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詳細講述三權分立要點
“建議將大唐實際控製疆域,劃分十三個大區,以每個大區中心州城命名戶部十三司,由這十三司分管一片大區內的戶部相關事務。
在十三司下設民,度,金,倉四科,由一名主事掌事,配些科管事從,協助處理具體事務。
禮部:內設儀司,祠司,光祿司,主客司,鑄印司等五個清吏司,每司同樣以郎中掌事,配員外郎和主事協助。
儀司負責禮儀事務,祠司負責祭祀事務。
光祿司即精膳司,負責堪合,宴食,牲豆,酒膳,廚役等事務。
主客司負責來往接待,管理驛傳等事務。
鑄印司負責設計鑄造,印刷各種所需令牌禮器,文書證印等事務。
工部:內設營繕司,虞衡司,都水司,屯田司,鑄造司等五個清吏司,每司同樣以郎中掌事,配員外郎和主事協助。
營繕司,負責修繕營建宮殿城牆等建造事務。
虞衡司,負責核算開支,尋礦采辦,熔煉礦石,打造分發官用珍寶,監管寶源局,管理庫房等事務。
都水司,負責興修水利,清理河道湖泊,監督戰船修造等事務。
屯田司,負責耕種指導管理,修繕陵寢,媒體開采,薪碳供應等事務。
鑄造司,負責金銀,綢,皮,繡,甲,兵等研發鍛造織繡。
另設節慎庫,負責管理工部經費開支;寶源局負責探查管理開采礦寶。
兵部:負責軍事後勤事務,為其他軍事部門提供後勤支持,由原兵部稍微調整,以文職管武事。
內設武選司,職方司,車架司,武庫,練兵司,軍儲倉,軍探司等七個清吏司。
各司由一名郎中掌事,員外郎一人,主事兩人輔助。
武選司,負責軍事人才科舉考試即武舉考試,為王朝選拔有能力,有文化的軍事人才,武科舉方案參照文科舉新方法舉行。
職方司,負責管理軍中職務,軍士軍籍等相關事務。
車架司,負責管理製造引進,軍用車馬器械等事務。
武庫,負責保管分發軍用武器裝備等事務。
練兵司,負責新兵征招,訓練,分配等事務。
軍儲倉,負責存儲保護軍械,軍糧,軍服,軍帳,軍旗等等日常軍用物資。
軍探司,負責探查大唐境內外,各種軍情密報事務。
以上六部是在原本基礎上做出調整,具體事務你們比較清楚,我就不多說了。”
“稅部:這是全新的部級行政機構,主管稅務厘定征收事務,以後所有稅收事務都由稅部負責,其他官衙不得另行收稅。
稅部內設,國稅司,農稅司,礦木稅司,商稅司,地稅司,關稅司等六個清吏司,每司以郎中掌事,員外郎和主事協助。
另設稅衛,負責保護協助稅部各級衙門征稅工作,同時負責稅款押運安全。
稅衛由稅衛都統掌軍,正四品,下設稅衛左右都尉兩人,從四品,稅衛典軍,從五品,稅衛校尉,正六品,稅衛隊正和副隊正,正七品,稅衛小隊正,正八品,小副隊正,正九品,具體可根據實際需求自行調整增設。
國稅司,負責審核征收,應該上繳國庫的稅額,每年征收後集中押運至國庫保存,供國家財政使用。
農稅司,負責審核厘定征收農稅事務,農民耕種不易收入微薄,建議農稅增收以三十取一為標準。
以後農稅的征收方式,應該取消按人頭征收的規矩,實行攤丁入畝,官紳一體納糧的新征收規定。
就是不管什麽人,都按實際擁有耕地數量征收,地多收的多,地少收的少,沒地不用收。
如此那些占地最多的世家大族,官紳地主就無法再逃避農稅征收,那些失去土地的農民,也就無需再承擔農稅。
在新農稅征收前,先行丈量統計全國的可耕土地,將擁有耕地的人登記造冊,給沒有耕地的農民分配土地和糧種。
這種新農稅征收方式,可以讓困擾曆代王朝的頑疾,土地兼並的危害降到最小。”
