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六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時,在津浦線南段從石門山到明光八八七公裏處鐵道旁的排水溝裏,發現一具中等身材的青年男子屍體,頭部被石頭砸爛,腦漿溢出,帶血的大石塊滾落在屍體的前方。


    死者上身穿藍色斜紋軍便服,內著米黃色斜紋布襯衫,下身穿一條藍色哢嘰布長褲,褲子右前邊有一個開口八公分長的暗口袋,上端安著一條拉鏈,腳穿黃帆布膠底鞋。死者的血跡雖已凝固,但還呈現殷紅色,傷口淤積的血塊還是軟的,說明作案的時間不太長,可能是一兩個小時之前。


    擴大勘驗現場的範圍,在離現場六百米遠的一個塘邊,發現水裏一塊大土塊的下邊,壓住一團衣物。取出一看,原來是一條破舊的草綠色軍褲,上邊有十來個大小補釘,褲子上有許多濺噴的血跡。


    經化驗,這些血跡和死者的血跡相同,都是b型。這顯然是兇手行兇後,為了消滅罪證,脫下身穿帶血的長褲,埋藏在這裏。


    仲夏季節,四點多鍾,東方就開始發白,五點鍾天就大亮了。發現屍體前兩個小時,也就是上午七時左右,已經是趁早上工、趕路的時刻,兇殺案件竟然發生在這樣的光天化日之下,又是在鐵路交通線上,可見這個兇手是很猖狂的。


    不過,這個地段一片丘陵起伏,鐵路兩旁的矮山擋住了行人的視線,兇手選擇這個隱蔽處作案,正是他的預謀。現場沒有發現絲毫掙紮搏鬥的痕跡,表明被害人處於毫無戒備的狀態,可以斷定:他們是同路人,而且是熟悉的同路人。


    那麽,被害人姓甚名誰?兇手又逃往哪裏?


    這個案件沒有留下任何一件可以顯示被害人和兇犯來龍去脈的痕跡。


    這個案件沒有任何一件證物可以指示搜索的方向。


    這個案件也沒有任何一件憑證可以顯示這起兇殺事件的性質,是情殺、仇殺,還是謀財害命。


    乍看起來,似乎是一片茫然。然而,隻要有犯罪的存在,就不能不在遼闊的空間留下痕跡。由滁縣地區和嘉山縣司法機關以及蚌埠鐵路局的保衛部門聯合組成的一支辦案隊伍迅速行動起來,在上到徐州、下到南京的鐵路沿線和附近的農村,展開了調查活動。辦案人員堅信:隻要依靠群眾,深入調查,終歸會弄個水落石出的。


    仲夏的農村,正值大忙季節。案件的調查訪問工作,隻有深入到田間地頭進行。


    炙熱的太陽烤著大地,熱浪四散。兩個調查小組的同誌冒著酷暑,汗流浹背,以鐵路為界,一東一西,走遍了沿線二十多裏路的村莊和田野,訪問了兩百多個社員,得到的迴答幾乎都是:“不知道”;或者是:“田裏的活正忙,十多天沒趕集了,沒走過這條道”。


    至於被害人屍體的照片,經過辨認,迴答都是:“從來沒有見過這個人。”


    專案組的同誌並不氣餒,堅持不懈,繼續深入調查,終於從一位鐵路養路工那兒了解到一個重要的線索:6月21日上午7時,就在出事前不久,石門山車站養路工老郝自北向南檢查線路,迎麵有兩個人沿鐵道走來,這兩人一高一矮:矮個子身穿一身藍衣服;高個子上身穿藍襯衫,下身穿一條草綠色軍褲,胳膊上挎個黃帆布包。擦身過的時候,聽高個子說,他最近從北京剛迴來,又要去杭州,上石門山搭車。後來漸漸走遠了,一轉山拐,他倆就進入了那狹窄的通道。老郝隻注意檢查線路,再也沒有去管他們的事。


