的合理利潤或利息。無疑地,有些時候,情況可隻說在一定程度上是這樣,但不可以說在很大程度上是這樣。對於未經改良的土地,地主也要求地租,而所謂改良費用的利息或利潤,一般隻是這原有地租的附加額。而且改良土地,未必都由地主出資本,有時是由租地人出資本。不過,在續訂租約時,地主通常要求增加地租,好象改良是由他出資本搞的。
有時,地主對於完全不能由人力改良的自然物,也耍求地租。例如,克爾普是一種海草。這種海草一經燃燒,即可成為製造玻璃和肥皂以及其他用途所需要的鹼鹽。不列顛幾個地方,尤其是蘇格蘭,都生產這種海草。它生於高潮能達到的岩石上,這些岩石每日被海潮淹沒兩次,所以,生在這些岩石上的海草,絕不是通過人力而增多的。但是,對於以生產這種海草的海岸為界的所有地,地主也要求地租,象他們對穀田要求地租一樣。
設得蘭群島附近,產魚極為豐富。魚成為居民食糧的大部分。但是,居民要從水產物獲利,就不能不住在近海地帶。因此,該地地主所收的地租,就不是和農民由土地上所能獲得的利益成比例,而是和他由土地和海上這兩方麵所能獲得的利益成比例。這種地租部分是以魚繳納的。魚這種商品價格中含有地租成分是很少見的,我們在這裏可以看到它的實例。
這樣看來,作為使用土地的代價的地租,當然是一種壟斷價格。它
完全不和地主改良土地所支出的費用或地主所能收取的數額成比例,而和租地人所能繳納的數額成比例。
隻有這樣的土地生產物,才能經常送往市場售賣,即其普通價格,足夠補還產物上市所需要墊付的資本,並提供普通利潤。如果普通價格超過這限度,其剩餘部分自然歸作土地地租。若不超過這限度,貨物雖可運往市場售賣,但不能提供地租。價格是否超過這限度,取決於需求。
土地生產物中,有些物品的需求,使得它們在市場售賣的價格,總是超過其原費;有些物品的售價,或是超過或是不超過其原費。前者,總能給地主提供地租;後者,隨著不同情況,有時能提供地租,有時不能提供地租。
所以應當注意,地租成為商品價格構成部分的方式是和工資與利潤不同的。工資和利潤的高低,是價格高低的原因,而地租的高低,卻是價格高低的結果。商品的價格的有高有低是因為這一商品上市所須支付的工資與利潤有高有低。但這商品能提供高地租,能提供低地租,或不能提供地租,卻是因為這商品價格有高有低,換言之,因為這商品價格,是大大超過或稍稍超過足夠支付工費及利潤的數額,或是僅夠支付工資及利潤。
我把本章分為以下三節,專門討論:第一,總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產物;第二,有時能提供有時不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產物;第三,這兩種原生產物,彼此互相比較或和製造品比較,在不同改良階段,所自然產生的相對價值上的變動。
第一節論總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產物
象一切其他動物一樣,人類的增殖,自然會和其生活資料相稱。所以,對於食物,總是或多或少地有需要。食物總能購買或支配或多或少的勞動量,而願為獲得食物而從事勞作的人,總是可以找得到的。誠然,對勞動支給高工資的結果,食物能購得的勞動量雖與處理得最經濟時所能維持的勞動量未必相等,但食物總能按照鄰近一帶勞動者的普通生活標準維持一定數量的勞動。
