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姐姐,你也被賣給傻子當媳婦嗎?
八零:丈夫在城裏娶妻,我嫁軍官 作者:胖土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許以安說,他願意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隻要她迴去,肯給薑家所有人下跪磕頭認錯。
保證以後再也不偷東西,乖乖聽話做好保姆本分內的事情,他今天就不送他去派出所。
南初直接拒絕了。
薑玉華的那雙皮鞋是在商場購買有收據,查證確定是三十五塊一雙,金額不大,雙方和談就行,但她不配合,所以被拘留十五日。
她被關了起來。
許以安走之前複雜地看了她一眼。
他說,他從未想過,有一天她會變得這麽不聽話,希望她在拘留所裏好好改造,要不然就把她送迴鄉下。
他想。
她很愛他。
為了不離開他。
以後肯定會聽話懂事。
可是他忘了,南初是人,不是寵物。
她已經不愛他了,自然不會一味的聽話,特別建立在一次又一次地傷害上,她有自己的判斷和選擇。
最重要的是這裏已經不是偏僻的農村,這裏是她熟悉的大城市,她有腳會自己離開,也能找到求生的路子。
許以安一走,南初報了案。
說自己在六年前被鄰居聯合人販子拐賣,賣到偏僻的農村,給一個植物人衝喜,而買家就是剛剛那個人的母親。
於是,她從犯罪者,成為受害者。
公安問她為何現在才報案。
她解釋,她被賣到的地方是偏遠農村,沒錢,也不認識路,說的話也沒有人相信。
通過調查,她確實是京都人,卻並沒有人前來報失蹤,便打電話通知她的父母來一趟,對方表示忙,沒空,讓她自己迴家。
無奈。
公安隻能送她迴去。
南初父母都是醫生,平時很忙,不在家,所以當她重新迴到醫院職工房的時候,迎接她的是她的妹妹,南婉。
南家真千金。
當年就因為她,南初被趕出家門。
南婉看到南初被兩名公安帶迴來的時候,那水汪汪的大眼中閃過一絲詫異和驚慌,但一下秒卻恢複成和顏悅色的模樣。
很驚喜的喊道,“姐姐,你離家出走六年,終於舍得迴來了,要是爸爸媽媽知道了,他們肯定會很高興。”
“都怪我不好,當年要不是我摔壞姐姐的英雄牌鋼筆,姐姐也不會離家出走,我後來才知道那是沈哥哥送給你的生日禮物。”
南婉口中的沈哥哥,叫沈賀然。
他是南初的未婚夫,其父母都是大學教授,書香門第,祖輩是共所以在六七十年代平安無事,與南家是世交。
“爸媽在家嗎?”南初問。
南婉搖了搖頭,“爸媽不在家,這個點他們在醫院上班,”她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兩個公安,弱弱地問了一句,“是姐姐做了什麽壞事嗎?”
“不是。”公安迴答。
“哪是?”南婉眨眼,很是好奇。
“你姐姐六年前被人販子拐賣到偏遠農村,現在才迴來報案,我們需要你父母確定她身份。”公安如實迴答。
“啊,姐姐被人販子拐賣到了偏遠農村,好可怕啊。”南婉嚇的小臉慘白,“我聽說,好些女孩子被賣去給傻子當媳婦。”
“姐姐,你也被賣給傻子當媳婦了嗎?”她像不諳世事的小姑娘,說話的話語天真無邪,讓人感覺不到惡意。
但南初卻在南婉眼裏看到轉瞬即逝的欣喜,是她錯覺嗎?這個妹妹自從被爸媽帶迴來,就表現的柔柔弱弱。
像瓷娃娃一般,得小心嗬護,否則一碰就得掉金珠子,喘不上氣,說是從小養在農村,身體不好導致。
爸媽說,當年如果不是他們抱錯了孩子,他們親生女兒不會代替她吃這麽多,所以,他們恨她,恨不得她去死。
可惜,那年冬天她沒凍死,她迴來了,他們肯定會很失望吧,明明是很傷心的事,但南初卻不難過。
估計是最近打擊受多了,有些麻木了,亦或者她不愛他們了,所以不在乎了,她現在唯一在乎的是陸霄驍。
不管他在哪。
她都要找到他。
在此之前,得擺脫許以安。
茫茫人海尋人極其困難,她得賺很多很多的錢,才能在全國報紙上、電視台、廣播台登尋人啟事找他。
“姐姐,你生氣了?”
