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像毓美所說,有整整一罐子的袁大頭。


    上手一掂量,咋說也得二十斤。


    真是發了。


    這玩意要是存住了,傳給子孫後代,真是值老鼻子錢了。


    至於金子,則得先把袁大頭挖出來,而後,順著東南方向,走五步,再挖。


    再次下鏟子,倆人的臉上都帶了些輕鬆的笑。


    “你別說,咱姐雖然沒念過幾年書,可這腦瓜子還怪好使的。”


    知道啥是狡兔三窟。


    “什麽咱姐?”


    毓江翻了個白眼,“那是我老妹兒。”


    “好好好,你妹,你妹。”


    毓江:“……”


    雖然蕭振東順著他的話茬說了話,可是,怎麽老是感覺,這說的不是啥好聽話呢?


    難道,錯覺了?


    找到了袁大頭,再找金子,就省事兒多了。


    十分鍾不到,金子就被挖著了。


    因著原先裝金子的瓦罐破了,毓美是用了自己一塊頭巾,將金子裹了起來。


    當然,頭巾沒裹嚴實。


    上頭還撂了幾塊大黃魚。


    蕭振東還能做到麵不改色,毓江已經開始倒抽一口涼氣了。


    他對袁大頭沒啥概念,可黃金,是完全有概念的。


    錢啊……


    好多錢啊……


    蕭振東眼皮一顫,微微側目,看著毓江的神色。


    毓江得愣了一分鍾,緩過來勁兒了,這才呢喃著。


    “好啊,這下,可算是不擔心小美往後的日子咋過了。”


    這老些錢,說句難聽的。


    子孫三代啥事兒不幹,都吃不完呢。


    見毓江沒起邪念,蕭振東登時覺著,毓慶這人吧,還真是有點邪乎。


    生出來的孩子,不是奸邪到了頭,就是耿直、憨勇的過分。


    “快快快,”毓江擦了一把頭上的虛汗,“趕緊把東西扒拉出來,再把這地方埋一下。”


    東西被轉移到背簍裏,上頭,還嚴絲合縫的塞了一層布。


    怕不保險,轉頭又鋪了一層豬草。


    把原先挖的土,重新埋迴去。


    而後,又在上頭撒了一層落葉。


    這些落葉上,都帶有草籽。


    隻要運氣好,日後小雨一下,這些草籽在地裏紮了根,不要仨月,就把這翻騰過的痕跡,給遮掩個七七八八了。


    “走,”此地不宜久留,還是先溜為上。


    現在天色尚早,二人也沒法迴去。


    就循著個小溪,在溪邊生了火,預備著弄點東西吃。


    折騰這大半天,肚子早就饑腸轆轆了。


    閑著也沒事兒幹,蕭振東就跟毓江,一起把那隻麅子肉給烤出來了。


    另外,他還擼起褲腿下了河,撈了五六條魚出來。


    毓江:“……”


    說真的,他這妹子,可算是嫁對了。


    嫁漢嫁漢,穿衣吃飯。


    跟著蕭振東,旁的不說,這想餓著,還真難啊。


    嘮著嗑,時間過得飛快。


    不一會兒,這天色就上了黑影。


    大隊長在山腳下等的心焦,見蕭振東和毓江還不下山,急的像是拉磨的驢子,在原地團團轉。


    “不成,”他呢喃著,“我得上毓家一趟。”


    毓慶已經吃飽了,帶著倆小孫女,在院子裏瞎溜達呢。


    大隊長來了,看見毓慶這樣子,酸溜溜的,“老東西,你這日子倒是自在的很啊。”


    “哈哈哈,”毓慶看著自己的老夥計,“隻要你想,你的日子,也可以很自在的。”


    給了倆孩子吃糖塊,打發她們進屋玩。


    毓慶慢悠悠的,“咋了這,無事不登三寶殿,你來了,要是沒點事兒,我都不習慣。”


    “嗐,”大隊長唏噓著,“我能有啥事兒,這不是在山底下等著你那未來女婿麽,沒等著呢。”


    這話一出,毓芳稍稍心虛。


    倒是毓慶是老狐狸,麵色不變,“打獵麽,迴來早了、晚了,都是情有可原的,咋滴,你還催上了。”


    “你看看,這不就冤枉我了麽。”


    大隊長看毓慶都不著急,在心裏罵自己沒出息。


    奶奶個腿兒的,這還整上了皇帝不急,太監急了。


    “話說,你不擔心啊?”


    關於毓江前兩年的操蛋事兒,他還記憶猶新呢。


    “擔心啥?”


    毓慶眼都不眨,張嘴就是胡扯,“我也琢磨了,你說,我是個獵戶,這幾個兒子,沒一個繼承我的衣缽,可不行。


    先前上山犯衝,也有可能是跟我犯衝。


    我就尋思著,讓東子帶他去看看。”


    他悠哉悠哉的,語調都帶了些炫耀的意思,“東子雖然年輕,可這表現,那真是相當不錯。


    好些經年的老獵手,都不見得有他獵到的東西多呢。”


    大隊長:“……”


    他清了清嗓子。


    其實也沒啥,就是有那麽一咪咪的破防吧。


    “你可拉倒吧,”大隊長一擺手,“瞅給你嘚瑟的,那老四去當兵,還不算繼承你的衣缽?


    還得再弄個獵手?老東西,你真是長得醜,想得美。


    合著,這天底下的好事兒,都得被你一個人占全乎了唄!”


    說罷,大隊長酸溜溜的,“一個女婿半個兒,東子這麽出息,你差不多得了。


    你家的全當龍,就讓人家兒子當大蟲。”


    “哈哈哈哈,”毓慶笑個不停,隨口道:“對了,也別光說我啊。


    你家那個咋樣?”


    “我家那個?”大隊長有些不確定的,“甜甜啊。”


    “嗯呢,”毓慶摸著下巴,“當初,東子那小子,是先跟你接觸的,也是先遇見你閨女的,你說,這倆咋就沒……”


    “砰!”


    毓芳氣的把自己曬的金銀花都扣她老子頭上去了,兇巴巴的,“爹!你胡咧咧什麽呢!”


    她跟甜甜可是好姐妹!


    這種事情,是能拿來亂說的嗎?


    “混賬丫頭,”毓慶又是心虛,又是生氣,“你扣你老子?”


    毓芳:“……”


    完了,有點衝動。


    可想到蕭振東,毓芳撅著嘴,氣咻咻的,“罵我歸罵我,反正不許拿東哥跟甜甜開涮!”


    說完,她撿起金銀花,哼了一聲,跑了。


    大隊長:“……”


    看著毓芳的背影,他呢喃著,“乖乖,這行事作風,怎麽越看,越眼熟呢?”


    毓慶幽幽的,“眼熟嗎?


    說起這事兒,還得感謝你閨女啊。她調教的,是真好啊。”


    大隊長更沉默了。


    難怪眼熟,這不就是個她閨女翻版麽。


    事已至此,大隊長欲言又止了半天,幹巴巴的安慰,“哈哈哈哈哈,別生氣啊。


    其實,兇悍點,也有兇悍的好處麽。”


    至少不被人欺負不是。


    毓慶:“。”


    老子信你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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