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2日,早晨8點鍾,哈爾濱市南崗公安分局54歲的民警王餘馥,同他在公安戰線上度過的37個春秋的早晨一樣,整裝上班,迎接緊張、忙碌、充實而又有意義的一天。可是,他及他的妻子、他的兒女、他的同誌戰友們,都沒有想到,這一天,他沒能趕到他的戰鬥崗位;從此,也再小能迴到他那溫暖幸福的家了。


    王餘馥出門不遠,被一個從後麵趕來的歹徒連擊兩槍,倒在皿泊裏,歹徒逃之夭夭。


    這就是震驚哈爾濱市的“9·2”殺害民警、搶槍案。


    經檢驗斷定,殺害王餘馥的,是支“六四”式手槍,而這支手槍,正是1987年12月22日中午哈爾濱市司法局幹部吳振亞被槍殺後丟失的。殺害吳振亞和王餘馥的,是同一個人!


    吳振亞和王餘馥被害,都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光天化日之下。歹徒殺害吳振亞時,槍管幾乎杵到了他的後腦;王餘馥被打倒後,歹徒發現他還沒死,又趕上去補了一槍。這個歹徒,是多麽的膽大妄為,又是多麽的兇狠殘暴哇!許多人說,這樣的人,不是赳赳武夫,也是莽莽兇漢。可是,事實卻和人們開了個大玩笑。


    “9·2”案發後的第二天,兇手王輝來到哈爾濱第一百貨商店。


    他是來找熟人,為別人代買一輛自行車。他細高的個子,麵孔白皙,濃黑的頭發下,劍眉秀目,鼻梁高挺,唇紅齒白,這模樣,誰能說不是一個英俊小生?合體的格呢西裝,使他顯得瀟灑飄逸;一條深灰色的體形褲,襯托出他兩條修長的腿。他找到熟人,輕輕地握住對方的手,笑吟吟地說:“別人托我買輛自行車,我隻好請你幫忙了。”當得知需要等一段時間時,他邊理解地說“可以”,邊連聲道謝。然後,便慢悠悠、步伐沉穩地走出商店,到對麵的書店去了。


    事後,當那人得知王輝是殺完人第二天去找他時,眼睛瞪得溜圓,嘴都驚訝成了“o”型,直勁兒說:“他哪象剛殺完人哪,說話不緊不慢的,眼神兒也沒有一丁點兒的不對頭哇!”


    王輝殺害吳振亞時,他還在哈一百當經濟警察,當同他一起工作了幾年的職工們迴憶那個時候的王輝時,搜腸刮肚,也沒找出他有過什麽異常。經濟警察經常是晚間上班,殺完人的當天晚上,他照常來上夜班,而且十分準時;照常吃飯,而且飯量不減;照常睡覺,而且睡意酣然。該說話時說話,該辦事時辦事”。即使是在人們議論“最近有個警察被人打死了”時,他也沒有絲毫的表示。


    他平靜坦然,平靜坦然得如同一個單純幼稚的孩子,如同一個樂享天年的老人,如同一輩子沒幹過一點虧心事的人。他殺了兩個人後,竟能夠平靜坦然得視如踩死了兩個螞蟻。他是一個何等冷酷兇殘的人!


    而人們印象中的王輝,又是一個多麽溫文爾雅的人啊!


    王輝,30歲。1975年畢業於哈爾濱市第六十中學,同一年到農村插隊。1980年返城頂替母親工作,開始在哈市第一百貨商店當售貨員,後來當上了商店的經濟警察。1988年3月,轉到省城鎮房屋建築開發公司工作。在王輝工作時間最長的哈一百,最初當人們得知他犯下了如此深重的罪惡時,許多人瞠目結舌,不敢相信。


    他們對王輝的評論是:他待人有禮貌,工作守規矩,平時沉默寡言,更不惡語傷人;他目光溫和,講話從不高聲大嗓,有時甚至還有些羞澀;他不做好人好事,但也不做壞人壞事,如同一潭水,平平靜靜。


    一個女工說:“他家離我家不遠,每天上班都能看見,他總是文質彬彬的,像個學者。”


    是的,他像個學者。有幾年了,他一直堅持自學日語。有幾個青年,跟他同一時間開始學習,到後來都陸陸續續地中斷了,唯有他在堅持著。經過頑強的學習,他的日語水平已達到了可以進行日常用語對活和書寫信件的程度,在他被捕後,他家錄音機內的磁帶裏,仍錄著日語教程。


