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起發生在一個並不偏僻的鄉村,也並非由於法盲造成的兇殺案,這是一個曲折複雜如天方夜譚般離奇然而又是真真實實的故事。
1995年8月18日淩晨3時許,河南省開封市開封縣(現為開封市祥符區)公安局指揮室的值班人員守候至夜將盡,正欲往記事簿上填寫“一夜平安”時,突然,電話鈴驟然劃破寂靜:“指揮室!西薑寨鄉派出所報告,汪王村一農民今夜在睡覺時被殺,肚子被人劃開……”
恐怖的警情,如晴空中一聲炸雷,連素日聞慣兇殺案件的值班人員也不禁為之一驚。
半個小時後,縣公安局副局長王中誌帶領法醫、技術員等10多名幹警,火速抵達西薑寨鄉派出所:“受害人在哪兒?”
“已送到鄉衛生院。”
死者令人慘不忍睹:滿身鮮血,麵色慘白,麵孔因痛苦而扭曲,悲愴淒慘的表情給人一種死難瞑目的感覺!
經法醫鑒定:死者右腹部被捅一刀,傷口寬約5厘米,肝髒、肺、胃、腸均被刺破,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驗畢,一位法醫感慨地說:“解剖時,光肚內淤血就舀了9茶缸,很顯然,兇手不是對死者有刻骨仇恨者,也是一個心狠手辣、出手歹毒之徒。”
死者的妻子很快出現在幹警們麵前。這是一位衣著樸實的農村婦女。她眼睛紅腫,麵色木然而恍惚,仿佛還未意識到這一切是真真實實的事實。從她斷續而哽咽的言語中,幹警們了解了案發經過:
死者叫王信建,乳名小安,30歲,一個精明勤快的農民。8月17日晚8時,吃過晚飯,小安抱著孩子到隔壁鄰居家看電視,看了一會兒,覺得劇情不夠勁,便又到父親家串門,嘮嗑一陣就迴了家,勤勞的妻子還在做著家務。農村人閑,睡得早,正當夫妻倆準備鋪床時,驀聽得街上一陣慌亂的唿叫聲:“救火呀,麥場裏著火啦,快救火呀!”
小安一驚,忙奔出屋外,隻見村西北角的麥場上,燒紅了半邊天,小安拎起臉盆向起火地點奔去。妻子在院裏望了一會兒,便進屋摟著孩子睡了。
當然,細心的妻子沒忘記,把門虛掩著,給丈夫留著門。
大約過了一個小時,朦朦朧朧中,妻子聽到丈夫歸來:“誰家著火了?”
“王華良家。”
“滅了嗎?”
“滅了。”小安洗把臉,說:“口渴,殺個瓜吧。”
吃過瓜,小安對妻子說:“你去把大門上緊吧,我到東間把貓撒開,這幾天老鼠忒多。”
一切就緒,夫妻倆同床而眠。
夜闌人靜。窗外,夏蟲窸窣,微風習習。不知過了多長時間,驀地,女人被一聲驚叫驚醒。
“哎呀,媽呀!”聲音是丈夫發出來的,淒慘的聲音打破這漆黑的夜,顯得有些恐怖。
“咋啦?咋啦?”聽聲音不對勁,女人心中一凜,忙問道。
“快拉燈,我肚子叫誰紮了一刀!”
燈一亮,她差點沒被眼前的情景嚇暈過去:媽呀,小安的肚子上,赫然一個大窟窿,滿是鮮血,腸子都流出來了。
“天哪?咋著會這樣?!”妻子嚇傻了,手足無措。
“快……快點叫醫生。”小安艱難地說著,聲音因巨痛而顫抖。
妻子仿佛才被從夢中驚醒,狂奔著奪門而出。
村醫生來了,一看情形,連連擺手:“這,我治不了,還是快點往鄉裏送吧。”
幾個男人兜著被子的四角,將小安放在車上,拉著小安向鄉醫院奔去……
聽完死者妻子的陳述,幹警們心頭依然茫然無緒:“這事誰幹的,小安知道不?”
“送他上醫院的路上,俺們問過他,他說不知道,正睡覺就挨了一刀。”
死因,在場的人均說不清。王中誌他沉穩地下了第一個命令:“暫時別將小安死亡的消息告訴村裏。另外,屍體也別拉迴去。”
“啥?!暴屍!”小安的家屬暴跳如雷。
“便於開展工作。”王中誌很理解家屬的心情,耐心地做了解釋工作。
此時,已是淩晨4時,東方漸白天欲曉。地點轉換到案發現場——死者王信建(小安)家。王家是一座獨院,3間堂屋,屋門是厚厚的木頭,極其結實。門縫很緊,連身份證都難以插入。
幹警們不放心,再次詢問小安妻子:“仔細想想,晚上你插門了嗎?”
“插了!死死的,我記得很清楚。”小安妻子一口咬定,不容置疑。
這就怪了!在無聲無息的情況下,兇手是怎樣進入屋內從容行兇的呢?難道是遁地不成?是誰殺死了小安?原因何在?是社會上的仇隙?是朋友間的恩怨?亦或是圖財害命?
案件在未大白之前,一切都隻能是個問號。無疑,查清在大門緊閉的情況下,罪犯是怎樣進入屋內的,是本案的關鍵。隻有兩種可能:一是裏應外合,小安妻子做“內應”;二是兇手趁人不備,事先潛伏。
經細心勘查,屋內未發現有兇手潛伏的蹤跡。於是,疑點首先集中到小安妻子身上。難道是情殺?
據調查,小安妻子在同小安結婚前,曾與別人訂婚,後來,不知何故,忽然“吹燈”!這其中有什麽文章嗎?
經過大量走訪,群眾都反映:小安的妻子平時作風較好,溫良賢淑,決不會染指邪惡之事!
