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鎖林和葉蘭英一到了縣城,就對葉蘭英說:“你們去火車站,在那等我一會。”說罷向街裏走去。
他進了一家銀行,在櫃台前把一隻手鐲從窗口遞了進去。
銀行人員說:“這隻銀鐲子年代久遠,有收藏價值,賣隻能按銀價計算,可惜了。”
鎖林說:“我急等著用錢。”
隻見銀行人員把鐲子放在一塊好像鐵板的東西上蹭了幾下後,放在一個天平上,然後說:“共計是八十四元六角整,你賣不賣?”
鎖林說:“賣!賣!”
銀行人員立即拿出鉗子將手鐲剪斷扔進一個盒子裏,裏麵有許多被剪斷的手鐲、耳環、項鏈和銀簪之類的東西。鎖林拿著錢直奔了商店,買了罐頭、水果還有點心,整整一大包的東西向火車站跑去。
鎖林進到車站,一眼看到蘭英坐在她爹跟前哭泣。立即問:“蘭英,你怎麽了?哭什麽?”
蘭英一見是鎖林,立即擦掉眼淚,站起來說:“你來了,還買這麽多東西幹啥?”
鎖林說:“我是來送送你們。我娘出事後給你添的麻煩太多了!”說著把一大包東西交給了葉蘭英,隨後又掏出五十元錢遞給了葉蘭英說:“這些錢你帶著吧,路上用得著。”。葉蘭英呆呆的看著劉鎖林,半天說不出一句話來。
葉蘭英問:“鎖林,你哪來的錢?”
劉鎖林說:“別問了,我會補償給你的。”
葉蘭英立即明白了。那還是在去年春節前,趙玉香在全家人吃飯的時候,從炕櫃子底下拿出一個小布包,當著葉蘭英和張玲玉的麵拿出一副銀手鐲說:“這副鐲子是你爹一生中最值錢,也是最寶貴的東西,因為它是你倆公公的爺爺給我奶奶的定情物。你公公的爺爺、奶奶死後傳到我的手裏,在你們公公病重時我也沒舍得賣掉。今天當著你倆的麵,我把其中的一隻給玲玉,剩下的一隻交給鎖林,等你倆結婚那天讓鎖林給你戴上。”
葉蘭英能夠想到鎖林賣鐲子的心情,她看到手中的錢和這一包東西,感到劉鎖林對自己的那份情意有多重了。
劉鎖林送葉蘭英和她父母上了火車後,趕到縣城的看守所,求爺爺告奶奶,好不容易見到了趙玉香。他發現趙玉香已經瘦的不象樣子。再看趙玉香的臉上,身上到處是傷痕,眼淚情不自禁的流了下來。
趙玉香撫摸著劉鎖林的頭說:“我在這裏吃點苦,遭點罪不算啥,隻要能救出你哥,扶養好翠翠,一切我都能挺過去。”
劉鎖林說:“娘,我們哥倆沒有一個能讓你享福,反到讓你受罪,是我倆對不起你呀。”
趙玉香說:“傻孩子快別這麽說了,要遭的罪必須遭,要吃的苦必須吃,這是命中注定啊。”說著摟著劉鎖林的頭哭了起來。
劉鎖林抬起頭來對趙玉香說:“娘啊,都是我哥倆無能呀。”
趙玉香說:“我已下決心在這條申冤的路上走下去,直到救出你哥為止。你應該給娘記住二條,一條是我為你哥申訴不成,你要繼續申冤。二是你為你哥申訴不成,就把翠翠帶大,讓她也繼續為她爹申冤。從省高院開庭的情況看,青天大老爺是有的!”
劉鎖林看著趙玉香不停的點著頭。
此時的劉鎖林怎麽也想象不出,今後還會發生什麽,還會有什麽災難降落在母親、翠翠、蘭英和自己的頭上。他更想不到趙玉香對他說的話竟成了這個家巨大災難的先兆。
葉蘭英與父母一起上了火車後,葉蘭英見她爹咳嗽得厲害,就對娘說:“娘,我爹哮喘得這麽厲害,怎麽不早上醫院呢?”