    如果沒有那鐵證如山的犯罪事實,誰也不能把他同罪惡連在一起。


    為了得到槍,1987年春天,他曾到亞溝鎮武裝部作案。那一天,他剛把武裝部的警鈴掐斷,還沒等去撬槍庫的門,就聽到有人走來。他從裏邊閃出,想奪路溜走,但被來人發現了。來人問他想幹什麽,他說“找水喝”。來人覺得他不像是找水喝,打開他拎的兜子,裏邊斷線鉗子、手搖鑽等一應俱全,覺得挺可疑。待一進行詢問,冷靜下來的王輝對答如流。這已經使來人的疑慮消失了許多,再一打量他,渾身上下,溜光水滑,穿得幹淨體麵,長得清秀俊逸,而且眉字間沒有一絲粗野蠻匪之氣,便把他放走了。


    來人迴身進入庫院,巡查時,終於發現電鈴被人掐斷。這才如夢初醒,知是剛才那人所為。返身追到門口,那漂亮的小夥早就無影無蹤了。


    善良的人們,總是以人或事物的表麵現象,作出是與非的結論。其實,隻要對人生和社會的認識稍稍深入一個層次,都會懂得,“好人”、“壞人”,並不是寫在臉上的。


    遍訪王輝生活、工作過的地方,大家的一致結論是:他沒有朋友,有如天馬行空,獨往獨來。


    插過隊的人都知道,遠離父母的懷抱,遠離城市生活,在偏遠、落後、艱苦的鄉村過日子,對於對生活抱有強烈的追求、幻患和渴望的年輕人來說,那種孤寂、痛苦和絕望之感,真有如附體的妖魔,是打不跑、趕不掉的。許多人為了挽救自己那變得越來越脆弱的神經,便交朋結友,通過朋友間的交往,以獲得感情的寄托,求得心理上的平衡。即使在那個時候,王輝也不交朋友。出工他自己下地,收工他單獨迴來。知青們一個個像饞嘴貓似的,弄來好吃的,都是一哄而起,大家分享;王輝是你的我不吃,我的你也別想沾光,他跟大家是井水不犯河水。每當夕陽西下,知青們麵對晚霞淒涼地唱起當時在知青中流行的《鬆花江之歌》、《南京之歌》的時候,王輝也是從不介入,一個人冷漠地注視著遠方。


    有人說,王輝好像不怕死。是的,麵對死亡,王輝沒有唿天搶地的悲鳴,也沒有留戀生命的表示。處決他之前,曾處決過一個死刑犯。當時,敏感的王輝察覺出了獄中的氣氛,便以為自己的氣數已到,於是,早早地穿戴得整整齊齊,利利索索,老老實實地等在那裏。


    在死亡麵前,王輝顯得那麽從容。他真的不怕死嗎?


    不!在死亡麵前的表現,正是王輝特有性格的體現;他的怕死,也是以他特有性格所能表現的方式展示出來。


    “9·2”案件發生後,戰友的血和歹徒的猖狂,激怒了哈爾濱市的公安幹警,偵破工作在異常的氣氛中進行,猶如台風前的海麵,沉悶中蘊藏著巨大的爆發力。線索一條條地反映上來,歹徒的象已“畫”出,“包圍圈”在逐漸縮小。


    正在這個時候,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傳到破案總指揮部。


    9月21日,家住郊區的哈市第二十六中學學生李金良的老爺過生日,做長壽麵自然是離不開新鮮蘑菇的,他便拎個小筐去樹林裏采蘑菇。初秋的樹林空氣清新,幾隻好看的小鳥在林中飛過,逗得小金良幾次跳躍著去追趕。跑著跑著,他突然覺得腳下軟軟的,一踢,露出個塑料包,拎出打開一看,尾邊裝的是子彈。他把子彈在手中把弄著,覺得很好玩,子彈一個個亮光光、小巧玲瓏的,他很是喜歡。玩著玩著,他交然警覺起來,14歲孩子所掌握的知識和生活經驗告訴他:樹林裏頭埋的子彈,不是可以隨便玩的,這事一定挺重要。


    於是,蘑菇也不采了,他抱起塑料包,掉頭便往家跑。到了家,便氣喘籲籲地把這事告訴了爸爸。大人的思維畢竟跟孩子不同,哈市一個警察被殺的事他也知道,他立刻感到兒子的發現非同小可。他對兒子說:“這事不要跟別人講。你再去一趟,看看那塊兒還有別的東西沒有。”


    小金良又趕到那裏,再進行“動案”,發現了兩支手槍!