但是,就幾乎任何位置的土地說,其所產食物,除足夠維持它上市所需的勞動外,還有剩餘。而這剩餘,又不僅僅足夠補償雇用勞動所墊付的資本及其利潤,還留有作為地主地租的餘額。
挪威及蘇格蘭的荒涼曠野,產有一種牧草。以這牧草飼養牲畜,所得的乳汁與繁殖出來的牲畜,除了足夠維持牧畜所需要的一切勞動,並支給牧畜者或畜群所有人的普通利潤外,還有小額剩餘,作為地主的地租。牧場地租
,隨著牧場條件的優良程度而增加。優良土地,不但比同麵積的劣等土地,能維持更多的牲畜,而且由於牲畜集聚於較小地區,飼養上和收獲上,需要較少的勞動。這樣,地主就從生產物數量的增加以及維持費用的減少這兩方麵得到利益。
不問土地的生產物如何,其地租隨土地肥沃程度的不同而不相同;不問其肥沃程度如何,其地租又隨土地位置的不同而不相同。都市附近的土地,比僻遠地帶同樣肥沃的土地,能提供更多的地租。耕作後者,所費勞動量,與耕作前者所資勞動量雖相同,但僻遠地方產物運到市場,必需較大勞動量。因此,這僻遠地方,必須維持較大數量的勞動,而農業家利潤及地主地租所出自的剩餘部分,勢必減少。但是,前麵說過,僻遠地方的利潤率,一般比都市附近高,所以,在這減少的剩餘部分中,屬於地主的部分,必定更小。
良好的道路、運河或可通航河流,由於減少運輸費用,使僻遠地方與都市附近地方,更接近於同一水平。所以,一切改良中,以交通改良為最有實效。僻遠地方,必是鄉村中範圍最為廣大的地方,交通便利,就促進這廣大地區的開發。同時,又破壞都市附近農村的獨占,因而對都市有利。連都市附近的農村,也可因此受到利益。交通的改善,一方麵雖會使若幹競爭的商品,運到舊市場來,但另一方麵,對都市附近農村的農產物,卻能開拓許多新市場。加之,獨占乃是良好經營的大敵。良好經營,隻靠自由和普遍的競爭,才得到普遍的確立。自由和普遍的競爭,勢必驅使各個人,為了自衛而采用良好經營方法。將近五十年前,倫敦近郊一些州郡,曾向議會請願,反對征收通行稅的道路擴展到僻遠州郡。他們所持的理由是,這樣那些僻遠州郡,由於勞動低廉,它們的牧草和穀物,將以比附近州郡低的價格在倫敦市場出賣,倫敦附近州郡的地租,將因此下降,而他們的耕作事業,將因而衰退。然而,從那時起,他們的地租,卻增高了,而他們的耕作事業,也改善了。
中等肥沃程度的穀田為人類生產的食物,比最上等同麵積牧場所生產的多得多。耕作穀田,雖需大得多的勞動量,但在收迴種子和扣除一切勞動維持費用以後所剩餘的食物量,也大得多。所以,一磅家畜肉的價值,如果一向都沒被認為大於一磅麵包的話,那末上述較大的剩餘到處都具有較大的價值,而且是農業家利潤及地主地租所以出的較大基金。在農業幼稚初期,情況似乎普遍如此。
但這兩種食物即麵包與家畜肉的相對價值,在不同農業發
展時期,大不相同。在農業幼稚初期,國內絕大部分未曾開辟的土地,都用於收畜。家畜肉比麵包多,而麵包這食物成為極大競爭的對象,因而可賣得極大價格。據烏洛阿說,在阿根廷首都,四五十年前,一頭牛的普通價格為四裏爾,合英幣二十一便士半,而且購買時,可在二三百頭的牛群中隨意選擇。烏洛阿授說到麵包價格,這大概是因為麵包價格並沒有什麽值得敘述的地方。他又說,那邊一頭牛的價格,幾乎和捕獲它所費的勞動相等。但無論在那裏,栽種穀物,就得使用很大勞動量,而阿根廷位於拉普拉塔河上,拉普拉塔河當時成為歐洲至波托西銀礦的直接通路,在這樣一個國家,其勞動的貨幣價格,不可能很低廉。但當國內大部分地區成為耕地的時候,情形卻完全兩樣了。這時,麵包比家畜肉多,競爭既轉變了方向,家畜肉價格就變得比麵包高。