見她不說話,南婉金豆子都流出來了,“我不是故意說你有一個鄉下傻子丈夫的,我一定幫你隱瞞,我不會讓沈哥哥知道。”
“那樣的話。”
“你還是可以嫁給沈哥哥。”
“可是你嫁給沈哥哥,那你鄉下的傻子丈夫怎麽辦?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你拋棄他,他就娶不到媳婦了,好可憐。”
“花錢娶媳婦,媳婦卻跑了,那他們家豈不是斷子絕孫,姐姐也太狠心了,我要是姐姐,既然嫁給他們家,肯定給他們生了兒子再迴來。”
南初送了她兩個字,“有病。”
有病的南婉哭的更傷心了,因為姐姐罵她,說明不喜歡她,她哭的上氣不接下氣,眼睛和鼻子都通紅一片。
爸媽迴來。
正好看到這一幕。
這可是他們寶貝疙瘩,平時都是當成小公主寵著,要風得風,要雨得雨,見她哭的傷心,心疼的不得了。
趕忙上前問道,“婉婉咋了?”
南婉指著南初,“爸媽,姐姐迴來了,我很高興,可是我好像說錯話了,姐姐生氣了,她罵我有病。”
南父轉身。
抬手就是一巴掌。
南初沒有防備,右臉頰此刻火辣辣的疼,但她眼淚好似在過年期間掉完了,此刻隻感覺眼睛幹澀的很。
南父氣急敗壞,怒聲大吼,“你當初生你妹妹的氣,鬧著要離家出走,既然這麽有骨氣,那你還迴來幹什麽。”
“迴來就欺負你妹妹,還不如死在外麵。”惡毒的話語一句接著一句,六年後重逢,並沒有改變當初的厭惡。
他們還是老樣子,討厭她。
南初也不想迴來,但她失蹤了六年,沒有一個人去報案,她說,“我迴來,隻是讓你們證實我就是南初。”
“證實完,我就走。”
南初知道,這裏不是她的家。
公安了解相關的情況後走了,至於幫助人販子拐賣的鄰居不是本地人,在南初失蹤那日就搬走了。
他們是哪裏人?搬去了哪裏?不清楚?需要去調查,涉及跨省犯案,需要當地人派出所配合,難度有些大,讓她做好長期的心理準備。
而且在沒有證據情況下,很難認定她是拐賣,還是跨省結婚,南初報案的目的,隻是想拿迴城市戶口,恢複自由身,不受許家拿捏,已做好壞人不會繩之以法的心理準備。
保證以後再也不偷東西,乖乖聽話做好保姆本分內的事情,他今天就不送他去派出所。
南初直接拒絕了。
薑玉華的那雙皮鞋是在商場購買有收據,查證確定是三十五塊一雙,金額不大,雙方和談就行,但她不配合,所以被拘留十五日。
她被關了起來。
許以安走之前複雜地看了她一眼。
他說,他從未想過,有一天她會變得這麽不聽話,希望她在拘留所裏好好改造,要不然就把她送迴鄉下。
他想。
她很愛他。
為了不離開他。
以後肯定會聽話懂事。
可是他忘了,南初是人,不是寵物。
她已經不愛他了,自然不會一味的聽話,特別建立在一次又一次地傷害上,她有自己的判斷和選擇。
最重要的是這裏已經不是偏僻的農村,這裏是她熟悉的大城市,她有腳會自己離開,也能找到求生的路子。
許以安一走,南初報了案。
說自己在六年前被鄰居聯合人販子拐賣,賣到偏僻的農村,給一個植物人衝喜,而買家就是剛剛那個人的母親。
於是,她從犯罪者,成為受害者。
公安問她為何現在才報案。
她解釋,她被賣到的地方是偏遠農村,沒錢,也不認識路,說的話也沒有人相信。
通過調查,她確實是京都人,卻並沒有人前來報失蹤,便打電話通知她的父母來一趟,對方表示忙,沒空,讓她自己迴家。
無奈。
公安隻能送她迴去。
南初父母都是醫生,平時很忙,不在家,所以當她重新迴到醫院職工房的時候,迎接她的是她的妹妹,南婉。
南家真千金。
當年就因為她,南初被趕出家門。
南婉看到南初被兩名公安帶迴來的時候,那水汪汪的大眼中閃過一絲詫異和驚慌,但一下秒卻恢複成和顏悅色的模樣。
很驚喜的喊道,“姐姐,你離家出走六年,終於舍得迴來了,要是爸爸媽媽知道了,他們肯定會很高興。”
“都怪我不好,當年要不是我摔壞姐姐的英雄牌鋼筆,姐姐也不會離家出走,我後來才知道那是沈哥哥送給你的生日禮物。”
南婉口中的沈哥哥,叫沈賀然。
他是南初的未婚夫,其父母都是大學教授,書香門第,祖輩是共所以在六七十年代平安無事,與南家是世交。
“爸媽在家嗎?”南初問。
南婉搖了搖頭,“爸媽不在家,這個點他們在醫院上班,”她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兩個公安,弱弱地問了一句,“是姐姐做了什麽壞事嗎?”