    老郝還約略記得這兩個人的麵貌,經過辨認,被害人正是那個矮子,很瘦。那高個子貌似中年,長方臉型,塌鼻子,厚嘴唇,顴骨高,左額靠近太陽穴的地方有一塊很大的傷疤,麵色黧黑。


    不知名,不知姓,在成千上萬的人群中去尋找這樣相貌的人,難度之大,可以想見。不過從被害人的衣著、修路工提供的形象以及這兩個人的去向看來,他們是北方人的可能性比較大,於是決定沿津浦路線向北方搜索。


    自石門山以北的各個大小車站都接到了電話通知,密切注意有沒有上述特征的高個子中年男人上車。


    一組辦案人員分頭到石門山、板橋、小溪河、李二莊車站,召開檢票、服務人員座談會,請他們迴憶6月21日當天有沒有發現可疑的乘客和可疑的跡象。


    上萬張協助偵查破案的通報及時發往定遠、鳳陽、嘉山、滁縣和淮北宿縣、阜陽地區的十幾個縣,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協助了解當地有沒有走失人員,在走失人員中有沒有同死者麵貌相似的人,有沒有同兇手相似的人。


    通報還發往全省的幾個大勞改農場和監管所,要求他們檢查在逃的犯人中有沒有同兇手相象的人。


    七個小組帶著通報,分頭到淮南、淮北,深入到各公社,逐村逐戶地查尋。


    一張張捕捉罪犯的網張開了。


    各地群眾大力協助,紛紛向辦案人員提供線索。石門山前一站的板橋車站反映了一個情況:6月二21日上午10點多鍾,201次慢車檢票時,有一個高身材的中年男人,長方臉,麵容黧黑,左上額還有一塊傷疤,挎個黃帆布包,手持到蚌埠的車票,因為搶著進站,同一個挑擔子的婦女爭吵起來,耽擱了檢票時間,所以這個小站的服務人員對他的印象很深。


    這人是不是那個犯罪分子?


    犯罪分子在石門山以南作案,很可能越過石門山,在前邊另一個車站上車,以躲過追蹤,這是潛逃犯慣用的伎倆。而且,他又是那麽急急忙忙地搶著上車……


    作為偵查人員,對每個可疑的線索都不應輕易放過。於是,在這個嫌疑分子所到的終點站蚌埠,展開了一場仔細的搜索。


    各個小旅館的旅客循環簿都集中起來,22、23日兩天過往的旅客中有沒有形跡可疑的人,這些旅館的服務人員都在認真地迴憶。


    車站、碼頭和一些比較混雜的場所都有人不動聲色而又十分警覺地監視著,注意有沒有同那個嫌疑分子相似的人。


    6月21日上行的201次列車上的列車員被邀集在一起,能夠找到的這趟列車上的一百多名乘客都一一經過訪問,是不是注意到有這樣一個嫌疑分子。


    在板橋發現的那個嫌疑分子的行蹤找到了。一個在板橋和他同陣上車的乘客說,這個挎黃帆布包、臉上有塊疤的是渦陽人,他下了火車,就直奔汽車站,上渦陽去了。聽說他家住渦陽縣孫集公社。


    專案組的成員不顧勞累,長途跋涉,立即趕到目的地。


    公社保衛幹部一聽專案組介紹所要搜索對象的特征和蹤跡之後,馬上就提到郭德營的名字。這家夥一向不務正業,偷雞摸狗,搞投機倒把,常到蚌埠、明光、滁縣一帶販買販賣,曾被拘留多次。現在他不在家,上阜陽去了。


    事不宜遲,專案組成員乘專車趕到阜陽。在當地公安機關配合下,查實這個嫌疑分子常到大於口十六號一家姓盧的家裏。據說,他們是表親,常合夥跑生意,從北方販香煙,從南方販茶葉。前兩天這個姓郭的又來了,後來,兩人到河南固始去了,他們在固始城郊公社有個落腳點。