加之,耕地擴大,未開辟原野,就不夠供應家畜肉的需求。許多耕地,必須用於飼養牲畜。所以牲畜價格,不但要足夠維持飼養所需要的勞動,而且要足夠支付土地用作耕地時地主所能收得的地租及農業家所能收得的利潤。可是,荒野地上所飼養的牲畜,與改良地上所飼養的牲畜,在同一市場,比照品質和重量,以同一價格出售。荒野地所有者,就乘此良機,按照其牲畜的價格,增加土地的地租。不到一世紀以前,蘇格蘭高地許多地方的家畜肉價格,和燕麥麵包的價格相等,甚或較為低廉。後來,英格蘭和蘇格蘭統一,蘇格蘭高地的牲畜在英格蘭得到了市場。現在,蘇格蘭高地家畜肉的普通價格比本世紀初大約高三倍,而高地許多土地的地租在這一時期內增加三四倍。今日不列顛各地,最上等家畜肉一磅約值最上等白麵包二磅以上,而在豐年,有時值最上等白麵包三磅乃至四磅。
所以,隨著改良的進展,未改庭的牧場的地租與利潤,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已改良的牧場的地租與利潤的支配,而已改庭的牧場的地租與利潤,又受穀田的地租與利潤的支配。穀物每年收獲一次,家畜肉卻需四五年工夫,才有收獲。因此,同是一畝土地,家畜肉的出產額,比穀物出產額少得多,家畜肉較低的產量必須以較高的價格得到補償。假若價格的優越程度,超過了這限度,那末就有更多的穀田,改為牧場;假若價格的優越程度,沒達到這限度,那末已用作牧場的土地,一部分又必改為穀田。但是,必須知道,牧草和穀物在地租和利潤上這樣的均等,直接生產牲畜食物的土地和直接生產人類食物的土地,在地租和利潤上這樣的均等,隻在大部分土地已經改良的
國家,才會發生。就某些地方說,情形卻完全兩樣,牧場的地租和利潤,比耕地的地租和利潤高得多。
在大都市附近,對牛乳及馬糧的需求,以及家畜內的高價,使牧草價格增高得超過它對穀物價格的自然比例。很明顯,這種地方性利益決不會擴及到僻遠地區。
某些國家的特殊情況,有時使其人口變得非常稠密,以致這些國家所有土地,象大都市附近地域一樣,所生產的牧草及穀物,不夠滿足共居民生活上的需要。因此,其土地,主要用以生產那容積較大、不易由遠方輸來的牧草,而人民所食的穀物,則仰給於外國。現今荷蘭正處在這樣的狀態。在古羅馬繁榮時代,古意大利都把大部分土地,用來生產牧草。據西西羅說,老伽圖曾說:“經營私有土地所得的利潤與利益,以善於飼養為最,占第一位;差可人意的飼養,占第二位;不善的飼養,占第三位。”他把農耕的利潤與利益,列為第四位。古羅馬常把穀物無代價地或極低價地分配其人民,結果大大阻害部近古羅馬的古意大利地域的耕作。這種穀物,來自被征服省分。這些被征服省分,有的不納賦稅,但須將產物十分之一,以每配克六便士的法定價格賣給共和國。共和國以這穀物廉價配售人民,這必然使羅馬舊領土的穀物,在羅馬市場上跌價,因而必然妨害其穀物耕作。
此外,在以穀物為主要產物的開闊地方,圈圍草地的地租往往比附近穀田的地租高。圈圍便於飼養耕畜,而圈圍地這樣高的地租,並不是由於草地生產物的價值,而是由於利用耕畜耕作的穀田生產物的價值。假若鄰近土地全被圈圍,那高地租就會跌落。現在蘇格蘭圈圍地地租的高昂,似乎由於圈圍地太少,圈圍地一增加,其地租大概就會下降。圈圍土地,對牧畜比對耕作更有利。它不但可節省看守牲畜的勞動,也使牲畜由於不受守護人或守護狗的驚擾,吃得更好。
