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吳家鬧分家?祖產
七零不做冤大頭,下鄉趕山娶村花 作者:啄雲扶月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二人麵麵相覷,齊刷刷歎了一口氣。
得,攤上了,咋辦?
受著吧。
“其實,芳芳變成這樣,蕭振東得占更大的責任!”
要不是他天天擱屁股後頭攛掇的話,哪有這麽些破事兒。
大隊長深以為然,那肯定是蕭振東事兒。
不然的話,這倆娃娃,從小玩到大,以前混在一塊都沒事,現在,突然就有事兒了?
笑死。
罪魁禍首蕭振東!
“你當初,咋沒撮合這倆孩子在一塊啊?”
有了先前的虧,毓慶這次把嗓門壓的很低。
說到這事兒,大隊長就心裏苦啊。
“你以為我不想嗎?主要是,這倆人不合適啊。”
“嗯?男的瀟灑,你閨女也俊的十裏八鄉都有名,最關鍵是,蕭振東有這本事,也能吃得上飯。
甚至,能吃好飯,咋不合適了?”
再說了,蕭振東性子也不差啊。
在家裏,雖然次次都能把他懟的噎個半死。
可他對旁人的態度,真是要多友善,就有多友善。
尤其是孩子,那簡直是耐心的,他瞅著都害怕。
大隊長嘖了一聲,“老東西,你還真是天真啊。你說的這些,我不知道?”
但,結婚過日子,不能隻看這些。
還得看脾性。
“我說句難聽話,就這倆要是湊在一塊過日子,我真的,我都能少活二十年。
這一個兩個,你說說,哪個是省油的燈?”
說起這個,大隊長就一肚子牢騷,“蕭振東是麵上甜了,可一肚子壞水,我閨女,那更不用說。
表裏如一的難招惹。這倆湊堆,一個要殺人,另一個都得遞刀。”
大隊長笑的發苦,伸出手,掂量著,“還得,遞過去一個板磚、一個長刀,問,你覺著哪個合適,哪個順手。
然後對麵掏出個獵槍,說,用這個吧。”
毓慶:“……”
畫麵太美,不敢想象。
他心有餘悸的,“你說的對,這倆確實不能湊一塊去。真湊一塊,這大隊不得炸了。”
“唉!”大隊長一拍膝蓋,“這話是真的。”
他樂了一下,“其實啊,我都琢磨好了,等我們家兒子,今年迴來探親的時候,我就讓他把甜甜這丫頭的照片帶迴去。
讓他,在軍營裏給我尋摸一個老實點的冤大頭……咳咳咳,不是,是給我尋摸個老實孩子。”
這樣的話,一個拿刀要砍人,另一個,多多少少還能攔著點。
再就是,結了婚,就把曹甜甜打包丟過去隨軍。
也讓他老曹過兩天清閑的好日子。
天天跟著小王八蛋掰扯,他都得折壽了。
毓慶覺著曹得虎這次是真聰明,讚同的點點頭,“你要是這麽說,那也沒錯。
離得遠了,十年八輩子見一次,還能稀罕稀罕。”
“嗯呢!可不咋滴!”
隻是,這話說著說著,毓慶心裏都犯嘀咕。
不知道為啥,就是覺著,心裏不踏實。
倆爹聊的不亦樂乎。
那頭,蕭振東和毓江已經趁著月色,悄悄潛入了彩霞大隊。
“不是,”毓江壓低了嗓門,“要不,咱們還是走吧。”
身後這東西沉甸甸的,他總提著心。
畢竟這麽多錢呢。
想幹仗,啥時候不行啊,帶著這老些東西,萬一被發現了,說都說不清楚。
蕭振東嘖了一聲,“大舅哥,能不能出息點?
來都來了,不幹一票迴去,你心裏能舒坦?”
反正他心裏不舒坦。
講真的,剛迴來的時候,整治那些個王八蛋,他真是出手幹脆利索。
“嘶,能不能行?你要是不成,就去山裏貓著躲一下,我自己個兒翻牆進去。”
蕭振東躍躍欲試的,“我自己去,保不齊,還弄的快點。”
毓江:“……算了,我還是跟你一塊吧。”
吳家很安靜。
隻有吳老娘罵罵咧咧的聲音傳來。
想也是,這老吳家的媳婦兒都帶著孩子跑路了。
鬧騰也鬧騰不起來。
就在蕭振東以為,他們要休息的時候,吳有金一拍桌子,“不行!這日子,不能再這樣過下去了。
分家!必須得分家!”
