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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惟福,15399815389
1
林源若是將屍塊盡數拋入河裏倒也無事,可偏偏心大意,一路上掉下幾塊血淋淋的人肉,惹出一樁天大的冤案。
次日一早,一大堆人圍著屍塊議論紛紛,早有好心人報與縣衙,衙役熊有才慌忙稟告給典吏趙遠,趙遠大驚,召集捕頭、捕役、仵作一班人馬,在好心人地帶領下匆忙趕往現場勘查。
見慣不怪的捕役們忙著勘查、取證、尋訪周邊百姓,破案程序有條不紊,天亮後,在沿河附近又陸續發現十幾塊屍肉。消息傳開,整個辰州沸騰了,一時人心惶惶,百姓議論紛紛。
當天未時,知府劉略與同知程宛、判官餘喬在二堂端坐,焦急地聽取典吏趙遠、捕頭曾興、捕役江濤、熊有才、何曄、王衝、仵作張玄等人匯報案情。
仵作張玄首先介紹:“根據拚湊起來的屍塊推斷,死者二十五六歲,女子,短發長臉,係被人暴打頭、胸、腹等部位而死,死亡時間是昨夜子時,屍體被利器分成幾十塊,分別拋棄在沿河路邊、竹林和河水中。”
捕役熊有才道:“據百姓反應,昨晚未發現可疑之人出現在拋屍現場,城內城外亦無百姓失蹤。”
王衝道:“山林中一處拋屍現場有一酒罐,另一個拋屍點提取男鞋一隻。”
王衝剛說完,捕役劉瞻急忙闖了進來:“各位大人,春風客棧掌櫃劉國正報告,他雇傭的女仆楊潔昨日上午外去買菜未歸,我已經將劉掌櫃帶來……”
問畢劉國正後,得知楊潔二十五歲,從貴州逃難而來,平日裏與住店客人勾三搭四,討些小錢零花,昨日一早上街買菜未歸。
捕頭曾興道:“雖然屍身不全,難以辨認,但死者應是楊潔無疑。楊潔孤身一人在辰州謀生,常與那些浪蕩公子眉來眼去,故而嫖客作案嫌疑最大。又因案發地點在江邊偏僻的竹林附近,料想兇手應該是老嫖客了,且與死者極熟,不然死者怎可能深夜跟隨兇手去如此偏僻之地?兇手對州城附近很熟,應是本地人。另外,兇手**屍體的手法利索,應為殺人慣犯或屠夫之類的粗人……”
曾興在辰州做捕頭近三十年,他的一番分析迎來一片喝彩,程宛、餘喬等人無不稱善。程宛讚許道:“曾捕頭言之有理。”餘喬點頭附和:“有曾捕頭在,何愁破不了此案。”
劉略道:“今日早晨發現兇案,僅半天時間,案情就已明朗,皆賴諸位之力。諸位當遍查本府那些浪蕩公子、無籍惡棍、慣常嫖客、兇惡屠夫等可疑之人,本官定要在一月內破此兇案,還辰州百姓一片安寧青天。”
2
經過十餘天的明察暗訪,沒有找到殺人慣犯,亦無發現無籍惡棍,更未捉到慣常嫖客和浪蕩公子,倒是依法擒獲了秀才王善。因為,有百姓密告王善曾經在春風客棧門口辱罵過楊潔,並且威脅要殺掉她。
王善,辰州蓮村人,四十八歲,原為本府秀才,後屢次參加鄉試不中,為了謀生,刻苦攻讀之餘,偶爾也跟做屠夫的嶽父外去殺豬賺點兒小錢,如今已有十五年持刀經驗,也算是半個屠夫了。
審訊開始!
王善被木枷拷住,坐在冰冷的鐵椅子上直打哆嗦。衙役一進來,王善像見到救星一般急切辯解:“小人沒殺人,大人怎麽把小人抓起來了?”
曾興笑而不語,平和言道:“王善,你有話跟縣太爺說去。”
一幫如狼似虎的衙役將王善夾起就往外拖,到了公堂上,但見兩邊衙役威風凜凜,知州劉略猛拍驚堂木,大聲喝道:“王善,你可知罪?”