“不是。”公安迴答。
“哪是?”南婉眨眼,很是好奇。
“你姐姐六年前被人販子拐賣到偏遠農村,現在才迴來報案,我們需要你父母確定她身份。”公安如實迴答。
“啊,姐姐被人販子拐賣到了偏遠農村,好可怕啊。”南婉嚇的小臉慘白,“我聽說,好些女孩子被賣去給傻子當媳婦。”
“姐姐,你也被賣給傻子當媳婦了嗎?”她像不諳世事的小姑娘,說話的話語天真無邪,讓人感覺不到惡意。
但南初卻在南婉眼裏看到轉瞬即逝的欣喜,是她錯覺嗎?這個妹妹自從被爸媽帶迴來,就表現的柔柔弱弱。
像瓷娃娃一般,得小心嗬護,否則一碰就得掉金珠子,喘不上氣,說是從小養在農村,身體不好導致。
爸媽說,當年如果不是他們抱錯了孩子,他們親生女兒不會代替她吃這麽多,所以,他們恨她,恨不得她去死。
可惜,那年冬天她沒凍死,她迴來了,他們肯定會很失望吧,明明是很傷心的事,但南初卻不難過。
估計是最近打擊受多了,有些麻木了,亦或者她不愛他們了,所以不在乎了,她現在唯一在乎的是陸霄驍。
不管他在哪。
她都要找到他。
在此之前,得擺脫許以安。
茫茫人海尋人極其困難,她得賺很多很多的錢,才能在全國報紙上、電視台、廣播台登尋人啟事找他。
“姐姐,你生氣了?”
見她不說話,南婉金豆子都流出來了,“我不是故意說你有一個鄉下傻子丈夫的,我一定幫你隱瞞,我不會讓沈哥哥知道。”
“那樣的話。”
“你還是可以嫁給沈哥哥。”
“可是你嫁給沈哥哥,那你鄉下的傻子丈夫怎麽辦?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你拋棄他,他就娶不到媳婦了,好可憐。”
“花錢娶媳婦,媳婦卻跑了,那他們家豈不是斷子絕孫,姐姐也太狠心了,我要是姐姐,既然嫁給他們家,肯定給他們生了兒子再迴來。”
南初送了她兩個字,“有病。”
有病的南婉哭的更傷心了,因為姐姐罵她,說明不喜歡她,她哭的上氣不接下氣,眼睛和鼻子都通紅一片。
爸媽迴來。
正好看到這一幕。
這可是他們寶貝疙瘩,平時都是當成小公主寵著,要風得風,要雨得雨,見她哭的傷心,心疼的不得了。
趕忙上前問道,“婉婉咋了?”
南婉指著南初,“爸媽,姐姐迴來了,我很高興,可是我好像說錯話了,姐姐生氣了,她罵我有病。”
南父轉身。
抬手就是一巴掌。
南初沒有防備,右臉頰此刻火辣辣的疼,但她眼淚好似在過年期間掉完了,此刻隻感覺眼睛幹澀的很。
南父氣急敗壞,怒聲大吼,“你當初生你妹妹的氣,鬧著要離家出走,既然這麽有骨氣,那你還迴來幹什麽。”
“迴來就欺負你妹妹,還不如死在外麵。”惡毒的話語一句接著一句,六年後重逢,並沒有改變當初的厭惡。
他們還是老樣子,討厭她。
南初也不想迴來,但她失蹤了六年,沒有一個人去報案,她說,“我迴來,隻是讓你們證實我就是南初。”
“證實完,我就走。”
南初知道,這裏不是她的家。
公安了解相關的情況後走了,至於幫助人販子拐賣的鄰居不是本地人,在南初失蹤那日就搬走了。
他們是哪裏人?搬去了哪裏?不清楚?需要去調查,涉及跨省犯案,需要當地人派出所配合,難度有些大,讓她做好長期的心理準備。
而且在沒有證據情況下,很難認定她是拐賣,還是跨省結婚,南初報案的目的,隻是想拿迴城市戶口,恢複自由身,不受許家拿捏,已做好壞人不會繩之以法的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