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9日深夜,喧鬧了一天的山城山西陽泉市一切都顯得那樣寧靜、安謐。突然,在南莊煤礦生產區主洗車間的馬路上,一個黑影持一把鎬頭朝一個人頭上猛地砸下……
9月10日,清晨,兩道利劍般的光束劃破夜空,一輛輛藍白相間的警車,風馳電掣般地趕到出事現場。順著偵查員的手電光柱,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殺人現場出現在眼前:馬路正中,一個青年男子倒在血泊之中,頭部被擊傷多處,幾近變形。沿馬路向北距中心現場500米處路東側排水溝內倒著一輛重慶產紅色“80”型摩托車,車把未鎖,無牌照。
此案的發生,震動了煤海山城,一雙雙期盼的眼睛注視著公安機關。盡快破案,成為公安部門上下的共識。
新到任僅半年的市公安局局長宋建華趕來了,果斷決策,市公安局二處、四處、城區公安分局刑警隊、南山路派出所、南莊煤礦公安科、煤管局保衛科抽調一定警力,上案參戰,並明令,不破不撤,不破不休。當即,以市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呂源、局長助理李清禎為首的五十人的“9·9”專案隊伍組成到位。
南莊煤礦領導對偵破工作給予了有力的支持,主動為參戰幹警提供食宿便利。全體參戰幹警立下不破不迴家,不破不收兵的決心,全力以赴投入到案件的偵破工作中。
專案組經過一天緊張的現場勘查、屍體檢驗、現場調查訪問,很快確認了死者身份、案情性質。
死者:張經身,男,26歲,南莊村人,係該礦機運隊皮帶組工人。9月9日,張經身上夜班,晚11:30分到崗,晚11:40分接班後出來,發現放在院裏的摩托車被盜,便向班長李印堂請了假在坑口附近尋找。
經機運隊皮帶組同班工人辯認,距中心現場500米處排水溝中的摩托車,正是張經身9月9日夜被盜的摩托車。
由此斷定:此案是一起由盜竊演變成搶劫殺人的重大惡性殺人案件。
據此,專案組決定以片劃分、撒網排查。
9月10日至9月16日,一周的摸排工作,沒能使案件有突破性進展。
9月16日,呂源副局長主持召開了案件分析會,在綜合了一周工作的基礎上,重新調整了偵察方案,提出了摸排嫌疑對象的七個條件,力量部署具體化,將參戰人員分成十三組,以隊劃分進行排查。
從9月17日到9月21日,排查工作又進行了五天,摸排2300餘人,嫌疑對象11人,但案犯始終未露頭,偵破工作一時陷於迷穀。
兩次撒網網都空,是工作不細漏掉案犯,還是偵破方向有誤。
9月21日晚,呂源副局長再次召集專案組會議,明確“9.10”案件的偵察方向和範圍沒有錯,兩網拉不出對象,繼續拉第三網,篩不行,換鑼。五十人的專案隊伍精減為以市公安局二處為主的十五人的專案組。
就在專案組力量剛剛調整之際,一條不經意的線索引起了專案組領導的重視:“機運隊皮帶組工人程有才在9月10日淩晨下夜班路經現場時,曾看到死者張經身拿著頭燈在泵房門前從外往裏看,路經施工隊時,看到一土堆上蹲著黑影。”
詢問程有才,開始,程有才吞吞吐吐,似有難言之隱。偵查人員抓住時機,曉以利害,迫使程道出真情:9月10日淩晨2時15分許,程有才下夜班,路經皮帶組,看到施工隊前的土堆上蹲著兩個黑影,第二天才知是李印堂和韓成貴蹲在那裏,走到洗煤廠時,確曾看到張經身拿著頭燈在水泵房前,從門外向裏看。
同時,程有才還向偵查人員提供:9月9日晚11:25分他到皮帶組時,就已發現張經身的摩托車不在了。案發後,怕惹麻煩,因此專案組幾次找其談話,他都避而不談。
李印堂、韓成貴的突然出現,令偵查人員眼睛為之一亮,當即決定,順線追蹤,一查到底。
9月22日上午,專案組傳訊李印堂、韓成貴。
李印堂在班上被傳迴,韓成貴卻去向不明。
經一上午的訊問,李印堂終於道出了實情:原來,李印堂、程有才、劉生先、韓成貴、張經身均為同班組工人,9月9日晚11:40分接完班後,李、程、劉、韓一同到了坑口,晚12:30分許,韓成貴突然借口喝多酒向李印堂請假迴宿舍睡覺。韓成貴走後,張也到坑口向李請假,說車丟了要尋找。至淩晨2:50分,李印堂等人上了井,到韓成貴宿舍,發現韓成貴並未在宿舍睡覺。