王善辯解道:“大人,小人無罪呀。”
劉略冷笑道:“說說你跟楊潔吵架的事吧!”
王善頓了一下:“哦,這個呀,小人那天路過客棧,有個女子桃紅柳綠,一看就知不是良人,她在客棧門口妖裏妖氣地招唿小人,小人秀才出身,熟讀聖賢文章,豈肯與她勾搭,故而沒有理她。誰料走出沒多遠,就聽到她在背後罵我‘窮鬼’,我一時氣惱,迴頭就罵了句‘賤人,休要狗眼看人低!’。小人當時並不知道她叫楊潔。”
劉略問道:“你威脅要殺了她?”
王善答:“她罵人的話刁鑽刻薄,小人一時氣憤,因此說了‘賤女人休要張狂,惹我太急,我殺了你。’但這是氣話,王善堂堂秀才,怎能為了這麽一件小事殺人?”
劉略聞言大怒,桌子一拍,喝道:“王善,我看你也是本地人,鄉裏鄉親的,又有功名在身,有意給你一個自首坦白的機會,你別不知好歹了!”
這一怒,把王善嚇著了,驚得半響不語……
劉略見王善拒不交代,遂命大刑伺候,怎奈王善寧死不招,劉略無奈,隻得吩咐將遍體鱗傷的王善押入牢房,又命曾興帶人去王善家中細細搜查。
傍晚時分,劉略等人正在二堂研討殺人案情,曾興迴報:“從王善家裏搜出菜刀一把、斧頭一柄、衣服幾件、鞋兩雙、小冊子三本。經檢測,刀、斧頭、衣服和鞋上均未有血跡,亦未發現衣服上附有婦女頭發、絲線等物,小冊子上除了幾首詩文草稿外,記載的都是些買肉賒賬的賬目,未見有行兇殺人的蛛絲馬跡。”
曾興接過小冊子隨手翻了翻,確實沒有什麽破案價值,倒是第一頁上有一首《西江月》詞填得不錯,詞曰:
紅紅綠綠酒肉,
獨獨孤孤空愁。
四十人生不出頭,
枉讀千年春秋。
攘攘熙熙人間,
匆匆忙忙萬年。
木樓佳人淺溪邊,
勝過昆侖神仙。
曾興不解其意,將詞交予趙遠,趙遠讀擺,也琢磨不透,交與知府大人劉略。
劉略探花出身,頗通文采,讀完詞後暗想:“死者楊潔是客棧妓女,平時出入燈紅酒綠場所,正應“紅紅綠綠酒肉”。王善也讀過幾年書,識得幾個字,妄自尊大,自詡讀了“千年春秋”也不為過。案發現場在溪邊竹林裏,竹林裏正好有破木屋一間,豈不正應“木樓佳人淺溪邊?”
想到這裏,劉略不禁撫掌大笑:“常言道,邪不勝正,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過獵人的眼睛。殺人兇器、衣服、鞋上的血跡可以洗掉,然天理昭昭,報應不爽,有此賊親書的自供狀在此,罪證如山,看他如何抵賴?”
其他幾人不知何意,都問:“大人,這詞怎麽是自供狀了?”
劉略得意洋洋地道:“各位大人一會兒就知道了,趙典使,將此賊押上公堂,本官自有妙計著其招供。”
趙遠領命,趕緊命人擂鼓升堂,知府劉略見曾興等人帶來人犯,大喝道:“王善,你可知罪?”
王善有氣無力地申辯:“大人明察,小人無罪。”
劉略將小冊子往地下一丟,怒道:“罪證在此,如何抵賴?”
王善拾起一看,正是自己記賬和草寫詩詞的小冊子,但不知為何成了殺人罪證,茫然問道:“請大人明示。”
劉略冷笑:“小冊子中的《西江月》為你所作?”
