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台被關進76號的第四個小時,開始了審問。

    汪以秋身為監察部部長、新政府要員、主審官汪曼春的妹妹,想要去見明台一麵的話實在是容易的很。

    於公,明台的身份在汪以秋調查的職責範圍內,於私,他是明誠的弟弟,是她愛的人的家人。

    隻是,無論是出於明樓和汪曼春的指示也好,還是因為以秋自己的私心也好,汪以秋都不想見他。明台殺了汪芙蕖,這是不爭的事實。汪芙蕖毀了明家,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事到如今,爭論對錯毫無意義,是非黑白也並非能一概而論。

    以秋就這樣渾渾噩噩的過日子,像是把她多年積攢下來的休假一次用完。就像是超負荷運轉的機械,放鬆了下來,卻不知道是恢複能量,還是就此壞死。

    隻是,這樣的平靜,隨著明鏡從蘇州出差迴來,停止了。

    以秋站在自己的辦公室裏,透過那盞巨大的落地窗,俯視著下麵正在對峙的明鏡和汪曼春。

    隔著窗子,實際上什麽都聽不見,但單單看那兩人的臉色,以秋也能夠模擬出,兩人的語氣,言辭,神態。

    明台是祖國的衛士,是正,汪曼春是賣國者,是邪。世人可以這樣判斷,甚至可以據此選擇陣營。但以秋不能。

    下麵的汪曼春不知說了什麽,肯定是刺激明鏡的話,明鏡的臉變得慘白,即使離得這樣遠以秋也看的清清楚楚。

    驀地,明鏡動了,那樣驕傲的溫柔的女性,麵對這輩子最恨的人,為了弟弟,竟匍匐在地上,給一個小輩擦鞋。

    這是家人啊,自尊也好,感情也罷,都可以擱置,因為是家人,所以最珍貴。

    旁邊的人們漸漸地聚集起來了,這些平日裏殺伐慣了,對汪曼春畢恭畢敬的人,臉上也都流露出不忍之色,閃爍在罕見的同情的眼神,打量著明鏡。

    以秋動了,走向辦公桌,拿起電話,轉了幾個鍵,是給明誠打的。

    等那邊的人接起來之後,以秋明白的直說來意:“阻止嗎?我可以。”

    那邊沉默了一會兒,兩三下沉重的唿吸,帶著濃濃的不安定,顫抖著,沙啞著說了一句:“不用了。”

    得到迴答,以秋低下頭,不多說什麽,扣上電話,再次走到了窗邊,下麵已經是另一個情景了。

    汪曼春似乎給了明鏡一團用手帕包著的東西,離得太遠看不清楚,隻看清是一

    團血汙。

    不用想也知道,那是屬於明台身上的東西。

    明鏡崩潰了,癱軟在地上,聲嘶力竭的喊著,那淒厲的飽含苦楚的聲音,穿過玻璃,傳到了以秋的耳朵裏。

    “汪曼春,你這個畜生,你不得好死。”

