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清三代的財政狀況,可以說是一筆爛賬,因為隻有特定的少數時間內才算有點條理:比如明朝張居正當國的十六個年份(明穆宗隆慶元年到明萬曆十年逝世),而清朝也就隻有雍正一朝了(康熙六十一年到雍正十三年)。


    康熙呢,為帝不可謂沒有雄才大略,但綜合考量之下,實在太過於重情誼,而此份重情對於國來說,也需是個禍事。他寵佞督撫以上大臣的貪贓枉法行為,予以寬容,卻不知,督撫以上的大臣又何嚐不會佞幸其手下的州縣一級官員,而州縣官吏又包庇手下胥吏,可謂層層惡化層層爛掉,老百姓在下麵保守苛征雜稅和裏甲等的剝削,康熙在上也無法得知,受到蒙蔽。


    本來這種情形就不止康熙一朝,令人感到可惜的是,康熙努力想要整治吏治,修整財政,但始終沒有多大效果,常常減少賦稅甚至免除賦稅,但常常都是使得中間的布政使、州、縣官員中飽私囊,沒有富了國沒有富了君沒有富了民,富足了中間一批的省府州縣官僚。


    清康熙年間的時候,政府最主要的收入是人頭稅也就是“丁銀”還有土地稅也就是“田賦”。男子呢到了十六歲就成了丁,需要繳納丁銀,六十歲年老便不需要繳納了。每丁每年有一個“代役錢”,是指出錢讓別人代替自己從事差役的,各省各縣不同,銀子一分五厘到八九兩不等,普通的大概在五錢到一兩之間。


    有一些狡猾的,故意去當旗人的“包衣”,也就是奴才,這樣就可以免收丁銀,甚至把自己的田地也放在旗人的名下,這樣就可以免收田賦了,這種行為叫“投充旗下”。


    還有一部分的人,依附於漢族的士紳,這些人常常都是之前在朝中做著大官,如今退休迴鄉的,現任的官吏巴不得向他們投寵獻媚,怎麽還會找他們的麻煩,動他們的利益的呢。


    順治末年的時候,中央每年收上來的銀子有兩千一百五十多萬兩,這是包括田賦的折納(源於張居正的一條鞭法)在內的。此外還有糧食六百四十多萬石。康熙平三藩後,收了原吳三桂所統領的雲貴地區,稅收變成了銀子兩千六百三十多萬兩和糧食四百七十多萬石,銀子增長了四百八十萬兩,但糧食少了一百七十萬石,如果按照糧食一石換一兩來估計,多出來的隻不過兩百五十萬兩左右,由此可見,康熙年年整頓,卻也力不從心。


    除了丁銀和田賦以外,康熙還有鹽稅兩百七十萬兩和關稅兩百萬兩,加上之前,也隻不過三千六百萬兩左右(前麵所說三藩之用半天下,可見所言不虛)。


    康熙已經很節省了,把宮廷的開支減少到了最低,明朝宮廷內一天花銷銀子高達一萬兩,他一個月卻隻讓內務府花銷五六百兩,加上賞賜開銷,也不過一千兩;明朝末年燒木柴也要兩千七百八十幾萬斤,而他隻許六七萬斤;明宮女九千人,太監更多,而他隻用了四五百人。


    宮外的開支,他管的很緊,靳輔的治河需要銀子,花了兩百萬兩,很是值得。幾次戰爭是最花錢的,但康熙每年花了多少,戰爭花了多少銀子,史無明文,我們不敢亂說。


    康熙比乾隆節儉的多,但是無論如何也是需要四千萬兩銀子的開銷的。但我們如果這樣算一算的話,豈不是康熙在位六十一年,加起來要兩億四千四百萬兩銀子的財政赤字了?


    事實上,康熙不僅沒有負債,而且還有了不少國庫的積蓄,在康熙四十八年的時候,他已經有了五千多萬兩(但是後期的時候,國庫越發空虛,這樣的局麵留給了雍正帝)。


    有一個搞錢的渠道,那就是“賣官鬻爵”,這倒是有點像極了東漢的“西園賣官”,隻是所處的曆史性不同,甚至說所處與政權的興衰迭代不同,出錢的人就可以有官做,可以不經過考試就當秀才,成為“監生”,也可以取得當“知縣”的資格,這叫“捐班”,雍正寵臣李衛就是捐班出身,最後竟能當到兵部尚書、署理刑部尚書、直隸總督等職位,諡號“敏達”,從諡號中我們也可看出,他的敏銳過人。話說正題,通過賣官鬻爵的方式,康熙賣了三年也隻不過得了兩百多萬兩銀子。


    此外康熙還可以通過鑄錢來獲取收入,政府大概因為此項的經營和策略,多了四十三萬兩千的歲收。


    康熙的“意外之財”也是有的,比如鼇拜啊、吳三桂啊等被抄家後的金銀珠寶。


    康熙是一個頗知民瘼的帝王,常常對百姓施恩,把遭受水災、旱災和兵禍的地方,免稅或減稅。也常常一筆勾銷了老百姓的欠稅,不再計較。康熙元年到康熙四十八年的減免賦稅的銀額,至少也在一億兩億上。


    他還輪番免除了天下的丁糧一次,從康熙五十年到五十二年,康熙在這三年裏,每年免掉天下的丁糧三分之一。最有名的一件事情當屬“滋生人丁,永不加賦”。在康熙五十一年的時候,康熙下旨,將康熙五十年的全部丁銀數字固定,以後再增加人口,再也不增加人頭稅了,這著實是一項鼓勵生育的政策,老百姓再也不用擔心生下來孩子的人頭稅了,隻需要考慮生下來後的養育問題了,而這個時候番薯和玉米兩種高產農作物已經傳入中國了,清朝時期正式人口激增,順治一億,康熙兩億,乾隆四億,嘉慶道光年間人口保持在四億五千萬左右。


    在雍正即位後,將康熙所確立的固定數額的人頭稅攤牌到了土地稅裏,從此以後再也沒有了人頭稅,一方麵想著減少非士紳地主的老百姓負擔,一方麵減省了程序。少的一分、兩分,多的一畝地七八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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