王善答道:“小人雖為屠夫,但乃秀才出身,能做詩詞,此詞確為小人閑暇時所填。”
“此詞何意?”劉略冷笑著問。
“小人有一同窗,姓黃名勝,我二人常飲酒為樂,那日酒後迴家,想我年近五旬仍無功名官職,一時傷感,生了退隱之意,遂填了這首《西江月》。”
劉略又是一聲冷笑:“好你個王善,本官麵前還要狡辯。你道我不知?楊潔本是一風塵女子,常出入燈紅酒綠風月場所,此乃‘紅紅綠綠’也。其人頗有姿色,你雖心中有意,豈奈她芳心無情,故而你愁悶不堪,此乃‘獨獨孤孤空愁’也。你設計將楊潔騙入城外溪邊竹林內強行奸汙,快活愜意,此乃‘木樓佳人淺溪邊,勝過昆侖神仙’也。你雖得楊潔之香體,終不得她佳人之芳心,不得已而殺之。兇案情景,盡在詞中,如何抵賴?”
王善聽了知府大人一番揭穿,一時莫名其妙,意欲再辯,劉略怒道:“我看你這刁蠻小人,不動重刑定然不招,來人,大刑伺候。”
王善大聲申辯,但一班捕役早已將人按倒在地,任你唿天搶地,我隻掄棒狠打。見王善被打得皮開肉綻,劉略隻是冷笑不止。
幾番用刑過後,王善誓死不認,劉略無奈,隻得命將王善再次押下,改日再審。
趙遠讚道:“大人火眼金睛,僅憑一首詞就發現真兇,下官佩服。隻是此賊雖是秀才,卻做了十幾年的屠夫,身體硬朗,死不招認,如何是好?”
劉略笑道:“不妨,大凡歹人都頑固刁蠻,做下彌天大罪後,多有僥幸躲過的心思,隻要多動刑幾次,慢慢擊潰其防衛之心,自然而然也就招供,我敢斷定,不出五天,此賊必招。”
果不其然,連續動刑後,王善第四天就招供了。
劉略大喜,當即寫下判詞:
惡徒王善,家有嬌妻,雖讀聖賢之書,不守君子之道,尋花問柳,有辱斯文。善與楊潔,常有金銀之交,偶有苟且之歡,然終究同床異夢,雖有周公之禮,何來龍鳳之情?古往今來,大凡魚水之歡,歡盡必分,酒肉之交,利散必絕。善與楊潔,風月之情盡,金錢利益現,二人爭吵,相互辱罵,以致情盡生仇,愛絕起恨。王善惡念一生,早忘仁義,持刀殺人,碎屍棄野,神人共怒,天理不容。本州遵照大明律法,昭彰正義,遵循天理,判處王善斬首,昭示天下為鑒。
3
王善之罪,殘酷暴戾,民憤極大,以律當殺,判詞既出,百姓歡唿,隻盼早日正法,昭示天理。
然而,偏偏王善命大,走到鬼門關前,又被黑白無常一腳給踢了迴來。
原來,在拘押期間,獄卒李崇半夜查房,查到王善所在的牢房時,因聽到屋內有響聲,遂開門進屋查看,發現鬥毆犯人魯四捂著肚子在被子裏**,李崇暗想:“魯四家乃當地大戶,白天剛收了他父親送來的二十兩紋銀,魯父拜托我照顧好他的寶貝兒子,以後還得靠這棵搖錢樹發財呢,如今這小子生病,我何不好生照顧,改日也好再向其父索取錢財。”想到這裏,李崇心中大喜,立即將魯四帶出,送往當值房休息,此時另一值班獄卒已經唿唿大睡,李崇道:“你在此休息片刻,我給你倒一碗玄胡熱湯來吃,此藥最能止痛。今日你算走運,遇我當值,要是換了別人,痛死了也沒人管你。”
李崇滿以為這一片善意定會讓魯四對自己感恩戴德,怎奈魯四乃蛇蠍心腸之人,他見夜深人靜,又無他人在場,一時起了歹心,突然從背後撲上去用力掐著李崇的脖子死死不放,意圖殺人越獄。
李崇背後被抱,脖子被掐,一時掙脫不得,生命危在旦夕。
碰巧王善因冤情不申,心中煩惱,輾轉反複難以入眠,聽到外麵有響動,又見牢門開著,就小心翼翼地走出牢室來到當值房外,恰好看到這一驚心動魄的場麵。
王善見魯四行兇,趕緊跑過去施救,繼而大唿救命。熟睡的當值獄卒一躍而起,趕忙跑過來與王善一道將魯四瓣開,救了李崇一命。聞訊而來的數十獄卒則持棒將魯四一頓狠揍,隻打得**四溢,鮮血直流,一命嗚唿。
