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主動提告
擎雲之愛:虎少戀上俏訟師 作者:雲潑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染墨閃過一念,趁梁大夫還未點頭,問道:“依先生之見,兩種照看方法哪一種對孩子救治更有益呢?”
“要說這兩日最好還是留在醫所,護工夜間可以無休,隨時查看有無異常,且我就居於醫所旁邊,有什麽事即刻就能趕過來。”
“那我覺得還是留在先生這裏比較合適。”染墨點點頭說。
那婦人聽此話立馬懟道:“你誰呀?我們家的事兒用得著你管嗎?”
染墨淡淡地迴道:“我是憫兒的老師,一日為師也有師生情誼在裏麵,替他著想一番是必要的。”她冷眼直視那婦人道,
“還有一事忘了告訴你們,因有不少圍觀者說這孩子落井之事蹊蹺,已有人將此事報與官衙,衙裏的意思在查明事實前,必須照看好這孩子,否則予以究問。
故而將憫兒留在醫所照應,也是為了你們好。不然領迴去若是出了問題,那恐怕就會應了一些流言,反對你們不利。”
染墨這番話看似平靜內含機鋒。她也確實準備過後就去縣衙那裏報知此事的。為了憫兒安全,才先來這裏查看一番。看目前情形,倒是來對了。
本以為那婦人會跟她扯絡會應什麽流言,其卻並未發問。不知是信了染墨的話還是心裏有別的鬼。
一直沒做聲的那名男子說話了,“留在這也不是不行,隻是怕拿不出醫所住治的費用呢。”
染墨心裏那個氣啊。都到這會兒了,他這當父親的還糾結幾個住宿銅板。她懶得理他,轉過來對梁大夫說:“我這裏正好攢下些銀錢,拿來給憫兒做住宿治療費用。”
梁大夫擺擺手道:“不急,等治療完了再給不遲。既然如此,那不妨就將孩子留在這裏照看吧。”
錢有人付,又有專人看著,這樣的條件那二人如果再爭辯什麽,估計圍觀者都會噴他們了。
那男子憐惜地看著婦人說:“金芝,你今日也累了,既然憫兒在此有大夫照看,我們就先迴去歇息吧。”
婦人盯著牆麵不語,片刻後歎口氣道:“哎,原本想接迴去好好照顧一下憫兒的,省得旁人說把他丟給醫所不管。你們既然這麽說了,那就先這樣吧。
不過咱醜話說在前頭,若是憫兒在這出了什麽事,相關人等自須承擔後果!”
她最後那句話說得語氣挺狠,還狠狠地看了染墨一眼。
染墨微微一笑,沒再答話,而是過去查看憫兒情形。就見憫兒平躺於床板上,麵色蒼白,唿吸均勻,看上去像睡著了一般。
待那二人和圍觀的走了後,染墨又和梁大夫敘了敘話,感謝他上次幫自己治療的事。
梁大夫擺擺手說,不必見外,分內之事。接著似有什麽話想說。染墨猜可能是與憫兒有關的事,便主動問起來。
梁大夫點點頭,說染墨現在處事成熟了,有些疑點不妨講給她聽聽。
通常落水者被救迴後,不是太嚴重的話,用不了多長時間就能自己醒來。可這憫兒大半天了依然昏迷沉睡,依他多年行醫經驗未免感到奇怪。
這和染墨的想法不謀而合。原本想著憫兒蘇醒過來好問問他事發情形。可沒想到留了個昏迷的後症。
當然,醫療活動中難免出現異常現象,眼下也不好瞎猜,隻盼憫兒能盡快醒來告知詳情。
染墨懇請梁大夫安排護工盡心照顧一下,憫兒這孩子實在可憐。梁大夫也清楚他家的景況,答應會作周全安排。
染墨謝過後,與梁大夫道別,直奔縣衙而去。
縣衙本部設在小月縣城,為便於管理辦事,小鎮上設有派出機構,集行政、司法權於一身。
衙門終歸是不好進的。染墨到了衙門口,就見大紅門緊閉。走到一旁去問門房,門房問她何事。
染墨簡單說了憫兒出意外的事,想要告知縣尉能否協查一下是否有隱情。
門房又問你是事主什麽人。染墨說是他的老師。門房一聽來了說辭,隻道父母家人方可來告,其他人不作數的。
染墨來前已考慮到這個問題,便跟他掰扯道:“按律法精神,除家人外,與事主或事件有利害關係者亦可提告或提供辦案線索,你就行個方便通告一下吧。”
