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王家彥
穿越必備:白話明季北略那點事 作者:明溪漱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兵部右侍郎王家彥,號尊五,出身於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他為人高潔傲氣,胸懷壯誌,不拘泥於瑣碎細節,每當與人談論義俠之事,內心便充滿向往。他認為男子漢對自己應當有所期待,要像漢代的伏波將軍那樣英勇,平時時刻牢記以馬革裹屍為榮,對於那些隻會空談的人,是不需要去理會的。
他自比為漢代伏波將軍馬援,始終抱持著“馬革裹屍”的信念,認為真正的男子漢應當如此期待自己的人生,而非僅滿足於安逸享樂。
天啟辛酉、壬戌年(公元1626年、1627年),王家彥連續通過鄉試與會試。初入仕途,被任命為開化縣知縣。到任後,他召集當地父老,對他們說:“古人將刺史、縣令視為直接關乎百姓利益的官員,其責任重大。如今我奉天子之命治理此地,期望與各位共同開啟新的局麵。希望大家能認真聽取我的教誨,切勿傲慢違逆,以免招致災禍。”眾人紛紛表示讚同。任職一年間,王家彥推行有利於民眾的各項政策,凡是不利於百姓的地方立即予以調整。無論遠近,民眾都異口同聲稱讚他是位如同神明般賢明的縣令。
天啟甲子年(公元1624年),王家彥參與省考的地方分考,決心選拔真正的人才以報效朝廷。麵對眾多考生,他感慨道:“魚目混雜其中,就難以辨識真正的明珠;看似美玉的瓊琚,實則可能隻是碧綠的石頭。然而,隻要秉持公正明察之心,何愁不能分辨優劣?”考試結束後,唯有王家彥所選拔的士子聲名顯著。天啟乙醜年(公元1625年),他調任蘭溪縣,施行仁政,如在開化縣一樣深得民心,因其卓越政績而被提升為刑科給事中,後曆任工科右給事中、戶科左給事中,最終轉任都給事中。崇禎丙子年(公元1636年),王家彥因丁憂離職。服喪期滿後,補任吏科給事中。
王家彥在諫官職位上任職十年間,彈劾不避權貴,使得他們不得不收斂行為。當時,福建賊寇劉香老等人在同安鎮一帶作亂,甚至威脅到省城的安全。對此,王家彥呈上了關於福建海防的奏疏。他指出,按照舊製,朝廷設有衛所軍,沒有額外的軍隊,也沒有單獨的將領,而是由各衛指揮統一管轄,每個寨堡設置號船以便相互聯係、協同作戰。後來增設了遊擊將軍等官職,使得即使在偏遠海域,戰船也能保持緊密聯係。他認為當前防禦策略應恢複原有的衛所軍額,並訓練民兵以加強海防。這一觀點被當時有見識的人視為至理名言。
王家彥尤其關注社會動蕩的根源,認為是貪腐的地方官員榨取民脂民膏,導致良民百姓衣食無著,被迫淪為盜賊。為此,他上疏說:“我觀察到秦晉地區饑民相互煽動,成群結隊流離失所,跨越州縣。究其起因,往往源自一鄉一邑。如果當時的地方官員能夠早做應對,采取周朝關於治理荒年的十二項政策措施,並一一切實實施,或許不至於發展到如此四處崩潰的地步。議論者認為,當前這種現象實乃由於朝廷政令所致:對催征賦稅急切的官員給予卓越的考核評價,對督責嚴厲的官員稱讚為好官循吏,於是,那些品行惡劣、貪墨腐敗之人便得以利用這種環境,如同以無法牢固捆綁的濕潤繩索來束縛他們貪婪的欲望。即便有一兩位賢明能幹的官員,也往往被繁瑣的法規條文束縛住手腳,無法施展抱負。即使他們有如召信臣、杜詩般的能力(兩位東漢時期的著名地方官,以興修水利、賑恤百姓著稱),也無法像鄭俠那樣直接上書進言(鄭俠,北宋官員,曾畫《流民圖》直陳時弊)。如今秦、晉之地的禍亂,大抵就是由這些因素累積造成的。現今全國各地並非沒有隱憂,三楚之地(湖南、湖北一帶)已有民眾揭竿而起的苗頭,閩越之地(福建浙江一帶)也有軍事衝突,倘若現在不早做打算,不出五年,必定會發展到與秦、晉同樣的嚴重局麵。因此懇請陛下稍微放寬對法律條文的苛刻執行,使得官員們能夠放開手腳,全心全意去安撫百姓、維護地方安寧。《詩經》說:“不競不絿,敷政優優。講的就是這個道理。”倘若如此,仍有地方官未能切實傳達並貫徹上級政令,導致當地治安混亂、盜賊橫行未能得到有效遏製,那麽就應當對這些地方守令以“養寇之罪”論處。對於這樣的懲處,他們還有什麽可辯解的呢?”此疏一出,天下人皆認為這是振興國家、平定亂世的良策。王家彥累計呈遞密封的奏疏百餘份,大多關乎民生利弊,旨在裨益改進百姓生活。
