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簽定《慕尼黑協定》的消息傳到美國時,大多數人都在寬慰中鬆了一口氣。《紐約先驅論壇報》宣稱,應當用"衷心的掌聲"來歡迎張伯倫"謹慎周到的正直"和"自我犧牲的熱誠"。孤立主義分子則將《慕尼黑協定》看成是支持他們論點的又一活生生的事例,因為它似乎看來證明,歐洲各民主國所關切的僅僅是它們自身的利益。紐約《郵報》當時評論道:「如果這場超級大出賣還不能迫使華盛頓當局迴到我們的孤立政策上來,那就唯願上帝來幫助我們大家了!"副國務卿韋爾斯宣稱:20年內,世界有達到"基於正義和法律的新世界秩序"的最良好的機會。
縱觀整個捷克事件,不難發現其主角是希特勒和張伯倫。羅斯福在後期介入時,所有關於這一爭端的原則和解決方式已被主角們確定了下來,進一步的談判隻是關於移交的方法和時間。正是基於這一既成事實,羅斯福才決定拒絕直接參加任何由於他的幹預而舉行的會議。羅斯福既不願公開表示支持英法的建議,因為他曾對林賽大使說他理解英法兩國政府麵臨的困難;又不願公開發表反對德國侵略,"以免它可能鼓勵捷克斯洛伐克進行無謂的抵抗",從而挑動歐洲戰爭。但同時,羅斯福又似乎懷疑希特勒真正如他在9月12日的叫囂中所表白的,歐洲和平繫於蘇台德一地。被"德國的蠻橫外交喚醒了"的羅斯福擔心,即便是希特勒獲得了他現在想得到的東西,他也還會向波蘭、丹麥和羅馬尼亞等國強行提出類似要求,一直到爆發戰爭。而如果英、法和俄國按部就班地進行鬥爭,他們將無法取勝。這樣一來,剩下的隻有兩個辦法似乎能防止這個最壞的結果:第一,他建議西方國家召開一次國際會議,可以"根據合理的界線重新劃定那些令人不滿意的邊界",如果會議在歐洲以外的某個地方如亞速爾群島等地的話,他可以考慮參加。第二,如果西方國家認為會議不能解決問題而選擇戰鬥,那他們就應該封鎖德國,封鎖北海、地中海和蘇伊士運河。而美國因中立法的限製,對於這一努力的貢獻將十分有限。所以,他希望爭端各方最好還是迴到談判桌邊。正是基於這種考慮,他才在9月24日後戰爭危險驟然增大的形勢下,向爭端各方發出唿籲。這時他和張伯倫一樣了,即寄希望靠犧牲捷克斯洛伐克為持久和平提供基礎,並將此視為最後的手段。如果希特勒被證明是得寸進尺和貪得無厭的話,則仍然可把戰爭的責任理所當然地歸於希特勒,從而使輿論一致贊成美國大力援助英法被迫從事的上述第二個方法——與德國的戰鬥。
可見,在慕尼黑談判中不起多大作用的羅斯福,隻是在外圍以自己慣用的行事風格對談判這種形式(而非其內容)實施了最後階段的有限度的幹預。這種幹預在實際效果上配合了張伯倫。它基於一種假設,即希特勒的目標是有限的,並且通過明智的讓步政策能把德國重新引入到國際體係中來。當羅斯福在不久就認識到他的這種假設確如他曾所擔心的那樣,僅僅是一種基於良好願望或寧可信其有的假設時,他就開始放棄這種美國牌綏靖。當希特勒並不把慕尼黑當成問題的最終解決併吞並了整個捷克時,綏靖的失敗使羅斯福又迴到了歐洲最初危機時他所形成的觀點上,即用美國的經濟資源支持英法以遏製德國的進一步擴張,而這就需要修改中立法。從這個意義上講,慕尼黑危機及羅斯福的幹預標誌著"美國的一種政策的最後階段和另一種政策的開始"。
遠東的難局