    兩支槍很快就送到了公安機關。經檢驗,一支是吳振亞的,一支是王餘馥的。


    可以想象,為了破案晝夜奮戰的公安人員,此刻是何等的興奮。偵破力量集中了,藏槍處很快被日夜嚴密控製起來。


    兩天後,王輝出現在公安人員的視野中。可是,他並沒有走到藏槍的地方,隻是在周圍轉悠一陣。問他幹什麽,他說是去附近的農家買雞蛋。一洋的沉著冷靜,樣的理由充足,可是這次,他卻沒有跑得了。因為跟他打交道的,是人民警察。


    在公安人員掌握的大量事實和證據麵前,王輝還在百般抵賴,但這些招數,最終都失靈了。他不得不承認,是他殺害了員振亞和三餘馥。


    對於殺人動機,王輝導演了一出耐人尋味的鬧劇——


    在日本大阪。初次出國的王輝覺得這裏的一切都是新鮮的,到處都是商店,到處都是店,到處都是旅館,到處都是招牌,車點,人流,繁華得令人目不暇接。陪同他的森田老太太,一路上熱情地向他介紹著日本的風土人情,商業狀況,在家裏,他怎麽也想不到,日本已經達到了這麽先進的程度。盡管日本的一切在他眼裏都是新鮮的,盡管他對這裏的一切都興趣盎然,但是,他還是感覺到了,身後有一雙眼睛,正在向自己注視著。當他走出一個神社的時候,他的目光,終於和那雙眼睛所射出的柔和的目光匯合了。


    那是一個多麽漂亮的姑娘啊,他從來沒有想到過,天下竟然有這麽美麗的女人!高高的個頭,苗條的身段;頭發向後梳,盤成一個別致的發髻;眼睛很大,嘴巴很小,眼珠是黑的,嘴唇是紅的;小巧的鼻梁驕傲地挺立著;麵孔清潔白淨,整個人雕出來的一般。王輝看傻了,對方卻文靜而又有教養地對他笑了笑,首先搭話:“你是中國來的,在哈爾濱第一百貨商店工作,對不對?”


    在這異國他鄉,竟然有人認識自己!王輝如入雲裏霧中,愣愣地站在那裏。


    “我到過中國的哈爾濱,在第一百貨商店見到過你,你長得太有特點了,我對你印象很深。”


    驚喜之中,王輝感到美滋滋、飄悠悠的。


    那個女人邀請王輝到她家裏做客。森田迴家去了,王輝欣然前往。她家裏隻有她一個人。屋裏鋪著厚厚的地毯,四麵牆上全貼著裝飾板,屋裏有空調,房間布置得不僅豪華,而且舒適、整潔、寬敞。女人很溫存,也很熱情。年輕人,你歡我愛,兩個人談得很是投機。那天晚上,王輝沒有迴旅館住。迴國前,王輝還想見見那女人,但是他沒有找到她。


    迴國不久,王輝在哈一百又和那女人不期而遇。欣喜中,他當然要盡盡地主之誼。他陪她遊鬆花江,上太陽島,吃茶看戲。這當中又有過多少卿卿我我,柔情蜜意!可是,那女人從不說她到哈爾濱是幹什麽來了,也不說她都和哪兒有聯係。


    以後她又來過幾次哈爾濱,無論王輝在哈一百工作,還是已經調到別處,她都能找到他。而王輝卻不知道她的底細,覺得她簡直是來無影、去無蹤。


    一次,當兩人久別重逢後,親熱的風潮已過去,她靠在王輝的懷裏,輕輕地揉著他的頭發,摸著他的耳朵,小鳥般依人。這時,王輝忍不住又問她:“告訴我,你到底是幹什麽的?”


    在他的追問下,她終於說了:“我是給日本一個組織做事。自從第一眼看見你,我就喜歡上了,想和你結婚,和你永遠在一起。可是這個組織讓我告訴你必須在中國弄到兩支槍,這樣才允許我帶你到日本來定居。你不是也喜歡我,喜歡日本的生活嗎,想法去弄兩支槍吧,這樣我們就可以朝朝暮暮地在一起了!”


    那次分手,王輝工作調轉後她還來過一次,之後就再也沒露過麵,說是什麽時候他把第二支槍弄到手,她再來,那時,他們就可以一同遠走高飛了。


    就是為了這個,王輝殺了吳振亞,殺了王餘馥。


    這是多麽精彩、浪漫的傳奇故事!還牽扯進了外國的某組織。


    王輝的案子,複雜神秘起來了。經過我有關機關進行調查,沒有費力氣,就推翻了王輝的所有說法。他的故事,純屬子虛烏有,他是在開國際玩笑!


