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科給事中吳甘來,字和受,還有一字叫節之,號葦庵,是江西瑞州新昌縣人。他年少時便在私塾讀書,那時就能熟記雲台二十八將的所有姓名。隨著年齡的增長,他的學識更加廣博,對古今之事都能引經據典,論議涉及經史百家諸子,如數家珍。二十歲時,他在鄉試中中舉。崇禎戊辰年(公元1634年)考中進士,與汪偉一同出自香山何吾騶門下。剛開始他被授予任中書舍人一職,崇禎壬申年(公元1638年)升任刑科給事中,任職一年多的時間裏,他上奏的密封奏疏多達數十份,全部關乎國家大事、君主德行、人才選用以及民生要務,遇到他認為不對之處,便直言力爭,即使麵對權貴也不退縮。京城上下都稱讚他是真正的諫議之臣。當時,戶部尚書畢自嚴因誤會而被下詔獄,世人對此普遍感到不平,然而當權者卻無人敢出麵為其申訴冤情。吳甘來率先在朝堂上慷慨陳詞說:“漢代臣子賈誼曾言:簾幕掛得離地麵遠,殿堂就顯得高;簾幕掛得離地麵近,殿堂就顯得低。三公這樣的尊貴官員,天子應該以禮待之,不應再施以囚禁。古代有‘刑不上大夫’的禮製,就是為了避免對大臣失敬。另外,穀永也曾說過:記住人的功勞,忘記人的過錯,這才是君主應有的作為。犬馬尚且因為對人有勞績而得到帷蓋之賜,更何況是國家的功臣呢!如今畢自嚴是六部中最先擔任尚書的,


    並且專管財政事務,籌劃國家錢糧儲備已達六年之久,按照律例,應屬於議貴、議勤之列。”吳甘來盡力為畢自嚴申冤,言辭懇切。不久後,吳吳甘來因丁憂離職,服喪三年後複補原職。


    崇禎己卯年(公元1639年)他主持福建鄉試。開考前他焚燒香燭,向上天祈禱能選拔到像王陽明(諡號文成)、於謙(諡號忠肅)那樣的傑出人才,成為國家的重要棟梁,輔助天下太平。等到放榜,所錄取的士子品學兼優,如何家駒、陳亨等人都是知名才俊,後來他們在吳地擔任官職,留下了良好的政績。不久,吳甘來請求辭職。


    崇禎癸未年(公元1643年)他被朝廷起複為兵科給事中,不久又轉任戶科給事中。此時國內外多有變故,荊襄數郡,還尚未受到賊寇侵擾,但那裏的巡撫、兵備道等官員紛紛借口保護藩王而離去。吳甘來撫胸痛哭道:“這是借故逃避責任。如果都這樣,那麽皇帝的江山社稷和百姓,又有誰能來保衛呢?”


    因此,他上疏直陳:“天子廣泛冊封宗室,就是讓他們成為皇室的屏障,一旦發生緊急情況,他們要能夠舍棄私利,倡導大義,為朝廷效力。《詩經》雲:宗子猶如城牆,說的就是這個道理。現在剛剛傳來警報,他們便一哄而散,既無法迅速調兵遣將,策劃反擊,消滅賊寇,又不能身佩寶劍,堅守城池,效仿誓死守衛城池的大義。他們聲稱先離開是為了皇帝的名望,而其他官員還口口聲聲誇耀自己護衛有功,之前的旨意讓他們修整防禦、儲備物資,還有什麽用?現在皇室子孫遍布各地,尤其很多在關鍵區域,倘若各地官員都以護藩為借口來掩蓋自己的罪責,把宗室子弟看作既可以堅守也可以逃走的人,也會講重要的城池視為可守可棄的土地。如此一來,就會導致功過不明,賞罰不清,沒有比這更嚴重的了。懇請陛下留意此事。”奏疏呈上後,皇帝閱覽並歎息不已,但也無計可施。不久,吳甘來參與主持禮闈考試,有人因他選拔出眾多優秀人才而祝賀他,但他憂心於時局艱難,絲毫不因桃李滿門而稍顯喜悅。


    崇禎甲申年(公元1644年)春天,賊軍逼近京城,吳甘來對他的弟弟吳泰來說:“身為皇帝侍從之臣,忠義不容受到侮辱。”他主張成仁取義,並希望兄弟二人共同勉勵,但吳泰來未能聽從。待到京城陷落,吳甘來聽說皇帝不幸去世的消息後,獨自沐浴更衣後自盡。南明朝廷追贈吳甘來為太常寺卿,允許他的一子承襲官職,給予祭葬待遇,賜諡“忠節”,並將其列入旌忠祠祭祀。


    吳甘來與周鳳翔曾同住一處寓所。當賊軍逼近京城時,吳甘來的弟弟、時任禮部員外郎的吳泰來到寓所找到他,緊握他的手哭泣道:“事態發展到這般地步,該如何是好?”吳甘來迴答:“唯有以死明誌,這是道義所在。”家人送來飲食,吳甘來都拒絕。有人勸他暗中逃走,他卻說:“如今我不能調動兵馬抗擊賊寇,難道還想苟且偷生嗎?”隨後,他寫下遺詩,將身後之事托付給兄弟。書桌上還放著一份奏疏草稿,他說:“留下它恐怕會彰顯君主的過失。”於是取火將草稿燒掉。吳泰來的兒子吳家儀趕到,吳甘來悲痛地對他說:“我不死不足以表明心誌,你父親若死了,你也無法完成奉養送終的責任。古時候兄弟一同遭遇大難時,必定要有一人存活。假若皇帝仍在世,那麽曆史上土木堡之變時的袁彬以及靖難之役中的程濟,他們的行為都可以效仿。否則,就是在白水忠尋找真人(指明惠帝朱允炆),從古時有仍國中起用夏禹(斟鄩,夏朝首都),那樣的話,雖然我身死,但精神猶存。你要努力做到這些。”說完,他麵向北方拜了五次,麵向南方拜了四次,然後寫下絕命詩:到底誰貽國事憂,疾雷悄悄破城頭。君臣義命乾坤晚,狐兔幹戈風雨秋。極目江山空淚灑,傷心仁義一身周。也知此日難爭討,惟取忠肝萬古留。”接著,他用佩帶自縊身亡。史書中關於此事的記載基本一致。《啟禎錄》也記載,吳甘來對弟弟吳泰來說:“我們兄弟蒙受國恩,按道義不能受辱……”隨後自縊而死。


    我查閱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春季的官員名錄時發現,六部數十名官員中,隻有吳甘來一人以死殉節,其餘或逃亡,或遭受刑罰侮辱,或投靠偽政權,與吳甘來相比,他們的品行高下立判。古人說,主辱臣死,從未聽說過主死而臣子還可以生存的。至於那些背叛舊主、恬不知恥地投靠賊寇的人,更是將綱常名教破壞殆盡。至申酉年間(南明時期),這些倫理道德幾乎蕩然無存。真是可悲啊!


    我評價說:赴死實非易事,吳甘來兄弟皆蒙受國恩,如果城陷之時他們都能英勇就義,豈不是能與孟忠貞父子並傳佳話?然而最終未能如此,隻能說士人各自秉持不同的道德誌向吧。


    各種書籍中都記載吳甘來自縊而死,隻有《啟禎野乘》記載他自刎身亡。泰來與吳甘來是同胞兄弟,後來投降了賊寇。《啟禎野乘》與《啟禎錄》都說吳泰來是吳甘來的弟弟,而《編年》則記載吳泰來是吳甘來的哥哥,這裏都予以記錄,以備將來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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