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甜肉
為吃烤鵝腿,清北狀元都搶瘋了 作者:四裏陽江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為了給兒子舉辦宴席,海叔直接殺了兩頭豬,這會兒家裏到處堆滿了豬肉。
早二十年誰家裏過年要有這麽多豬肉堆著,那絕對是讓人羨慕的存在。
當然,現在也是一樣。
萬豪挑了一塊帶皮的五花肉。
肥瘦相間的五花肉是製作甜肉的最佳食材,甚至可以說沒有之一。
“嬸,家裏有紅棗或者紅薯嗎?”
掃視了一圈,沒有找到想要的配菜,萬豪不由得問道。
甜肉裏得放配菜,紅棗、紅薯、土豆都可以,但紅薯最佳。
有些人吃席在碰到甜肉的時候,甚至隻吃其中的紅薯。
萬豪便是其中之一。
“我家裏有!超級多,都是超級大的紅薯,可甜啦!”
不等海嬸說話,一個小胖娃便舉著手說道。
這是前村剛子叔的孫子,八歲的年紀,長的肉嘟嘟的,很是可愛。
見狀,海叔朝小海說道:“你跟著去,跟剛子叔說一聲,拿三五個迴來就行。”
萬三村民風淳樸,再加上農產品在村裏也不值錢,問別人要幾個,一般都會很爽快的給。
小海聽完就帶著小胖離開了,一路小跑。
萬豪笑了笑,示意他不著急,處理肉也要一會兒時間。
農村條件有限,但現在條件越來越好,大多家庭都用上了煤氣罐。
擰開煤氣灶,藍色的火焰出現。
將一整塊帶皮五花肉放上去烘烤。
這麽做的目的是為了去毛去腥,同時也是為了更方便上色。
不要問為什麽不把皮去掉。
農村條件有限,大多都節儉,豬皮做熟了也是可以吃的,一般都不會浪費。
而且在萬豪老家這邊,燒大席裏的甜肉,如果不帶皮是沒有靈魂的,這屬於風俗習慣。
燒毛的過程很快,豬毛被燒焦的味道不是很好聞,燒完以後得豬皮也不是很好看。
不過用刀刮去豬皮表麵的黑灰後,豬肉的再次恢複了它該有的顏值。
然後將五花肉先改為條狀,旋即又切成大小均一的塊狀,大小均勻。
“感覺比電視裏的廚師都厲害!”
萬豪的手法熟練,切肉的動作像是泥匠捏瓶,十分順暢。
海叔不會做飯,對刀工也沒什麽了解,但看到萬豪處理肉的手法後,也是不由得一驚。
一旁的海嬸則是一臉疑惑。
倒不是對萬豪的刀工感到好奇,純粹就是在思考為什麽自己切肉的時候不像萬豪這樣輕鬆。
刀還是那把刀,隻是換了個人,怎麽感覺就完全變了一樣。
還沒思考出答案,便看到萬豪有了下一步的動作。
熱鍋涼油,倒下去一大勺,整個鍋都被油潤了一層。
黑色鐵鍋泛著油光,在火焰的炙烤下鐵鍋溫度上升,很快便傳遞到了油中。
油是菜籽油,黃澄澄的顏色中透露著一股厚重。
一股熱油的味道襲來,飄起些許油煙,味道有些嗆人,但卻是食材即將發生蛻變的征兆。
豬肉下鍋,在高溫和油的作用下,發出刺啦刺啦的聲音。
緊接著便是一股肉香。
肥瘦相間的五花肉表麵變得金黃油亮,散發出來的肉香是肉食動物的最愛。
稍微煸炒幾分鍾之後,便將所有的肉撈出備用。
製作甜肉,這隻是第一步。
甜肉的核心在於甜。
那麽甜從哪裏來呢?
“阿豪,家裏隻有冰糖和紅糖也有,你要哪個?”
海嬸很及時的拿來了萬豪需要的食材。
“要冰糖!”
海嬸的紅糖是塊狀的,用甘蔗製作而成的,用這種糖做是沒有問題的。
隻不過相比起冰糖,萬豪更加願意使用後者。
原因無它。
一是因為冰糖更加純淨,甘蔗製作的紅糖裏麵或許還有沒有化掉的渣。
二是因為冰糖炒出來的湯色更加紅亮,更利於給五花肉上色,用冰糖炒出來的甜肉顏色明亮,口感也更加柔和。
鍋內下入清水,然後擇取適量冰糖,將其炒化。
白色的冰糖融化,逐漸變成半透明的白色。
隨著溫度的不斷增加,鍋內產生了不少氣泡,而後又轉為大泡,顏色也從半透明的白色變成了黃色。
其實也可以不用加入清水,直接炒糖色,隻不過那種做法難度稍微有一點大,而且也更加考驗廚子對火候的把握。
萬豪自認為不是什麽天才,得了中級廚藝也不敢妄自尊大,選擇更為簡單且穩妥的辦法,他認為是沒有錯的。
冰糖徹底融化後,將先前處理好的豬肉全部倒入其中。
翻炒幾下,讓糖液沒過豬肉,旋即便蓋上鍋蓋燜煮四十分鍾即可。
突然又想到了什麽,萬豪又揭開鍋蓋,往鍋內倒入了些許老抽。
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上色。
其實這一步可以省略,因為冰糖的糖色完全足夠。
但畢竟是第一次做甜肉,而且還是為了接下來的燒大席,萬豪心裏也沒有太多底氣,便想著更加完善一點。
“紅薯來了!”