美國與中國的正式接觸始於1784年美國商船"中國皇後"號的訪華。在此後直到《中美望廈條約》簽訂的整整60年間,中美兩國僅僅存在著一種微弱的、基本上是平等友好的貿易往來關係。1844年以後,美國加入了以英國為首的對華殖民擴張的行列。如費正清在《美國與中國》一書中所言,美國這時對中國採取了"銳意擴張、冒險進取和孜孜謀利的態度。"它借用或利用了英國這個老牌殖民者業已在華建立並維繫起來的一套不平等條約體係,因此分享了英帝國的收益而不必親身體驗動用武力的費力工作。在此後的整整半個世紀裏,美國在華利益增長有限,且其活動大致扮演著一種非正式的英國小夥伴的角色。其對華擴張帶有投機性和間歇性,並且不像重商主義時代歐洲人那樣帶有完整的政府行為意義。它主要由民間私營機構或個體商人帶頭,羅斯福的外公在中國的活動就反映了這種情形。這個時期,美國"通常是默許英國的政策,隻是偶而發發牢騷罷了。"並且,美國政府認為,當時中國的現狀——不平等條約體係是英法用武力爭取和維持的,對此美國政府不應負什麽主要責任,反而抱著"我也要占據一席"的態度要求最惠國待遇,並毫不猶豫地享受了治外法權所帶來的一切半殖民地成果。
19世紀末,步入壟斷帝國主義時代的美國才開始登上霸權政治的國際舞台。美國自身的具體歷史條件滯遲了其海外擴張的步伐,故當它參與海外角逐時,隻有太平洋和遠東一帶可供其施展手段了。這次擴張正趕上歐洲和日本帝國主義瓜分中國的狂潮,而它的實力使它完全不足以與在中國占有巨大優勢的歐洲列強進行正麵的較量,因此在麥金利政府中擔任國務卿的約翰·m·海於1899年提出了"門戶開放"照會。照會首先提出每個國家不應幹涉其他列強在其勢力範圍內的既得利益,然後提出每個占有勢力的國家都不得在港口稅或鐵路運費方麵平視他國國民,並且強調中國政府在各國的勢力範圍內享有自主關稅權。這個旨在實現各列強在華機會均等、利益均沾的照會,似乎要比那種赤裸裸的排他性的殖民壟斷或獨占政策要開明、"民主"一些,但它在起初連"保持中國領土及主權的完整"的官樣文章都沒有作出來,隻是到了沙俄乘義和團運動的混亂之機開始侵占滿洲時,海約翰才在次年7月的補充照會中提出了類似的聲明,但這並不要求他國響應,隻是表態而已。它不是一項美國政府有能力或者有把握強製推行的法律性政策,它本身也有個演變和發展的過程,到1922年華盛頓會議上才被以一種對各列強都有相對約束力的條文形式而加以闡釋。它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美國對華政策的基礎。
縱觀整個捷克事件,不難發現其主角是希特勒和張伯倫。羅斯福在後期介入時,所有關於這一爭端的原則和解決方式已被主角們確定了下來,進一步的談判隻是關於移交的方法和時間。正是基於這一既成事實,羅斯福才決定拒絕直接參加任何由於他的幹預而舉行的會議。羅斯福既不願公開表示支持英法的建議,因為他曾對林賽大使說他理解英法兩國政府麵臨的困難;又不願公開發表反對德國侵略,"以免它可能鼓勵捷克斯洛伐克進行無謂的抵抗",從而挑動歐洲戰爭。但同時,羅斯福又似乎懷疑希特勒真正如他在9月12日的叫囂中所表白的,歐洲和平繫於蘇台德一地。被"德國的蠻橫外交喚醒了"的羅斯福擔心,即便是希特勒獲得了他現在想得到的東西,他也還會向波蘭、丹麥和羅馬尼亞等國強行提出類似要求,一直到爆發戰爭。而如果英、法和俄國按部就班地進行鬥爭,他們將無法取勝。這樣一來,剩下的隻有兩個辦法似乎能防止這個最壞的結果:第一,他建議西方國家召開一次國際會議,可以"根據合理的界線重新劃定那些令人不滿意的邊界",如果會議在歐洲以外的某個地方如亞速爾群島等地的話,他可以考慮參加。第二,如果西方國家認為會議不能解決問題而選擇戰鬥,那他們就應該封鎖德國,封鎖北海、地中海和蘇伊士運河。而美國因中立法的限製,對於這一努力的貢獻將十分有限。所以,他希望爭端各方最好還是迴到談判桌邊。正是基於這種考慮,他才在9月24日後戰爭危險驟然增大的形勢下,向爭端各方發出唿籲。這時他和張伯倫一樣了,即寄希望靠犧牲捷克斯洛伐克為持久和平提供基礎,並將此視為最後的手段。如果希特勒被證明是得寸進尺和貪得無厭的話,則仍然可把戰爭的責任理所當然地歸於希特勒,從而使輿論一致贊成美國大力援助英法被迫從事的上述第二個方法——與德國的戰鬥。
