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馬懋才)是陝西安塞縣人氏,天啟五年(公元1625年)中進士,並被委任為行人司行人一職。最初我奉命前往關外處理賞賜事宜,隨後又被派往貴州主持科舉考試,接著又到湖廣宣讀聖旨,四年間奔波數萬公裏,途經之地,如關外黃河沿岸的敗落、黔南被圍困後的荒涼,目睹了人民四處逃亡、景象淒慘,這都是我親自所見。但即使這樣,這些地方極慘的苦難,都沒有像我在故鄉延安府所見到的災荒那樣悲慘。我看到其他官員的奏疏中描述了父親拋棄兒子、丈夫賣掉妻子的情況,提到了人們挖掘草根以果腹、采集白石來充饑的情形,但這些敘述仍然不夠詳盡。現在,我將詳細情況如實稟告皇帝。


    我的家鄉延安府,去年整整一年滴雨未下,草木枯萎,八九月份時,百姓爭相采摘山中的蓬草食用,蓬草的顆粒如同糠皮,味道苦澀,勉強能讓人活下去。到了十月以後,蓬草都被吃光,人們開始剝樹皮充饑,其中榆樹皮較為可食,摻雜其他樹皮一起吃,也隻能稍微延緩饑餓。等到年底樹皮也被吃完,人們竟然挖食山中的石塊,石塊性冷味腥,少量進食就能感到飽腹,但不久便會腹脹下墜致死。麵對如此困境,有些人不願意餓死而選擇了為盜,搶劫那些尚有儲備的農戶,使得地方治安蕩然無存,官府對此也無力製止。即便抓到盜賊,大家也習以為常,不再覺得奇怪,因為在那時,無論是餓死還是被盜賊殺害,都差不多隻是早晚的事。與其坐等餓死,不如選擇去做盜賊,至少還能做個“飽死鬼”。


    最令人悲憫的是,在安塞城西的冀城,每天都會有人把嬰兒丟棄在那裏,嬰兒啼哭不止,唿喚父母,甚至有的餓到吃自己的糞土,第二天早晨再去查看,前一天被丟棄的孩子都已經沒有活下來的,陸續還有人再丟棄嬰兒。更詭異的是,兒童或單獨出行的人一旦離開城外,便消失無蹤,後來發現有人居然焚燒人的屍骨來做燃料,烹煮人肉為食,這才明白先前失蹤的人都成了他們的盤中餐。而吃人的人也不免幾天後因體內燥熱、麵目腫脹而死。由此,死亡人數不斷累積,屍臭彌漫天空,縣城外麵挖了幾處大坑,每個坑能容納幾百具屍體,用來掩埋遺骸。在我離開的時候,已有三個坑滿了,而距離縣城數裏之外還沒來得及掩埋的屍體更是無數。


    小縣尚且如此,大縣的情況可想而知;一個地方如此嚴重,其他地方也可想而知。幸好有巡撫嶽和聲大人引導和安撫盜賊,並通過賑災救饑,捐出俸祿煮粥救災,各級地方官吏也都各自盡力施援,但粥的數量有限,而饑餓的人卻無邊無際,猶如用一杯水去熄滅熊熊烈火,怎麽可能真正解決問題呢?因此,百姓不得不相繼加入盜賊行列求生。加之官員受嚴格的政令束縛,不得不加緊催繳賦稅,僅剩的百姓隻剩下一條出路——逃亡。這次逃到那裏,那裏的人又逃到這裏,輾轉逃亡的結果就是盜賊遍布陝西各地。


    總體來看,陝西省內,慶陽、延安以北地區,饑荒達到了極致,盜賊相對較少;而西安、漢中以下地區,盜賊活動猖獗至極,饑荒程度稍遜於前者。


    (作者認為)這場空前的饑荒似乎是上天為李自成崛起創造條件。


    譯者注:1.關於原文中的“行人”,該官職主要負責外交禮儀、傳旨冊封、撫諭征聘等事務。


    2.馬懋才作為一位親身經曆並見證陝西大饑荒的明朝官員,他的記述為世人呈現了一幅明末社會極度動蕩、民生凋敝的真實畫卷。這種慘劇不僅是自然環境惡劣所致,更反映出明朝末期基層社會治理失效、中央政府應對危機能力薄弱以及社會保障體係崩潰的嚴重問題。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地方官員如嶽和聲雖努力賑濟,但終究杯水車薪,無力挽迴整個社會秩序的崩塌。


    假設當時明朝中央政府能夠及時響應災情,采取更為有效的救災措施,如加大賑災力度、減免賦稅、調整政策以穩定民心,或許能緩解這場浩劫帶來的嚴重後果。然而,曆史並沒有假設,明朝末期的陝西饑荒不僅加深了社會矛盾,也加速了王朝的衰落,最終成為明末農民起義爆發的重要導火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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