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光宗貞皇帝、附前梃擊青宮一案
穿越必備:白話明季北略那點事 作者:明溪漱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光宗貞皇帝
明光宗皇帝名為朱常洛,為明神宗之子,生於萬曆十年壬午(公元1582年)。萬曆二十二年甲午(公元1594年),年僅十三歲的朱常洛開始出閣接受教育。他天資聰穎,記憶力超群,讀書過目成誦,書法也有一定造詣。按照慣例,每次講學時,閣臣中有一人需入值陪伴聽講,講案前擺放一對銅鶴,閣臣需在銅鶴前叩頭,然後在銅鶴後方轉至東西兩側站立。有一次,一名閣臣誤站在銅鶴前方,朱常洛便低聲告訴內侍:“將銅鶴移近一些。”雖然沒有明說,但其言外之意是希望閣臣遵守規矩,這一舉動令眾人深感佩服。
一天,講官講學內容為《巧言亂德》,講書中寫道:“以是為非,以非為是。”當時是講官劉幼安當值,他詳細講解完畢後提問:“何謂亂德?”朱常洛朗聲迴答:“顛倒是非。”他將大臣的講解內容轉化為自己的語言,而且更加清晰明了。講官焦竑詢問“維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恆性大義”之意,朱常洛迴答:“隻需理解‘天命之謂性’即可。”講官董其昌問他“擇可勞而勞之”什麽意思,朱常洛迴答:“就是所說的‘不輕用民力’。”講官們對他的迴答都深感歎服。
萬曆四十三年乙卯(公元1615年),朱常洛當時三十四歲,居住在青宮,皇宮內發生了一個叫張差的人闖入宮門企圖用木棍襲擊他事件。明神宗在慈寧宮詢問朱常洛:“你有什麽要說的?”朱常洛明白神宗皇帝的意思,迴答道:“像這樣瘋癲的人,處決了就算了,不要株連道他人。”他又說:“我們父子之間何等親密,希望諸大臣不要聽信流言蜚語,成為不忠之臣,也使我成為不孝之子。”明神宗聽後心情大好。
萬曆四十八年庚申(公元1620年)八月初一,朱常洛即位為帝,時年三十九歲。九月初一,他駕崩,即位僅一個月,後來新帝詔書規定八月以後的年號為泰昌元年,次年改元為天啟。
附前梃擊青宮一案
萬曆四十三年乙卯年(公元1615年)五月初四,皇宮內突然有一名男子手持木棍闖入東宮,還擊傷了守門的一名太監。韓永用等人迅速召集人手將其擒獲,並送往相關部門審訊。這名罪犯名叫張差,禦史劉廷元在奏疏中稱其行為舉止疑似瘋癲,麵容狡猾。刑部郎中胡士相等人將其定性為患有瘋病。提牢官王之采深入審問,張差說是馬三道誘導其至鄭貴妃手下的太監龐保、劉成處,言談中還涉及鄭貴妃之兄鄭國泰。
鄭國泰得知後看,隨後發布上疏為自己辯白,科道官員何士晉請求徹查此事。明神宗為此大怒,召集群臣上朝,百官跪拜向前,當時太子朱常洛與三位皇孫均在場。明神宗說:“昨日有個叫張差的瘋癲之人突入東宮傷人,這種不同尋常的事,與我有何關係?外麵有很多閑言碎語的猜測,你們哪一個沒有父子之情,卻想要離間我和太子的關係?隻需要將與此事有關的張差、龐保、劉成立即處以淩遲之刑,不得牽連其餘無辜之人”。隨後,明神宗握著太子朱常洛的手,向群臣展示道:“此子極孝順,我極為疼愛”。
當時禦史劉光複在人群中欣喜地大聲說:“皇帝極其慈愛,太子極其仁孝”。由於他站的位置靠後,聲音較高,神宗皇帝誤以為他有別的意見,便命令太監將其拿下,還命侍衛們揮棍對他予以庭杖,隨後命令將他押至朝房等待旨意。怒氣稍平後,神宗皇帝又用手撫著太子朱常洛的身體說:“我將他從一個孤兒養育成一個男子漢,如果我有別的想法,何不在那時就替換他?如今他已經長大成人,又有什麽好懷疑的呢?”
