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有人教過我,要怎麽處理人際關係。


    大人們教會我的,隻有虛偽與背叛。


    除此之外,就是蠻橫的管教,與隨時降臨的拋棄。


    還有的,便是永遠帶著條件的愛。


    如果愛,果真就是一種交換的話。


    誰又真的稀罕?


    童年裏愛的缺失,注定我要用一生去修複。


    當楊老師連內容都沒看,便收迴了,對我的所有溫柔時,我便瞬間明白了,他其實早已忍我很久了。


    是我對他長久以來的不尊重,最終導致了今天的結果。


    就算我當時看的是數學書,他或許不會沒收,但還是會對我發飆的。


    原來,涉及到自尊的時候,每個人都很脆弱。


    尤其是當一個人的地位,遠在你之上的時候,一定不要天真的以為,可以成為他的朋友。


    當班主任,把我叫到辦公室,當著我的麵,“緊張兮兮”地,拿出了那本雜誌。


    看著她如臨大敵、少見多怪的樣子,我不禁想到:“真是個''單純''的大人啊!會不會她的孩子,其實是領養的呢?”


    心念及此,當她將那本雜誌,像丟蟑螂一樣,丟到我的麵前,並再次宣布,要找我的家長談一談時,我突然就釋懷了。


    畢竟我的媽媽,可是“親自”生的我。


    而我的姐姐,也是老龐和別人生出來的。


    既然書中寫的事情,他們都做過。


    也就不會翻臉罵我的吧!


    可為了保險起見,我還是決定,就算是死,我也得拉個墊背的!


    於是,在和媽媽匯報,又要找家長這件事時,我的原話,是這麽說的:“媽,我上英語課的時候,偷看一本和我姐一起看過的雜誌,被老師抓到了。班主任要找家長談一談。”


    翌日晚間,吃飯的時候,屋子裏的氣氛,十分壓抑。


    最終,媽媽還是決定派出了老龐,處理此事。


    自從與媽媽重組家庭後,那是他第一次對我黑著一張臉。


    他將我叫到了姐姐的屋子裏,讓我倆坐好。


    然後,一張臉,漲的通紅。憋了好半天,也沒能找出一句,合適的“開場白”。


    我倒是毫無怯意,畢竟墊背的就在旁邊,他又能把我怎樣?


    我所在乎的,不過是媽媽一人而已。


    除她之外,在這個世界上,就再沒有任何人,能夠管得了我了!


    所以,當他終於選擇,用和班主任一樣的表情與方式,將那本雜誌,重重地拍在了桌子上,質問我倆,“為什麽會看這種書時!”,我非但沒怕,還差點笑了出來。


    不過,姐姐隨之而起的哭聲,還是瞬間提醒到我,此刻,可不是一個該笑的時候。


    我頓了頓,如實迴道:“覺得好玩,就看了。”


    “甜言蜜語、阿諛奉承”,老龐或許是信手拈來。


    但“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說服教育,則明顯不在他所擅長的範疇。


    聽聞我的實話,他又沉默了好半晌,方才又憋出了一句:“以後不許看了!聽見沒?再讓我發現,看我不收拾你倆的!”


    沒想到,全程不過兩句對白,他便進入到了收尾的陳詞。


    對於這個結果,我自然是十分歡喜的。


    但麵上,卻是適時地擺出了一副,極為“悔不當初”的表情,真誠地答應道:“嗯,聽見了!”


    解散,交差,皆大歡喜。


    我以為,這件事已經結束了。


    卻不曾想,對我的懲罰,才剛剛開始。


    很快,媽媽便沒收了我的一切,與學習無關的書籍。


    我視為生命的一切,我的全部寄托,我看世界的方式,我的思考,那些文字,一夜之間,全都被付之一炬。


    我沒有抗爭,甚至連掙紮一下都沒有。


    比那隻,曾在我手中逝去的公雞,更快速地接受了自己的命運。


    本著“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原則。我不得不將看書一事,轉入到了地下。


    包括但不限於,等到大家都睡覺了,蒙在被子裏看;繼續在學校裏的上課時間偷看等等。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一句話能夠成為俗語,流傳千年,自然是經過了實踐論證,無比正確的。


    千禧之年,是一個關於“末世”謠言四起的年代。


    當時的地攤文學中,有一本叫做《2000年中國將向何處去》的人文社科類書籍,我讀的是如癡如醉。


    某一晚,深陷其中縝密邏輯不能自拔的我,終於還是被媽媽抓了現行。


    除了書被沒收的處理之外,臨走時,她還狠狠地給了我一“巴掌”。


    以往那些,掐大腿裏子的懲罰,於我而言,不過是一種過激的“玩笑”而已。


    因此,在我的理解上,這是她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動手打我。


    火辣辣的是臉。


    疼的,卻是心。


    事到如今,我還是不能原諒她。


    為什麽別的家長,都在想著法的創造條件,去鼓勵、支持孩子看書的時候,我卻要因為看書而挨揍。


    我看過“yellow”書籍是沒錯,可在我廣袤的涉獵中,那種“繁衍”類的知識,畢竟隻占了極少一部分啊。


    嚴格來說,這種知識,本該占據人生的一半以上才對!


    嗚唿!我可憐的國人啊,何時才能完全摘除,心靈上的束縛!


    許多年以後,也就是現在,“吃播”大行其道。


    看著那些大快朵頤的主播,極盡誘惑之能,隻為勾起看客們的食欲,好在“胃動力”的促進下,為那些“迷人”的食物買單。


    當然,這個理所應當的,被視為合法。


    可是,這種“不擇手段”,激發人類“飲食”欲望的行為,又與激發人類“繁衍”欲望的行為,在本質上,有何區別呢?


    自從有了“廣告”以後,其內容,皆以能夠激發顧客們的生理欲望,為第一準則。


    試問,“繁衍”的欲望,就不在生理的欲望之內唄?


    觀美景、賞美食,治療食欲減退。


    看帥哥、評美女,促進血液循環。


    明明是一致的行徑,憑啥後者,就要偷偷摸摸的進行呢?


    連最基本的欲望,都壓製了。


    拿什麽去“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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