但在沒有這種地方性利益的地方,收地的地租和利潤,自不免要受適宜於耕種穀物或共他一般榕物性食品的土地的地租和利潤的支配。
同一麵積的土地,僅僅使用天然牧草,所能飼養的牲畜使比較少,而使用蕪青、胡蘿卜、包菜等人工牧草,或使用其他已經用過的方法,所能飼養的牲畜便比較多,這樣就可使進步國家中家畜肉本來高於麵包的價格,稍稍降低。而且,事實上似乎如此;至少,可以相信,倫敦市場上家畜肉對麵包的相對價格,現今比前世紀初葉低得多。
伯奇博士在他所著《亨利親王傳》的附錄中,詳記這親王
日常支付的家畜肉的價格。重六百磅的牛一頭,通常隻費他九鎊十先令,即每百磅三十一先令八便士。亨利親王是在1612年11月6日,他十九歲時死的。
1764年3月,議會曾調查當時食品價格高騰的原因,在這次搜集的許多證據中,有一個弗及尼亞商人證言:他於1763年3月備辦船上食物,支付每百磅牛肉二十四先令至二十五先令的價格,他認為這是普通價格,而在物價高的年度,即1764年,對於同質同量的牛肉,他卻支付二十七先令。但是,1764年這樣高的價格,卻比亨利親王所付的日常價格還低四先令八便士;應當指出,為遠道航海而購買的適於醃藏的牛肉,一定是最好的。
亨利親王所支付的價格,等於每磅三又五分之四便士,那是包括上等或下等肉塊的平均價格。所以,推算起來,當時零售的上等肉,每磅不可能少於四便士半或五便士。
在1764年議會作調查時,作證人都說,當時上等牛肉的上好肉塊的零售價格每磅為四便士到四又四分之一便士,而下等肉塊的價格,每磅由七個銅元到二便士半或二又四分之三便士。他們說,一般地說,此種價格比三月間的普通市價,每磅約高半便士。但是,連這樣高的價格,也比亨利親王時代的普通零售價低廉得多。
前世紀頭十二年間,溫莎市場上等小麥的平均價格,每亨特(合九溫徹斯特蒲式耳)為一鎊十八先令三又六分之一便士。
然而,在1764年前十二年(包括1764年)內,同一市場上上等小麥的平均價格,每亨特為二鎊一先令九便士半。
因此,小麥價格在前世紀頭十二年內,比它在1764年前的十二年(包括1764年在內)內低廉得多,而家畜肉價格卻高得多。
在一切大國中,大部耕地,都用來生產人類的糧食或牲畜的糧食。此等土地的地租和利潤,支配其餘一切耕地的地租和利潤。假若用以生產某種特殊生產物的土地,提供了比上越少的地租和利潤,那種土地,馬上就會改作穀田或牧場。若能提供更多的地租和利潤,那末部分穀田或收場不久就改用來生產那特殊的生產物。
為使土地適合於那特殊生產物的生產,或最初要花比穀田或收場所要花的更大改良費用,或每年要花更大的耕作費用。較大的改良費用,一般提供較大的地租,而較大的耕作費用,一般也提供較大的利潤。這樣增高的地租和利潤,往往隻是較大費用的合理利息或報酬。
就栽植忽布花、果樹及蔬菜的土地說,地主的地租和農業家的利潤,一般比穀田或草地大。但是,使土地適合於這種栽植,需要有更大的費用,所以應給與地主以更大的地租。此外,這種土地,需要更細心和更巧妙的使用,所以應給農業家以更大的利潤。況且,這些作物,至少是忽布和水果的收成,很不確定,所以,其價格必須提供類似保險的利潤的某種東西,以補償一切意外損失。種園者的平凡境遇,使我們確信,他們的大技能,很少得到過大的報酬。許多有錢的人為著自娛都從事種園者那種愉快作業。所以,以種園謀利,得不到很大利益,因為那些應該成為他們產物的最好顧客的都自己種植各種珍貴花木。