“礦木稅司,負責采礦伐木稅的審核厘定征收事務。
商稅司,負責商稅審核厘定征收事務,之前各朝對商稅征收不太重視,這是極為錯誤的,全都便宜了那些世家富商。
商稅才是豐盈國庫最大的財源,不但要收還要多收,最少也要按十五稅一收取,以後經濟繁榮商業發達了,可提高至十稅一。
當然想要征收更多商稅,還得多支持鼓勵大唐各地的商貿發展,同時鼓勵各地修繕來往道路。
同時鼓勵百姓在耕種之餘,可養殖魚蝦雞鴨鵝豬豚羊牛等等禽畜,利用耕地以外的地種桑養蠶,種菜種瓜果等,開拓財源增加收入,盤活全國的經濟。
道路通暢商業發達了,天下各處的各種貨物就可以運轉,各地物產隻要離開本地即可增值,各地財富就能得到增長,百姓收入自然增多民富國自強。
商稅自然就收的多,國庫就能多條大財源,等以後商稅收入穩定增長後,可以適當降低農民稅賦征收比例,甚至可以免除農民的賦。
如果父皇那天能夠下旨永不征賦,我相信天下百姓都會將您奉為萬古聖君。”
“之前的王朝隻看到農業,抓著農民這隻羊死命薅羊毛,最終將天下農民全薅禿了,無法生存的他們隻能揭竿而起。
想要避免這種情況發生,就要想辦法為國庫增加財源,將以前遺漏的稅征收上來。”
“地稅司,負責審核征收後,應該分配給地方的稅費,就地轉交給各地財庫保存,供地方財政使用。
關稅司負責邊境商品進出,審核厘定征收相應關稅,基本征收準則,按商品類別和進出關不同,征收不同稅額。
如糧食,肉食,草料,鹽,糖等日常生活必須品,運出關離開國境要多征收稅費,最少要十稅三。
而同樣的貨品進關運入大唐內,就以最低稅額三十稅一征收。
如戰馬,牛,金銀銅鐵錫,武器等等戰略物資,要禁止出關離開國境,隻允許進關從大唐之外運入,這些戰略物資進入大唐可免征關稅。”
“建議將大唐實際控製疆域,劃分十三個大區,以每個大區中心州城命名戶部十三司,由這十三司分管一片大區內的戶部相關事務。
在十三司下設民,度,金,倉四科,由一名主事掌事,配些科管事從,協助處理具體事務。
禮部:內設儀司,祠司,光祿司,主客司,鑄印司等五個清吏司,每司同樣以郎中掌事,配員外郎和主事協助。
儀司負責禮儀事務,祠司負責祭祀事務。
光祿司即精膳司,負責堪合,宴食,牲豆,酒膳,廚役等事務。
主客司負責來往接待,管理驛傳等事務。
鑄印司負責設計鑄造,印刷各種所需令牌禮器,文書證印等事務。
工部:內設營繕司,虞衡司,都水司,屯田司,鑄造司等五個清吏司,每司同樣以郎中掌事,配員外郎和主事協助。
營繕司,負責修繕營建宮殿城牆等建造事務。
虞衡司,負責核算開支,尋礦采辦,熔煉礦石,打造分發官用珍寶,監管寶源局,管理庫房等事務。
都水司,負責興修水利,清理河道湖泊,監督戰船修造等事務。
屯田司,負責耕種指導管理,修繕陵寢,媒體開采,薪碳供應等事務。
鑄造司,負責金銀,綢,皮,繡,甲,兵等研發鍛造織繡。
另設節慎庫,負責管理工部經費開支;寶源局負責探查管理開采礦寶。
兵部:負責軍事後勤事務,為其他軍事部門提供後勤支持,由原兵部稍微調整,以文職管武事。
內設武選司,職方司,車架司,武庫,練兵司,軍儲倉,軍探司等七個清吏司。
各司由一名郎中掌事,員外郎一人,主事兩人輔助。
武選司,負責軍事人才科舉考試即武舉考試,為王朝選拔有能力,有文化的軍事人才,武科舉方案參照文科舉新方法舉行。
職方司,負責管理軍中職務,軍士軍籍等相關事務。
車架司,負責管理製造引進,軍用車馬器械等事務。
武庫,負責保管分發軍用武器裝備等事務。
