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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還不到十一點,李毓秀拖著田細娥迴到了家。


    “你這娃,咋恁心急,那邊還有一片,你今天不去采,保管明天就沒了。”,田細娥邊走邊說。


    李毓秀在她前麵進了門,手裏提著籃子,她沒迴答田細娥的話,隻是呆呆的立著。


    “怎麽了?”,田細娥繞到李毓秀的身邊,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他走了……”,李毓秀眼睛一紅,突然流出了兩行清淚。


    “啊?”,田細娥一愣,轉身向臥室走去。


    臥室收拾得整整齊齊。


    “不要急,不要急。”,田細娥突然覺得血壓有點高,像是安慰李毓秀,又像是安慰自己。


    “對了,打手機,打他的手機。”,她說著顫顫巍巍從兜裏摸出她的小靈通。


    “別打了,手機在那裏。”,李毓秀其實早就看到了手機。


    手機放在新買的電視櫃上,任哲的藥,被包成一包扔進了電視櫃下麵的垃圾筒裏。


    “這孩子,他這腿腳又不方便,你說他能走哪去?……肯定走不遠,我們現在下去找,一定能找得到。”田細娥說著也不管李毓秀,一個人跨出門去。


    李毓秀手一鬆,籃子掉在了地上,從裏麵蹦出了幾個茁壯的蘑菇。


    她一腳踢開了籃子,走了兩步坐到了沙發上,把頭深深的埋進了懷裏……


    就在李毓秀黯然神傷的時候,任哲已經打了輛車到了火車站。


    車停在站前的廣場上,任哲吃力的將外衣口袋拉開了一點,說了一句:“找錢。”


    司機會意,小心翼翼從一卷一百裏抽了一張。


    車費是17塊9,司機找了他83,又將找給他的錢和原先的錢卷在了一起,塞進了他的口袋,又像不放心一樣拍了拍。


    平凡的好人。


    任哲想衝他笑笑,但看樣子司機有點被他的表情嚇到。


    他趕緊推開車門下了車。


    廣場上熙熙攘攘人來人往,走卒販夫包羅眾生之相。


    但即使在這樣的一個地方,任哲的出現也輕而易舉的吸引了周圍異樣的目光。


    他如同後來的美劇行屍走肉裏的喪屍,艱難而誇張的踽踽前行,但每一個腳印,又都沉重而堅定。


    人們想不通這樣的一個人,為什麽不在家裏躺著,卻要獨自來這裏,難道還想要遠行?


    當然他們不會問,隻會從他的身邊擦肩而過,然後為某一次聊天誌異留下一點談資。


    任哲從廣場穿過,在售票大廳裏以同樣的方式買了一張向西的火車票。


    他看了看表,離發車還有不到兩個小時。


    對一般人而言這是一段充足的時間,但對於現在的他——自身變慢的同時時間就會變快——這是一個相對論。


    任哲挪動著這個和他不能保持一致的軀殼晃晃悠悠到了一個賣饅頭的小攤前麵。


    攤主一看是個殘疾,白了他一眼。


    “十個。”,任哲指著蒸籠裏的饅頭說。


    攤主沒有動,露出了警惕的眼神。


    任哲用一隻手拉開了口袋,“錢,在這裏。”


    攤主向他兜裏瞄了一眼,立馬換上了一張笑臉,“看你的樣子是要去坐車吧。路遠了光吃饅頭可不行,你看我這還有豆沙包子、扣肉合葉,要不樣樣來幾個,路上換著吃。”


    任哲搖了搖頭,那攤主像是泄了氣的皮球一樣又變得無精打采,伸手撚了個塑料袋從蒸籠裏數著饅頭裝了起來。


    “一個三塊,一共三十。”


    他說完把塑料袋往任哲手上一掛,就要將手伸進任哲的口袋。


    任哲看了看他的玻璃櫃子,上麵貼著紅字:饅頭2.5元。


    想要跟他理論,偏偏一著急說不出話來。


    就在這時旁邊突然伸過一把黑黢黢的手來,壓在了攤主粗短的手腕上。


    攤主一驚,急忙將手抽開,未及看那人便脫口而出,“你幹嘛?”