    這家夥的行蹤詭秘得很。


    專案組風馳電掣,第二天中午又趕到靠近安徽的河南省固始縣城。


    在固始縣城郊公社黨委辦公室裏,這個名叫郭德營的人終於露麵了。此人果然是個大個子,腰粗臂圓,一張黧黑的麵孔上生著許多酒刺疙瘩,左額上方有一個疤痕,同板橋那個鐵道養路工描述的形象十分相似。


    例行的問話之後,審訊員就單刀直入地提問:“六月二十一日你在哪裏?”


    “我在板橋哇!”他不加思索一口就迴答了。


    “你在板橋幹些什麽?”


    “我的一位姨娘住在板橋街上,我是去搞點糧食的。”


    “你那天還去過哪些地方?”


    “我哪裏也沒有去,你們可以查訪。”


    兩天後,嘉山縣的迴電來了:“郭德營6月20、21日確在板橋姨娘家,未曾離開。”


    材料證明:這僅是一個麵貌相似的人,而不是殺人兇犯。


    這條線索斷了。


    宿縣、固鎮、徐州相繼送來發現可疑的人的情報,共有二十一個,經過查證,一一都被否定了。


    在阜陽、宿縣、滁縣地區普遍調查了走失的人口,共有一百一十多名,經過查證,沒有一個和被害人的特征相吻合。在白湖、建新、利辛幾個勞改農場和幾個監獄實地調查,少數逃跑的罪犯中也沒有同兇犯相似的人。


    一萬多分發往淮北、蘇北和皖中地區的協查通報,也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複。


    一個線索斷了,新的線索又被提起,新的線索又是落空……


    被害者是不是北方人,這個最初的判斷值得重新考慮了。


    夏去秋來,經過四個多月的明查暗訪,專案組的幾十名成員熬過多少不眠之夜,費了多少心血,流了多少汗水,卻一直沒有找到可以解開這個無名屍案的線索。


    指揮這場戰鬥的領導組織又一次召開了會議,總結了前一階段的工作。根據四個月來的工作進展,決定暫時停止在農村中的搜索,把偵查破案的主要精力集中在鐵路沿線的大城市,從查證遺留物入手,采取以物找人的做法,發掘新的線索。


    被害人褲子的前方口袋上裝著一條拉鏈,這是一個顯著的特征。這種服裝的式樣是比較少見的,查明它的產地,也許可以為偵查工作找到一個新的突破口。


    還有,死者米黃色斜紋布的內衣,內衣上帶有螺旋形的紐扣,都是可以作為發現新線索的引物。


    這些分析判斷是正確的。


    11月4日,在隴海線最東端的連雲港市,專案組的兩個成員在一個水果攤旁看見三個正在買梨子的青年人,從褲子口袋裏掏錢。這是一個比較大的暗口袋,上端裝有七、八公分長的拉鏈,再仔細觀察,這褲子的顏色和式樣,同被害人身上穿的褲子完全相同。


    這真是個重要的發現。


    這三個青年人被請到專案組的住處。


    他們是浙江溫州地區永嘉縣人。這一帶人多地少,農村青年常常結伴外出,以彈被套、補鞋謀生。這三個青年人就是到北方彈被套的。他們身穿的褲子是溫州地區成批生產的,到北方做生意的人怕扒竊,專門在口袋上裝個拉鏈,這種服裝在別處比較少見,隻有溫州地區幾個縣的青年人愛穿。