門房還是搖搖頭,並打起了哈欠。染墨剛才那番話顯然超出了他的認知範圍和理解能力。
染墨隻得提起上次柔兒那個案子,說當時縣尉大人和自己一起去查辦壞人的。雙方配合得很好,此次亦值得期待。
門房精神微振了一下,接著又軟趴趴趴桌子上迷瞪起來。
染墨氣不打一處來。左右瞅瞅,發現那大門旁立有一麵小鼓,想必是給百姓擊鼓提告用的。便走上前去,抄起鼓槌在鼓上重重敲擊起來。
那門房被震得一下清醒了,跑過來製止染墨。染墨發狠道:“你今日不通傳,我就一直敲下去。”
門房本拉著個臉,見染墨實在難鬥,擺出一副苦笑說:“就算通傳你也別敲它呀,這不是用來告狀的,是平日搞禮儀活動用的。多久沒敲過了,讓你這一通捶。”
又乜斜著眼睛看了看染墨說:“得,就給你通傳一下吧。哎,還讓不讓人休息了。”
染墨舒口氣。心想要是擎勝在這,非得把這鼓捶破了不可。
過了一陣,門房迴來把染墨領到公堂中。片刻後,那位李縣尉從後麵走了出來。
染墨上前施禮。縣尉認出是他,態度緩和起來,問染墨有何事來找。
染墨敘述了一下憫兒落井的事。縣尉問她有何憑據認為此事可能涉案。
染墨說目前尚無確鑿憑據,但有幾個疑點值得深挖。一是井邊斷筆。懷疑憫兒落井前有與他人廝打反抗的情形。
二是被救後昏睡。懷疑除落水之外,可能存在其他傷害行為,如下藥、擊打等。
三是嫌疑者情形。暫不敢斷言誰較可疑,但據鄰裏日常傳言、治療場所怪異表現等,認為憫兒後媽有一定嫌疑。
縣尉聽後沉吟許久。雖然染墨並未提供充分證據,但縣尉畢竟辦過諸多案件,知道哪那麽容易就能找到關鍵證據的道理。得一步步探查推斷甄別。不然這世上哪還有辦不了的案件。
於是,縣尉吩咐手下將此事登記下來,並決定即日傳那孩子父母前來公堂詳問究竟。
染墨心中欣慰。又特別告知縣尉憫兒現留於醫所住治,而那婦人對此並不情願等異常表現,此事需從頭到尾有個周全謀劃才好。
縣尉聞聽讚許地點點頭。兩人又交流了一些辦案細節。染墨跟縣尉道謝,暫行告退。待那二人傳到時,她也前來參加聽審。
“要說這兩日最好還是留在醫所,護工夜間可以無休,隨時查看有無異常,且我就居於醫所旁邊,有什麽事即刻就能趕過來。”
“那我覺得還是留在先生這裏比較合適。”染墨點點頭說。
那婦人聽此話立馬懟道:“你誰呀?我們家的事兒用得著你管嗎?”
染墨淡淡地迴道:“我是憫兒的老師,一日為師也有師生情誼在裏麵,替他著想一番是必要的。”她冷眼直視那婦人道,
“還有一事忘了告訴你們,因有不少圍觀者說這孩子落井之事蹊蹺,已有人將此事報與官衙,衙裏的意思在查明事實前,必須照看好這孩子,否則予以究問。
故而將憫兒留在醫所照應,也是為了你們好。不然領迴去若是出了問題,那恐怕就會應了一些流言,反對你們不利。”
染墨這番話看似平靜內含機鋒。她也確實準備過後就去縣衙那裏報知此事的。為了憫兒安全,才先來這裏查看一番。看目前情形,倒是來對了。
本以為那婦人會跟她扯絡會應什麽流言,其卻並未發問。不知是信了染墨的話還是心裏有別的鬼。
一直沒做聲的那名男子說話了,“留在這也不是不行,隻是怕拿不出醫所住治的費用呢。”
染墨心裏那個氣啊。都到這會兒了,他這當父親的還糾結幾個住宿銅板。她懶得理他,轉過來對梁大夫說:“我這裏正好攢下些銀錢,拿來給憫兒做住宿治療費用。”
梁大夫擺擺手道:“不急,等治療完了再給不遲。既然如此,那不妨就將孩子留在這裏照看吧。”
錢有人付,又有專人看著,這樣的條件那二人如果再爭辯什麽,估計圍觀者都會噴他們了。
那男子憐惜地看著婦人說:“金芝,你今日也累了,既然憫兒在此有大夫照看,我們就先迴去歇息吧。”
婦人盯著牆麵不語,片刻後歎口氣道:“哎,原本想接迴去好好照顧一下憫兒的,省得旁人說把他丟給醫所不管。你們既然這麽說了,那就先這樣吧。
不過咱醜話說在前頭,若是憫兒在這出了什麽事,相關人等自須承擔後果!”
