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0月6日早晨,福建省福州市長樂縣(現為長樂區)漳港鄉演嶼村黨支部書記楊金連伸一伸懶腰,打開大門,右腳剛剛跨出門檻,便踩到一塊石頭,低頭一看,石頭下麵壓著一封信,他俯身拾起來一看,信裏有一節手指,他一看,渾身顫抖起來……


    “小子:你的小王八蛋在我手裏了,你想要迴他的小命,就得老老實實在今天下午兩點帶五萬塊錢到龍角峰寺。在後廳左邊花瓶下取一張條子,然後按條子指示的地點,把錢放在那裏。如果你不照辦,我們將送屍上門。如果你照辦,就包你小王八蛋無事。”


    又看了信,才知道他可愛的6歲獨生子遭到不幸!他的小孩已失蹤7天!今天得此消息,吉兇難卜,心緒繁亂,不知如何是好。


    消息很快通過漳港鄉傳到長樂縣公安局。陳局長、潘副局長立即召集刑警隊長周小敏、陳建輝等人分析案情。恐嚇信原件在每個人手上輪流傳遞細閱推敲。


    “這字體看上去像小孩寫的。”


    “從行文上看,思想幼稚,未定型。因此,未成年男性作案可能性較大。”


    “根據這個情況,我看可以進行控製,現場抓獲……”


    分析會上,你一言我一語,討論熱烈。陳局長聽了大家的分析,心中已有七八分底。他對分管刑偵工作的陳依霖副局長說道:“老陳,你說說吧。”


    “我看,我們就來個將計就計,按信上要求,讓楊支書去送錢,我們暗中保護,現場抓獲。”陳副局長說。


    “我同意陳副局長的意見。作三點補充:一,這個行動要秘密,我們不要同老楊直接聯係,可以請村幹部傳紙條給他,這樣,才不會驚動犯罪分子;二,叫老楊公開到鄉信用社取款,造成履約假象;三,選派年輕、頭腦靈活的偵察員上山埋伏,最好選個女民警做搭檔,扮成青年戀人到龍角蜂寺燒香、遊玩,這樣,能更好地掩護行動。具體由周小敏去組織。”


    會後,周隊長一方麵打電話請演嶼村村長來一趟,一方麵給楊支書寫信:“楊支書:我們已關注這起案件,請你按恐嚇信指定的要求辦,要有意讓人知道你到信用社借錢取款,上山時我們會暗中保護你。到龍角峰寺後廳取字條時,你身邊會有你熟悉的人同你接頭,請你用借火點煙的機會把字條上所寫的地點告訴與你接頭的同誌。縣公安局刑警隊周小敏。”


    10月6日下午1時許,四名“信男信女”夾雜在三三兩兩的香客中,沿著石嶺,彎彎曲曲向上山的龍角蜂寺攀登。


    他們邊走邊說笑:“我想祈求菩薩保佑,讓我老婆生個男孩子你們求什麽?”


    “我求孩子聰明,讀書成績全班第一。”


    “我求菩薩保佑家人平安。”


    三位男的說完之後,問那“信女”:“小林,你求什麽?”


    “我,我……”


    “別不好意思了,你想找個如意郎君,對不對?”


    “去去去,別瞎說……”小林臉“刷”地紅了起來。


    在山腳下,擺著茶攤,茶攤上坐著幾個人,正在喝茶。看去像山民,他們正在天南海北地閑聊,卻不時用目光審視著周圍過往行人。


    原來,善男信女和喝茶者是縣公安局刑警隊陳副隊長、偵查員黃香增、鄭其欽、徐建、林支勝和林輝等人。


    在“香客”們上山的途中,還看到兩位“獵人”,他們拿著鳥槍,這裏瞄瞄,那裏瞧瞧,一會兒站在石頭上,一會兒鑽進樹叢。他倆就是刑警隊周隊長和偵查員小趙。


    香客們在龍角蜂寺內,有的燒香,有的磕頭。


    楊支書提了個幹部包,鼓鼓囊囊,活像個鄉鎮企業的暴發戶。偵查員們知道,那包裏裝的不過是破報紙。不過,不知情者還以為是錢呢!


    楊支書左右瞟了瞟,沒有人注意他,便迅速拿起桌台左邊那隻花瓶,取出一張字條,溜到偏僻處,偷偷地看了一遍,上麵寫著:“下午3點,你要把錢放在寺頂龍角影子對正的那塊石頭上。晚上十點到大嶼山去帶你的小王八蛋。”


    楊支書看完條子,便混在香客中,從一位向他走來的“香客”迎上去,這位“香客”就是陳副隊長。


    楊支書掏出一支香煙,對老陳說:“同誌,借個火!”


    老陳從口袋裏摸出一盒火柴遞給他,他點燃香煙後,在還火柴的同時,將那張條子一起交到老陳手上。老陳小聲對他說:“你放心去放提包吧,然後你迴家。”


    楊支書走出寺院,抬頭望望龍角蜂寺的龍角影。隻見那影子印在離寺十多米遠的一處樹叢密集的凹陷處,中間有一塊大石頭。他見四下無人,便將提包放在那塊石頭上麵,然後退到不遠處轉來轉去,他不想馬上迴家,一心想早點看到自己的兒子。


    老陳接過條子,馬上同山上“打獵”的周隊長聯係,兩人一起在距離放提包位置20多米遠的地方隱蔽觀察……


    太陽下山了,他們已腰酸腿疼,還不見有人來取那隻提包。


    這時,一位村民突然發現山腰站著一位少年,他名叫楊強,於是上前問道:“楊強,你今天上午不是說去福州嗎?怎麽現在還在這裏?”