練兵司,負責新兵征招,訓練,分配等事務。
軍儲倉,負責存儲保護軍械,軍糧,軍服,軍帳,軍旗等等日常軍用物資。
軍探司,負責探查大唐境內外,各種軍情密報事務。
以上六部是在原本基礎上做出調整,具體事務你們比較清楚,我就不多說了。”
“稅部:這是全新的部級行政機構,主管稅務厘定征收事務,以後所有稅收事務都由稅部負責,其他官衙不得另行收稅。
稅部內設,國稅司,農稅司,礦木稅司,商稅司,地稅司,關稅司等六個清吏司,每司以郎中掌事,員外郎和主事協助。
另設稅衛,負責保護協助稅部各級衙門征稅工作,同時負責稅款押運安全。
稅衛由稅衛都統掌軍,正四品,下設稅衛左右都尉兩人,從四品,稅衛典軍,從五品,稅衛校尉,正六品,稅衛隊正和副隊正,正七品,稅衛小隊正,正八品,小副隊正,正九品,具體可根據實際需求自行調整增設。
國稅司,負責審核征收,應該上繳國庫的稅額,每年征收後集中押運至國庫保存,供國家財政使用。
農稅司,負責審核厘定征收農稅事務,農民耕種不易收入微薄,建議農稅增收以三十取一為標準。
以後農稅的征收方式,應該取消按人頭征收的規矩,實行攤丁入畝,官紳一體納糧的新征收規定。
就是不管什麽人,都按實際擁有耕地數量征收,地多收的多,地少收的少,沒地不用收。
如此那些占地最多的世家大族,官紳地主就無法再逃避農稅征收,那些失去土地的農民,也就無需再承擔農稅。
在新農稅征收前,先行丈量統計全國的可耕土地,將擁有耕地的人登記造冊,給沒有耕地的農民分配土地和糧種。
這種新農稅征收方式,可以讓困擾曆代王朝的頑疾,土地兼並的危害降到最小。”
“礦木稅司,負責采礦伐木稅的審核厘定征收事務。
商稅司,負責商稅審核厘定征收事務,之前各朝對商稅征收不太重視,這是極為錯誤的,全都便宜了那些世家富商。
商稅才是豐盈國庫最大的財源,不但要收還要多收,最少也要按十五稅一收取,以後經濟繁榮商業發達了,可提高至十稅一。
當然想要征收更多商稅,還得多支持鼓勵大唐各地的商貿發展,同時鼓勵各地修繕來往道路。
同時鼓勵百姓在耕種之餘,可養殖魚蝦雞鴨鵝豬豚羊牛等等禽畜,利用耕地以外的地種桑養蠶,種菜種瓜果等,開拓財源增加收入,盤活全國的經濟。
道路通暢商業發達了,天下各處的各種貨物就可以運轉,各地物產隻要離開本地即可增值,各地財富就能得到增長,百姓收入自然增多民富國自強。
商稅自然就收的多,國庫就能多條大財源,等以後商稅收入穩定增長後,可以適當降低農民稅賦征收比例,甚至可以免除農民的賦。
如果父皇那天能夠下旨永不征賦,我相信天下百姓都會將您奉為萬古聖君。”
“之前的王朝隻看到農業,抓著農民這隻羊死命薅羊毛,最終將天下農民全薅禿了,無法生存的他們隻能揭竿而起。
想要避免這種情況發生,就要想辦法為國庫增加財源,將以前遺漏的稅征收上來。”
“地稅司,負責審核征收後,應該分配給地方的稅費,就地轉交給各地財庫保存,供地方財政使用。
關稅司負責邊境商品進出,審核厘定征收相應關稅,基本征收準則,按商品類別和進出關不同,征收不同稅額。
如糧食,肉食,草料,鹽,糖等日常生活必須品,運出關離開國境要多征收稅費,最少要十稅三。
而同樣的貨品進關運入大唐內,就以最低稅額三十稅一征收。
如戰馬,牛,金銀銅鐵錫,武器等等戰略物資,要禁止出關離開國境,隻允許進關從大唐之外運入,這些戰略物資進入大唐可免征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