那麽,排除了情殺這種古老的故事情節,那肯定就是有兇手事先潛入屋內,伺機行兇。
“再次勘查現場!”局領導下令。
細心再細心!精密再精密!屋內,技偵人員們貓著腰,瞪大眼,握著手電筒,一絲一縷地做著大海撈針般的勘查。在東屋的一堆盛放著小麥的編織袋前,突然,手握放大鏡的刑警隊副隊長王培堂手不動了,凝視片刻,猛然驚唿:“王局長,你看!這兒不是麥粒,好像是帶進來的沙土!”
聞聽此言,搞技術偵查出身的副局長王中誌忙奔過來,接過顯微鏡,仔細端詳。很顯然,小砂礫與塵土迥異,肯定是從外麵帶進來的!
審視良久,王中誌憑著多年的經驗欣喜地斷定:“肯定是罪犯事先潛伏在屋內!”
潛伏屋內,伺機行兇,如此處心積慮、頗費周折要殺死小安,原因何在?
是圖財害命嗎?小安近幾年在鄭州搗鼓點小生意,手頭較寬綽,眼下又積蓄萬元準備蓋個“小洋樓”。但,如果是圖財害命,屋內何以沒有翻箱倒櫃的跡象?在小安堂屋內的抽屜裏,數千元現金分文未動!
那麽,可能是仇殺?圍繞仇殺展開調查工作,幹警們很快將眼光集中到一個農民身上,他叫王傻海。
王傻海,名“傻”實精,在村裏,惟有他與小安有著積年宿怨:那還是1986年的時候,當時,小安尚未成婚。年輕人騷動不安的衝動激情縱容著他於出了出格的事。一次,趁王傻海不在家,小安躡手躡腳竄到王傻海家裏,一把從背後抱住傻海老婆的後腰,猥褻調戲。傻海老婆大怒,一頓臭罵,將小安轟走。傻海得知此事後,頓覺蒙受奇恥大辱,一狀告到派出所,結果,小安依法受到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自此,兩家心裏各自“擰下了個疙瘩”,經年難解,非但“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而且總伺機報複對方。
兩家常為瑣事或疑心而爭吵不斷,有時甚至兩家全部“出動”,男女老少鬧成一團。這種小小的“戰爭”,時起時滅,經年不息。
1991年春天,小安同新婚妻子下地點花生。可巧,冤家路窄,正碰上與傻海同路。每每想起那迴事,傻海都覺得氣血難平。前麵小兩口卿卿我我,有說有笑,傻海咋看咋不順眼,便竄上去,借故將小安撂倒在地,痛揍一頓。一時,新娘子嚇得花容失色。
小安又豈能咽下這口氣,也在尋找著出氣機會。1991年11月,小安家新買了一輛手扶拖拉機,看著這辛苦換來的“小鐵牛”,一家人高興得合不攏嘴。孰料,第二天早晨再去看那輛“小鐵牛”,好好的三隻車輪被人紮了三個洞。一家人分析來分析去,一致斷定是王傻海幹的這缺德事。於是全家老少“總動員,齊上陣”,上街指桑罵槐、含沙射影地罵起來。傻海家也不糊塗,話裏分明有話,豈可受這氣,於是,出陣對罵,後又動手廝打,這一仗,雙方各有“勝負。”
上述種種跡象表明,王傻海是重大嫌疑人。但,仔細一想,幹警們又存疑慮:這些事畢竟是幾年前的“陳芝麻老醋”了,會與此案有關嗎?“
幹警們又一次耐心細致地深入走訪了村裏的幹部群眾:“你們再仔細想想,他們兩家近兩年還鬧過什麽矛盾沒有?”
良久,一位村民遲疑地開了口:“我想起來一件事,去年,兩家還打過一次大架,那迴,傻海吃大虧了,讓小安弟兄幾個打得不輕。”
幹警們來精神了:“咋迴事,仔細說說。”
“1994年5月份吧,小安弟兄四個和傻海都在鄭州撿破爛,平時,也搗鼓點破銅爛鐵的生意。一次,小安聯係上一宗生意,可後來不知咋的黃了。小安懷疑是傻海從中搗鬼了,結果弟兄四個就把傻海痛打一頓。傻海鼻青臉腫地從鄭州迴來,發誓要報仇。可後來又不知咋的,也沒聲息了。”
正可謂“說者無心,聽者有意”,這位村民的一番話,使得幹警們心中警覺地打了個問號:照王傻海與小安夙日裏的“鬥爭行動”來看,這迴他吃了那麽大的虧,何以忍氣吞聲?
經查證,案發當晚,王傻海的哥、弟均在家歇息,有人作證,毫無作案時間。而眼下,王傻海正在鄭州幹活,事實上,早在案發前幾天,王傻海就離家到鄭州找活兒去了。但他是否有連夜作案再潛迴鄭州的可能呢?
趕赴鄭州,查訊王傻海!頗費周折,在一片低矮破舊的房屋裏,幹警們找到了王傻海。
核對案發當晚活動,王傻海不慌不忙,說:“那晚8點,我收破爛迴來,同俺村裏的夥計打會兒麻將,然後就躺倒睡了,不信,調查調查。”
王傻海所住為一張大通鋪,數人同床而眠。屋內人證實,王傻海在案發當夜確實在鋪上睡覺。
“你睡著了,咋知道他還在那兒!”幹警們不死心地追問。
“夜裏解手時,我還聽到他打唿嚕呢。”
“屋裏恁黑,他咋能斷定打唿嚕的就是他?”
