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1月14日,如果沒有這個黑色的星期日,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青山口鄉鬆花江村的寧靜也許依然會像江水那樣慢慢流淌下去。然而,這個黑色的星期日卻突然降臨在鬆花江村,降臨在村民李占文那三間草房內,更不幸的是降臨在他9歲的兒子李洪全身上。


    那天像往常一樣停電,已習慣把電燈當成一種點綴的農民在燭光下有滋有味兒地生活著。於是,李占文的二姑父來李家串門了。


    晚上5點來鍾,李占文的老婆於振傑正在屋裏做飯,隻聽院中9歲的大兒子李洪全脆脆地喊:“媽呀,我二姑爺來啦!”於振傑趕忙迎了出去,把二姑父讓進屋。


    到門口,她扭頭看了一眼兒子:“別往遠走,一會兒吃飯。”


    雖然她以37歲的年齡為李家生下兩兒一女三個孩子,活得很有些力不從心,但母愛的天性並沒有讓她忘記隨時用自己疲憊的羽翼庇護自己的孩子,更何況,三個孩子中這個9歲的小哥哥既聰明又英俊。


    不一會兒,在江邊拉條子的李占文迴來了,一見炕沿邊坐著二姑父,不禁一陣興奮。坐在熱乎乎的炕頭上喝著熱辣辣的燒酒嘮著粘糊糊兒的嗑兒,將使他這樣的農民的夜晚異常豐富多彩。


    “我上江邊買魚去!”他撂下一句實實在在的話轉身便往外走。


    “爸,幹啥去?”兒子問。


    “爸買魚去。”


    “爸,我也跟你去!”


    事情到這裏是一個轉折點,假如李占文當時帶兒子去江邊了。也許什麽都不會發生,可他偏偏嫌他礙事,沒帶他去。


    兒子失望地看著爸爸的背影,自己向院外走去,走進一雙魔掌中。半小時後,李占文把魚拎迴來,兩口子在熱氣騰騰的廚房裏熱氣騰騰地忙完了飯菜便坐在熱氣騰騰的桌前熱氣騰騰地吃喝起來。喝完了酒是9點多鍾,二姑父打著飽嗝起身告辭,李占文和於振傑去送,在大門口,於振傑撿到一張白紙。


    二姑父走後,李占文就東倒西歪地走進屋裏倒在炕上,於振傑把那張紙拿進屋,順手放在外屋的自行車上,然後進屋讓李占文去找孩子,李占文說他喝迷糊了,讓於振傑去找。


    於振傑便去找了,村裏所有亮燈的地方她找個遍,隻有趙連寬媳婦告訴她,孩子在她家玩兒了一會撲克,5點多鍾走的。剩下的再沒有誰看到孩子。


    於振傑迴到家裏把情況告訴了李占文。李占文慌了,酒醒了一大半,趕忙爬起來去找兒子,村裏幾乎找遍了,村裏的人幾乎問遍了,誰也沒見到李洪全。


    快半夜了,村裏的燈一家家熄滅了,李占文兩口子也心不落底兒地躺在了炕上,稀裏糊塗地挨到天亮。


    因為夜裏大家都知道李占文的大兒子丟了,所以早晨滿村子都是議論、同情和焦急,一個叫趙海波的姑娘對於振傑說:“我姨家在江北,那邊有綁票的,把孩子整沒了,用錢抽,大嫂,你想想有沒有給你寫信的?”


    經趙姑娘提醒,於振傑突然想起昨天晚上在院裏撿到的那張紙,因她不識字,也沒看上麵有沒有字,便隨手扔在外屋了。她趕忙迴到家中,撿起那張紙,那是一張16開紅格信紙,上麵有狗爬般的四行字,有識字者念出來是:“李占文,拿2000元,從北麵第四個電柱,9點。”


    李占文和於振傑立刻覺得天旋地轉:天哪,兒子被綁票了!