蕭振東:“……”
得,這是召開家庭會議的打算。
毓江:“東子,要不咱走吧。”
這一鬧騰,毓江登時就不想等了。
分家,雞毛蒜皮的小事兒都能撕扯個三天三夜。
這吳家,得一夜未眠。
“嘖,”蕭振東瞪了一眼毓江,“難得碰見熱鬧,你就不想聽聽?”
毓江無奈的,“你是城裏的,壓根就不知道這鄉下分家,其實沒什麽好聽的。”
窮苦人家,都是破屋值萬貫。
一針一線,一磚一瓦,都得分幹淨咯!
沒等蕭振東反駁,就聽見吳有金嘶吼了一句,“別的不說,至少得把咱祖上留下來的東西,拿出來分一分吧!”
等會兒?
祖上留下來的東西。
蕭振東登時就精神了。
你要是說這玩意兒,那我可就不困了啊。
毓江野不吭聲了,二人對視一眼,屏氣凝神,安安靜靜聽起了牆角。
“什麽?”
吳老頭一凜,稍微有些心虛的別開了眼,“死小子,你少胡咧咧,咱家三代貧農,哪有祖上留下的東西。”
“還裝呢?”
吳有金冷笑一聲,“爹,有些話,我不想說的那麽難聽,可是,如果你不識相的話……”
他威脅了一句,“別忘了,我才是老大,往後,爹娘的養老,都得靠我啊!”
“什麽玩意?”
此話一出,吳家其他的兒子,也跟著震驚了,“不是,這都是什麽時候的事兒,我們怎麽不知道啊。”
“嗬,”吳有金嘚瑟的,“早前我就知道了,隻是一直沒說。”
說白了,先前是他是想鳥悄的,不吭聲,等爹娘老了,分了家。
他把人往自己家一接,這東西,就都是他的了。
隻可惜,照眼下這個局麵往後走的話,別說是等這倆老不死的落自己手裏了。
他自己個兒的小家,都快保不住了。
分吧,還是趁著這時候,讓大家夥一股腦上,把錢從這些老不死的手裏摳出來為好。
雖然,他可能隻到手六分之一……
但,也比一毛錢都沒有的強啊。
看得見摸不著多沒意思,還是得錢進了兜,才有意思。
得,攤上了,咋辦?
受著吧。
“其實,芳芳變成這樣,蕭振東得占更大的責任!”
要不是他天天擱屁股後頭攛掇的話,哪有這麽些破事兒。
大隊長深以為然,那肯定是蕭振東事兒。
不然的話,這倆娃娃,從小玩到大,以前混在一塊都沒事,現在,突然就有事兒了?
笑死。
罪魁禍首蕭振東!
“你當初,咋沒撮合這倆孩子在一塊啊?”
有了先前的虧,毓慶這次把嗓門壓的很低。
說到這事兒,大隊長就心裏苦啊。
“你以為我不想嗎?主要是,這倆人不合適啊。”
“嗯?男的瀟灑,你閨女也俊的十裏八鄉都有名,最關鍵是,蕭振東有這本事,也能吃得上飯。
甚至,能吃好飯,咋不合適了?”
再說了,蕭振東性子也不差啊。
在家裏,雖然次次都能把他懟的噎個半死。
可他對旁人的態度,真是要多友善,就有多友善。
尤其是孩子,那簡直是耐心的,他瞅著都害怕。
大隊長嘖了一聲,“老東西,你還真是天真啊。你說的這些,我不知道?”
但,結婚過日子,不能隻看這些。
還得看脾性。
“我說句難聽話,就這倆要是湊在一塊過日子,我真的,我都能少活二十年。
這一個兩個,你說說,哪個是省油的燈?”