巧的是,李崇的舅父正是湖廣布政使右參政徐靖,徐靖為了報恩,授意劉略免除王善死刑。劉略不敢違抗,連夜與同知、判官等人商議,反正楊潔家中無有親屬,王善殺人一案沒有苦主告狀,遂以誤殺妓女在先,救人立功在後為由,將王善改判流放衡州監牢。
就這樣,王善死裏逃生,奇跡般地撿迴一條命來。
4
李崇乃三代單傳的根苗,李父感恩王善救了兒子性命,於發配當日親自送行,反複叮囑押解的衙役一路小心照顧王善,不可為難他。到了衡陽,衙役道:“王善,你大難不死必有後福,這是李員外給你的三十兩銀子,此財我兄弟幾個不沾你半文,可大牢裏藏垢納汙,你這個富囚徒好自為之。”
剛入衡陽大牢,王善心裏憋屈,不服監管,常與獄卒大吵大鬧,口稱冤枉。獄卒大怒,將王善拖出暴打,差點要了這含冤囚徒的性命,如此反複幾次之後,王善終於安靜下來。
這日大牢驅趕五十名犯人前往迴雁峰迴雁觀內鋪設石板,王善也是其中之一。眾犯人正在三清殿外的院內幹活時,帶隊獄吏劉銘閑話中問道士迴雁峰迴雁觀的來曆,道士迴道:“此峰乃南嶽七十二峰之首,每年冬天,北雁南來,飛到這座山峰後即不再南下,全在此處過冬,你再看此山形,頗像一隻鴻雁伸頸仰頭,展翅欲飛,故而山名‘迴雁峰’,廟稱‘迴雁觀’。”
張銘聽畢,轉身對正在忙碌的眾囚犯說:“聽到沒有?北雁南飛,就此迴頭,爾等不管犯多大的罪,自今日始理當改過自新,迴頭是岸。大家努力幹活,收工時都到三清殿裏給三清祖師磕個頭悔個罪,爭取早日歸正做人。”
收工後,劉銘當真讓每個犯人進殿磕拜,眾囚犯磕完後出殿排隊等候點名,張銘清了清嗓門,拉長聲音一一點名,眾人俱在,唯獨不見王善,於是厲聲喊道:“王善……”良久不見迴應,王銘大怒,又喊兩聲“王善。”依舊不見迴答。
王銘急忙闖進大殿,隻見王善呆呆地立在殿內,仰望著殿中央的元始天尊、靈寶天尊、道德天尊神像,目光虔誠,紋絲不動。
張銘見此情景,心中微微顫動,剛才火爆的怒氣頓時消失於無形,步入大殿,亦恭恭敬敬地朝三清神像拜了三拜,而後輕聲提醒道:“王善,該迴去了。”
這聲音柔和中帶著三份的敬意,讓眾囚犯很是奇怪,這完全不是劉銘平時對犯人說話的語氣。
王善默默地再拜了三拜,然後默默地走出大殿與眾囚犯排在一起。
當晚,王善寄信與哥哥王德,囑咐哥哥速送幾本道教經書來大牢裏。
王善皈依道祖了。
此後王善除了勞作、吃飯和睡覺外,其餘時間與書為伴,監牢獄吏見他沉迷於道書,不再胡鬧了,也樂觀其成。從此以後,王善成了獄中道士,時時打坐,常助他人。
但是獄吏和其他囚犯常在私下竊笑:犯了這天大的惡罪,就算念三輩子的經,死後也免不得地獄受刑。
林源將楊慧棄屍河中,本意是想她生前害人,死後不要再連累他人,卻不曉得命運天定,人力難抗,這惡女人活著磨人不少,死了也要害得他人家破人亡,正合古語:
善人行善善常在,惡人死後惡猶存。
善惡無常神不測,冥冥有數人難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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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惟福,15399815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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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源若是將屍塊盡數拋入河裏倒也無事,可偏偏心大意,一路上掉下幾塊血淋淋的人肉,惹出一樁天大的冤案。