一定要“打破砂鍋問到底”。破案,不能放過任何一個疑點。
“哦,對了,傻海起來解手時,叫我跟他一塊。他聲音大,把一屋人都吵醒了,還罵他咧。”
事實上,即使從晚上8點到次日淩晨3點這段時間,從鄭州趕迴開封,作完案再趕迴鄭州,插翅也難這麽快。
案件,走入了“死胡同”。
開封縣公安局副局長王中誌,此時的心情也是可以想象的。諸多思緒紛亂地在他腦海中碰撞著:王傻海真的肯忍下這口氣嗎?究竟是誰殺了小安?此案就此陷入僵局了嗎?不!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隻要是人作案,就一定會有隙可查的,關鍵在於要找到正確的切入點。
燃起一支煙,深深地吸一口,王中誌平靜了一下思緒。望著窗外廣闊蔚藍的天空,心情逐漸鎮定開闊起來。驀地,一個案例鬼使神差般闖入他的腦海中:互換殺妻案!
這是一樁頗為曲折離奇的案件。
孫景振,時年40歲,在西安工作期間,已婚的他與當地一姑娘勾搭成奸,並生一私生子。後來,在得知音訊的家人的強烈要求下,他被調迴開封縣羅王鄉任團委書記。但是,他與西安姑娘仍“藕斷絲連”。與糟糠之妻離婚吧,可怎麽也離不掉。怎麽才能甩掉“黃臉婆”,與“花骨朵”做個長久夫妻呢?孫景振為此事好是心煩。
一次,他到洛陽出差,恰遇一個老戰友。攀談中,孫景振得知,老戰友與他有著同樣的“煩惱”。兩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共同製定了一個行動計劃:互換殺妻!讓戰友先“解決”孫景振的妻子,了卻“心頭之苦”,然後,孫景振再去除掉戰友的“眼中釘”。開封、洛陽長途跋涉作案,易於偷襲,且不易被人察覺,正可謂“神不知,鬼不覺”。
兩人密謀已定,孫景振迴到家裏,對妻子說:“我平時工作忙,迴家晚,為防壞人,以後迴家,我敲三次門,你就開門。”妻子看丈夫這麽關心自己,認為他已迴心轉意,便信以為真,心裏真覺得熱乎乎的。
經過一段“演習”之後,孫景振看時機成熟,便與戰友聯係:萬事俱備,隻欠東風!就這樣,在一個月黑風高之夜,戰友自洛陽連夜趕到羅王鄉。敲三次門,孫妻剛一開門,戰友隨即撲上……幹淨利落做完活後,又悄悄返迴洛陽……
然而,就在其戰友洋洋自得,期待著孫景振也“大功告成”之時,此案被開封公安局一舉破獲。
當小安之死案件進退維穀之際,此案再次雷光電閃般浮現在他的腦海。當思緒之門豁然打開,靈感就像翩翩飛舞的蝴蝶在腦海中盤旋。王傻海,難道不會雇人殺人,自己來個“金蟬脫殼”?“對,一定是這樣!”
想到這兒,王中誌不由驚叫出聲,滿屋幹警愕然。王中誌與參戰的政委黃廣林、副政委趙新中交換看法後竟不謀而合。
一番講述,幹警群情激奮,多日裏像鑽入一個不見陽光的死胡同,憋得人喘不過氣來,現在,每個幹警都仿佛看到了一線曙光,這種舒暢的心情,真如三伏天吃了冰棒一樣痛快!幹警們七嘴八舌議論著,探討著……
驀地,一個粗心而又細心的幹警想起了這麽一個極有價值但幾乎被漏掉的線索:
8月18日晨,刑警隊到村裏開展調查時,曾找到王傻海的弟弟:“青海,有些事想跟你談談。”
不料,王青海頭一擰,脫口而出:“我又沒殺人,找我幹啥?”
自然,談話毫無結果。
“此話啥時說的?”王中誌一驚,忙追問。
“案發當天,天剛亮。”
“不對,他怎麽會知道殺人之事?我們一直在封鎖消息,況且,屍體也未拉迴村裏!”
種種疑點,促使王中誌斷然拍板:重新調查並傳訊王傻海兄弟!
“青海,你咋知道殺人之事?”在村裏一間簡陋的房子裏,幹警們擺開一副決戰之勢,問話單刀直入。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是聽說的。”
“聽誰說的?”
“村裏的幾個媳婦。”
“請說說詳細情況。”
“早上,我起床後到大街上遛,碰到幾個媳婦,正議論,說‘昨晚,小安叫人殺了’。”
幹警們立即就此展開調查。幾個被調查的媳婦一聽,馬上破口大罵:“這個挨刀的,誰跟他說過?!俺啥時見過他?他想栽贓不是?!”
王青海難以自圓其說,勝負終於初見分曉。
“這事要是擱到我頭上,我可真是冤枉。”由臭硬、狡辯到推諉,王青海頭冒虛汗,此時的他也許真恨不得割掉那多嘴的舌頭。
“我們是公安機關,不會冤枉好人,也決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王青海“抗”不住了,終於開口:“我說實話,小安肯定不是俺兄弟殺的。”
“那是誰?”
“要是,一準是王中才!”
“有啥憑據?”
“俺哥曾跟他商量過,具體咋商量的,我也不清楚。”
一個不曾被重視的名字擺在了顯眼的位置上。諸幹警一鼓作氣,將王中才、王傻海等一並擒獲。
王傻海很快招供。
王中才堅不吐口。
王中才,汪王村有名的屠夫,一向心狠手辣,陰險狡詐,平日裏嗜錢如命。用農村的話說他是“心裏擱事”。此次被審,他或裝聾作啞,或“顧左右而言他”,就是不人正題。但,幹警們橫心以對,並非僅憑王傻海的口供,更重要的是握有一“真憑實據”。“真憑實據”其實是“一場遊戲”。
經調查,平日殺豬為生的王中才家藏三把剔骨刀,但在拘留王中才時,幹警們在其家中僅搜出兩把,而另一把哪兒去了?作為“殺手鐧”,幹警們並未直逼王中才,而是旁敲側擊,詢問王妻。
王妻堅決斷言:“家中就隻有這兩把刀。”
反複詢問,堅不改口。
事後證明,此把“不翼而飛”的剔骨刀同此案毫無幹係。王妻“遮遮掩掩”的目的何在?