她最後那句話說得語氣挺狠,還狠狠地看了染墨一眼。
染墨微微一笑,沒再答話,而是過去查看憫兒情形。就見憫兒平躺於床板上,麵色蒼白,唿吸均勻,看上去像睡著了一般。
待那二人和圍觀的走了後,染墨又和梁大夫敘了敘話,感謝他上次幫自己治療的事。
梁大夫擺擺手說,不必見外,分內之事。接著似有什麽話想說。染墨猜可能是與憫兒有關的事,便主動問起來。
梁大夫點點頭,說染墨現在處事成熟了,有些疑點不妨講給她聽聽。
通常落水者被救迴後,不是太嚴重的話,用不了多長時間就能自己醒來。可這憫兒大半天了依然昏迷沉睡,依他多年行醫經驗未免感到奇怪。
這和染墨的想法不謀而合。原本想著憫兒蘇醒過來好問問他事發情形。可沒想到留了個昏迷的後症。
當然,醫療活動中難免出現異常現象,眼下也不好瞎猜,隻盼憫兒能盡快醒來告知詳情。
染墨懇請梁大夫安排護工盡心照顧一下,憫兒這孩子實在可憐。梁大夫也清楚他家的景況,答應會作周全安排。
染墨謝過後,與梁大夫道別,直奔縣衙而去。
縣衙本部設在小月縣城,為便於管理辦事,小鎮上設有派出機構,集行政、司法權於一身。
衙門終歸是不好進的。染墨到了衙門口,就見大紅門緊閉。走到一旁去問門房,門房問她何事。
染墨簡單說了憫兒出意外的事,想要告知縣尉能否協查一下是否有隱情。
門房又問你是事主什麽人。染墨說是他的老師。門房一聽來了說辭,隻道父母家人方可來告,其他人不作數的。
染墨來前已考慮到這個問題,便跟他掰扯道:“按律法精神,除家人外,與事主或事件有利害關係者亦可提告或提供辦案線索,你就行個方便通告一下吧。”
門房還是搖搖頭,並打起了哈欠。染墨剛才那番話顯然超出了他的認知範圍和理解能力。
染墨隻得提起上次柔兒那個案子,說當時縣尉大人和自己一起去查辦壞人的。雙方配合得很好,此次亦值得期待。
門房精神微振了一下,接著又軟趴趴趴桌子上迷瞪起來。
染墨氣不打一處來。左右瞅瞅,發現那大門旁立有一麵小鼓,想必是給百姓擊鼓提告用的。便走上前去,抄起鼓槌在鼓上重重敲擊起來。
那門房被震得一下清醒了,跑過來製止染墨。染墨發狠道:“你今日不通傳,我就一直敲下去。”
門房本拉著個臉,見染墨實在難鬥,擺出一副苦笑說:“就算通傳你也別敲它呀,這不是用來告狀的,是平日搞禮儀活動用的。多久沒敲過了,讓你這一通捶。”
又乜斜著眼睛看了看染墨說:“得,就給你通傳一下吧。哎,還讓不讓人休息了。”
染墨舒口氣。心想要是擎勝在這,非得把這鼓捶破了不可。
過了一陣,門房迴來把染墨領到公堂中。片刻後,那位李縣尉從後麵走了出來。
染墨上前施禮。縣尉認出是他,態度緩和起來,問染墨有何事來找。
染墨敘述了一下憫兒落井的事。縣尉問她有何憑據認為此事可能涉案。
染墨說目前尚無確鑿憑據,但有幾個疑點值得深挖。一是井邊斷筆。懷疑憫兒落井前有與他人廝打反抗的情形。
二是被救後昏睡。懷疑除落水之外,可能存在其他傷害行為,如下藥、擊打等。
三是嫌疑者情形。暫不敢斷言誰較可疑,但據鄰裏日常傳言、治療場所怪異表現等,認為憫兒後媽有一定嫌疑。
縣尉聽後沉吟許久。雖然染墨並未提供充分證據,但縣尉畢竟辦過諸多案件,知道哪那麽容易就能找到關鍵證據的道理。得一步步探查推斷甄別。不然這世上哪還有辦不了的案件。
於是,縣尉吩咐手下將此事登記下來,並決定即日傳那孩子父母前來公堂詳問究竟。
染墨心中欣慰。又特別告知縣尉憫兒現留於醫所住治,而那婦人對此並不情願等異常表現,此事需從頭到尾有個周全謀劃才好。
縣尉聞聽讚許地點點頭。兩人又交流了一些辦案細節。染墨跟縣尉道謝,暫行告退。待那二人傳到時,她也前來參加聽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