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知夏笑了笑:「你是如何完成400億的募集的?」


    顧墨笑了笑:「當地的各大企業我都有人脈,係統關係我也很熟,不過,這麽細的事,我建議和老闆麵談。」


    一些涉及隱秘的事,她也懶得追問。


    直接把簡歷推薦給了李總,李總看了這兩份簡歷研究了幾天,最後得出一個結論,感覺顧墨太年輕又沒有地產經驗,不值四十五萬年薪,三十五萬左右可以考慮,讓陳知夏再找找。


    陳知夏找了顧墨,她表示待遇沒得談,因為李總項目不過百來億做得沒意思,隻有大項目她才會考慮三十五萬的年薪。


    像北某大的學生,有學歷有能力畢業出來可以直接拿二十多萬的年薪,加上這兩年的履歷,拿三十多萬是合理的,雖然她有大項目經歷,但她可能隻是個副主角,她要四十多萬,確實有點多。


    陳知夏繼續去網上刷簡歷,直接把範圍縮小到了清北畢業生,no.1大學。


    在外地的招聘網很難遇見清北畢業生,隻要把地址設置到京都,標上三十萬的年薪,求職簡歷還是非常多的。


    但是清北做投融資的不多,更多是深度技術行業,研究或者開發、程序之類的。


    陳知夏看到復大的都敢要四十萬待遇,以為清北會突破五、六十萬年薪的上限。


    實際,在眼花繚亂的高端人才簡歷堆裏,清北簡歷上的期望待遇並不突出,其中一個人引起了她的注意,做過金融行業,年齡三十三歲,期望待遇是月薪一萬五。


    簡歷上的相片裏,是一個戴著眼鏡的斯文男生。


    清北是所有人的夢中學校。


    陳知夏對清北有著很強的濾鏡,即使他的履歷不出色,還是選擇了和他聊一下,知道他租房在京都,老婆是父母介紹的,孩子在省城讀書,因為公司破產了被裁員,迫切的需要一份工作。


    他說話條理清晰,思維也非常不錯,工作經驗也豐富,學歷也很出色,唯一的不足是人脈資源。


    陳知夏深知,他不是李總想要的苗子。她迴覆說要考慮考慮的時候,他聲音有些迫切,他說一萬二月薪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一刻,陳知夏突然的心酸。


    如果是她拿一萬二,那是天賜。


    但對於一個頂尖學校的天才是不公平的,他曾是父母、學校、所在城市,所在省份唯一的驕傲。


    他帶著光環讀了所有的書,卻麵對生而帶來的不公,承受力不好的,也許真的會瘋掉。


    他所拿的收入甚至輸給了陳知夏一個三本的學生。


    陳知夏拿到提成後,年薪比他或許還要高一些。


    她沒上過清北,卻贏了某一個清北的畢業生,應該開心才對。


    那一天,陳知夏卻突然的難過。


    獨自看著夜空,心裏久久難以平靜,普通人之間難以逾越的不是智力、情商、口才和手段,而是家庭。


    幸運越過原生的人,註定是少數。


    她和清北畢業生已經打敗了很多人,不過才到了如此境地,更多的人,還在泥濘裏沉淪。


    還來不及同情這個清北的斯文男生,到公司就接到爆炸的消息。


    馬總總急匆匆的拿著材料放在她桌上:「劉工仲裁公司了,說要辭退賠償,加班費,各種費用,要二十多萬的賠償。」


    看完仲裁資料,劉工二十多年的工作證據齊全、節假日和平日加班證據完整,這一告一個準。


    二十多萬。


    這可是個大數目,陳知夏有些慌了,部門出了這檔子事,飯碗遲早被端了。


    好不容易攀上這份高薪,她心裏比誰都急。


    如熱鍋上的螞蟻,在辦公室來迴兜步。


    馬總愁容滿麵,抽了一口煙:「你別慌,慌也沒用,可以先問問律師,找找熟人了解情況,再看怎麽應對。」


    看完《勞動法》更焦慮了。


    勞動法規定了每周工作時間,最長不能超過40小時,劉工指出加班費,更合理了,


    打算找個製度條規證明劉工的加班費是不合理的,更完了,公司的規章製度還沒進行公示和投票、備案,是不成立的。


    薪資結構也不管用,人家隻看收入流水。


    績效考核更沒用,勞動法不允許隨意扣錢,就算理由充分也不可以。


    就算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證明劉工的工作結果不合格,直接辭退也是不合法的。在辭退前必須先讓員工整改學習,再三不整改,才可以進行辭退。


    可以說,公司那一百八十招和規章製度對付不懂法的人綽綽有餘。


    對付專業人士,那是輸到底。


    而且勞動仲裁又不難,隻需要到人社局領一份資料,按照格式填寫自己主張的需求,然後準備點工作證明就可以了。


    開庭也不需要請律師,法官問的問題,確定的就說確定,不確定的可以說「不知道該證據的形成過程是否合法,無法確定其真實性」,如果對方提供的證據斷章取義,可以說「該聊天記錄屬實,但不完整,希望法官結合全麵情況判定」,如果當庭無法應對的,可以申請「庭審結束後,補充一下材料」,實在不懂怎麽說就按正常交流和法官表達想法就行。


    開庭前不用提供太細緻的材料,因為「你所有的證據都會成為呈堂證供」,隻需提供能夠證明的部分,詳細部分可以在庭審中或庭審後補交,迴馬槍更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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