韓成貴9月9日晚未下炕,與專案組多次同韓及同班組程有才、劉生先談話所述大相徑庭。
再次傳訊程有才、劉生先,程、劉這才講出真話,韓成貴9月9日晚確實未下炕,他們之所以沒講真話,是怕影響給韓成貴記工。
綜合情況分析,專案組認定:韓成貴有重大作案嫌疑。
然而韓成貴已蹤影皆無。立即追捕,一張追捎大網迅速拉向韓成貴所有可能逃匿之處。
9月23日上午,追捕組直撲韓成貴的老家盂縣下社鄉上細腰村,但撲了空,韓成貴剛剛離去,不知去向,追捕民警沒有絲毫氣餒、鬆懈,圍繞韓成貴的親戚、朋友、關係展開了縝密的調查和控製工作。
9月27日上午,追捕組再赴盂縣,當日中午12時20分,將躲藏在盂縣肖家匯鄉邀童來村妻弟家的韓成貴一舉抓獲歸案。
當日下午,專案組抽調富有多年偵查審訊經驗的民警組成強有力的審訊組,對韓展開突審。韓犯麵對審訊人員,自以為作得天衣無縫,強作鎮定,拒不認供。審訊工作繼續著,外圍技術組從現場被盜摩托車提取的指紋認定與韓成貴的指紋同一,增強了審訊人員的信心,至9月28日淩晨1時許,麵對一連串滾珠似的訊問和無可辯駁的確鑿證據,韓犯最後一道負隅頑抗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
至此,一樁殺人罪惡驀然曝光。
9月9日晚11時10分許,韓成貴從洗煤廠一隊一工人家中出來,想到兩月前,在接班問題上與同班組的張經身發生爭執,並被張經身打了一頓,遂產生偷車報複的念頭,當晚韓成貴提前到崗,藏於一鐵棚下等候張經身的到來。
晚上11時20分許,韓成貴看到張經身騎摩托車進了院,未鎖車就進了接班房,就迅速溜出將摩托車推出院子,藏匿於七一樓一層樓道內。
9月10日淩晨2時50分許,韓成貴攜帶一把鎬頭將摩托車推出,至洗煤廠主洗車間門前時,被正在此找車的張經身撞上,張經身迎麵將韓成貴攔住,韓成貴被迫下了車,見事已敗露,趁張不備,拿出隨身帶的鎬頭,朝張經身頭部猛砸數下,致張經身當場死亡。
到此,震動山城的殺人案真相大白。此刻,東方已微微露出魚肚白,黎明即將來臨。奮戰十八個通宵的偵查員們又準備迎接一場新的戰鬥。
1996年4月,韓成貴被判處死刑。
9月10日,清晨,兩道利劍般的光束劃破夜空,一輛輛藍白相間的警車,風馳電掣般地趕到出事現場。順著偵查員的手電光柱,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殺人現場出現在眼前:馬路正中,一個青年男子倒在血泊之中,頭部被擊傷多處,幾近變形。沿馬路向北距中心現場500米處路東側排水溝內倒著一輛重慶產紅色“80”型摩托車,車把未鎖,無牌照。
此案的發生,震動了煤海山城,一雙雙期盼的眼睛注視著公安機關。盡快破案,成為公安部門上下的共識。
新到任僅半年的市公安局局長宋建華趕來了,果斷決策,市公安局二處、四處、城區公安分局刑警隊、南山路派出所、南莊煤礦公安科、煤管局保衛科抽調一定警力,上案參戰,並明令,不破不撤,不破不休。當即,以市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呂源、局長助理李清禎為首的五十人的“9·9”專案隊伍組成到位。
南莊煤礦領導對偵破工作給予了有力的支持,主動為參戰幹警提供食宿便利。全體參戰幹警立下不破不迴家,不破不收兵的決心,全力以赴投入到案件的偵破工作中。
專案組經過一天緊張的現場勘查、屍體檢驗、現場調查訪問,很快確認了死者身份、案情性質。
死者:張經身,男,26歲,南莊村人,係該礦機運隊皮帶組工人。9月9日,張經身上夜班,晚11:30分到崗,晚11:40分接班後出來,發現放在院裏的摩托車被盜,便向班長李印堂請了假在坑口附近尋找。
經機運隊皮帶組同班工人辯認,距中心現場500米處排水溝中的摩托車,正是張經身9月9日夜被盜的摩托車。
由此斷定:此案是一起由盜竊演變成搶劫殺人的重大惡性殺人案件。
據此,專案組決定以片劃分、撒網排查。
9月10日至9月16日,一周的摸排工作,沒能使案件有突破性進展。
9月16日,呂源副局長主持召開了案件分析會,在綜合了一周工作的基礎上,重新調整了偵察方案,提出了摸排嫌疑對象的七個條件,力量部署具體化,將參戰人員分成十三組,以隊劃分進行排查。