崇禎庚辰年(公元140年),王家彥晉升為大理寺丞;一年後,升任左少卿,又改任太仆寺卿。又過一年,晉升為戶部侍郎。崇禎癸未年(公元1643年),被任命為兵部侍郎,協助管理京營事務。此時,國家局勢已嚴重衰敗,猶如頑疾纏身,即便是扁鵲、倉公這樣的名醫再世也無法迅速治愈。盡管如此,王家彥在任期間仍竭力補救,力求各項施政沒有疏漏。
崇禎甲申年(公元1644年),李自成賊軍逼近京城,王家彥負責防守安定門,防守工作極為盡力。但由於有太監與賊軍勾結,充當內應,城池終被攻破。大批賊軍湧入,有人勸王家彥趁機逃走,他正色斥責道:“國家覆滅,我何惜一死?隻是不知皇帝生死如何,心中遺憾未能隨駕護主,哪怕以身殉職於皇帝車架之前,以求贖盡臣子萬分之一的罪過。”說完,他麵向北方叩首,以示對崇禎皇帝的謝罪,再轉向南方叩首,以感謝拜別父母的養育之恩,隨後自縊而死。他的四位仆人抬著靈柩歸鄉,在路上遭遇賊軍,遭受了更為慘烈的迫害。南明弘光朝初年,追贈王家彥為太子少保,賜諡“忠端”,並將其列入旌忠祠祭祀。
《啟禎錄》記載:京城陷落時,賊軍對王家彥恨之入骨,提刀將他肢解。另有說法稱他自刎而死。《編年史》則記述:王家彥守衛德勝門,城破後跳城自殺但未死,手臂和腳部受傷,仆人將其扶入民宅,他隨後自縊身亡。賊軍焚燒民宅,燒掉他的一隻手臂,其餘部分由仆人收斂帶迴。還有一種說法是賊軍在城樓上將他斬首,並用火燒毀其遺體。
我的議論是:國家的衰敗,一半原因在於良民紛紛淪為盜賊,而驅使他們走上這條道路的正是貪墨之吏。王家彥自擔任地方官直至言官,始終對此憂慮不已,若是朝廷能早點采納他的意見,全麵整頓吏治,或許賊禍不至於如此慘烈。然而,人們對於初露端倪的霜降未能警覺,以至於情況迅速惡化,最後形成了堅冰,事態無法挽迴實為可悲!
他自比為漢代伏波將軍馬援,始終抱持著“馬革裹屍”的信念,認為真正的男子漢應當如此期待自己的人生,而非僅滿足於安逸享樂。
天啟辛酉、壬戌年(公元1626年、1627年),王家彥連續通過鄉試與會試。初入仕途,被任命為開化縣知縣。到任後,他召集當地父老,對他們說:“古人將刺史、縣令視為直接關乎百姓利益的官員,其責任重大。如今我奉天子之命治理此地,期望與各位共同開啟新的局麵。希望大家能認真聽取我的教誨,切勿傲慢違逆,以免招致災禍。”眾人紛紛表示讚同。任職一年間,王家彥推行有利於民眾的各項政策,凡是不利於百姓的地方立即予以調整。無論遠近,民眾都異口同聲稱讚他是位如同神明般賢明的縣令。
天啟甲子年(公元1624年),王家彥參與省考的地方分考,決心選拔真正的人才以報效朝廷。麵對眾多考生,他感慨道:“魚目混雜其中,就難以辨識真正的明珠;看似美玉的瓊琚,實則可能隻是碧綠的石頭。然而,隻要秉持公正明察之心,何愁不能分辨優劣?”考試結束後,唯有王家彥所選拔的士子聲名顯著。天啟乙醜年(公元1625年),他調任蘭溪縣,施行仁政,如在開化縣一樣深得民心,因其卓越政績而被提升為刑科給事中,後曆任工科右給事中、戶科左給事中,最終轉任都給事中。崇禎丙子年(公元1636年),王家彥因丁憂離職。服喪期滿後,補任吏科給事中。
王家彥在諫官職位上任職十年間,彈劾不避權貴,使得他們不得不收斂行為。當時,福建賊寇劉香老等人在同安鎮一帶作亂,甚至威脅到省城的安全。對此,王家彥呈上了關於福建海防的奏疏。他指出,按照舊製,朝廷設有衛所軍,沒有額外的軍隊,也沒有單獨的將領,而是由各衛指揮統一管轄,每個寨堡設置號船以便相互聯係、協同作戰。後來增設了遊擊將軍等官職,使得即使在偏遠海域,戰船也能保持緊密聯係。他認為當前防禦策略應恢複原有的衛所軍額,並訓練民兵以加強海防。這一觀點被當時有見識的人視為至理名言。