蘭英娘說:“光說上醫院,哪個能陪去啊!你大哥要顧及地裏的活兒,你大嫂又要照顧你侄兒吃飯上學,還要照看豬、雞、鴨和大牲口。我這腿腳不好,你也不是不知道,再說我到城裏跟個睜眼瞎一樣。讓我看那,你爹的病就是上次從花月村迴來才加重的,都是跟你上的火,前兩天還和我嘮叨你的事呢!非要等你迴來才去醫院治病。”
蘭英爹說:“蘭英哪,你爹這身子怕是不行了,可我就是對你不放心啊!爹說句話不知你能聽不?”
葉蘭英說:“你說吧,我聽著哪。”
蘭英爹說:“劉鎖林那個人的人品倒還不壞,不過他家的那種情況確實讓人太害怕了。好說不好聽啊!張玲玉到現在還不知是死是活,劉鎖森和他娘在大牢裏又不知什麽時候能出來,再加上翠翠那麽小,這今後的日子可怎麽過啊?你怎麽不好好想想,哪有人願意往火坑裏跳啊!”
蘭英娘說:“老劉家是能給你帶來幸福哇,還是能給你帶來歡樂啊?另外,我還聽人說,老劉家總共五口人,不出一年就三口有難了。這是趙玉香前世作孽遭的報應,你還要去做第四個人嗎?”
葉蘭英一聲不吭,隻是低頭流著淚。
葉蘭英等三個人在嶺南市火車站下了車,走出驗票口後,隻見一個年輕的小夥子穿著一身的確良的人民服上前來,熱情地說:“請問,你就是葉蘭英同誌吧?”葉蘭英點了點頭。
小夥子說:“我叫鄭誌遠,是專門來接你爹去醫院的。”說著一擺手,一輛新式北京212型吉普車開到了眼前,小夥子幫助把葉蘭英的爹扶上車,安頓好後,讓葉蘭英坐在前麵,告訴司機說:“去市人民醫院。”
葉蘭英忙說:“你不上車一同去嗎?”
那個小夥子說:“醫院不遠,我騎自行車去!保證同時到!”說著,迴手推來了一輛自行車向醫院的方向飛快地騎去。
到了醫院,小夥子忙前忙後,幫助葉蘭英辦理各種入院手續,交上入院押金三千元。直到把葉蘭英的爹全部安排好後,才對葉蘭英說:“事情都辦好了我也該迴去了!”走時,還給葉蘭英留下了個電話號碼,讓葉蘭英有難事打電話找他。
過一會兒病房的飯車來了,一些人一窩蜂地擠了過去,隻聽一個人喊了一聲“哪位是葉蘭英同誌?”
葉蘭英迴答:“我是!”
那個人說:“你過來吧,這是三個人的飯菜。”
葉蘭英說:“我們沒定飯那?”
那個人說:“有人替你們預定了。”
葉蘭英走過去,那個人又說:“你們剛來還沒有餐具吧,先拿走,過後我來取!最好下午到醫院後勤部門買幾套餐具。”
蘭英娘說:“還是城裏有好人啊!”
葉蘭英看看娘,什麽話也沒說,心裏想:“這城裏還真有好人那!”
蘭英娘看了看蘭英,然後笑著說:“好事還在後頭那,你若聽娘的話,就有好日子過了。”
元旦剛過,嶺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陳院長正在辦公室裏辦公,門口傳來幾聲敲門聲,隨著陳院長的一聲“請進”,該院刑事審判庭徐庭長滿臉不高興的走了進來。
陳院長問:“徐庭長,有什麽事嗎?”
徐庭長說:“陳院長,這個案子你換人審吧。”
“噢,你是說劉鎖森殺人案庭審的事。”陳院長說。
“就是這個案子。你換個年輕人幹吧。”徐庭長說。
陳院長說:“這可不行,讓你主審此案,是組織對你的信任。你是老同誌了,咋能不服從組織決定呢?”
徐庭長說:“這個案子上迴已經被省院駁迴一次了。剛才我又仔細看了公安局轉來的案卷,還有很多疑點沒有搞清,審判委員會定了,劉鎖森還得判死刑。如果再次被省院駁迴,我犯錯誤倒是小事兒,咱們中院的名聲受損是大啊!”
陳院長說:“老徐呀,這個案子是有一定難度,沒有難度我能讓你親自出馬嗎?這裏麵很多內情你還不清楚,你知道張玲玉的舅舅是誰嗎?”
“案卷裏沒提她舅舅啊。”
“老徐啊,咱可不能隻低頭拉車不抬頭看路呀。我告訴你吧,張玲玉的親舅舅就是咱們市革委會主管公檢法的副主任王大章。”
“王大章?就那個造反派,你叫他來審啊!”