地主從這種改良所享得的利益,似乎都僅僅足以補償改良所花的費用。就古代耕作說,除葡萄園外,農場中能提供最有價值產物的部分,似乎是便於澆水的菜園。但是被古代人曾為農業技術之父的德莫克裏特斯,在二千年前,寫了關於這方麵的著述。他認為,把菜園繞以圍牆,是不聰明的辦法,因為菜園的利潤,不能補償其石牆的費用,而磚塊(我想那種磚塊是指由日光曬幹的一種)一經風雨毀壞,就需要修補。科倫麥勒引用德莫克裏特斯的話,不加反駁,但提倡使用由荊棘和茨作成的籬笆。他說,根據他的經驗,那是既持久又不易侵入的柵欄,然而在德莫克裏特斯時代,一般人民似乎還不懂得這個圈圍方法。科倫麥勒這意見,首先為瓦羅推薦,以後又為帕拉迪阿斯采用。根據這些古代農事改良者的意見,菜園生產物的價值,似乎隻稍稍超過特殊栽培和澆水的費用。靠近太陽的國家,那時和現在都認為,應掌握水源,把它導入園地。歐洲今日大部分地方的菜園,依舊采用科倫麥勒提倡的圍籬方法。在不列顛及其他北方國家,不借助於圍牆,就不能獲得優庭的果實。所以,它們的優良果實的價格,必須償付其生產上所不可少的圍牆建築費和維持費。常常用果樹圈圍菜園,這樣就使不能從生產物來補償圍牆建築費和維持費的菜園,也得到圈圍的好處。
種植適當而培養完善的葡萄園,乃是農場中最有價值的部分,這似乎是古代和現代一切葡萄酒產國都承認的農業上無可置疑的原理。但據科倫麥勒說,種植新葡萄園有無利益,卻是古代意大利各農業家間爭論紛壇的問題。科倫麥勒和一個確實愛種新奇榕物的人一樣,決然讚同種植新葡萄園,並通過利潤與費用的比較,力圖證明,種植新葡萄園是一種最有利益的農事改良。然而,關於這種新產業計劃中利潤與費用的比較,通常是很不可靠的
,而在農業中尤其如此。如果這種種植所得的利益,都是象科倫麥勒所想象的那麽大,那末關於這問題,就不會有那種爭論。直到現今,在葡萄酒產國中,這還是爭論紛壇的問題。這些國家的農事作家,即高級耕作的愛好者和鼓吹者,和科倫麥勒一樣,都決然讚同栽種新葡萄園。法國舊葡萄園所有者阻止種植新葡萄園的焦急心情,似可支持那些作家的意見,並表示那些有經驗的人,都覺得現今在那個國家種植葡萄,比栽種其他任何植物,更有利可圖。可是,同時似乎也表示,從另一方麵看來,葡萄園的優越利潤,如果不受限製葡萄自由培植那些法律的庇護,就不能持續下去。1731年,舊葡萄園所有者,得到以下敕合:凡未經國王特許,新葡萄園的種植,停種二年以上的葡萄園的續種,都在禁止之列。要得國王這種特許,又須先請州長查驗,證明這土地不適宜於任何其他耕作。據說,當時發布這敕令的理由,是穀物、牧草的缺乏和葡萄酒的過剩。但是,葡萄酒過剩,如確係事實,那末它就會使這種種植的利潤降落到牧場和穀田的利潤的自然比例以下,這樣無須上述敕令便有效地阻止新葡萄園的種植。關於所謂葡萄園增加,招致了穀物缺乏,我們知道,就法國說,在土地適宜於生產穀物的葡萄產州,穀物耕種得比其他各州更精細,在勃艮策和吉延是如此,在上郎格多克也是如此。一種耕作事業雇用很多勞動者,必然給另一種耕作事業的產品提供了好市場,從而鼓勵另一種耕作事業。減少能購買葡萄酒的人數,無疑是最浪有效果的獎勵穀物耕作事業的方策。這方策簡直等於通過阻遏製造業來促進農業的政策。