請聽案情大白後王妻的“後悔藥”:“刀不見了,我想人肯定是中才殺的,所以我想保他。”誰知弄巧成拙。
言歸正傳。王中誌下令:“加大火力!”終於,汗流如淌的王中才招架不住猛烈的“火力”,內心那仿佛堅厚而實際上虛如薄紙的防線終於被突破了,他開口了……神秘揭開,真相大白,留給人們的是驚奇和困惑。
話說當年,王傻海被莫名其妙地痛毆一頓後,又氣又恨地返迴家中,聽罷一番痛訴,王家四兄弟恨得咬牙切齒:此仇不報,枉為男人!
報仇,如何報?這麽多年的積怨,要“新賬老賬”一起算,既打,就打殘他!讓他這輩子也橫不起!
一日傍晚,幾盅烈酒壯膽,王傻海醉醺醺地來到“拜把兄弟”同村屠戶王中才家。
“大哥,借我一把殺豬刀!”
“幹啥?殺豬?”
“我要宰人!”
王中才打了個激靈,穩穩神,瞪大眼睛:“喝多了吧?”
“我要捅死小安!”王傻海加重語氣地說。
聽得“把兄弟”一番訴說,素日精明的王中才“沉著若定”,一番形勢分析:“傻海呀,殺人不是鬧著玩,打死,你得抵命;打殘了呢,更不值,得掏好幾千塊錢。”
言及此,狡詐、陰險的王中才故意頓了頓,作出一副俠義心腸的模樣:“要我說啊,不如想個辦法,做得人不知鬼不覺。”
“啥法?”經此一說,王傻海有些泄氣。
“咱朋友一場,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叫人欺負了,我這個當哥的不能不管,這樣吧,我找個人,替你報仇,你也就用不著自己動手了,不過……”說到這兒,王中才留一個“懸念”。
“不過啥?條件,任你說!”滿腔“仇恨怒火”的王傻海有些心急。
“就是錢的事,天塌地陷的事,總不能承個情、道聲謝就完事吧。”
於是,兩人經過一再討價還價,終於商定:請人當“殺手”,挖掉小安一雙眼睛,王傻海付3000元;殺死,則掏5000元!
一個“殺人”合同就這麽訂立。
在這些被狹隘占據了整個心靈的人的心中,良知早已蕩然無存了。
數日後,未見動靜,王傻海再次來到王中才家:“這活兒咋做呀,啥時候做?”
王中才不慌不忙,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樣:“年內不能幹,你想啊,你們兩家剛打過架,小安一出事,公安局當然先注意你,我想啊,等到明年秋季或冬季再下手。”
“得拖多長時間!”王傻海沉不住氣。
“我給你分析分析,”王中才謀略在胸:“明年下手的便利條件是:一、小安放鬆警惕了;二、群眾也把打架的事早忘了;三、我動手的時候,你們兄弟幾人都外出,或故意找人去看電視。到時候公安局一算時間,你們都不在場,沒作案時間,就沒法懷疑你們了。”
“妙,妙!”王傻海頓時“茅塞頓開”,佩服得五體投地,
春去秋來,花開花落。一晃,一年過去了。1995年8月16日汪王村要調整土地,消息傳來,王中才大喜,作為農民,土地是大事,平日裏在鄭州打工的小安豈能不迴家?這可是大好時機。王中才感到時機已成熟,遂與王傻海密謀,商定:此時不幹,更待何時?
案發前8天,王傻海依計赴鄭州打工。而王中才卻未另雇“殺手”,這花花綠綠的票子,豈可讓別人“盈利”。錢在這個心狠手辣的屠夫眼中,比啥都“實在”,人命算個啥東西!小安果真自鄭州返家了,王中才不禁為自己的“神計”暗自得意。這樁“生意”,自己是賺定了!
8月17日一大早,王中才洗漱完畢,飯都沒吃,就對妻子說:“我到開封城裏轉轉,給咱妞買幾件衣裳。”說罷,便匆匆騎車而去。
上午11點40分,他在人民會場看了一場電影《私人保鏢》,然後在繁華鬧市區馬道街買了一把大號剔骨刀,又在南關百貨大樓買了一雙線手套。直到天黑,他才鬼鬼祟祟潛迴村裏。
晚8時許,村裏基本上已靜下來,人們都在自己家中享受著天倫之樂。王中才將舊自行車放到村後莊稼地裏,帶上手套,掂上刀,從小安家廁所翻牆跳入院內,躲在一麥秸垛旁。當時,小安剛從外麵看電視歸來。觀察良久,王中才感覺無從下手,便又翻牆竄出。
過了一會兒,村西北角麥秸垛起火,看到小安出門救火,王中才心中狂喜,他重新翻入院內,約摸等候20多分鍾,估計小安妻子已睡熟,便輕脫下鞋,穿著襪子,咬著刀,輕輕推開虛掩的門,潛伏到東間一堆堆麻袋中間。
一個多小時後,小安迴家。令王中才心驚肉跳的是,小安吃過西瓜,到東間逮貓時,他大氣也不敢喘一下。小安哪裏料到大難已將臨頭,撒開貓之後,他轉身迴了房,竟未發覺屋內藏有人。等到小安打起唿嚕,王中才站起身來,輕輕舒展一下蹲麻了的腿,躡手躡腳來到床前,割斷燈繩。辨清小安後,王中才一刀下去……
王中才跑到村外,穿上鞋,騎上車,又騎迴開封城裏。在路過一石橋時,他揚手將刀和手套扔到河內。爾後,灌飽一碗胡辣湯,在人民會場門前台階上蒙頭大睡。
次日,才大搖大擺,若無其事地返迴村裏。巧的是,王中才扔刀時,橋下恰有一捕魚人,聽得“撲通”一聲,以為是魚跳,撈上一看,卻是一把刀。
當公安幹警追迴此刀時,捕魚人大叫:“晦氣!晦氣!”