“你小聲點兒,識時務者為俊傑嘛。咱們都是在這個城市裏生活的,你好好想想這裏麵的利害關係。”
徐庭長想了一下,問道:“那將來出了事算誰的?”
陳院長說:“瞧你這死腦子!對劉鎖森的死刑判決是審判委員會集體決定的,大不了集體負責,能有你多大事兒?”
徐庭長不情願地說:“好吧,將來出了事兒可別怪我。”
陳院長笑著說:“好的,沒你事。順便問問,你兒子上山下鄉幾年了?”
“五年多了。”
“五年了?該迴來了。”
徐庭長唉了一聲說:“去年都快定了,又讓別人給擠下去了。”
陳院長說:“我說老徐啊,你是該明白的時候不明白,該糊塗的時候不糊塗。你兒子迴城這麽大的事,咋不早說,今年再招工的時候你來找我。”
“真的?那太謝謝陳院長了。”
“都是革命同誌,要”互相幫助,互相愛護“嘛。”
“陳院長,您要是沒別的事,我就辦案去了。”徐庭長說完走出院長辦公室。
“好吧,抓緊辦吧。”陳院長看著徐庭長的背影,露出了一絲滿意的微笑。
在江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一間會議室裏,審判委員會的成員及劉鎖森一案合議庭成員陸續走了進來。主持會議的劉副院長看人都到齊了,宣布開會。劉副院長說:“三個月前我們在這裏開會,決定將劉鎖森一案發迴一審法院重審。一審法院重審後,再次判處劉鎖森死刑。上個星期,我院又收到了劉鎖森的上訴狀。下麵請該案的主審法官介紹一下情況。”
劉鎖森一案的主審法官起立說:“一審法院收到我們對劉鎖森一案發迴重審的裁定後,將案件退還給市公安局補充偵察。嶺南市公安局對此案進行了重新調查取證,然後又一次提起了公訴。1976年1月8日,嶺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開庭審理了劉鎖森殺妻案,再次判決劉鎖森死刑,劉鎖森不服此判決,又向我院提出上訴。”
劉副院長問:“有什麽新證據嗎?”
審判長說:“案卷中又補充提交了幾份證據:一是市公安局對全市人員進行了調查,證明去年”五一“前後嶺南市無第二例人員失蹤,尤其是年輕的女同誌;二是趙玉香、劉鎖林等人為張玲玉辦理喪事時的幾張照片和有關在場人出示的材料;三是對去年10月10日給趙玉香出證的那四個人其中三個人的詢問筆錄,從這些詢問筆錄中可以看出這四個人並不認識張玲玉,是在趙玉香引誘下出具的證明;四是張玲玉的母親王桂花和哥哥張振玉確認死者的書麵報告。另外,還有被告方提供的張玲玉上高中時患有精神病證明。這些證據請諸位領導過目。
劉副院長一邊看著案卷材料一邊問:“趙玉香是否承認自己出了偽證?”
審判長說:“趙玉香始終不承認作偽證,青龍縣公安局以包庇罪將其拘留了。”
這時一名法官發言說:“這個案件的關鍵是確認在池塘中發現的死屍就是張玲玉,從現有的證據看張玲玉確已死亡,劉鎖森殺人罪成立。”
“我反對”,另一名法官說:“從池塘中撈出死屍後,該屍體已高度腐爛,難以從五官上辨認死者,張玲玉的母親僅從死屍頭上的一塊疤痕就確認該屍體是張玲玉,證據不足。張玲玉患有精神病這是個不爭的事實,不能排除其”舊病複發,出走失蹤“的可能性。”
會議室裏的人員就去年6月1日發現的死屍是張玲玉,還是第二天出現在齊縣耿莊的瘋女人是張玲玉,爭議著……
在審判委員會的同誌們爭論不休時,角落裏坐著一名30多歲的女法官卻始終在看案卷,一直沒有發言。她就是趙玉香和翠翠千裏尋證時在小旅店遇到的好心人,在她的指點下祖孫倆才有了齊縣的奇遇。
劉副院長看她一直沒說話,就說:“嶽曉紅,你雖然剛從”五七“幹校迴來,但也是老政法了,講講你的意見。”
嶽曉紅站起來說:“按理說我離開法院工作好幾年了,剛剛從農村迴來,不該亂說話。但既然領導點到了,我就說點不同看法。”與會的同誌一聽還有不同看法,都安靜了下來。“我認為,應該將劉鎖森無罪釋放。”