二十分鍾後,小海帶著小胖迴來了。
萬豪一下子懵逼了。
懵逼的點有兩個。
一是紅薯的數量。
小海居然直接扛了一麻袋過來!!!
好家夥,做一碗甜肉三五個紅薯足矣,搞這麽多做什麽?
農村的農產品不值錢,但一般也沒這麽大方啊。
正準備開口呢,下一秒突然看到海叔門口突然來了一大群人。
“哎喲阿豪,真是你啊,聽說你要給海叔做席?”
“可不呢,那馬師傅坐地起價,故意欺負人,海叔就打算讓阿豪來做小海的婚宴。”
“阿豪他能行嗎?他不隻會烤鵝腿嗎?”
“你懂個屁,阿豪有啥不會的,人家在京都開了大飯店,每天去他店裏吃的人都得排隊,那手藝能差了?”
“你也不想想,京都是什麽地方,阿豪能在那邊開飯店,他手藝能差了?”
“對對對,說的也是,那後天小海的席,咱可有口福了。”
“用不著後天,今天咱就能嚐到阿豪的手藝。”
“嘿嘿嘿,甜肉好吃啊,燒大席甜肉可是靈魂!”
聽到這些,萬豪頓時就明白了。
冬日的農村沒有太多農活,大部分人都是窩在家裏打牌,再不然就是坐著聊天。
突然聽到萬豪在試菜,大家都來了興趣。
消息一傳十十傳百,也許前麵還能保持信息準確無誤,但人多了以後自然就變了意思。
眼下,大夥都認定了萬豪已經接下了燒大席的活兒。
萬豪心裏清楚這一點。
雖然我心裏是願意的,但為啥感覺那麽奇怪呢?
早二十年誰家裏過年要有這麽多豬肉堆著,那絕對是讓人羨慕的存在。
當然,現在也是一樣。
萬豪挑了一塊帶皮的五花肉。
肥瘦相間的五花肉是製作甜肉的最佳食材,甚至可以說沒有之一。
“嬸,家裏有紅棗或者紅薯嗎?”
掃視了一圈,沒有找到想要的配菜,萬豪不由得問道。
甜肉裏得放配菜,紅棗、紅薯、土豆都可以,但紅薯最佳。
有些人吃席在碰到甜肉的時候,甚至隻吃其中的紅薯。
萬豪便是其中之一。
“我家裏有!超級多,都是超級大的紅薯,可甜啦!”
不等海嬸說話,一個小胖娃便舉著手說道。
這是前村剛子叔的孫子,八歲的年紀,長的肉嘟嘟的,很是可愛。
見狀,海叔朝小海說道:“你跟著去,跟剛子叔說一聲,拿三五個迴來就行。”
萬三村民風淳樸,再加上農產品在村裏也不值錢,問別人要幾個,一般都會很爽快的給。
小海聽完就帶著小胖離開了,一路小跑。
萬豪笑了笑,示意他不著急,處理肉也要一會兒時間。
農村條件有限,但現在條件越來越好,大多家庭都用上了煤氣罐。
擰開煤氣灶,藍色的火焰出現。
將一整塊帶皮五花肉放上去烘烤。
這麽做的目的是為了去毛去腥,同時也是為了更方便上色。
不要問為什麽不把皮去掉。
農村條件有限,大多都節儉,豬皮做熟了也是可以吃的,一般都不會浪費。
而且在萬豪老家這邊,燒大席裏的甜肉,如果不帶皮是沒有靈魂的,這屬於風俗習慣。
燒毛的過程很快,豬毛被燒焦的味道不是很好聞,燒完以後得豬皮也不是很好看。
不過用刀刮去豬皮表麵的黑灰後,豬肉的再次恢複了它該有的顏值。
然後將五花肉先改為條狀,旋即又切成大小均一的塊狀,大小均勻。
“感覺比電視裏的廚師都厲害!”