    汪曼春與明鏡對峙,多是以汪曼春狼狽道歉收場,詛咒明鏡也是汪曼春經常做的事。明鏡很少對汪曼春動怒,永遠都是端莊,好似汪曼春隻是塵埃,高高的俯視。

    明鏡有汪曼春最想要的東西,卻不想從汪曼春身上得到什麽。

    而現在,情況翻轉。汪曼春是個心氣極高的人,除了明樓,不讓任何人。麵對把她從雲端拽入地獄的明鏡,有這樣的機會,她怎麽會放過。

    她不管不顧,盡情發泄,甚至忘了,明樓,就在高處看著她。

    這場鬧劇已有一刻,以秋從頭到尾眼神都毫無波動,但當聽到明鏡那淒厲的哭喊聲時,兩行清淚從以秋的臉頰滑落,打在了地麵上。

    “明鏡,你這個畜生!我詛咒你不得好死!!”一聲淒厲的女聲在汪以秋的耳邊炸響開來,震得她心脾酥麻,疼痛欲裂。

    這喊聲,像是一把鑰匙,打開了她塵封的記憶。

    那時她姐姐十六歲,那天距姐姐十七歲的的生日也沒有幾天。

    那一天,發生了好多事,那天以前,汪以秋是個小公主,高高在上,有人疼愛,無憂無慮。那天之後,家破人亡,跌落雲端,沒有理想,沒有家人,沒有愛人,淪為行屍走肉。

    而一切真正的始作俑者,無論是汪以秋,還是汪曼春,都歸咎為明鏡,這個偉大的,儒雅的,具有威嚴的女子。

    那天,十三歲的汪以秋一如往常的躺在沙發上,枕著汪曼春的腿,絮絮叨叨的說著街鄰間的八卦,不時張開嘴巴,咬過汪曼春投喂的零食。

    一切都那麽美好,以秋梳著馬尾,撒潑似的在姐姐的腿上滾來滾去,任性的要求汪曼春在多講一點她和明樓之間的事情。

    汪曼春一身旗裝,盤著一個隨意的發髻,兩鬢間垂下幾縷散發。

    她捏著以秋因為她不同意而撅起的小嘴,鹿眸睜大,滿是笑意:“你啊,整天沒個正行,人小鬼大,就知道打探八卦。你長大,不當個記者,簡直就是浪費人才啊。”

    拍掉汪曼春的手,以秋一個鯉魚打挺。半倚著汪曼春的肩膀,汪以秋眯著眼睛,賊兮兮的打量著汪曼春

    的臉。

    美眸瞪大,汪曼春彈了以秋一下:“你又想做什麽啊!”

    一次也就罷了,一向疼愛她的姐姐竟然因為明樓打了她兩次!叔叔能忍,嬸嬸都忍不了了。

    “汪曼春!你重色輕妹!我就隻是問你和明樓之間的事情而已,你竟然臉紅了。我就知道明樓這個道貌岸然,愛肯嫩草的老流氓對你做了不軌的事情了,說,快說,你們發展到哪裏了。我可不想有一天走在街上被一個小孩抱著喊姨姨了,我還得到醫院做個鑒定,才能知道那是我外甥!”

    捏起正在張牙舞爪的汪以秋的臉,汪曼春哭笑不得:“你一個小孩子家家的,整天都在看些什麽書啊,這麽小就知道這麽多亂七八糟的事情。我和你明大哥的事情,輪得到你插手嗎,我看到是你,整天跟著阿誠打轉,說,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汪曼春此言一出,以秋像是被戳爆了的氣球蔫巴巴的攢坐在沙發裏,耷拉著腦袋裝死人,一臉我拒絕迴答你的問題的表情。

    用手點了點以秋的腦門,揉了揉她的頭發,汪曼春重新露出笑臉:“怎麽啦,沒話說啦。”

    看著汪曼春趁勝追擊,落井下石的揶揄表情,汪以秋憤憤不平。

    一咬牙,一閉眼,扯著嗓子,以秋高喊起來:“對!對啦,小爺就是看上他了怎麽啦,我樂意。”

    說完,往汪曼春哪兒移了兩下,拉起汪曼春的手,以秋眯著眼睛,冷兮兮的說道:“好啦,我都迴答你的問題了,你該迴答我啦。”

    汪曼春挑了挑眉毛,又捏了捏以秋有點嬰兒肥的臉蛋,坐直身子,拿起茶幾上的報紙看了起來,一副不打算搭理以秋的模樣。

    汪曼春白手纖細,蔥指如玉,執起報紙,垂下頭,黑發下難掩優美的頸線,有種說不出的氣質。

    汪以秋盯著汪曼春的臉,清澈的眼眸下隱藏著些許複雜和慌亂。

    看著她姐姐的臉,眼前的女孩素顏清雅,明淨清澈,一雙晶亮的眸子,似笑非笑,向上挑起。眼神流轉間,柔橈輕曼。

    她記憶裏汪曼春的模樣,她記不起了,卻記得那枚紅唇,冷冽滲人,沒有感情。

    汪曼春長得越大,和明樓之間的感情越好,汪以秋便越是不安。

    搖了搖汪曼春的胳膊,汪以秋和蔫了的白菜一樣:“姐姐,你長這麽好看,為什麽一定要是明樓啊,換個人好不好啊。”

    汪曼春看著以秋明顯是在做

    戲的臉,好笑的合起手裏的報紙。

    “你就這麽不待見明樓?我記得從我跟你說我對他有好感開始,你就在說他壞話了吧,這麽多年,還不膩?”