    他們聽了案情介紹,看到協查破案的通報,都說去年在石家莊彈棉花時碰見過一個同被害人相象的人,他叫陳光巨,是溫州地區永嘉縣古廟公社人。


    一個新的大有希望的線索展現在專案組的麵前,偵破工作到此有了一個很大的轉機。


    專案組迅速調整了原來的偵破工作方案,組織力量,南下三千裏外的溫州地區,帶著現場搜集到的衣物,查找被害人的下落。


    在當地司法機關的配合下,一場新的戰鬥開始了。


    這個地區青年手藝人確實愛穿帶拉鏈口袋的褲子,也愛穿細紋米黃色卡嘰布襯衣。這兩種服裝在當地都是成批生產。死者襯衣上螺旋紋紐扣是溫州市街道五七工廠生產的,全省各地都有經銷。初步查證得來的這些情況說明,被害人有極大可能是溫州地區人,但不是連雲港那三個年青人所說的陳光巨。永嘉縣的陳光巨安全地呆在家裏,他從去年冬天到河北省石家莊彈了一陣子棉花,賺了一些錢之後,過不慣北方的生活,早已迴家,一直沒有再外出。


    根據當地有關部門的材料,溫州地區每年大約有一萬多名青年人到北方去彈棉花、補鞋,從事手工勞動,要從這一萬多名外出人員中查找一個失蹤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比起前一段時間那種漫無邊際的搜索,畢竟是有了一個確定的範圍。


    協查通報分發到溫州地區每個城鎮和公社。專案組的同誌巡迴奔走在溫州地區的七個縣。


    又是一個多月過去了,這時已是1977年的初春。


    一天,平陽縣望裏公社保衛幹部來到地區,向專案組的同誌反映,他們公社馬鞍大隊有一個名叫林淑春的青年,去年五月出外做手藝,同行的幾個人都迴來了,隻有他一去無蹤影,至今已半年多了。


    專案組的同誌帶著被害人的衣物和照片來到林家,林家的人看了照片,認定被害人正是林淑春,那條帶拉鏈的褲子和米黃色的襯衣正是他常穿的,一家人都傷心地痛哭了。


    六個月的艱苦轉戰,從黃海的海州灣跑到了東海的溫州灣,在地球上已經跨越了十個緯度,陸路的行程將近五千裏,現在這個案件總算有了眉目。


    被害人林淑春,20歲,品行端正,平時不多話,很少出過遠門。去年五月初,隨同本大隊社員黃乃森、石嶽昌一行六人,各自帶了一部補鞋機,到北方做補鞋手藝。5月11日在鎮江分手,林淑春同黃乃森、石嶽昌三人到南京,另外三人到蘇北。在外補鞋的生意並不好,每天吃住開銷,賺不了多少錢,一同出去的幾個人都迴來了,隻有林淑春一人滯留在外。黃乃森、石嶽昌迴來,還帶迴林淑春托帶的四件衣服。據說,他們在南京分手時,林淑春跟一個家住南京附近的漢子一陣,說是把補鞋機賣給這個人了,要到這個人家裏討錢,並且約好要教這個人的妹妹學會補鞋技術,幾天後就迴來。誰知一去無蹤影,竟遭此不幸。


    被害人的姓名住址搞清楚了。這個案件的偵破工作雖然有了很大的進展,但兇手究竟是誰?


    死者家屬和當地一些幹部群眾對同行北上做手藝的人有懷疑,乍看起來這個懷疑也不無理由。


    第一,三人同行,為何中途分手,隻單獨留下一人?


    第二,林淑春托他倆帶迴四件衣服,他倆先前不想給,


    傳到林淑春母親那裏,曾引起一場口角。


    幾件衣服都不肯交,更多的錢財豈不更加引起他們的貪心?這些都是懷疑,是猜測,辦案中是不足為憑的,辦案需要確鑿的證據。


    與林淑春同行的黃乃森和石嶽昌又是一種說法:因為在外邊補鞋生意不好,他們三個人都想把補鞋機賣掉,迴家過端午節。黃乃森、石嶽昌的機子很快脫手,林淑春的機子因為底腳跌斷,重新焊接,用藍色油漆塗刷了一遍,不太好賣。