    “不想去福州了.....”楊強吞吞吐吐地說。


    “你到山上來幹什麽?”


    問者無意,聽者心慌。楊強臉刷地變白,汗流滿麵,語無倫次地答道:“隨便玩玩,我不舒服……”


    “走,快跟我到寺裏喝點開水,就會好的。”


    楊支書看到那村民帶楊強進寺裏,感到很奇怪,侄兒不是去福州了嗎?


    他等侄兒喝了開水,便迎上前說:“人不舒服,快迴家吧。”


    楊支書的侄兒楊強時年17歲,據說他母親還是葉群的遠親呢。楊強的母親上山下鄉來長樂,和楊支書的哥哥結了婚,生了楊強,因夫早逝,她改嫁到福州城裏。8歲的楊強便成了孤兒,由叔叔楊支書將他收養,待若親生兒子。但由於從小失去父母,楊強幼小的心靈深深留下自卑感,養成孤癖性格。盡管叔叔見他漸漸長大,在老房旁邊蓋的一座新房,也打上侄兒的份,並告訴楊強:“樓的西頭那兩間是你的。”但楊強還是沒有體會到叔叔的養育之恩,到處流浪……


    楊強勉強迴到楊支書家,躺在床上直打哆嗦,楊支書摸摸他的額頭,並無發燒跡象,這引起懷疑:難道他與自己兒子楊錦失蹤和詐騙5萬元錢有關?


    於是楊支書把想法告訴了周隊長。


    陳副局長接到報告,即令刑警隊指導員陳春和漳港派出所副指導員陳長波趕到演嶼村楊支書家,將楊強帶到漳港派出所詢問,並通知還在山上守候的偵查員們撤迴。


    陳指導員和司機卞光華一起,看了恐嚇信的字跡和寺裏花瓶下的那張條子字跡一樣,為了證實是否楊強寫的,便將一張白紙和一支鋼筆遞給楊強說道:“我們當老師,叫你聽寫。開始:‘小王接受領導指示,表示堅決照辦,按時把錢護送到銀行,下午5點帶迴收條……迴家吃了兩粒小小的雞蛋’……”


    停一會兒,問道:“寫好了沒有?”


    “寫好了。”


    “來,用圓珠筆,再聽寫一次。”


    卞光華遞過圓珠筆,有意識地將帶有提手旁的“把”“指”“按”等字和“錢”“蛋”“條子”“照辦”等關鍵字讓他重寫一遍。陳


    副隊長將前後兩次聽寫與恐嚇信、條子的字跡一一對照,見好幾個字的偏旁、筆劃、字形都一模一樣,因此認定楊強就是作案人。


    偵查員們已兩餐沒吃東西,肚子餓扁了,於是,周隊長大聲說:“問題解決了,走,吃飯去!”臨走之前,周隊長迴過頭對楊強說:“給你一個小時考慮,有什麽事要同叔叔說的?”他這是在運用引而不發的審訊策略。


    一小時後,周隊長威嚴地問道:“楊強,你講不講實話?”


    “我講……”


    周隊長拿出恐嚇信和條子,放到楊強麵前問道:“這兩張紙上的字是不是你寫的?”


    “不,不……”楊強嚇得哆哆嗦嗦。


    陳指導員將楊強聽寫的兩張紙遞到他麵前問:“剛才叫你聽寫,什麽意思,你心裏該清楚吧,看來你是不想講實話?”


    “我說,我說,信和條子都是我寫的……”


    “快說,楊錦在哪裏?”


    “我把他埋在老房子放茶幾的地下。”


    “殺死了?”


    “死了……”


    “你為什麽要殺死他?”


    “我想弄到一大筆錢,愛怎麽花,就怎麽花。想到叔叔家裏有錢,可我拿不到,我看過小說綁架人質搞錢的故事。因此,我模仿小說裏寫的,就於9月30日上午10點上街買了一瓶汽水給6歲的堂弟楊錦喝,然後將他騙到老房子,就把他掐死,砍下一節手指頭給叔叔,然後挖個坑,把堂弟的屍體埋起來,上龍角峰寺看好地形,在花瓶下壓好那張字條後,就於10月5日晚上寫了那封恐嚇信,夾上堂弟那節手指頭,偷偷放在叔叔家門口。可是,當我叔叔發現楊錦失蹤後四處尋找,撈遍四處的糞坑池塘,我卻裝著無事,還幫我叔叔一起去尋找,還到鄉廣播站廣播尋人啟事。”


    說到這裏,楊強竟邪魅地笑了一笑。


    陳指導員厲聲嗬道:“繼續交代!”


    “10月6日上午,我假裝迴福州外祖母家,到漳港車站,買了一張直達福州的汽車票,上車後,隻乘到漳港渡橋車站就下了車,到龍角峰寺背後爬上山蜂,在山頭偏僻處等待叔叔按我紙條上指定的地點放錢,結果等到下午,看到叔叔總在那裏轉來轉去,還和不認識的人接近,心裏害怕,所以不敢去拿提包。”


    至此,案情大白。


    這個忘恩負義、殘殺堂弟的少年犯,不久後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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