    綁票!縣公安局副局長林曉光、刑警隊長郝和、教導員盧方,3個人大眼兒瞪小眼兒,雖然他們都久經沙場,見識過各種案子,但這起農安縣有史以來僅見的綁票案卻著實使他們吃了一驚。


    10分鍾後,內勤李德瑞已將案情上報市局刑警大隊,而這三個刑警隊的總管兒已在去青山口的路上,同行的有刑警隊副隊長舒成林和老刑警李賢平、李甲文、張樹文、於洪軍。那邊,120裏處,市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崔英傑、曹永君率偵查員在稍晚時趕赴鬆花江村。


    門庭多少有些冷落的鬆花江村委會,15日這天突然熱鬧起來。許多人進進出出,據說是縣裏和鄉裏的幹部們,因為案件涉及人質安危,貿然進村隻能打草驚蛇,罪犯極有可能狗急跳牆“撕票”,而偵破綁票案的最初和最終目的都是為了解救人質。


    刑警們以縣鄉幹部的身份進駐鬆花江村委會,在這裏神不知鬼不覺地把觸角伸出去,這是偵破這起綁票案的總體設計的第一步。


    這一步邁得挺順利,可是,確定案情性質,這至關重要的第二步卻碰到了麻煩。


    綁架孩子,索要錢財。從接報案到開進鬆花江村委會,刑警們全都這樣認為,那封勒索信足以說明這點。可是,當聽完村長的介紹後,刑警們傻眼了,李占文家根本沒有錢!他家的生活水平在村中不能從前往後數,隻能從後往前數。如果不是圖財,那會是什麽呢?報複??奸情?拐賣?


    “這不複雜了麽?”派出所長邢貴學拍著大腿說。


    是複雜了,可刑警們是不怕案情複雜的,從複雜中理出頭緒抓住重點不但是刑警們的真本領,更是偵破這起案件必須走出的第三步。


    16日上午,鬆花江村委會,刑警們盤腿坐在炕上研究案情。據李占文的舅舅趙連才反映,出事那天晚上,他看見有兩個人往李占文家那邊走,同村一個姓王的孩子用手電筒往他倆臉上照,其中一個罵道:“小崽子,你照啥,我整死你!”


    是當地口音,但絕不是本村人,因為天黑,沒看清那倆人什麽模樣,隻看見一個穿皮夾克。


    第二天晚上,一個姓薑的孩子在李占文家房後遇見兩個人,其中一個說:“這就是李占文家。”又有一個問那孩子是誰家的,孩子嚇跑了。


    這兩個神秘人物很可能就是被電筒照過的那兩個人。


    李占文的老婆於振傑老實本分,生活作風沒有問題,既不欠別人的賬,別人也不欠她的情,鄰裏關係不錯,沒得罪過誰。


    李占文的情況大致同老婆相同,不同的是他得罪過兩個人。


    一個是趙連波,是夏天時的事。有一天趙連波同別人下象棋,李占文的兒子李洪全在那兒亂搶棋子兒,被趙連波打了兩下,李占文親自上陣打了趙連波。


    第二個是小名“趙三”的趙連雙。1992年9月的一天晚上11點多鍾,李占文去趙連雙的嫂子家。當他走到門口時,屋裏的燈突然滅了,屋裏出來個男人,李占文以為是那女人常年在外的丈夫迴來了,細一看是趙三。趙三站在門口問李占文幹啥來了,李占文說看看有沒有耍錢的。趙三怒衝衝地說:“根本就不是這麽迴事,我哪天非殺了你不可!”李占文趕忙走了。


    經查,趙連波不占有作案時間,疑點集中在趙連雙身上。


    有人看見那兩個神秘人物曾同趙連雙在一起。


    14日那天晚上,幫李占文找孩子和看熱鬧的人中都沒有趙連雙,15日早晨趙連雙便不見了。


    既然圖財作案的可能性不大,根據以上情況判斷,報複作案的可能性極大。既然報複是主要目的,那麽“撕票”的可能性就極大,所以,需要盡快采取下一步行動:以趙連雙和那兩個神秘人物為重點嫌疑人,偵查全麵鋪開。


    刑警們紛紛下了炕,邁出了偵破本案的第四步。這一步相當成功:在趙連雙家查出了寫勒索信用的那種16開紅格信紙。那封勒索信留在紙上的抑壓字痕還依稀可辨。


    另外,趙連雙一封情書上的字同勒索信上的字極為相像。趙連雙的媽媽證實14日那天晚上趙連雙曾從櫃子裏拿信紙了。


    那兩個神秘人物的身份也已查清,一個叫商振輝,是趙連雙的表弟;另一個是趙連雙的表外甥。全住鬆花江北岸的三井子鎮。趙連雙的去向也是那裏。


    11月17日,鬆花江北岸,鬆源市扶餘區三井子鎮七井子村。


    七井子是個大村,因東西麵積太大,所以從中分為兩個村,東麵仍叫七井子,西麵叫西圩子,趙連雙的表姐家住在七井子,二姑家住在西圩子。下午5點,七井子村村長說半個小時前還看見趙連雙同表弟商振輝以及他的小外甥在一起,趙連雙肯定在七井子或西圩子。