一石擊起千層浪,會議室裏的人們議論紛紛,多數人持反對意見。
劉副院長說:“肅靜。人命關天,大家多聽聽不同意見,毛主席都說”真理有時掌握在少數人手裏“,聽小嶽講完嘛。”
嶽曉紅接著說:“我認為此案的刑偵人員不是以證據定案,而是主觀先入為主,有罪推定,誤導他人。張玲玉剛失蹤,辦案人員沒有任何劉鎖森犯罪的證據就對其采取了強製措施,主觀認定張玲玉已死亡,劉鎖森有殺人嫌疑,客觀上使老百姓也認為劉鎖森有罪。池塘女屍就是在這種誤導下辨認的,加上把門簾放在一起辨認和王桂花悲痛複仇心理的共同作用,使王桂花將高度腐爛的女屍主觀認定就是張玲玉。由此產生了警方誤導當事人,當事人再誤導警方辦案的惡性循環,以至於五個月後,趙玉香在齊縣發現張玲玉還活著的真實《證明》反而成了偽證。如果在坐的同誌們能逆向思維,從張玲玉舊病複發、出走失蹤的基點出發,重新審視此案,不難看出,此案的所謂兇手是屈打成招的。我們對於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要慎重使用,隻有被其他證據證實的口供,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而刑訊逼供下產生的供詞不能作為證據使用。所以說,本案的被告劉鎖森應該無罪釋放。”
“嶽大姐,那趙玉香也證實不了耿莊出現的瘋女人就是張玲玉啊。”一名法官問道。
嶽曉紅說:“你說反了,是公安局證明不了她不是張玲玉!從法理上講,嫌疑人無義務證明自己無罪,應該是辦案人員用證據鏈接的事實來證明嫌疑人有罪。尋找刑事犯罪的證據是辦案人員的職責,本應該是辦案人員義不容辭的工作。當事人的母親趙玉香千裏尋證,是辦案人員的失職,是一個農村婦女的無奈和悲哀,怎麽還能以包庇罪將其拘留呢?”
又一名法官問:“那麽死屍頭上的疤痕、劉鎖森遺落的褲扣、沉屍用的石頭和撕成布條的門簾是不是證據呢?”
嶽曉紅答道:“是證據,但都不是劉鎖森殺人的證據。身高、年齡差不多的女人同一位置有一塊傷疤不足為奇,以此證明在水中浸泡了一個月的女屍就是張玲玉缺乏科學依據;劉鎖森在地裏勞作了一天,遺落點東西很正常;沉屍用的石頭劉鎖森說是搬來給張玲玉坐的,現場勘察記錄也能證明,問題是沒有證據證明這塊石頭是劉鎖森搬到水裏沉屍的;至於說到撕成布條的門簾,則應該是反證,從公訴書裏看,劉鎖森殺人沉屍是蓄謀已久了,那他為什麽不事先準備好作案工具,而要用劉翠翠送來的自家門簾布捆綁屍體?而且,這與其燒毀衣物、銷毀證據的做法明顯相左啊。請大家注意,我所說的”無罪“,是指無合法證據證明嫌疑人有罪,不是說嫌疑人一定無罪。我隻是說,在司法機關找到嫌疑人犯罪的確鑿證據之前(也可能根本就不存在),該嫌疑人就是無罪的。我們不能憑主官臆斷辦案,隻有找到劉鎖森殺人的直接證據,才能說其犯有殺人罪。否則,劉鎖森就是無罪之人。我們不能學20年代國民黨反動派屠殺共產黨員時那樣,”寧可錯殺三千,也不可放過一個“,而應該反其道而行之,按無罪推定辦案。現在,我們連張玲玉是死是活都沒搞清楚,又沒有劉鎖森殺人的直接證據,就應該將其無罪釋放。”
主審法官說:“小嶽說的有一定道理,不過我認為,張玲玉的死與活兩種情況都有可能。我們不能冤枉好人,也決不能放過一個壞人。我們隻是審判機關,沒有必要承擔放縱殺人犯的責任,既然此案疑點甚多,最穩妥的做法就是:此案不開庭審理,再次發迴重審。”……
幾天以後,嶺南市法院再次收到了省高院將劉鎖森一案發迴重審的裁定。
他進了一家銀行,在櫃台前把一隻手鐲從窗口遞了進去。
銀行人員說:“這隻銀鐲子年代久遠,有收藏價值,賣隻能按銀價計算,可惜了。”
鎖林說:“我急等著用錢。”
隻見銀行人員把鐲子放在一塊好像鐵板的東西上蹭了幾下後,放在一個天平上,然後說:“共計是八十四元六角整,你賣不賣?”