可見,在慕尼黑談判中不起多大作用的羅斯福,隻是在外圍以自己慣用的行事風格對談判這種形式(而非其內容)實施了最後階段的有限度的幹預。這種幹預在實際效果上配合了張伯倫。它基於一種假設,即希特勒的目標是有限的,並且通過明智的讓步政策能把德國重新引入到國際體係中來。當羅斯福在不久就認識到他的這種假設確如他曾所擔心的那樣,僅僅是一種基於良好願望或寧可信其有的假設時,他就開始放棄這種美國牌綏靖。當希特勒並不把慕尼黑當成問題的最終解決併吞並了整個捷克時,綏靖的失敗使羅斯福又迴到了歐洲最初危機時他所形成的觀點上,即用美國的經濟資源支持英法以遏製德國的進一步擴張,而這就需要修改中立法。從這個意義上講,慕尼黑危機及羅斯福的幹預標誌著"美國的一種政策的最後階段和另一種政策的開始"。
遠東的難局
美國與中國的正式接觸始於1784年美國商船"中國皇後"號的訪華。在此後直到《中美望廈條約》簽訂的整整60年間,中美兩國僅僅存在著一種微弱的、基本上是平等友好的貿易往來關係。1844年以後,美國加入了以英國為首的對華殖民擴張的行列。如費正清在《美國與中國》一書中所言,美國這時對中國採取了"銳意擴張、冒險進取和孜孜謀利的態度。"它借用或利用了英國這個老牌殖民者業已在華建立並維繫起來的一套不平等條約體係,因此分享了英帝國的收益而不必親身體驗動用武力的費力工作。在此後的整整半個世紀裏,美國在華利益增長有限,且其活動大致扮演著一種非正式的英國小夥伴的角色。其對華擴張帶有投機性和間歇性,並且不像重商主義時代歐洲人那樣帶有完整的政府行為意義。它主要由民間私營機構或個體商人帶頭,羅斯福的外公在中國的活動就反映了這種情形。這個時期,美國"通常是默許英國的政策,隻是偶而發發牢騷罷了。"並且,美國政府認為,當時中國的現狀——不平等條約體係是英法用武力爭取和維持的,對此美國政府不應負什麽主要責任,反而抱著"我也要占據一席"的態度要求最惠國待遇,並毫不猶豫地享受了治外法權所帶來的一切半殖民地成果。
19世紀末,步入壟斷帝國主義時代的美國才開始登上霸權政治的國際舞台。美國自身的具體歷史條件滯遲了其海外擴張的步伐,故當它參與海外角逐時,隻有太平洋和遠東一帶可供其施展手段了。這次擴張正趕上歐洲和日本帝國主義瓜分中國的狂潮,而它的實力使它完全不足以與在中國占有巨大優勢的歐洲列強進行正麵的較量,因此在麥金利政府中擔任國務卿的約翰·m·海於1899年提出了"門戶開放"照會。照會首先提出每個國家不應幹涉其他列強在其勢力範圍內的既得利益,然後提出每個占有勢力的國家都不得在港口稅或鐵路運費方麵平視他國國民,並且強調中國政府在各國的勢力範圍內享有自主關稅權。這個旨在實現各列強在華機會均等、利益均沾的照會,似乎要比那種赤裸裸的排他性的殖民壟斷或獨占政策要開明、"民主"一些,但它在起初連"保持中國領土及主權的完整"的官樣文章都沒有作出來,隻是到了沙俄乘義和團運動的混亂之機開始侵占滿洲時,海約翰才在次年7月的補充照會中提出了類似的聲明,但這並不要求他國響應,隻是表態而已。它不是一項美國政府有能力或者有把握強製推行的法律性政策,它本身也有個演變和發展的過程,到1922年華盛頓會議上才被以一種對各列強都有相對約束力的條文形式而加以闡釋。它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美國對華政策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