因此,那些作物,需要有較大土地改良費用,使土地適合於栽種,或需要有較大的每年耕作費用,其地租和利潤,縱使往往大大超過穀物或牧草的地租和利潤,這超過額如果僅足抵償高的費用,那末其地租和利潤,實際上是受普通作物的地租和利潤的支配。
誠然,有時也發生這樣的情況,適合於栽種某特殊作物的土地過小,不夠供應其有效需求。在這種情況下,那生產物全部,都可售給願出比一般略高的價格的那些人,他們所出的價格,稍稍超過這作物生產以至上市,按地租、工資和利潤的自然率,或按大部分其他耕地的地租、工資和利潤率,所必須支付的全部地租、工資和利潤。在這種價格中,除去改良及耕作的全部費用後,所剩餘的部分,在這種情況下,而且隻在這種情況下,可不和穀物或牧草的同樣剩餘部分保有正常的比例,而且可在任何程度上超過。這超過額的大部分,自然
歸於地主。
必須知道,葡萄酒的地租利潤對穀物牧草的地租利潤的普通和自然比例,隻在生產好的普通葡萄酒的葡萄園才會有。這種葡萄園的土壤,或是輕鬆,或是含有砂礫,或是含有沙。而所產葡萄酒,除濃度與適合衛生外,又無可以稱道的特色。國內普通土地,隻能和這種普通葡萄園相提並論,至於有特殊品質的葡萄園,那顯然非普通土地所可同日而語了。
在一切果樹中,從葡萄樹最易受土壤差異的影響。據說,來自一種特殊土壤的特殊美味,決不是在另一種土壤上,通過人工所能做到的。這種現實上或想象上的美味,有時僅為幾個葡萄園產物所特有,有時為小區域中絕大部分葡萄園所共有,有時又為一大州中大部分葡萄園所共有。這種葡萄酒在市場上出售的全量,不夠供應共有效需求,即不夠供應那些願支付,為產製和運輸這種葡萄酒,按一般地租、工資和利潤率,或按上般葡萄園所支付的地租、工資和利潤率,所必須支付的全部地租、工資和利潤的人的需求。因此,這全量可賣給願支付更高價格的人,這必然會把這種葡萄酒的價格抬高到超過普通葡萄酒的價格。這兩種價格相差的大小,要看這種葡萄酒的流行性與稀少性所激起的購買者競事程度的大小而定。但無論相差多少,其差額的大部分,歸於地主。雖然這種萄葡園,在栽培土,一般都比其他葡萄園更為謹慎周到,但其較高的價格,與其說是慎重栽培的結果,倒不如說是慎重栽培的原團。就生產此種高價產物說,由怠慢而產生的損失非常的大,所以,即使最不小心的人,也不得不注意。因此,這高價中的一小部分,就足夠支付生產上額外勞動的工資和額外資本的利潤。
歐洲各國在西印度占有的蔗田,可與這高價的葡萄園相比擬。蔗田的全部產量,不夠滿足歐洲人的有效需求,所以,這全部產量,隻能賣給願以超過這產品生產和上市,按其他任何產品通常支付的地租、工資和利潤率,所必須支付的地租、工資和利潤的價格而購買的人。據熟悉交趾支那農事的波佛爾氏說,交趾支那最上等精製白糖價格,通常為每昆特爾三皮亞斯特,合英幣十三先令六便士。那邊所謂昆特爾,合巴黎的一百五十磅到二百磅,平均相當於巴黎一百七十五磅。以英衡計,每百磅約八先令。這與我們從我們殖民地輸入的紅糖或粗砂糖通常支付的價格比較,不及四分之一,與最上等精製白糖比較,價格也不及六分之一。交趾支那大部分農地,是用來生產大多數國民所食的米麥。那裏,米麥和砂糖的價格,也許具有自然的比例,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