鎖林說:“賣!賣!”
銀行人員立即拿出鉗子將手鐲剪斷扔進一個盒子裏,裏麵有許多被剪斷的手鐲、耳環、項鏈和銀簪之類的東西。鎖林拿著錢直奔了商店,買了罐頭、水果還有點心,整整一大包的東西向火車站跑去。
鎖林進到車站,一眼看到蘭英坐在她爹跟前哭泣。立即問:“蘭英,你怎麽了?哭什麽?”
蘭英一見是鎖林,立即擦掉眼淚,站起來說:“你來了,還買這麽多東西幹啥?”
鎖林說:“我是來送送你們。我娘出事後給你添的麻煩太多了!”說著把一大包東西交給了葉蘭英,隨後又掏出五十元錢遞給了葉蘭英說:“這些錢你帶著吧,路上用得著。”。葉蘭英呆呆的看著劉鎖林,半天說不出一句話來。
葉蘭英問:“鎖林,你哪來的錢?”
劉鎖林說:“別問了,我會補償給你的。”
葉蘭英立即明白了。那還是在去年春節前,趙玉香在全家人吃飯的時候,從炕櫃子底下拿出一個小布包,當著葉蘭英和張玲玉的麵拿出一副銀手鐲說:“這副鐲子是你爹一生中最值錢,也是最寶貴的東西,因為它是你倆公公的爺爺給我奶奶的定情物。你公公的爺爺、奶奶死後傳到我的手裏,在你們公公病重時我也沒舍得賣掉。今天當著你倆的麵,我把其中的一隻給玲玉,剩下的一隻交給鎖林,等你倆結婚那天讓鎖林給你戴上。”
葉蘭英能夠想到鎖林賣鐲子的心情,她看到手中的錢和這一包東西,感到劉鎖林對自己的那份情意有多重了。
劉鎖林送葉蘭英和她父母上了火車後,趕到縣城的看守所,求爺爺告奶奶,好不容易見到了趙玉香。他發現趙玉香已經瘦的不象樣子。再看趙玉香的臉上,身上到處是傷痕,眼淚情不自禁的流了下來。
趙玉香撫摸著劉鎖林的頭說:“我在這裏吃點苦,遭點罪不算啥,隻要能救出你哥,扶養好翠翠,一切我都能挺過去。”
劉鎖林說:“娘,我們哥倆沒有一個能讓你享福,反到讓你受罪,是我倆對不起你呀。”
趙玉香說:“傻孩子快別這麽說了,要遭的罪必須遭,要吃的苦必須吃,這是命中注定啊。”說著摟著劉鎖林的頭哭了起來。
劉鎖林抬起頭來對趙玉香說:“娘啊,都是我哥倆無能呀。”
趙玉香說:“我已下決心在這條申冤的路上走下去,直到救出你哥為止。你應該給娘記住二條,一條是我為你哥申訴不成,你要繼續申冤。二是你為你哥申訴不成,就把翠翠帶大,讓她也繼續為她爹申冤。從省高院開庭的情況看,青天大老爺是有的!”
劉鎖林看著趙玉香不停的點著頭。
此時的劉鎖林怎麽也想象不出,今後還會發生什麽,還會有什麽災難降落在母親、翠翠、蘭英和自己的頭上。他更想不到趙玉香對他說的話竟成了這個家巨大災難的先兆。
葉蘭英與父母一起上了火車後,葉蘭英見她爹咳嗽得厲害,就對娘說:“娘,我爹哮喘得這麽厲害,怎麽不早上醫院呢?”
蘭英娘說:“光說上醫院,哪個能陪去啊!你大哥要顧及地裏的活兒,你大嫂又要照顧你侄兒吃飯上學,還要照看豬、雞、鴨和大牲口。我這腿腳不好,你也不是不知道,再說我到城裏跟個睜眼瞎一樣。讓我看那,你爹的病就是上次從花月村迴來才加重的,都是跟你上的火,前兩天還和我嘮叨你的事呢!非要等你迴來才去醫院治病。”
蘭英爹說:“蘭英哪,你爹這身子怕是不行了,可我就是對你不放心啊!爹說句話不知你能聽不?”