王家彥尤其關注社會動蕩的根源,認為是貪腐的地方官員榨取民脂民膏,導致良民百姓衣食無著,被迫淪為盜賊。為此,他上疏說:“我觀察到秦晉地區饑民相互煽動,成群結隊流離失所,跨越州縣。究其起因,往往源自一鄉一邑。如果當時的地方官員能夠早做應對,采取周朝關於治理荒年的十二項政策措施,並一一切實實施,或許不至於發展到如此四處崩潰的地步。議論者認為,當前這種現象實乃由於朝廷政令所致:對催征賦稅急切的官員給予卓越的考核評價,對督責嚴厲的官員稱讚為好官循吏,於是,那些品行惡劣、貪墨腐敗之人便得以利用這種環境,如同以無法牢固捆綁的濕潤繩索來束縛他們貪婪的欲望。即便有一兩位賢明能幹的官員,也往往被繁瑣的法規條文束縛住手腳,無法施展抱負。即使他們有如召信臣、杜詩般的能力(兩位東漢時期的著名地方官,以興修水利、賑恤百姓著稱),也無法像鄭俠那樣直接上書進言(鄭俠,北宋官員,曾畫《流民圖》直陳時弊)。如今秦、晉之地的禍亂,大抵就是由這些因素累積造成的。現今全國各地並非沒有隱憂,三楚之地(湖南、湖北一帶)已有民眾揭竿而起的苗頭,閩越之地(福建浙江一帶)也有軍事衝突,倘若現在不早做打算,不出五年,必定會發展到與秦、晉同樣的嚴重局麵。因此懇請陛下稍微放寬對法律條文的苛刻執行,使得官員們能夠放開手腳,全心全意去安撫百姓、維護地方安寧。《詩經》說:“不競不絿,敷政優優。講的就是這個道理。”倘若如此,仍有地方官未能切實傳達並貫徹上級政令,導致當地治安混亂、盜賊橫行未能得到有效遏製,那麽就應當對這些地方守令以“養寇之罪”論處。對於這樣的懲處,他們還有什麽可辯解的呢?”此疏一出,天下人皆認為這是振興國家、平定亂世的良策。王家彥累計呈遞密封的奏疏百餘份,大多關乎民生利弊,旨在裨益改進百姓生活。
崇禎庚辰年(公元140年),王家彥晉升為大理寺丞;一年後,升任左少卿,又改任太仆寺卿。又過一年,晉升為戶部侍郎。崇禎癸未年(公元1643年),被任命為兵部侍郎,協助管理京營事務。此時,國家局勢已嚴重衰敗,猶如頑疾纏身,即便是扁鵲、倉公這樣的名醫再世也無法迅速治愈。盡管如此,王家彥在任期間仍竭力補救,力求各項施政沒有疏漏。
崇禎甲申年(公元1644年),李自成賊軍逼近京城,王家彥負責防守安定門,防守工作極為盡力。但由於有太監與賊軍勾結,充當內應,城池終被攻破。大批賊軍湧入,有人勸王家彥趁機逃走,他正色斥責道:“國家覆滅,我何惜一死?隻是不知皇帝生死如何,心中遺憾未能隨駕護主,哪怕以身殉職於皇帝車架之前,以求贖盡臣子萬分之一的罪過。”說完,他麵向北方叩首,以示對崇禎皇帝的謝罪,再轉向南方叩首,以感謝拜別父母的養育之恩,隨後自縊而死。他的四位仆人抬著靈柩歸鄉,在路上遭遇賊軍,遭受了更為慘烈的迫害。南明弘光朝初年,追贈王家彥為太子少保,賜諡“忠端”,並將其列入旌忠祠祭祀。
《啟禎錄》記載:京城陷落時,賊軍對王家彥恨之入骨,提刀將他肢解。另有說法稱他自刎而死。《編年史》則記述:王家彥守衛德勝門,城破後跳城自殺但未死,手臂和腳部受傷,仆人將其扶入民宅,他隨後自縊身亡。賊軍焚燒民宅,燒掉他的一隻手臂,其餘部分由仆人收斂帶迴。還有一種說法是賊軍在城樓上將他斬首,並用火燒毀其遺體。
我的議論是:國家的衰敗,一半原因在於良民紛紛淪為盜賊,而驅使他們走上這條道路的正是貪墨之吏。王家彥自擔任地方官直至言官,始終對此憂慮不已,若是朝廷能早點采納他的意見,全麵整頓吏治,或許賊禍不至於如此慘烈。然而,人們對於初露端倪的霜降未能警覺,以至於情況迅速惡化,最後形成了堅冰,事態無法挽迴實為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