1995年11月25日,王中才被判處死刑;王傻海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1995年8月18日淩晨3時許,河南省開封市開封縣(現為開封市祥符區)公安局指揮室的值班人員守候至夜將盡,正欲往記事簿上填寫“一夜平安”時,突然,電話鈴驟然劃破寂靜:“指揮室!西薑寨鄉派出所報告,汪王村一農民今夜在睡覺時被殺,肚子被人劃開……”
恐怖的警情,如晴空中一聲炸雷,連素日聞慣兇殺案件的值班人員也不禁為之一驚。
半個小時後,縣公安局副局長王中誌帶領法醫、技術員等10多名幹警,火速抵達西薑寨鄉派出所:“受害人在哪兒?”
“已送到鄉衛生院。”
死者令人慘不忍睹:滿身鮮血,麵色慘白,麵孔因痛苦而扭曲,悲愴淒慘的表情給人一種死難瞑目的感覺!
經法醫鑒定:死者右腹部被捅一刀,傷口寬約5厘米,肝髒、肺、胃、腸均被刺破,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驗畢,一位法醫感慨地說:“解剖時,光肚內淤血就舀了9茶缸,很顯然,兇手不是對死者有刻骨仇恨者,也是一個心狠手辣、出手歹毒之徒。”
死者的妻子很快出現在幹警們麵前。這是一位衣著樸實的農村婦女。她眼睛紅腫,麵色木然而恍惚,仿佛還未意識到這一切是真真實實的事實。從她斷續而哽咽的言語中,幹警們了解了案發經過:
死者叫王信建,乳名小安,30歲,一個精明勤快的農民。8月17日晚8時,吃過晚飯,小安抱著孩子到隔壁鄰居家看電視,看了一會兒,覺得劇情不夠勁,便又到父親家串門,嘮嗑一陣就迴了家,勤勞的妻子還在做著家務。農村人閑,睡得早,正當夫妻倆準備鋪床時,驀聽得街上一陣慌亂的唿叫聲:“救火呀,麥場裏著火啦,快救火呀!”
小安一驚,忙奔出屋外,隻見村西北角的麥場上,燒紅了半邊天,小安拎起臉盆向起火地點奔去。妻子在院裏望了一會兒,便進屋摟著孩子睡了。
當然,細心的妻子沒忘記,把門虛掩著,給丈夫留著門。
大約過了一個小時,朦朦朧朧中,妻子聽到丈夫歸來:“誰家著火了?”
“王華良家。”
“滅了嗎?”
“滅了。”小安洗把臉,說:“口渴,殺個瓜吧。”
吃過瓜,小安對妻子說:“你去把大門上緊吧,我到東間把貓撒開,這幾天老鼠忒多。”
一切就緒,夫妻倆同床而眠。
夜闌人靜。窗外,夏蟲窸窣,微風習習。不知過了多長時間,驀地,女人被一聲驚叫驚醒。
“哎呀,媽呀!”聲音是丈夫發出來的,淒慘的聲音打破這漆黑的夜,顯得有些恐怖。
“咋啦?咋啦?”聽聲音不對勁,女人心中一凜,忙問道。
“快拉燈,我肚子叫誰紮了一刀!”
燈一亮,她差點沒被眼前的情景嚇暈過去:媽呀,小安的肚子上,赫然一個大窟窿,滿是鮮血,腸子都流出來了。
“天哪?咋著會這樣?!”妻子嚇傻了,手足無措。
“快……快點叫醫生。”小安艱難地說著,聲音因巨痛而顫抖。
妻子仿佛才被從夢中驚醒,狂奔著奪門而出。
村醫生來了,一看情形,連連擺手:“這,我治不了,還是快點往鄉裏送吧。”
幾個男人兜著被子的四角,將小安放在車上,拉著小安向鄉醫院奔去……
聽完死者妻子的陳述,幹警們心頭依然茫然無緒:“這事誰幹的,小安知道不?”
“送他上醫院的路上,俺們問過他,他說不知道,正睡覺就挨了一刀。”
死因,在場的人均說不清。王中誌他沉穩地下了第一個命令:“暫時別將小安死亡的消息告訴村裏。另外,屍體也別拉迴去。”
“啥?!暴屍!”小安的家屬暴跳如雷。
“便於開展工作。”王中誌很理解家屬的心情,耐心地做了解釋工作。
此時,已是淩晨4時,東方漸白天欲曉。地點轉換到案發現場——死者王信建(小安)家。王家是一座獨院,3間堂屋,屋門是厚厚的木頭,極其結實。門縫很緊,連身份證都難以插入。
幹警們不放心,再次詢問小安妻子:“仔細想想,晚上你插門了嗎?”
“插了!死死的,我記得很清楚。”小安妻子一口咬定,不容置疑。
這就怪了!在無聲無息的情況下,兇手是怎樣進入屋內從容行兇的呢?難道是遁地不成?是誰殺死了小安?原因何在?是社會上的仇隙?是朋友間的恩怨?亦或是圖財害命?
案件在未大白之前,一切都隻能是個問號。無疑,查清在大門緊閉的情況下,罪犯是怎樣進入屋內的,是本案的關鍵。隻有兩種可能:一是裏應外合,小安妻子做“內應”;二是兇手趁人不備,事先潛伏。
經細心勘查,屋內未發現有兇手潛伏的蹤跡。於是,疑點首先集中到小安妻子身上。難道是情殺?
據調查,小安妻子在同小安結婚前,曾與別人訂婚,後來,不知何故,忽然“吹燈”!這其中有什麽文章嗎?
經過大量走訪,群眾都反映:小安的妻子平時作風較好,溫良賢淑,決不會染指邪惡之事!