葉蘭英說:“你說吧,我聽著哪。”
蘭英爹說:“劉鎖林那個人的人品倒還不壞,不過他家的那種情況確實讓人太害怕了。好說不好聽啊!張玲玉到現在還不知是死是活,劉鎖森和他娘在大牢裏又不知什麽時候能出來,再加上翠翠那麽小,這今後的日子可怎麽過啊?你怎麽不好好想想,哪有人願意往火坑裏跳啊!”
蘭英娘說:“老劉家是能給你帶來幸福哇,還是能給你帶來歡樂啊?另外,我還聽人說,老劉家總共五口人,不出一年就三口有難了。這是趙玉香前世作孽遭的報應,你還要去做第四個人嗎?”
葉蘭英一聲不吭,隻是低頭流著淚。
葉蘭英等三個人在嶺南市火車站下了車,走出驗票口後,隻見一個年輕的小夥子穿著一身的確良的人民服上前來,熱情地說:“請問,你就是葉蘭英同誌吧?”葉蘭英點了點頭。
小夥子說:“我叫鄭誌遠,是專門來接你爹去醫院的。”說著一擺手,一輛新式北京212型吉普車開到了眼前,小夥子幫助把葉蘭英的爹扶上車,安頓好後,讓葉蘭英坐在前麵,告訴司機說:“去市人民醫院。”
葉蘭英忙說:“你不上車一同去嗎?”
那個小夥子說:“醫院不遠,我騎自行車去!保證同時到!”說著,迴手推來了一輛自行車向醫院的方向飛快地騎去。
到了醫院,小夥子忙前忙後,幫助葉蘭英辦理各種入院手續,交上入院押金三千元。直到把葉蘭英的爹全部安排好後,才對葉蘭英說:“事情都辦好了我也該迴去了!”走時,還給葉蘭英留下了個電話號碼,讓葉蘭英有難事打電話找他。
過一會兒病房的飯車來了,一些人一窩蜂地擠了過去,隻聽一個人喊了一聲“哪位是葉蘭英同誌?”
葉蘭英迴答:“我是!”
那個人說:“你過來吧,這是三個人的飯菜。”
葉蘭英說:“我們沒定飯那?”
那個人說:“有人替你們預定了。”
葉蘭英走過去,那個人又說:“你們剛來還沒有餐具吧,先拿走,過後我來取!最好下午到醫院後勤部門買幾套餐具。”
蘭英娘說:“還是城裏有好人啊!”
葉蘭英看看娘,什麽話也沒說,心裏想:“這城裏還真有好人那!”
蘭英娘看了看蘭英,然後笑著說:“好事還在後頭那,你若聽娘的話,就有好日子過了。”
元旦剛過,嶺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陳院長正在辦公室裏辦公,門口傳來幾聲敲門聲,隨著陳院長的一聲“請進”,該院刑事審判庭徐庭長滿臉不高興的走了進來。
陳院長問:“徐庭長,有什麽事嗎?”
徐庭長說:“陳院長,這個案子你換人審吧。”
“噢,你是說劉鎖森殺人案庭審的事。”陳院長說。
“就是這個案子。你換個年輕人幹吧。”徐庭長說。
陳院長說:“這可不行,讓你主審此案,是組織對你的信任。你是老同誌了,咋能不服從組織決定呢?”
徐庭長說:“這個案子上迴已經被省院駁迴一次了。剛才我又仔細看了公安局轉來的案卷,還有很多疑點沒有搞清,審判委員會定了,劉鎖森還得判死刑。如果再次被省院駁迴,我犯錯誤倒是小事兒,咱們中院的名聲受損是大啊!”
陳院長說:“老徐呀,這個案子是有一定難度,沒有難度我能讓你親自出馬嗎?這裏麵很多內情你還不清楚,你知道張玲玉的舅舅是誰嗎?”
“案卷裏沒提她舅舅啊。”
“老徐啊,咱可不能隻低頭拉車不抬頭看路呀。我告訴你吧,張玲玉的親舅舅就是咱們市革委會主管公檢法的副主任王大章。”
“王大章?就那個造反派,你叫他來審啊!”