從9月17日到9月21日,排查工作又進行了五天,摸排2300餘人,嫌疑對象11人,但案犯始終未露頭,偵破工作一時陷於迷穀。
兩次撒網網都空,是工作不細漏掉案犯,還是偵破方向有誤。
9月21日晚,呂源副局長再次召集專案組會議,明確“9.10”案件的偵察方向和範圍沒有錯,兩網拉不出對象,繼續拉第三網,篩不行,換鑼。五十人的專案隊伍精減為以市公安局二處為主的十五人的專案組。
就在專案組力量剛剛調整之際,一條不經意的線索引起了專案組領導的重視:“機運隊皮帶組工人程有才在9月10日淩晨下夜班路經現場時,曾看到死者張經身拿著頭燈在泵房門前從外往裏看,路經施工隊時,看到一土堆上蹲著黑影。”
詢問程有才,開始,程有才吞吞吐吐,似有難言之隱。偵查人員抓住時機,曉以利害,迫使程道出真情:9月10日淩晨2時15分許,程有才下夜班,路經皮帶組,看到施工隊前的土堆上蹲著兩個黑影,第二天才知是李印堂和韓成貴蹲在那裏,走到洗煤廠時,確曾看到張經身拿著頭燈在水泵房前,從門外向裏看。
同時,程有才還向偵查人員提供:9月9日晚11:25分他到皮帶組時,就已發現張經身的摩托車不在了。案發後,怕惹麻煩,因此專案組幾次找其談話,他都避而不談。
李印堂、韓成貴的突然出現,令偵查人員眼睛為之一亮,當即決定,順線追蹤,一查到底。
9月22日上午,專案組傳訊李印堂、韓成貴。
李印堂在班上被傳迴,韓成貴卻去向不明。
經一上午的訊問,李印堂終於道出了實情:原來,李印堂、程有才、劉生先、韓成貴、張經身均為同班組工人,9月9日晚11:40分接完班後,李、程、劉、韓一同到了坑口,晚12:30分許,韓成貴突然借口喝多酒向李印堂請假迴宿舍睡覺。韓成貴走後,張也到坑口向李請假,說車丟了要尋找。至淩晨2:50分,李印堂等人上了井,到韓成貴宿舍,發現韓成貴並未在宿舍睡覺。
韓成貴9月9日晚未下炕,與專案組多次同韓及同班組程有才、劉生先談話所述大相徑庭。
再次傳訊程有才、劉生先,程、劉這才講出真話,韓成貴9月9日晚確實未下炕,他們之所以沒講真話,是怕影響給韓成貴記工。
綜合情況分析,專案組認定:韓成貴有重大作案嫌疑。
然而韓成貴已蹤影皆無。立即追捕,一張追捎大網迅速拉向韓成貴所有可能逃匿之處。
9月23日上午,追捕組直撲韓成貴的老家盂縣下社鄉上細腰村,但撲了空,韓成貴剛剛離去,不知去向,追捕民警沒有絲毫氣餒、鬆懈,圍繞韓成貴的親戚、朋友、關係展開了縝密的調查和控製工作。
9月27日上午,追捕組再赴盂縣,當日中午12時20分,將躲藏在盂縣肖家匯鄉邀童來村妻弟家的韓成貴一舉抓獲歸案。
當日下午,專案組抽調富有多年偵查審訊經驗的民警組成強有力的審訊組,對韓展開突審。韓犯麵對審訊人員,自以為作得天衣無縫,強作鎮定,拒不認供。審訊工作繼續著,外圍技術組從現場被盜摩托車提取的指紋認定與韓成貴的指紋同一,增強了審訊人員的信心,至9月28日淩晨1時許,麵對一連串滾珠似的訊問和無可辯駁的確鑿證據,韓犯最後一道負隅頑抗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
至此,一樁殺人罪惡驀然曝光。
9月9日晚11時10分許,韓成貴從洗煤廠一隊一工人家中出來,想到兩月前,在接班問題上與同班組的張經身發生爭執,並被張經身打了一頓,遂產生偷車報複的念頭,當晚韓成貴提前到崗,藏於一鐵棚下等候張經身的到來。
晚上11時20分許,韓成貴看到張經身騎摩托車進了院,未鎖車就進了接班房,就迅速溜出將摩托車推出院子,藏匿於七一樓一層樓道內。
9月10日淩晨2時50分許,韓成貴攜帶一把鎬頭將摩托車推出,至洗煤廠主洗車間門前時,被正在此找車的張經身撞上,張經身迎麵將韓成貴攔住,韓成貴被迫下了車,見事已敗露,趁張不備,拿出隨身帶的鎬頭,朝張經身頭部猛砸數下,致張經身當場死亡。
到此,震動山城的殺人案真相大白。此刻,東方已微微露出魚肚白,黎明即將來臨。奮戰十八個通宵的偵查員們又準備迎接一場新的戰鬥。
1996年4月,韓成貴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