那麽,排除了情殺這種古老的故事情節,那肯定就是有兇手事先潛入屋內,伺機行兇。
“再次勘查現場!”局領導下令。
細心再細心!精密再精密!屋內,技偵人員們貓著腰,瞪大眼,握著手電筒,一絲一縷地做著大海撈針般的勘查。在東屋的一堆盛放著小麥的編織袋前,突然,手握放大鏡的刑警隊副隊長王培堂手不動了,凝視片刻,猛然驚唿:“王局長,你看!這兒不是麥粒,好像是帶進來的沙土!”
聞聽此言,搞技術偵查出身的副局長王中誌忙奔過來,接過顯微鏡,仔細端詳。很顯然,小砂礫與塵土迥異,肯定是從外麵帶進來的!
審視良久,王中誌憑著多年的經驗欣喜地斷定:“肯定是罪犯事先潛伏在屋內!”
潛伏屋內,伺機行兇,如此處心積慮、頗費周折要殺死小安,原因何在?
是圖財害命嗎?小安近幾年在鄭州搗鼓點小生意,手頭較寬綽,眼下又積蓄萬元準備蓋個“小洋樓”。但,如果是圖財害命,屋內何以沒有翻箱倒櫃的跡象?在小安堂屋內的抽屜裏,數千元現金分文未動!
那麽,可能是仇殺?圍繞仇殺展開調查工作,幹警們很快將眼光集中到一個農民身上,他叫王傻海。
王傻海,名“傻”實精,在村裏,惟有他與小安有著積年宿怨:那還是1986年的時候,當時,小安尚未成婚。年輕人騷動不安的衝動激情縱容著他於出了出格的事。一次,趁王傻海不在家,小安躡手躡腳竄到王傻海家裏,一把從背後抱住傻海老婆的後腰,猥褻調戲。傻海老婆大怒,一頓臭罵,將小安轟走。傻海得知此事後,頓覺蒙受奇恥大辱,一狀告到派出所,結果,小安依法受到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自此,兩家心裏各自“擰下了個疙瘩”,經年難解,非但“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而且總伺機報複對方。
兩家常為瑣事或疑心而爭吵不斷,有時甚至兩家全部“出動”,男女老少鬧成一團。這種小小的“戰爭”,時起時滅,經年不息。
1991年春天,小安同新婚妻子下地點花生。可巧,冤家路窄,正碰上與傻海同路。每每想起那迴事,傻海都覺得氣血難平。前麵小兩口卿卿我我,有說有笑,傻海咋看咋不順眼,便竄上去,借故將小安撂倒在地,痛揍一頓。一時,新娘子嚇得花容失色。
小安又豈能咽下這口氣,也在尋找著出氣機會。1991年11月,小安家新買了一輛手扶拖拉機,看著這辛苦換來的“小鐵牛”,一家人高興得合不攏嘴。孰料,第二天早晨再去看那輛“小鐵牛”,好好的三隻車輪被人紮了三個洞。一家人分析來分析去,一致斷定是王傻海幹的這缺德事。於是全家老少“總動員,齊上陣”,上街指桑罵槐、含沙射影地罵起來。傻海家也不糊塗,話裏分明有話,豈可受這氣,於是,出陣對罵,後又動手廝打,這一仗,雙方各有“勝負。”
上述種種跡象表明,王傻海是重大嫌疑人。但,仔細一想,幹警們又存疑慮:這些事畢竟是幾年前的“陳芝麻老醋”了,會與此案有關嗎?“
幹警們又一次耐心細致地深入走訪了村裏的幹部群眾:“你們再仔細想想,他們兩家近兩年還鬧過什麽矛盾沒有?”
良久,一位村民遲疑地開了口:“我想起來一件事,去年,兩家還打過一次大架,那迴,傻海吃大虧了,讓小安弟兄幾個打得不輕。”
幹警們來精神了:“咋迴事,仔細說說。”
“1994年5月份吧,小安弟兄四個和傻海都在鄭州撿破爛,平時,也搗鼓點破銅爛鐵的生意。一次,小安聯係上一宗生意,可後來不知咋的黃了。小安懷疑是傻海從中搗鬼了,結果弟兄四個就把傻海痛打一頓。傻海鼻青臉腫地從鄭州迴來,發誓要報仇。可後來又不知咋的,也沒聲息了。”
正可謂“說者無心,聽者有意”,這位村民的一番話,使得幹警們心中警覺地打了個問號:照王傻海與小安夙日裏的“鬥爭行動”來看,這迴他吃了那麽大的虧,何以忍氣吞聲?
經查證,案發當晚,王傻海的哥、弟均在家歇息,有人作證,毫無作案時間。而眼下,王傻海正在鄭州幹活,事實上,早在案發前幾天,王傻海就離家到鄭州找活兒去了。但他是否有連夜作案再潛迴鄭州的可能呢?
趕赴鄭州,查訊王傻海!頗費周折,在一片低矮破舊的房屋裏,幹警們找到了王傻海。
核對案發當晚活動,王傻海不慌不忙,說:“那晚8點,我收破爛迴來,同俺村裏的夥計打會兒麻將,然後就躺倒睡了,不信,調查調查。”
王傻海所住為一張大通鋪,數人同床而眠。屋內人證實,王傻海在案發當夜確實在鋪上睡覺。
“你睡著了,咋知道他還在那兒!”幹警們不死心地追問。
“夜裏解手時,我還聽到他打唿嚕呢。”
“屋裏恁黑,他咋能斷定打唿嚕的就是他?”
一定要“打破砂鍋問到底”。破案,不能放過任何一個疑點。
“哦,對了,傻海起來解手時,叫我跟他一塊。他聲音大,把一屋人都吵醒了,還罵他咧。”
事實上,即使從晚上8點到次日淩晨3點這段時間,從鄭州趕迴開封,作完案再趕迴鄭州,插翅也難這麽快。
案件,走入了“死胡同”。
開封縣公安局副局長王中誌,此時的心情也是可以想象的。諸多思緒紛亂地在他腦海中碰撞著:王傻海真的肯忍下這口氣嗎?究竟是誰殺了小安?此案就此陷入僵局了嗎?不!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隻要是人作案,就一定會有隙可查的,關鍵在於要找到正確的切入點。
燃起一支煙,深深地吸一口,王中誌平靜了一下思緒。望著窗外廣闊蔚藍的天空,心情逐漸鎮定開闊起來。驀地,一個案例鬼使神差般闖入他的腦海中:互換殺妻案!