次日一早,一大堆人圍著屍塊議論紛紛,早有好心人報與縣衙,衙役熊有才慌忙稟告給典吏趙遠,趙遠大驚,召集捕頭、捕役、仵作一班人馬,在好心人地帶領下匆忙趕往現場勘查。
見慣不怪的捕役們忙著勘查、取證、尋訪周邊百姓,破案程序有條不紊,天亮後,在沿河附近又陸續發現十幾塊屍肉。消息傳開,整個辰州沸騰了,一時人心惶惶,百姓議論紛紛。
當天未時,知府劉略與同知程宛、判官餘喬在二堂端坐,焦急地聽取典吏趙遠、捕頭曾興、捕役江濤、熊有才、何曄、王衝、仵作張玄等人匯報案情。
仵作張玄首先介紹:“根據拚湊起來的屍塊推斷,死者二十五六歲,女子,短發長臉,係被人暴打頭、胸、腹等部位而死,死亡時間是昨夜子時,屍體被利器分成幾十塊,分別拋棄在沿河路邊、竹林和河水中。”
捕役熊有才道:“據百姓反應,昨晚未發現可疑之人出現在拋屍現場,城內城外亦無百姓失蹤。”
王衝道:“山林中一處拋屍現場有一酒罐,另一個拋屍點提取男鞋一隻。”
王衝剛說完,捕役劉瞻急忙闖了進來:“各位大人,春風客棧掌櫃劉國正報告,他雇傭的女仆楊潔昨日上午外去買菜未歸,我已經將劉掌櫃帶來……”
問畢劉國正後,得知楊潔二十五歲,從貴州逃難而來,平日裏與住店客人勾三搭四,討些小錢零花,昨日一早上街買菜未歸。
捕頭曾興道:“雖然屍身不全,難以辨認,但死者應是楊潔無疑。楊潔孤身一人在辰州謀生,常與那些浪蕩公子眉來眼去,故而嫖客作案嫌疑最大。又因案發地點在江邊偏僻的竹林附近,料想兇手應該是老嫖客了,且與死者極熟,不然死者怎可能深夜跟隨兇手去如此偏僻之地?兇手對州城附近很熟,應是本地人。另外,兇手**屍體的手法利索,應為殺人慣犯或屠夫之類的粗人……”
曾興在辰州做捕頭近三十年,他的一番分析迎來一片喝彩,程宛、餘喬等人無不稱善。程宛讚許道:“曾捕頭言之有理。”餘喬點頭附和:“有曾捕頭在,何愁破不了此案。”
劉略道:“今日早晨發現兇案,僅半天時間,案情就已明朗,皆賴諸位之力。諸位當遍查本府那些浪蕩公子、無籍惡棍、慣常嫖客、兇惡屠夫等可疑之人,本官定要在一月內破此兇案,還辰州百姓一片安寧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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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十餘天的明察暗訪,沒有找到殺人慣犯,亦無發現無籍惡棍,更未捉到慣常嫖客和浪蕩公子,倒是依法擒獲了秀才王善。因為,有百姓密告王善曾經在春風客棧門口辱罵過楊潔,並且威脅要殺掉她。
王善,辰州蓮村人,四十八歲,原為本府秀才,後屢次參加鄉試不中,為了謀生,刻苦攻讀之餘,偶爾也跟做屠夫的嶽父外去殺豬賺點兒小錢,如今已有十五年持刀經驗,也算是半個屠夫了。
審訊開始!
王善被木枷拷住,坐在冰冷的鐵椅子上直打哆嗦。衙役一進來,王善像見到救星一般急切辯解:“小人沒殺人,大人怎麽把小人抓起來了?”
曾興笑而不語,平和言道:“王善,你有話跟縣太爺說去。”
一幫如狼似虎的衙役將王善夾起就往外拖,到了公堂上,但見兩邊衙役威風凜凜,知州劉略猛拍驚堂木,大聲喝道:“王善,你可知罪?”