    任哲也身子側過去一看。


    一個髒兮兮的老頭正眯著眼衝他笑,趁著攤主不注意,還向他眨了眨眼。


    “那你又要幹嘛?”,老頭拉開架勢,指了指任哲,“他是我表弟。”


    攤主滿腹狐疑的看了看二人,“他……你表弟買了饅頭,正讓我掏錢呢。”


    “哦,這樣啊。多少錢?我來給吧。”,老頭故意把頭探到貼著價格的玻璃前麵。


    “三、三塊錢一個,買了十個。”,攤主道。


    老頭把手伸進褲襠挼了半天,從裏麵掏出一把零錢,抓在手裏一張一張捋展。


    “哎喲,少了2塊錢。便宜點唄”,老頭叫道。


    “他麽連個饅頭都吃不起,窮逼。”,攤主鄙夷的瞅了老頭一眼,“你表弟兜裏不是有錢嗎?”


    “哦哦,差點忘了。”,老頭一拍腦門,用兩根髒手指從任哲口袋裏夾出張一百的鈔票遞給攤主。


    攤主將鈔票接過去捏在手裏,瞪了老頭一眼,順手從錢箱裏給了老頭找了錢。


    “咦,你這豆包看著也不錯,多少錢一個?”,老頭指著櫥窗裏的豆沙包。


    “八塊”。


    “你直接搶好了。”,老頭非常不滿,“那肉包子多少錢?”


    “也是八塊。”攤主吹胡子瞪眼。


    “肉的為什麽和素的一個價呢?肯定是臭肉吧。”,老頭說著就要去拿。


    “別~”,攤主見識過他那隻髒手,趕緊伸手阻攔,但還是慢了半拍。


    老頭已經把一個肉包子拿在了手裏。


    “不讓看嗎?”,老頭一瞧攤主那姿勢,看似也是上了氣,把包子往蒸籠裏一扔,“誰稀罕”。


    攤子低頭一看,隻見那白白嫩嫩的發麵饅頭上四個黑黑的指頭印,頓時怒心攻心,“這包子你要是不要?”


    “不要不要,我就是隨口一問。我們已經買了這麽多饅頭,多了吃不掉。”,老頭尷尬的笑笑,“快找錢吧,我們還要趕路呢。”


    經老頭提醒,攤主忽然想起手裏還捏著一百塊錢,嘴角一抽,陰險的冷笑了一聲。


    “不要?哼哼,你知不知道城頭的老鴉有多橫?”


    “咳,咳,怎麽還上氣了,開個玩笑。”,老頭又抓起那個灰頭土臉的包子,還放進嘴裏咬了一口,“這下可以找錢了吧。饅頭三十包子八塊,一共三十八唄。”


    老頭話說的挺快,賬算得也溜,但落在攤主眼裏簡直就像個小醜,攤主不屑的瞅了老頭一眼,那樣子仿佛在說:“老子還用你教?”


    攤主果然又搓了搓手裏的錢,正欲將手伸進錢箱給老頭找錢,老頭卻突然大叫了一聲,“等等,等等。”


    攤主不耐煩道:“又怎麽了?”


    “我想起來了,我表弟這還有零錢。”,他說著把任哲一轉,將屁股對著攤主,堂而皇之從任哲屁股兜裏摸出個皺皺巴巴的十塊錢。


    “啊,夠了,夠了。”,老頭把一把碎錢遞給攤主,攤主數了一遍後扔進了錢箱,又將一百塊錢還給了老頭。


    “走吧,表弟。”,老頭一把攙住任哲,“再不走就趕不上八樓的二路汽車了。”


    任哲臨走看了攤主一眼,他正巧也看著他,臉上還帶著一絲勝利的喜悅。


    被老頭架著從廣場一口氣走到檢票口,老頭才鬆開了手。


    “來,分錢。”,老頭將那包子咬在嘴裏,兩手一攤。


    一手是之前小販找給他的七十,一手是任哲那一百塊錢。


    他將七十塞給任哲,那一百則裝進了他自己的口袋。


    “看吧,我還是很公正的吧,每人一百。”,老頭拍了拍他的饅頭,從嘴裏取出包子,一臉猥瑣的對任哲說。


    “騙子。”,任哲說完也不理老頭,徑自朝前走,準備進站。


    “咦,我說你這人,怎麽還恩將仇報呢。”,老頭三兩口啃完包子,跟著任哲走了過來。


    任哲說不利索,索性也不和老頭囉嗦,剛才他冷眼旁觀,老頭的騙術其實並不高明,他就是在製造混亂。


    說白了小販雖然可惡,老頭卻更不是什麽好人,他是在利用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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