萬豪的手法熟練,切肉的動作像是泥匠捏瓶,十分順暢。
海叔不會做飯,對刀工也沒什麽了解,但看到萬豪處理肉的手法後,也是不由得一驚。
一旁的海嬸則是一臉疑惑。
倒不是對萬豪的刀工感到好奇,純粹就是在思考為什麽自己切肉的時候不像萬豪這樣輕鬆。
刀還是那把刀,隻是換了個人,怎麽感覺就完全變了一樣。
還沒思考出答案,便看到萬豪有了下一步的動作。
熱鍋涼油,倒下去一大勺,整個鍋都被油潤了一層。
黑色鐵鍋泛著油光,在火焰的炙烤下鐵鍋溫度上升,很快便傳遞到了油中。
油是菜籽油,黃澄澄的顏色中透露著一股厚重。
一股熱油的味道襲來,飄起些許油煙,味道有些嗆人,但卻是食材即將發生蛻變的征兆。
豬肉下鍋,在高溫和油的作用下,發出刺啦刺啦的聲音。
緊接著便是一股肉香。
肥瘦相間的五花肉表麵變得金黃油亮,散發出來的肉香是肉食動物的最愛。
稍微煸炒幾分鍾之後,便將所有的肉撈出備用。
製作甜肉,這隻是第一步。
甜肉的核心在於甜。
那麽甜從哪裏來呢?
“阿豪,家裏隻有冰糖和紅糖也有,你要哪個?”
海嬸很及時的拿來了萬豪需要的食材。
“要冰糖!”
海嬸的紅糖是塊狀的,用甘蔗製作而成的,用這種糖做是沒有問題的。
隻不過相比起冰糖,萬豪更加願意使用後者。
原因無它。
一是因為冰糖更加純淨,甘蔗製作的紅糖裏麵或許還有沒有化掉的渣。
二是因為冰糖炒出來的湯色更加紅亮,更利於給五花肉上色,用冰糖炒出來的甜肉顏色明亮,口感也更加柔和。
鍋內下入清水,然後擇取適量冰糖,將其炒化。
白色的冰糖融化,逐漸變成半透明的白色。
隨著溫度的不斷增加,鍋內產生了不少氣泡,而後又轉為大泡,顏色也從半透明的白色變成了黃色。
其實也可以不用加入清水,直接炒糖色,隻不過那種做法難度稍微有一點大,而且也更加考驗廚子對火候的把握。
萬豪自認為不是什麽天才,得了中級廚藝也不敢妄自尊大,選擇更為簡單且穩妥的辦法,他認為是沒有錯的。
冰糖徹底融化後,將先前處理好的豬肉全部倒入其中。
翻炒幾下,讓糖液沒過豬肉,旋即便蓋上鍋蓋燜煮四十分鍾即可。
突然又想到了什麽,萬豪又揭開鍋蓋,往鍋內倒入了些許老抽。
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上色。
其實這一步可以省略,因為冰糖的糖色完全足夠。
但畢竟是第一次做甜肉,而且還是為了接下來的燒大席,萬豪心裏也沒有太多底氣,便想著更加完善一點。
“紅薯來了!”
二十分鍾後,小海帶著小胖迴來了。
萬豪一下子懵逼了。
懵逼的點有兩個。
一是紅薯的數量。
小海居然直接扛了一麻袋過來!!!
好家夥,做一碗甜肉三五個紅薯足矣,搞這麽多做什麽?
農村的農產品不值錢,但一般也沒這麽大方啊。
正準備開口呢,下一秒突然看到海叔門口突然來了一大群人。
“哎喲阿豪,真是你啊,聽說你要給海叔做席?”
“可不呢,那馬師傅坐地起價,故意欺負人,海叔就打算讓阿豪來做小海的婚宴。”
“阿豪他能行嗎?他不隻會烤鵝腿嗎?”
“你懂個屁,阿豪有啥不會的,人家在京都開了大飯店,每天去他店裏吃的人都得排隊,那手藝能差了?”
“你也不想想,京都是什麽地方,阿豪能在那邊開飯店,他手藝能差了?”
“對對對,說的也是,那後天小海的席,咱可有口福了。”
“用不著後天,今天咱就能嚐到阿豪的手藝。”
“嘿嘿嘿,甜肉好吃啊,燒大席甜肉可是靈魂!”
聽到這些,萬豪頓時就明白了。
冬日的農村沒有太多農活,大部分人都是窩在家裏打牌,再不然就是坐著聊天。
突然聽到萬豪在試菜,大家都來了興趣。
消息一傳十十傳百,也許前麵還能保持信息準確無誤,但人多了以後自然就變了意思。
眼下,大夥都認定了萬豪已經接下了燒大席的活兒。
萬豪心裏清楚這一點。
雖然我心裏是願意的,但為啥感覺那麽奇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