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說過,我的煩悶,一半是替王先生煩悶。

    另一半呢?

    另一半替我自己的身體煩悶。

    常常覺得褲衩太瘦。

    我暗戀少奶奶最濃烈的時期,是一九一九年至一九三五年。

    整整十六年。

    一九一九年,我剛認識她;一九三五年,她隨王先生出走了,五年沒有音信。

    一九三○年,禮泉啤酒廠遭遇第二次危機的時候,我已經二十八歲了。

    之前的那些年,我夜夜想把少奶奶摁在床上或者她洗澡的那個大木盆裏,但太陽一出來或見到王先生、少奶奶時,我又突然覺得自己不是個東西,太猥褻。

    在想像中放蕩,在現實中約束。

    ——我就這樣循環自己。

    當有一天,我突然發現我的青春已燃燒到幾乎隻剩下尾巴的時候,我一個人在屋子裏哭了。

    我冤。

    我寂寞。

    我慌恐。

    我去了福祿居茶館。

    剛去那幾次,動機很簡單:聽聽葷段子,瞅瞅女人,聊以解悶而已。

    我不想在哪個女人身上切切實實地燃燒自己。

    我單方麵以為,那樣做,對不起少奶奶。

    單純吧?天真吧?幼稚吧?傻吧?

    當時確實就是這麽想的。

    但遇見那個藝妓之後,我開始昏頭脹腦了。

    藝妓,他們都叫她鈴鐺,可能是藝名兒。

    福祿居門邊的一個座位,有一個人常常在那兒坐著:滿臉胡茬子,胳膊有牛腿粗。

    我見過他幾次麵,他通常都是左手牽著一隻猴兒,右手扶著一杆叉。他是鈴鐺的哥哥,賣藝為生,沒事時就去茶館,看有沒有人欺負他的妹妹。

    你看我這牙。

    不是這些。這些是老了以後安的假牙。

    在這個位置。

    我三顆最好的牙,就長在這裏,虎牙,漂亮,結果掉得最早。

    鈴鐺她哥給打掉的。

    鈴鐺的身段兒、相貌、膚色,都很像少奶奶。尤其神態,不僅是像的問題,簡直就是一個人。古書上說的———淒淒慘慘戚戚———那種。

    鈴鐺會跳舞,會唱小曲兒,會吹簫,會拉二胡。那二胡拉得悲,能拉出你的眼淚。心情不好時,去聽一曲兒,馬上如釋重負。

    我一邊喝茶,一邊看鈴鐺,常常就把她當成了少奶奶。

    每禮拜一、三、五,鈴鐺上班兒,平時閑著。

    她有點喜歡我。我從她的眼睛裏看出來了。

    有一天,我試著請她吃飯,她竟不怎麽猶豫就答應了。

    之後的每個禮拜的二、四、六,或中午或晚上,我都請她吃飯;一、三、五,如果沒有特殊事兒,我就去聽她吹簫什麽的。

    少奶奶從來不問我的去向。

    這讓我很難過。

    這種難過,演變到後期,偶爾竟變成了怨。

    當然是怨少奶奶。

    我覺得她一點兒也不在乎我。

    她越不在乎我,我越去找鈴鐺,跟賭氣似的。

    有一天,我也不管少奶奶知道不知道,竟開著車去請鈴鐺吃飯。

    是晚上。

    我和鈴鐺的興致都很高,喝了很多酒。

    我摸鈴鐺的手。

    鈴鐺不躲。

    我要親她。

    她說:“人太多了。”

    我和她,也不知究竟是誰扶著誰,反正都上了車。

    說喝醉了吧,我竟能開車。

    我拉著鈴鐺去了我的屋子。

    鈴鐺就是少奶奶,怎麽看怎麽是。

    我想起了少奶奶洗澡的樣子。

    我伸手解鈴鐺的鈕扣兒。

    鈴鐺閉著眼睛,嘴唇微微開啟著。

    我的手快到鈴鐺的胸脯了,她突然坐起來,要走。

    我說:“你是不是不喜歡我?我知道,你隻喜歡那個小白臉!”

    鈴鐺說:“誰是小白臉?”

    我說:“一堆狗屎!”

    我突然哭起來。

    鈴鐺嚇壞了。

    她問:“福堂,你怎麽了?”

    我隻流淚,不吭聲。

    鈴鐺說:“你能答應明媒正娶我,我就留下。”

    我猶豫了一會兒,但最終還是點了點頭。這是我一生中最糟糕的一次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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