王善辯解道:“大人,小人無罪呀。”
劉略冷笑道:“說說你跟楊潔吵架的事吧!”
王善頓了一下:“哦,這個呀,小人那天路過客棧,有個女子桃紅柳綠,一看就知不是良人,她在客棧門口妖裏妖氣地招唿小人,小人秀才出身,熟讀聖賢文章,豈肯與她勾搭,故而沒有理她。誰料走出沒多遠,就聽到她在背後罵我‘窮鬼’,我一時氣惱,迴頭就罵了句‘賤人,休要狗眼看人低!’。小人當時並不知道她叫楊潔。”
劉略問道:“你威脅要殺了她?”
王善答:“她罵人的話刁鑽刻薄,小人一時氣憤,因此說了‘賤女人休要張狂,惹我太急,我殺了你。’但這是氣話,王善堂堂秀才,怎能為了這麽一件小事殺人?”
劉略聞言大怒,桌子一拍,喝道:“王善,我看你也是本地人,鄉裏鄉親的,又有功名在身,有意給你一個自首坦白的機會,你別不知好歹了!”
這一怒,把王善嚇著了,驚得半響不語……
劉略見王善拒不交代,遂命大刑伺候,怎奈王善寧死不招,劉略無奈,隻得吩咐將遍體鱗傷的王善押入牢房,又命曾興帶人去王善家中細細搜查。
傍晚時分,劉略等人正在二堂研討殺人案情,曾興迴報:“從王善家裏搜出菜刀一把、斧頭一柄、衣服幾件、鞋兩雙、小冊子三本。經檢測,刀、斧頭、衣服和鞋上均未有血跡,亦未發現衣服上附有婦女頭發、絲線等物,小冊子上除了幾首詩文草稿外,記載的都是些買肉賒賬的賬目,未見有行兇殺人的蛛絲馬跡。”
曾興接過小冊子隨手翻了翻,確實沒有什麽破案價值,倒是第一頁上有一首《西江月》詞填得不錯,詞曰:
紅紅綠綠酒肉,
獨獨孤孤空愁。
四十人生不出頭,
枉讀千年春秋。
攘攘熙熙人間,
匆匆忙忙萬年。
木樓佳人淺溪邊,
勝過昆侖神仙。
曾興不解其意,將詞交予趙遠,趙遠讀擺,也琢磨不透,交與知府大人劉略。
劉略探花出身,頗通文采,讀完詞後暗想:“死者楊潔是客棧妓女,平時出入燈紅酒綠場所,正應“紅紅綠綠酒肉”。王善也讀過幾年書,識得幾個字,妄自尊大,自詡讀了“千年春秋”也不為過。案發現場在溪邊竹林裏,竹林裏正好有破木屋一間,豈不正應“木樓佳人淺溪邊?”
想到這裏,劉略不禁撫掌大笑:“常言道,邪不勝正,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過獵人的眼睛。殺人兇器、衣服、鞋上的血跡可以洗掉,然天理昭昭,報應不爽,有此賊親書的自供狀在此,罪證如山,看他如何抵賴?”
其他幾人不知何意,都問:“大人,這詞怎麽是自供狀了?”
劉略得意洋洋地道:“各位大人一會兒就知道了,趙典使,將此賊押上公堂,本官自有妙計著其招供。”
趙遠領命,趕緊命人擂鼓升堂,知府劉略見曾興等人帶來人犯,大喝道:“王善,你可知罪?”
王善有氣無力地申辯:“大人明察,小人無罪。”
劉略將小冊子往地下一丟,怒道:“罪證在此,如何抵賴?”
王善拾起一看,正是自己記賬和草寫詩詞的小冊子,但不知為何成了殺人罪證,茫然問道:“請大人明示。”
劉略冷笑:“小冊子中的《西江月》為你所作?”