    6月15日,黃乃森和石嶽昌先到車站買票,準備返迴浙江。早晨八點多鍾,林淑春帶著一個上身穿藍色軍便服、下身穿草綠色軍褲的中年男人一同趕到車站,高興地對他們說,他的機子也賣掉了,就是賣給這個中年人的,賣價二百二十元,約好跟這人一陣去取錢,取到錢就趕迴浙江老家過端午節。買機子那個人自稱是海軍退伍軍人,剛從北京迴來,手裏還拎著兩個旅行包,一個黑色的,一個黃色帆布的。這個人臉色黑黑的,長方臉型,額角上似乎還有一個傷疤。上午十點多鍾,他倆買了往鎮江方向去的車票,上車走了,票價隻花了六角錢。聽那人說,下了火車還得買一塊多錢的汽車票才能到家。


    擺在專案組麵前的是兩個偵查方向:一個是浙江的同行人,一個是南京車站遇到的那個中年人。


    經過對平陽縣的望裏、新安等公社一九七六年以前到北方做手藝的二百五十多人逐一的審查,斷定他們在時間和逗留地點上都缺少作案的可能。倒是黃乃森和石嶽昌兩人反映在南京車站上遇見的那個中年男人,同石門山養路工在現場


    遇見的那個嫌疑分子的相貌特征不謀而合,是個極其可疑的人物。


    為了進一步尋找能夠印證這種判斷的依據,又對現場查獲的衣服進行技術鑒別。


    兩個有經驗的剪裁技師對被害人身穿的外衣和塘裏撈出的帶血跡的草綠色軍褲作了仔細的鑒別對比後發現,被害人身穿的褲子應該是身高一米五左右的人穿的,而上裝則應是一米六以上身高的人穿著才能合身,而且體形較胖,那件上裝同塘裏撈取的那條褲子倒很配套。被害人家屬也說那件上裝不是他家的。那件上裝和帶血的褲子裁剪的式樣和縫製的工藝也不是浙江的工藝傳統,褲子上的補丁同浙江流行的補法也有差異,浙江是內向外補,而這條褲子上的補丁是從外向內,補法完全不同。


    被請來參加鑒別的兩個長期從事棉布銷售的老營業員認真迴憶了當地銷魯棉布的品種,在他們記憶中,那件藍上裝的斜紋布和做褲子的草綠色紗哢都不是本地產品,是江蘇鎮江產品,一九六五年以前在溫州銷售過,那年以後,就沒有再進這類產品。藍色上裝裏襯的一塊紅格子粗布,平陽縣從來沒有賣過。


    技術鑒定的結果說明,被害人生前曾經同別人調換過衣服穿著,這衣著絕非浙江產品,而是江蘇一帶的產品。


    因此,可以推斷,在死者被害前有一個外地人與他同行,黃乃森和石嶽昌提供的情況是可靠的。


    然而,從哪裏去查找這個同行者?也許買補鞋機的人就是殺害林淑春的兇手。


    從南京車站往鎮江方向購買六角錢車票,下車後還要乘坐一塊多錢票的汽車。這是一個隱隱約約的線索。


    還有,就是那個塗成藍色的補鞋機,這是一個實在的證物。


    一場新的搜索又開始了。


    自南京東行的六角錢車票到哪裏?龍潭,或者是下蜀。


    再乘一元多錢票的汽車又到哪裏?丹陽,江寧,或者是金壇。


    這也許是犯罪分子故意布下的疑陣。即使是疑陣,也要去破除它。就犯罪分子的心理狀態來看,一開始的驟然間,他也許還沒有形成犯罪的最後預謀,沒有把各種掩飾手段設想得那麽周密。