    以秋臉上的有難掩的失落,甚至連眼眶也是紅的,看上去可憐的很,但被騙了這麽多次,汪曼春早就有了記性,不再輕易上當。

    抬了抬眼皮,見汪曼春一點軟態都沒有,汪以秋扁了扁嘴,身子往汪曼春哪兒一倒:“沒意思,一點都不好玩。”

    重新躺在汪曼春的腿上,以秋看著客廳正上方巨大的水晶燈,喃喃開口:“你和明大哥確定了關係以後,無論是約會還是見麵,都偷偷摸摸的,就連你們學校,知道你們交往的也寥寥無幾。我們兩家是世仇...我們的叔父殺了他的爸媽...他怎麽可能一點都不介意。他要是以後辜負了你,你該怎麽辦,他的目的如果是複仇,你又該怎麽辦....”

    以秋的話飄忽不定,與之前元氣十足的聲音相差甚遠,汪曼春看著還不到自己下巴高的孩子,一臉嚴肅的說著這樣的話,平日裏亮晶晶的眸子也暗了不少。她拉平秀眉,歎了口氣,把手蓋在了以秋的眼睛上。

    “他不是那樣的人...我相信他,我愛他。”

    汪曼春看著遠方,眼睛沒有焦點,嘴角卻帶著笑意。這話說的一點力道也沒有,平平靜靜,像是吃飯喝水那樣理所應當,連反駁的餘地也沒有。

    不是因為他的品行,不是因為他的修養,甚至不是因為相信他們之間的感情。

    汪曼春相信明樓,就隻是這個人而已,這個人在她就信,這個人說的,她就信。

    看著自己懷裏的以秋,汪曼春的心軟作一團,蓋在以秋眼睛上的手緩緩下滑,落在了以秋的頭上,若有若無的撫摸,以秋就閉著眼睛,躺在汪曼春的懷裏,一臉恬靜。

    “我們汪家欠明家的,明家大姐不喜歡我,貿然公開我和你明大哥的關係,隻會傷害到彼此。但是,沒關係的,明鏡姐姐能同意他來拜叔父為師,那麽也能同意我跟明樓,這隻是時間的問題。隻要她給我這個機會,欠明家的,我一定會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直到我還清...我可以等..”

    汪曼春的聲音,就像是提琴上最細的那一個弦的顫音,優雅平和,又充滿朝氣,經管小心翼翼,卻充滿著底氣與自信。

    汪以秋睜開眼睛,望入汪曼春眼裏的最深處,一片澄澈。啞著聲音,以秋開口:“那姐姐呢

    ?他們好了,那姐姐呢...”

    “我?”汪曼春挑了挑眉,露出一口白牙:“我有以秋就夠啦...”

    以秋轉過身子,抱住汪曼春的腰:“這是你說的...不許食言。”

    “嗯...不食言”

    作者有話要說:明台被抓到76號的時候,明鏡知道了程錦雲的地下黨身份。當時錦雲到明公館想和明鏡談一下,但是明鏡沒讓他進門,在門口問道“你愛明台嗎?”“是策反錢還是策反後?““如果,我說如果他死了。”明鏡說完這一句,恨不得甩自己一個耳光。她停頓下來,說:“他沒了,你會永遠不嫁嗎?為了他。”程錦雲愕然,腦海裏一片空蕩蕩的。她沒有迴答。

    明鏡說:“你知道嗎?曾經有一個十六歲的女孩子,就像你現在一樣,站在我家門口,她告訴我,她要嫁給我弟弟。我告訴她,行,除非我死!你知道她怎麽迴答的?她說,行,我就等到你死的那一天!所以,那個瘋女人到現在依然沒有嫁。我厭惡那個瘋子的一切,唯獨承認她愛人的勇氣。我欣賞你的一切,唯獨……”她在措辭,畢竟不想把關係搞僵,“唯獨不相信,你會愛他到永遠。”

    (這是原著裏的一段)

    我對汪曼春的感覺很複雜,絕大部分是反感,一小部分是糾結,這就是所謂的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吧。她不對,怎麽可能對,用在過分的話罵她也合情合理。

    我討厭她是真的,我也不喜歡程錦雲,但這兩個人的不喜歡又在兩個不同的層麵,有些耐人尋味。

    我給曼春的結尾是從來沒變過的,我要救她,一定要救。

    宛如利刃一般,泯滅人性的愛,這就是我對汪曼春唯一的印象。

    將愛比喻成美麗的人,是不了解愛的人。

    將愛比喻成醜陋的人,是自以為了解愛的人。

    汪曼春,被愛毀了一生,為愛毀了無數人一生。她該死,卻本不應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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