    刑警們兵分兩路,刑警王新、孫德貴、七井子村長去七井子,刑警郝和、張征震和鬆花江村治保主任去西圩子。


    去七井子的一路人馬沒抓到趙連雙,但也有收獲。刑警王新和孫德貴進村時留了個心眼,讓村長先去。村長騎摩托車來到趙連雙表姐家,沒見到趙連雙,隻見到了趙連雙的外甥,村長說村裏找他有事,那小外甥,話沒說便上了村長的摩托車,趙連雙如果有足夠的警惕,這時他完全可以逃脫,因為這時他正在東屋。剛才,他正同他小外甥看紙牌,他小外甥肚子餓了,到西屋去找地瓜吃,正好村長來了。


    小外甥被村長帶走後,趙連雙急匆匆趕到西圩子找到表弟商振輝,也許是對迫在眉睫的危險毫無察覺,還是命運之神不肯放過他,趙連雙找商振輝的目的竟是去看看外甥,趙連雙對商振輝說:咱外甥讓村長帶走了,是不是有什麽事兒了,咱們迴去看看。


    於是,他和商振輝大搖大擺從西圩子往七井子走。把自己送到了郝和等人的槍口下。


    郝和等人正往西圩子奔來,隻見對麵匆匆走來兩個人,鬆花江村治保主任喊了一聲:“那是趙三!”


    郝和一步上前將趙連雙撲倒,同時將他的胳膊擰在身後。那邊,商振輝的胳膊也拎在張征鎮手中。


    至此,使本案真相大白的第五步已順利邁出。


    罪行主要是報複,其次是圖財,趙連雙的做案動機同刑警們的分析不差分毫。


    “前兩個月的一天晚上,我在我嫂子家,都11點多了,李占文上我嫂子家,我尋思我哥總也不在家,他上我嫂子家準沒好事,我就罵他了,從那以後,我就尋思收拾他,可我打不過他,我就一直沒敢下手。前十多天,我尋思把他兒子整死得了。再就是我欠小賣店100多元錢,我尋思給他們寫條弄點錢。”


    不知趙連雙出於一種什麽心理,那樣堅決地維護他嫂子的利益,以致於要把一個深夜去他嫂子家的人弄死,無法得手,便向這人的兒子下毒手。


    也不知道李占文深夜去女人家的動機是什麽,以致引起她小叔子這麽大的仇恨,不過,無論怎樣說,都能找到除了綁票殺人以外的其它解決辦法,根本犯不著綁票殺人。


    盡管有許多聰明的殺人犯,但無論如何,殺人行為本身都是愚蠢的,而這種愚蠢所要付出的代價是自己的生命。趙連雙不敢對李占文下手,便打起了李占文9歲兒子李洪全的主意,他連續十幾天在李占文家附近尋找機會。


    14日這天晚上,李洪全從趙連寬家玩完撲克出來迴家,已在李家附近待了一些時候的趙連雙出來了,對那孩子說:“走,我領你上江邊買魚去。”剛才,那孩子要跟爸爸去江邊買魚,爸爸沒帶他去,這迴趙連雙一張口,孩子就答應了,跟在趙連雙後麵來到江邊。江岸有一處很平整的地方,那裏拴了一條船。


    就在那裏,趙連雙用手掐住了孩子的脖子,孩子掙紮了十幾分鍾便不再動了。趙連雙站在船頭,一手拎著孩子的脖領,一手拎著孩子的褲角,像撒網一樣把孩子拋了出去,孩子那小小的身軀在黑乎乎的江麵上劃了一個小小的弧線便落入江中。


    趙連雙站了兩分鍾,眼看著孩子沉入江中,這才上岸迴家。迴到家後,他從櫃裏拿出那遝紅格信紙來到院中,點燃一支煙,借著煙頭的光亮寫下了那封勒索信。寫完信,他來到李占文家門口,把信扔到院中,然後迴家。李家找孩子找了半夜,他知道勒索信白寫了,沒人給他送錢,15日一大早,他便去了江北。


    在看守所,偵查員曾問他想沒想到事情會露餡,他說想到了,事露了就跑,可沒想到露得這樣快,一點風聲都沒聽到。


    不久後,趙連雙被依法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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