    這個戰役的方案還是以物找人,從搜索那部損壞了底腳、刷上了藍色油漆的補鞋機開始。


    在平陽,拍下了同類補鞋機的照片,印製了新的協查通報,分發到南京郊區和鎮江地區的各個城鎮和公社。


    專案組兩路進兵,一路在南京郊區的丹徒、江寧、金壇各個縣分頭查訪,一路自滁縣向北,在各旅社、浴室調查了解,自去年六月分以來,有沒有人帶補鞋機住宿。


    在人民群眾密切配合下,犯罪分子的蹤跡終於被發現了。


    江寧縣長江公社飛花大隊的群眾反映,這個大隊一向不務正業的汪信海,在去年六月下旬,帶了一個年輕人,背著一台藍色補鞋機迴家,說是把這部機子買下了。兩天後,兩人同陣上嘉山,第四天,汪信海獨自迴來,說賣機子的年輕人從鎮江上車迴浙江去了。


    經過辨認,這部補鞋機正是被害人林淑春的原物。


    至於汪信海本人,在幹了這件喪盡天良的事後不久,又因偷竊被江寧縣公安局拘留審查,還關在看守所裏。


    這樣一個作惡多端而又狡猾的犯罪分子是不會那麽輕易認罪服法的。


    審訊中,他撒謊、抵賴,企圖蒙混過關,但都是徒勞的。


    “你家那個補鞋機是哪裏來的?”審判員問。


    “買的。”


    “買誰的?


    “一個浙江小夥子的。”


    “那個浙江青年人叫什麽名字?”


    “不知道。”他在狡賴了,他還以為審判員沒有掌握底細。


    “他在你家住了兩天,怎麽還不知道他的名字?”


    “我沒有必要問他。”


    “這個青年哪裏去了?”


    “早迴家了。”


    “真的嗎?”


    “我不說一句謊話。”他迴答得倒幹脆。


    “你上過嘉山嗎?”


    “沒有。”又是一句編造的謊言。


    “有人在石門山鐵路線上看見過你。”


    “沒有,那決不是我。”


    “這條褲子是你的嗎?”審判員拿出帶血的軍褲。


    “哦!是……不是我的。”他假作一番辨認,又在抵賴。


    不過,他眼睛流露出畏懼的神情,倒露了他的底。


    “假如你的妻子說這褲子是你的,你又怎麽說呢?”


    “她說她的,我的東西隻有我說的算。”他是至死不悔了。


    專案組人員宣讀了他妻子的證言。他妻子經過教育,講了汪信海買補鞋機的全部事實經過。她不了解她丈夫殺了人,但是她已察覺了她丈夫行為的蹊蹺。她和她的父親都怕汪信海做出越軌的事,一再追問他機子的來源,追向那個青年人哪裏去了。汪信海粗暴地迴答:“你們別再問我,要我說真話,除非我的頭朝後長。”


    聽了自己妻子的全部證詞;


    聽了石門山養路工的證詞;


    聽了黃乃森、石嶽昌的證詞


    見到了被害人的照片


    見到了擺在麵前的血衣,·……


    這個兇惡的罪犯在鐵證麵前不得不低下了頭。


    原來,這個汪信海一貫不務正業,多次行竊詐騙,被拘留關押,仍不悔改。一九七六年初,冒充下放工人,到北京上訪鬧事,六月間被遣送迴南京。那天夜裏,在車站上遇見被害人,一部補鞋機引起他眼饞,假意說要買,把林淑春騙到家裏,留住兩天,故作親近,又是換衣服穿,請喝酒;又是請他傳授補鞋技術。兩天裏連房門都不出,妄圖掩人耳目。第三天一早,騙被害人到蚌埠親戚家討錢還款。因為無票乘車,二十一日清晨,在嘉山被趕下車,步行到石門山。在山丘的轉彎外,四望無人,趁被害人不提防,舉起石頭,實行了罪惡的一擊……


    為了偵破一起兇殺案,人民的保衛者曆盡艱辛,查訪了十二個城市和五個省的七十五個縣,行程三萬多裏,終於將殺人犯緝拿歸案。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殺人犯汪信海終於逃脫不了法網,受到最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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