王善答道:“小人雖為屠夫,但乃秀才出身,能做詩詞,此詞確為小人閑暇時所填。”
“此詞何意?”劉略冷笑著問。
“小人有一同窗,姓黃名勝,我二人常飲酒為樂,那日酒後迴家,想我年近五旬仍無功名官職,一時傷感,生了退隱之意,遂填了這首《西江月》。”
劉略又是一聲冷笑:“好你個王善,本官麵前還要狡辯。你道我不知?楊潔本是一風塵女子,常出入燈紅酒綠風月場所,此乃‘紅紅綠綠’也。其人頗有姿色,你雖心中有意,豈奈她芳心無情,故而你愁悶不堪,此乃‘獨獨孤孤空愁’也。你設計將楊潔騙入城外溪邊竹林內強行奸汙,快活愜意,此乃‘木樓佳人淺溪邊,勝過昆侖神仙’也。你雖得楊潔之香體,終不得她佳人之芳心,不得已而殺之。兇案情景,盡在詞中,如何抵賴?”
王善聽了知府大人一番揭穿,一時莫名其妙,意欲再辯,劉略怒道:“我看你這刁蠻小人,不動重刑定然不招,來人,大刑伺候。”
王善大聲申辯,但一班捕役早已將人按倒在地,任你唿天搶地,我隻掄棒狠打。見王善被打得皮開肉綻,劉略隻是冷笑不止。
幾番用刑過後,王善誓死不認,劉略無奈,隻得命將王善再次押下,改日再審。
趙遠讚道:“大人火眼金睛,僅憑一首詞就發現真兇,下官佩服。隻是此賊雖是秀才,卻做了十幾年的屠夫,身體硬朗,死不招認,如何是好?”
劉略笑道:“不妨,大凡歹人都頑固刁蠻,做下彌天大罪後,多有僥幸躲過的心思,隻要多動刑幾次,慢慢擊潰其防衛之心,自然而然也就招供,我敢斷定,不出五天,此賊必招。”
果不其然,連續動刑後,王善第四天就招供了。
劉略大喜,當即寫下判詞:
惡徒王善,家有嬌妻,雖讀聖賢之書,不守君子之道,尋花問柳,有辱斯文。善與楊潔,常有金銀之交,偶有苟且之歡,然終究同床異夢,雖有周公之禮,何來龍鳳之情?古往今來,大凡魚水之歡,歡盡必分,酒肉之交,利散必絕。善與楊潔,風月之情盡,金錢利益現,二人爭吵,相互辱罵,以致情盡生仇,愛絕起恨。王善惡念一生,早忘仁義,持刀殺人,碎屍棄野,神人共怒,天理不容。本州遵照大明律法,昭彰正義,遵循天理,判處王善斬首,昭示天下為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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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善之罪,殘酷暴戾,民憤極大,以律當殺,判詞既出,百姓歡唿,隻盼早日正法,昭示天理。
然而,偏偏王善命大,走到鬼門關前,又被黑白無常一腳給踢了迴來。
原來,在拘押期間,獄卒李崇半夜查房,查到王善所在的牢房時,因聽到屋內有響聲,遂開門進屋查看,發現鬥毆犯人魯四捂著肚子在被子裏**,李崇暗想:“魯四家乃當地大戶,白天剛收了他父親送來的二十兩紋銀,魯父拜托我照顧好他的寶貝兒子,以後還得靠這棵搖錢樹發財呢,如今這小子生病,我何不好生照顧,改日也好再向其父索取錢財。”想到這裏,李崇心中大喜,立即將魯四帶出,送往當值房休息,此時另一值班獄卒已經唿唿大睡,李崇道:“你在此休息片刻,我給你倒一碗玄胡熱湯來吃,此藥最能止痛。今日你算走運,遇我當值,要是換了別人,痛死了也沒人管你。”
李崇滿以為這一片善意定會讓魯四對自己感恩戴德,怎奈魯四乃蛇蠍心腸之人,他見夜深人靜,又無他人在場,一時起了歹心,突然從背後撲上去用力掐著李崇的脖子死死不放,意圖殺人越獄。
李崇背後被抱,脖子被掐,一時掙脫不得,生命危在旦夕。
碰巧王善因冤情不申,心中煩惱,輾轉反複難以入眠,聽到外麵有響動,又見牢門開著,就小心翼翼地走出牢室來到當值房外,恰好看到這一驚心動魄的場麵。