這是一樁頗為曲折離奇的案件。
孫景振,時年40歲,在西安工作期間,已婚的他與當地一姑娘勾搭成奸,並生一私生子。後來,在得知音訊的家人的強烈要求下,他被調迴開封縣羅王鄉任團委書記。但是,他與西安姑娘仍“藕斷絲連”。與糟糠之妻離婚吧,可怎麽也離不掉。怎麽才能甩掉“黃臉婆”,與“花骨朵”做個長久夫妻呢?孫景振為此事好是心煩。
一次,他到洛陽出差,恰遇一個老戰友。攀談中,孫景振得知,老戰友與他有著同樣的“煩惱”。兩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共同製定了一個行動計劃:互換殺妻!讓戰友先“解決”孫景振的妻子,了卻“心頭之苦”,然後,孫景振再去除掉戰友的“眼中釘”。開封、洛陽長途跋涉作案,易於偷襲,且不易被人察覺,正可謂“神不知,鬼不覺”。
兩人密謀已定,孫景振迴到家裏,對妻子說:“我平時工作忙,迴家晚,為防壞人,以後迴家,我敲三次門,你就開門。”妻子看丈夫這麽關心自己,認為他已迴心轉意,便信以為真,心裏真覺得熱乎乎的。
經過一段“演習”之後,孫景振看時機成熟,便與戰友聯係:萬事俱備,隻欠東風!就這樣,在一個月黑風高之夜,戰友自洛陽連夜趕到羅王鄉。敲三次門,孫妻剛一開門,戰友隨即撲上……幹淨利落做完活後,又悄悄返迴洛陽……
然而,就在其戰友洋洋自得,期待著孫景振也“大功告成”之時,此案被開封公安局一舉破獲。
當小安之死案件進退維穀之際,此案再次雷光電閃般浮現在他的腦海。當思緒之門豁然打開,靈感就像翩翩飛舞的蝴蝶在腦海中盤旋。王傻海,難道不會雇人殺人,自己來個“金蟬脫殼”?“對,一定是這樣!”
想到這兒,王中誌不由驚叫出聲,滿屋幹警愕然。王中誌與參戰的政委黃廣林、副政委趙新中交換看法後竟不謀而合。
一番講述,幹警群情激奮,多日裏像鑽入一個不見陽光的死胡同,憋得人喘不過氣來,現在,每個幹警都仿佛看到了一線曙光,這種舒暢的心情,真如三伏天吃了冰棒一樣痛快!幹警們七嘴八舌議論著,探討著……
驀地,一個粗心而又細心的幹警想起了這麽一個極有價值但幾乎被漏掉的線索:
8月18日晨,刑警隊到村裏開展調查時,曾找到王傻海的弟弟:“青海,有些事想跟你談談。”
不料,王青海頭一擰,脫口而出:“我又沒殺人,找我幹啥?”
自然,談話毫無結果。
“此話啥時說的?”王中誌一驚,忙追問。
“案發當天,天剛亮。”
“不對,他怎麽會知道殺人之事?我們一直在封鎖消息,況且,屍體也未拉迴村裏!”
種種疑點,促使王中誌斷然拍板:重新調查並傳訊王傻海兄弟!
“青海,你咋知道殺人之事?”在村裏一間簡陋的房子裏,幹警們擺開一副決戰之勢,問話單刀直入。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是聽說的。”
“聽誰說的?”
“村裏的幾個媳婦。”
“請說說詳細情況。”
“早上,我起床後到大街上遛,碰到幾個媳婦,正議論,說‘昨晚,小安叫人殺了’。”
幹警們立即就此展開調查。幾個被調查的媳婦一聽,馬上破口大罵:“這個挨刀的,誰跟他說過?!俺啥時見過他?他想栽贓不是?!”
王青海難以自圓其說,勝負終於初見分曉。
“這事要是擱到我頭上,我可真是冤枉。”由臭硬、狡辯到推諉,王青海頭冒虛汗,此時的他也許真恨不得割掉那多嘴的舌頭。
“我們是公安機關,不會冤枉好人,也決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王青海“抗”不住了,終於開口:“我說實話,小安肯定不是俺兄弟殺的。”
“那是誰?”
“要是,一準是王中才!”
“有啥憑據?”
“俺哥曾跟他商量過,具體咋商量的,我也不清楚。”
一個不曾被重視的名字擺在了顯眼的位置上。諸幹警一鼓作氣,將王中才、王傻海等一並擒獲。
王傻海很快招供。
王中才堅不吐口。
王中才,汪王村有名的屠夫,一向心狠手辣,陰險狡詐,平日裏嗜錢如命。用農村的話說他是“心裏擱事”。此次被審,他或裝聾作啞,或“顧左右而言他”,就是不人正題。但,幹警們橫心以對,並非僅憑王傻海的口供,更重要的是握有一“真憑實據”。“真憑實據”其實是“一場遊戲”。
經調查,平日殺豬為生的王中才家藏三把剔骨刀,但在拘留王中才時,幹警們在其家中僅搜出兩把,而另一把哪兒去了?作為“殺手鐧”,幹警們並未直逼王中才,而是旁敲側擊,詢問王妻。
王妻堅決斷言:“家中就隻有這兩把刀。”
反複詢問,堅不改口。
事後證明,此把“不翼而飛”的剔骨刀同此案毫無幹係。王妻“遮遮掩掩”的目的何在?