說起這個,大隊長就一肚子牢騷,“蕭振東是麵上甜了,可一肚子壞水,我閨女,那更不用說。
表裏如一的難招惹。這倆湊堆,一個要殺人,另一個都得遞刀。”
大隊長笑的發苦,伸出手,掂量著,“還得,遞過去一個板磚、一個長刀,問,你覺著哪個合適,哪個順手。
然後對麵掏出個獵槍,說,用這個吧。”
毓慶:“……”
畫麵太美,不敢想象。
他心有餘悸的,“你說的對,這倆確實不能湊一塊去。真湊一塊,這大隊不得炸了。”
“唉!”大隊長一拍膝蓋,“這話是真的。”
他樂了一下,“其實啊,我都琢磨好了,等我們家兒子,今年迴來探親的時候,我就讓他把甜甜這丫頭的照片帶迴去。
讓他,在軍營裏給我尋摸一個老實點的冤大頭……咳咳咳,不是,是給我尋摸個老實孩子。”
這樣的話,一個拿刀要砍人,另一個,多多少少還能攔著點。
再就是,結了婚,就把曹甜甜打包丟過去隨軍。
也讓他老曹過兩天清閑的好日子。
天天跟著小王八蛋掰扯,他都得折壽了。
毓慶覺著曹得虎這次是真聰明,讚同的點點頭,“你要是這麽說,那也沒錯。
離得遠了,十年八輩子見一次,還能稀罕稀罕。”
“嗯呢!可不咋滴!”
隻是,這話說著說著,毓慶心裏都犯嘀咕。
不知道為啥,就是覺著,心裏不踏實。
倆爹聊的不亦樂乎。
那頭,蕭振東和毓江已經趁著月色,悄悄潛入了彩霞大隊。
“不是,”毓江壓低了嗓門,“要不,咱們還是走吧。”
身後這東西沉甸甸的,他總提著心。
畢竟這麽多錢呢。
想幹仗,啥時候不行啊,帶著這老些東西,萬一被發現了,說都說不清楚。
蕭振東嘖了一聲,“大舅哥,能不能出息點?
來都來了,不幹一票迴去,你心裏能舒坦?”
反正他心裏不舒坦。
講真的,剛迴來的時候,整治那些個王八蛋,他真是出手幹脆利索。
“嘶,能不能行?你要是不成,就去山裏貓著躲一下,我自己個兒翻牆進去。”
蕭振東躍躍欲試的,“我自己去,保不齊,還弄的快點。”
毓江:“……算了,我還是跟你一塊吧。”
吳家很安靜。
隻有吳老娘罵罵咧咧的聲音傳來。
想也是,這老吳家的媳婦兒都帶著孩子跑路了。
鬧騰也鬧騰不起來。
就在蕭振東以為,他們要休息的時候,吳有金一拍桌子,“不行!這日子,不能再這樣過下去了。
分家!必須得分家!”
蕭振東:“……”
得,這是召開家庭會議的打算。
毓江:“東子,要不咱走吧。”
這一鬧騰,毓江登時就不想等了。
分家,雞毛蒜皮的小事兒都能撕扯個三天三夜。
這吳家,得一夜未眠。
“嘖,”蕭振東瞪了一眼毓江,“難得碰見熱鬧,你就不想聽聽?”
毓江無奈的,“你是城裏的,壓根就不知道這鄉下分家,其實沒什麽好聽的。”
窮苦人家,都是破屋值萬貫。
一針一線,一磚一瓦,都得分幹淨咯!
沒等蕭振東反駁,就聽見吳有金嘶吼了一句,“別的不說,至少得把咱祖上留下來的東西,拿出來分一分吧!”
等會兒?
祖上留下來的東西。
蕭振東登時就精神了。
你要是說這玩意兒,那我可就不困了啊。
毓江野不吭聲了,二人對視一眼,屏氣凝神,安安靜靜聽起了牆角。
“什麽?”
吳老頭一凜,稍微有些心虛的別開了眼,“死小子,你少胡咧咧,咱家三代貧農,哪有祖上留下的東西。”
“還裝呢?”
吳有金冷笑一聲,“爹,有些話,我不想說的那麽難聽,可是,如果你不識相的話……”
他威脅了一句,“別忘了,我才是老大,往後,爹娘的養老,都得靠我啊!”
“什麽玩意?”
此話一出,吳家其他的兒子,也跟著震驚了,“不是,這都是什麽時候的事兒,我們怎麽不知道啊。”
“嗬,”吳有金嘚瑟的,“早前我就知道了,隻是一直沒說。”
說白了,先前是他是想鳥悄的,不吭聲,等爹娘老了,分了家。
他把人往自己家一接,這東西,就都是他的了。
隻可惜,照眼下這個局麵往後走的話,別說是等這倆老不死的落自己手裏了。
他自己個兒的小家,都快保不住了。
分吧,還是趁著這時候,讓大家夥一股腦上,把錢從這些老不死的手裏摳出來為好。
雖然,他可能隻到手六分之一……
但,也比一毛錢都沒有的強啊。
看得見摸不著多沒意思,還是得錢進了兜,才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