王善見魯四行兇,趕緊跑過去施救,繼而大唿救命。熟睡的當值獄卒一躍而起,趕忙跑過來與王善一道將魯四瓣開,救了李崇一命。聞訊而來的數十獄卒則持棒將魯四一頓狠揍,隻打得**四溢,鮮血直流,一命嗚唿。
巧的是,李崇的舅父正是湖廣布政使右參政徐靖,徐靖為了報恩,授意劉略免除王善死刑。劉略不敢違抗,連夜與同知、判官等人商議,反正楊潔家中無有親屬,王善殺人一案沒有苦主告狀,遂以誤殺妓女在先,救人立功在後為由,將王善改判流放衡州監牢。
就這樣,王善死裏逃生,奇跡般地撿迴一條命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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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崇乃三代單傳的根苗,李父感恩王善救了兒子性命,於發配當日親自送行,反複叮囑押解的衙役一路小心照顧王善,不可為難他。到了衡陽,衙役道:“王善,你大難不死必有後福,這是李員外給你的三十兩銀子,此財我兄弟幾個不沾你半文,可大牢裏藏垢納汙,你這個富囚徒好自為之。”
剛入衡陽大牢,王善心裏憋屈,不服監管,常與獄卒大吵大鬧,口稱冤枉。獄卒大怒,將王善拖出暴打,差點要了這含冤囚徒的性命,如此反複幾次之後,王善終於安靜下來。
這日大牢驅趕五十名犯人前往迴雁峰迴雁觀內鋪設石板,王善也是其中之一。眾犯人正在三清殿外的院內幹活時,帶隊獄吏劉銘閑話中問道士迴雁峰迴雁觀的來曆,道士迴道:“此峰乃南嶽七十二峰之首,每年冬天,北雁南來,飛到這座山峰後即不再南下,全在此處過冬,你再看此山形,頗像一隻鴻雁伸頸仰頭,展翅欲飛,故而山名‘迴雁峰’,廟稱‘迴雁觀’。”
張銘聽畢,轉身對正在忙碌的眾囚犯說:“聽到沒有?北雁南飛,就此迴頭,爾等不管犯多大的罪,自今日始理當改過自新,迴頭是岸。大家努力幹活,收工時都到三清殿裏給三清祖師磕個頭悔個罪,爭取早日歸正做人。”
收工後,劉銘當真讓每個犯人進殿磕拜,眾囚犯磕完後出殿排隊等候點名,張銘清了清嗓門,拉長聲音一一點名,眾人俱在,唯獨不見王善,於是厲聲喊道:“王善……”良久不見迴應,王銘大怒,又喊兩聲“王善。”依舊不見迴答。
王銘急忙闖進大殿,隻見王善呆呆地立在殿內,仰望著殿中央的元始天尊、靈寶天尊、道德天尊神像,目光虔誠,紋絲不動。
張銘見此情景,心中微微顫動,剛才火爆的怒氣頓時消失於無形,步入大殿,亦恭恭敬敬地朝三清神像拜了三拜,而後輕聲提醒道:“王善,該迴去了。”
這聲音柔和中帶著三份的敬意,讓眾囚犯很是奇怪,這完全不是劉銘平時對犯人說話的語氣。
王善默默地再拜了三拜,然後默默地走出大殿與眾囚犯排在一起。
當晚,王善寄信與哥哥王德,囑咐哥哥速送幾本道教經書來大牢裏。
王善皈依道祖了。
此後王善除了勞作、吃飯和睡覺外,其餘時間與書為伴,監牢獄吏見他沉迷於道書,不再胡鬧了,也樂觀其成。從此以後,王善成了獄中道士,時時打坐,常助他人。
但是獄吏和其他囚犯常在私下竊笑:犯了這天大的惡罪,就算念三輩子的經,死後也免不得地獄受刑。
林源將楊慧棄屍河中,本意是想她生前害人,死後不要再連累他人,卻不曉得命運天定,人力難抗,這惡女人活著磨人不少,死了也要害得他人家破人亡,正合古語:
善人行善善常在,惡人死後惡猶存。
善惡無常神不測,冥冥有數人難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