“你小聲點兒,識時務者為俊傑嘛。咱們都是在這個城市裏生活的,你好好想想這裏麵的利害關係。”
徐庭長想了一下,問道:“那將來出了事算誰的?”
陳院長說:“瞧你這死腦子!對劉鎖森的死刑判決是審判委員會集體決定的,大不了集體負責,能有你多大事兒?”
徐庭長不情願地說:“好吧,將來出了事兒可別怪我。”
陳院長笑著說:“好的,沒你事。順便問問,你兒子上山下鄉幾年了?”
“五年多了。”
“五年了?該迴來了。”
徐庭長唉了一聲說:“去年都快定了,又讓別人給擠下去了。”
陳院長說:“我說老徐啊,你是該明白的時候不明白,該糊塗的時候不糊塗。你兒子迴城這麽大的事,咋不早說,今年再招工的時候你來找我。”
“真的?那太謝謝陳院長了。”
“都是革命同誌,要”互相幫助,互相愛護“嘛。”
“陳院長,您要是沒別的事,我就辦案去了。”徐庭長說完走出院長辦公室。
“好吧,抓緊辦吧。”陳院長看著徐庭長的背影,露出了一絲滿意的微笑。
在江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一間會議室裏,審判委員會的成員及劉鎖森一案合議庭成員陸續走了進來。主持會議的劉副院長看人都到齊了,宣布開會。劉副院長說:“三個月前我們在這裏開會,決定將劉鎖森一案發迴一審法院重審。一審法院重審後,再次判處劉鎖森死刑。上個星期,我院又收到了劉鎖森的上訴狀。下麵請該案的主審法官介紹一下情況。”
劉鎖森一案的主審法官起立說:“一審法院收到我們對劉鎖森一案發迴重審的裁定後,將案件退還給市公安局補充偵察。嶺南市公安局對此案進行了重新調查取證,然後又一次提起了公訴。1976年1月8日,嶺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開庭審理了劉鎖森殺妻案,再次判決劉鎖森死刑,劉鎖森不服此判決,又向我院提出上訴。”
劉副院長問:“有什麽新證據嗎?”
審判長說:“案卷中又補充提交了幾份證據:一是市公安局對全市人員進行了調查,證明去年”五一“前後嶺南市無第二例人員失蹤,尤其是年輕的女同誌;二是趙玉香、劉鎖林等人為張玲玉辦理喪事時的幾張照片和有關在場人出示的材料;三是對去年10月10日給趙玉香出證的那四個人其中三個人的詢問筆錄,從這些詢問筆錄中可以看出這四個人並不認識張玲玉,是在趙玉香引誘下出具的證明;四是張玲玉的母親王桂花和哥哥張振玉確認死者的書麵報告。另外,還有被告方提供的張玲玉上高中時患有精神病證明。這些證據請諸位領導過目。
劉副院長一邊看著案卷材料一邊問:“趙玉香是否承認自己出了偽證?”
審判長說:“趙玉香始終不承認作偽證,青龍縣公安局以包庇罪將其拘留了。”
這時一名法官發言說:“這個案件的關鍵是確認在池塘中發現的死屍就是張玲玉,從現有的證據看張玲玉確已死亡,劉鎖森殺人罪成立。”
“我反對”,另一名法官說:“從池塘中撈出死屍後,該屍體已高度腐爛,難以從五官上辨認死者,張玲玉的母親僅從死屍頭上的一塊疤痕就確認該屍體是張玲玉,證據不足。張玲玉患有精神病這是個不爭的事實,不能排除其”舊病複發,出走失蹤“的可能性。”
會議室裏的人員就去年6月1日發現的死屍是張玲玉,還是第二天出現在齊縣耿莊的瘋女人是張玲玉,爭議著……
在審判委員會的同誌們爭論不休時,角落裏坐著一名30多歲的女法官卻始終在看案卷,一直沒有發言。她就是趙玉香和翠翠千裏尋證時在小旅店遇到的好心人,在她的指點下祖孫倆才有了齊縣的奇遇。
劉副院長看她一直沒說話,就說:“嶽曉紅,你雖然剛從”五七“幹校迴來,但也是老政法了,講講你的意見。”
嶽曉紅站起來說:“按理說我離開法院工作好幾年了,剛剛從農村迴來,不該亂說話。但既然領導點到了,我就說點不同看法。”與會的同誌一聽還有不同看法,都安靜了下來。“我認為,應該將劉鎖森無罪釋放。”