    不能說王輝不是聰明的。他懂得,他殺死兩人,搶走槍支,案件調查清楚後,作為刑事犯罪,會很快結案,他也就該命赴黃泉,那時,一切就都終結了。而編排出了“來無影去無蹤”的外國女人和外國某組織,就使案件賦予了政治色彩和長長的懸念,如果政法機關查不清楚,就不會結案,同時,也不會處決他。他贏得了時間,就等於贏得了生命,到那時,再作新的打算。


    真是一個有頭腦的人!難怪他的一個同事說:“王輝這小子不是小把式,是幹大壞事的料。”


    王輝導演了這出戲,也符合他對要辦的事考慮得周到、盤算得精細的性格。


    王輝想得到槍,已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1987年2、3月間,他曾先後五次盜竊阿城縣、三岐河鎮等地的武裝部,然而隻得到300餘發“五四”式手槍和步槍子彈,他大失所望。於是,經過仔細測量盜竊來的子彈數據,他繪製了一張草圖,花錢在一個工廠雇人幹“私活”,車了一支每次隻能射擊一發子彈的槍管,裝成了一支自製手槍。


    為了檢測這支槍的殺傷力,他騎車跑出哈爾濱市30多裏,來到一片樹林中,瞄準了一棵直徑20多厘米的樹,“砰”地一槍,他跑上前去,隻見樹被攔腰穿了個大洞。他笑了,以為自己已經成功了一半。


    那麽,王輝殺人搶槍的目的何在呢?


    在後來的審訊中,王輝說過這樣一段話:“我沒有什麽信仰。覺得整天忙忙碌碌為了可憐的生活,一輩子也沒有前途,與其餓著活不如飽著死。所以我要殺人搶槍,搶錢,出國定居。”


    是的,問題的答案,就在這裏。


    一個認識王輝的人說他“心勁兒很大,自己的一切都想勝過別人。”上小學的時候,他前排的一個男生戴了一頂非常漂亮的小帽,他因為自己沒有,一抬頭看見前麵那帽子就來氣,趁人不注意,把那帽子燒了個大洞,人家戴不成了,他才安心。參加工作後,他看別人騎摩托車生氣,看見別人有錢他也生氣。因為他自己的內心是陰暗的,所以他把社會和人生看得都很黑暗,他不相信辛勤的勞動和不懈的追求能獲得幸福,他認為那些富有的人的一切,都不是從好道兒來的。所以他想:你們能弄到的東西,我也能弄到;你們能走的道兒,我也能走,而且比你們走得還精彩,還顯赫。


    1978年春天,錄音機在哈爾濱市一般家庭中,還不多見。可是對這“新式武器”,20歲的王輝就垂涎三尺了,他經過勘察,成功地盜竊了賓縣英傑鄉廣播站的一台錄音機,並將這個重70公斤的龐然大物一個人搬迴家,對父母說是花200元錢從委托商店買的。


    首獲成功,他的膽子更大了,1980年至1986年間,他又盜竊過牙克石林業局駐哈爾濱辦事處的一台20英寸日立牌彩色電視機和哈一百倉庫中的四件絨衣,兩條羽絨褲。在人前,他是一個文雅好學的謙謙君子;在人後,他卻是一個偷盜成癖的貪心小人。


    1986年5月,一直與王輝保持通信來往的一個日本民間組織“筆友會”邀請他去日本觀光,日本的繁榮、先進、富有,使王輝驚歎不已,羨慕不已,七天的觀光生活,使他覺得恍如隔世。迴國後,國內的人,國內的生活,國內的一切,他都看不慣,他對這塊生他養他的土地,充滿了仇恨。經過一番痛苦的“涅盤”後,他決心脫離這塊土地,到那片“王道樂土”去。


    想出國定居,但沒有錢。怎樣才可以在短時間內得到一筆錢呢?


    隻有一條道:搶銀行、搶送款車。於是,他想到了槍。


    1987年12月22日,他跟蹤殺害了吳振亞後,迴到家裏,發現搶來的槍是“六四”式,彈夾裏僅有七發子彈,而自己偷來的子彈又都是“五四”式手槍的。這期間,他曾預謀過搶劫送款車,考慮到他在一百工作過多年,認識他的人多,到那裏搶劫對自己不利,於是就想到了哈爾濱市的另一家大百貨商店——哈爾濱市秋林商店,他也確曾到秋林觀察過,但發現那裏的送款車人多勢眾,保護嚴密,憑自己手中的“六四”式手槍和那幾發子彈,根本不能下手。他決定再搞一支“五四”式手槍。


    因此,王輝又選準了第二個殺害對象——王餘馥。


    據他自己說,在殺害王餘馥之前,他曾經看準過兩個人,但都沒有下手。一個是他跟蹤過的一名中年警察,用自行車推著他的老母親去看病,他覺得這個警察有老母親,又很孝道,便沒有下手;另一個是一名年輕警察,是到托兒所去送孩子,他見那泡著的孩子還小,也沒忍心下手,隻是見到了王餘馥,他才覺得是個合適的人選:不僅50多歲了,不會再有什麽負擔,而且屁股後麵掛著的手槍他也看得清清楚楚,確實是“五四”式。


    不久,王輝被執行死刑。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中國近代轟動案件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九月無聲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九月無聲並收藏中國近代轟動案件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