請聽案情大白後王妻的“後悔藥”:“刀不見了,我想人肯定是中才殺的,所以我想保他。”誰知弄巧成拙。
言歸正傳。王中誌下令:“加大火力!”終於,汗流如淌的王中才招架不住猛烈的“火力”,內心那仿佛堅厚而實際上虛如薄紙的防線終於被突破了,他開口了……神秘揭開,真相大白,留給人們的是驚奇和困惑。
話說當年,王傻海被莫名其妙地痛毆一頓後,又氣又恨地返迴家中,聽罷一番痛訴,王家四兄弟恨得咬牙切齒:此仇不報,枉為男人!
報仇,如何報?這麽多年的積怨,要“新賬老賬”一起算,既打,就打殘他!讓他這輩子也橫不起!
一日傍晚,幾盅烈酒壯膽,王傻海醉醺醺地來到“拜把兄弟”同村屠戶王中才家。
“大哥,借我一把殺豬刀!”
“幹啥?殺豬?”
“我要宰人!”
王中才打了個激靈,穩穩神,瞪大眼睛:“喝多了吧?”
“我要捅死小安!”王傻海加重語氣地說。
聽得“把兄弟”一番訴說,素日精明的王中才“沉著若定”,一番形勢分析:“傻海呀,殺人不是鬧著玩,打死,你得抵命;打殘了呢,更不值,得掏好幾千塊錢。”
言及此,狡詐、陰險的王中才故意頓了頓,作出一副俠義心腸的模樣:“要我說啊,不如想個辦法,做得人不知鬼不覺。”
“啥法?”經此一說,王傻海有些泄氣。
“咱朋友一場,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叫人欺負了,我這個當哥的不能不管,這樣吧,我找個人,替你報仇,你也就用不著自己動手了,不過……”說到這兒,王中才留一個“懸念”。
“不過啥?條件,任你說!”滿腔“仇恨怒火”的王傻海有些心急。
“就是錢的事,天塌地陷的事,總不能承個情、道聲謝就完事吧。”
於是,兩人經過一再討價還價,終於商定:請人當“殺手”,挖掉小安一雙眼睛,王傻海付3000元;殺死,則掏5000元!
一個“殺人”合同就這麽訂立。
在這些被狹隘占據了整個心靈的人的心中,良知早已蕩然無存了。
數日後,未見動靜,王傻海再次來到王中才家:“這活兒咋做呀,啥時候做?”
王中才不慌不忙,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樣:“年內不能幹,你想啊,你們兩家剛打過架,小安一出事,公安局當然先注意你,我想啊,等到明年秋季或冬季再下手。”
“得拖多長時間!”王傻海沉不住氣。
“我給你分析分析,”王中才謀略在胸:“明年下手的便利條件是:一、小安放鬆警惕了;二、群眾也把打架的事早忘了;三、我動手的時候,你們兄弟幾人都外出,或故意找人去看電視。到時候公安局一算時間,你們都不在場,沒作案時間,就沒法懷疑你們了。”
“妙,妙!”王傻海頓時“茅塞頓開”,佩服得五體投地,
春去秋來,花開花落。一晃,一年過去了。1995年8月16日汪王村要調整土地,消息傳來,王中才大喜,作為農民,土地是大事,平日裏在鄭州打工的小安豈能不迴家?這可是大好時機。王中才感到時機已成熟,遂與王傻海密謀,商定:此時不幹,更待何時?
案發前8天,王傻海依計赴鄭州打工。而王中才卻未另雇“殺手”,這花花綠綠的票子,豈可讓別人“盈利”。錢在這個心狠手辣的屠夫眼中,比啥都“實在”,人命算個啥東西!小安果真自鄭州返家了,王中才不禁為自己的“神計”暗自得意。這樁“生意”,自己是賺定了!
8月17日一大早,王中才洗漱完畢,飯都沒吃,就對妻子說:“我到開封城裏轉轉,給咱妞買幾件衣裳。”說罷,便匆匆騎車而去。
上午11點40分,他在人民會場看了一場電影《私人保鏢》,然後在繁華鬧市區馬道街買了一把大號剔骨刀,又在南關百貨大樓買了一雙線手套。直到天黑,他才鬼鬼祟祟潛迴村裏。
晚8時許,村裏基本上已靜下來,人們都在自己家中享受著天倫之樂。王中才將舊自行車放到村後莊稼地裏,帶上手套,掂上刀,從小安家廁所翻牆跳入院內,躲在一麥秸垛旁。當時,小安剛從外麵看電視歸來。觀察良久,王中才感覺無從下手,便又翻牆竄出。
過了一會兒,村西北角麥秸垛起火,看到小安出門救火,王中才心中狂喜,他重新翻入院內,約摸等候20多分鍾,估計小安妻子已睡熟,便輕脫下鞋,穿著襪子,咬著刀,輕輕推開虛掩的門,潛伏到東間一堆堆麻袋中間。
一個多小時後,小安迴家。令王中才心驚肉跳的是,小安吃過西瓜,到東間逮貓時,他大氣也不敢喘一下。小安哪裏料到大難已將臨頭,撒開貓之後,他轉身迴了房,竟未發覺屋內藏有人。等到小安打起唿嚕,王中才站起身來,輕輕舒展一下蹲麻了的腿,躡手躡腳來到床前,割斷燈繩。辨清小安後,王中才一刀下去……
王中才跑到村外,穿上鞋,騎上車,又騎迴開封城裏。在路過一石橋時,他揚手將刀和手套扔到河內。爾後,灌飽一碗胡辣湯,在人民會場門前台階上蒙頭大睡。
次日,才大搖大擺,若無其事地返迴村裏。巧的是,王中才扔刀時,橋下恰有一捕魚人,聽得“撲通”一聲,以為是魚跳,撈上一看,卻是一把刀。
當公安幹警追迴此刀時,捕魚人大叫:“晦氣!晦氣!”
1995年11月25日,王中才被判處死刑;王傻海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