一石擊起千層浪,會議室裏的人們議論紛紛,多數人持反對意見。
劉副院長說:“肅靜。人命關天,大家多聽聽不同意見,毛主席都說”真理有時掌握在少數人手裏“,聽小嶽講完嘛。”
嶽曉紅接著說:“我認為此案的刑偵人員不是以證據定案,而是主觀先入為主,有罪推定,誤導他人。張玲玉剛失蹤,辦案人員沒有任何劉鎖森犯罪的證據就對其采取了強製措施,主觀認定張玲玉已死亡,劉鎖森有殺人嫌疑,客觀上使老百姓也認為劉鎖森有罪。池塘女屍就是在這種誤導下辨認的,加上把門簾放在一起辨認和王桂花悲痛複仇心理的共同作用,使王桂花將高度腐爛的女屍主觀認定就是張玲玉。由此產生了警方誤導當事人,當事人再誤導警方辦案的惡性循環,以至於五個月後,趙玉香在齊縣發現張玲玉還活著的真實《證明》反而成了偽證。如果在坐的同誌們能逆向思維,從張玲玉舊病複發、出走失蹤的基點出發,重新審視此案,不難看出,此案的所謂兇手是屈打成招的。我們對於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要慎重使用,隻有被其他證據證實的口供,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而刑訊逼供下產生的供詞不能作為證據使用。所以說,本案的被告劉鎖森應該無罪釋放。”
“嶽大姐,那趙玉香也證實不了耿莊出現的瘋女人就是張玲玉啊。”一名法官問道。
嶽曉紅說:“你說反了,是公安局證明不了她不是張玲玉!從法理上講,嫌疑人無義務證明自己無罪,應該是辦案人員用證據鏈接的事實來證明嫌疑人有罪。尋找刑事犯罪的證據是辦案人員的職責,本應該是辦案人員義不容辭的工作。當事人的母親趙玉香千裏尋證,是辦案人員的失職,是一個農村婦女的無奈和悲哀,怎麽還能以包庇罪將其拘留呢?”
又一名法官問:“那麽死屍頭上的疤痕、劉鎖森遺落的褲扣、沉屍用的石頭和撕成布條的門簾是不是證據呢?”
嶽曉紅答道:“是證據,但都不是劉鎖森殺人的證據。身高、年齡差不多的女人同一位置有一塊傷疤不足為奇,以此證明在水中浸泡了一個月的女屍就是張玲玉缺乏科學依據;劉鎖森在地裏勞作了一天,遺落點東西很正常;沉屍用的石頭劉鎖森說是搬來給張玲玉坐的,現場勘察記錄也能證明,問題是沒有證據證明這塊石頭是劉鎖森搬到水裏沉屍的;至於說到撕成布條的門簾,則應該是反證,從公訴書裏看,劉鎖森殺人沉屍是蓄謀已久了,那他為什麽不事先準備好作案工具,而要用劉翠翠送來的自家門簾布捆綁屍體?而且,這與其燒毀衣物、銷毀證據的做法明顯相左啊。請大家注意,我所說的”無罪“,是指無合法證據證明嫌疑人有罪,不是說嫌疑人一定無罪。我隻是說,在司法機關找到嫌疑人犯罪的確鑿證據之前(也可能根本就不存在),該嫌疑人就是無罪的。我們不能憑主官臆斷辦案,隻有找到劉鎖森殺人的直接證據,才能說其犯有殺人罪。否則,劉鎖森就是無罪之人。我們不能學20年代國民黨反動派屠殺共產黨員時那樣,”寧可錯殺三千,也不可放過一個“,而應該反其道而行之,按無罪推定辦案。現在,我們連張玲玉是死是活都沒搞清楚,又沒有劉鎖森殺人的直接證據,就應該將其無罪釋放。”
主審法官說:“小嶽說的有一定道理,不過我認為,張玲玉的死與活兩種情況都有可能。我們不能冤枉好人,也決不能放過一個壞人。我們隻是審判機關,沒有必要承擔放縱殺人犯的責任,既然此案疑點甚多,最穩妥的做法就是:此案不開庭審理,再次發迴重審。”……
幾天以後,嶺南市法院再次收到了省高院將劉鎖森一案發迴重審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