不久後,張差在市集被公開處決,龐、劉二人在內庭被處死,此事就此平息。事後,王之采被罷官,他的職位被從地方上調的官員何士晉補上。
譯者注:1.原文中的“岐嶷不凡”是一個形容詞,本義是指山勢峻峭,用來描述兒童或少年展現出的早慧、聰明或品德超群的特質,具有非凡的氣質與天賦。其中,“岐嶷”一詞源自古籍《詩經》中的《大雅·生民》篇,原文詩句為:“誕實匍匐,克岐克嶷。”朱熹在《詩集傳》中對“岐嶷”一詞解釋為:“岐嶷,峻茂之狀”,意指山勢峻峭茂盛的樣子引申形容人的性格、才智等方麵特立獨行、出類拔萃。
2.原文中的“巧言亂德”是一個成語,出自《論語·衛靈公》篇,原文為:子曰:“巧言亂德。小不忍,則亂大謀。”意為花言巧語、言辭華麗卻缺乏誠意,會擾亂人的道德修養,經常用來批評那些善於言辭矯飾、言行不一、以言語惑人而敗壞道德的行為。
3.原文中的“既敷衍畢”,指詳細講解完畢。在古代文獻中,“敷衍”一詞有時用於描述對經典、經義、政事等進行詳盡的解說或論述。
4.原文中的“維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恆性大義”,意為上天將美德賜予了民眾,期待民眾擁有恆久的高尚美德。
5.原文中的“天命之謂性”,出自《中庸》第一章,意為人的本性、本質是由上天賦予的,是天命的體現。
6.原文中的“擇可勞而勞之”,意為在組織勞動、分配任務時,應充分考慮人力、物力、時宜等因素,避免無謂的浪費或勞累。
7.梃擊案是明末“三大案”之一,是發生在萬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的一場刺殺太子朱常洛被的政治事件。當時鄭貴妃是明神宗的寵妃,為皇帝生了兩個孩子,其中皇三子朱常洵(後被封為福王)為明神宗喜愛。鄭貴妃不斷勸說明神宗廢掉太子朱常洛,改立朱常洵為太子。因此,朱常洛被人刺殺,當時朝野普遍懷疑是鄭貴妃指使。另外二案為紅丸案、移宮案。
8.計六奇在此文中記錄了明光宗朱常洛從幼年學習到登基為帝,直至去世的過程,其中著重描寫了朱常洛的聰明睿智與寬宏大度,以及宮廷中發生的梃擊案對其產生的影響。朱常洛在青年時期表現出了超出常人的智慧和修養,他不僅能深入理解經典著作,還能將知識靈活運用,展現出未來帝王應有的素質和風範,隻可惜英年早逝,未能在曆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梃擊案的發生,不僅反映了晚明宮廷內部的權力鬥爭和複雜矛盾,還揭示了明朝末期皇室成員之間的猜疑與對立。此案中,朱常洛以寬宏大量的態度對待潛在的刺客張差,顯示出其超越個人安危的胸襟和對家庭和睦的期盼,這對穩定當時動蕩的宮廷局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然而,案件背後的真相並未徹底揭露,尤其是與鄭貴妃及宮內太監的關聯,引發了更多關於宮廷陰謀的猜測,這也加劇了當時的社會輿論和政治緊張局勢。
這段曆史是後世深入了解晚明宮廷政治運作機製、皇位繼承製度以及家族倫理觀念的重要素材。朱常洛短暫的在位經曆和梃擊案的發生,凸顯了明朝末期皇權衰落、黨爭激烈、社會矛盾加深的嚴峻形勢,對於研究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晚期的政治演變、道德倫理觀的轉變以及危機應對策略具有重要的曆史參考價值。
明光宗皇帝名為朱常洛,為明神宗之子,生於萬曆十年壬午(公元1582年)。萬曆二十二年甲午(公元1594年),年僅十三歲的朱常洛開始出閣接受教育。他天資聰穎,記憶力超群,讀書過目成誦,書法也有一定造詣。按照慣例,每次講學時,閣臣中有一人需入值陪伴聽講,講案前擺放一對銅鶴,閣臣需在銅鶴前叩頭,然後在銅鶴後方轉至東西兩側站立。有一次,一名閣臣誤站在銅鶴前方,朱常洛便低聲告訴內侍:“將銅鶴移近一些。”雖然沒有明說,但其言外之意是希望閣臣遵守規矩,這一舉動令眾人深感佩服。
一天,講官講學內容為《巧言亂德》,講書中寫道:“以是為非,以非為是。”當時是講官劉幼安當值,他詳細講解完畢後提問:“何謂亂德?”朱常洛朗聲迴答:“顛倒是非。”他將大臣的講解內容轉化為自己的語言,而且更加清晰明了。講官焦竑詢問“維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恆性大義”之意,朱常洛迴答:“隻需理解‘天命之謂性’即可。”講官董其昌問他“擇可勞而勞之”什麽意思,朱常洛迴答:“就是所說的‘不輕用民力’。”講官們對他的迴答都深感歎服。
萬曆四十三年乙卯(公元1615年),朱常洛當時三十四歲,居住在青宮,皇宮內發生了一個叫張差的人闖入宮門企圖用木棍襲擊他事件。明神宗在慈寧宮詢問朱常洛:“你有什麽要說的?”朱常洛明白神宗皇帝的意思,迴答道:“像這樣瘋癲的人,處決了就算了,不要株連道他人。”他又說:“我們父子之間何等親密,希望諸大臣不要聽信流言蜚語,成為不忠之臣,也使我成為不孝之子。”明神宗聽後心情大好。
萬曆四十八年庚申(公元1620年)八月初一,朱常洛即位為帝,時年三十九歲。九月初一,他駕崩,即位僅一個月,後來新帝詔書規定八月以後的年號為泰昌元年,次年改元為天啟。
附前梃擊青宮一案
萬曆四十三年乙卯年(公元1615年)五月初四,皇宮內突然有一名男子手持木棍闖入東宮,還擊傷了守門的一名太監。韓永用等人迅速召集人手將其擒獲,並送往相關部門審訊。這名罪犯名叫張差,禦史劉廷元在奏疏中稱其行為舉止疑似瘋癲,麵容狡猾。刑部郎中胡士相等人將其定性為患有瘋病。提牢官王之采深入審問,張差說是馬三道誘導其至鄭貴妃手下的太監龐保、劉成處,言談中還涉及鄭貴妃之兄鄭國泰。
鄭國泰得知後看,隨後發布上疏為自己辯白,科道官員何士晉請求徹查此事。明神宗為此大怒,召集群臣上朝,百官跪拜向前,當時太子朱常洛與三位皇孫均在場。明神宗說:“昨日有個叫張差的瘋癲之人突入東宮傷人,這種不同尋常的事,與我有何關係?外麵有很多閑言碎語的猜測,你們哪一個沒有父子之情,卻想要離間我和太子的關係?隻需要將與此事有關的張差、龐保、劉成立即處以淩遲之刑,不得牽連其餘無辜之人”。隨後,明神宗握著太子朱常洛的手,向群臣展示道:“此子極孝順,我極為疼愛”。
當時禦史劉光複在人群中欣喜地大聲說:“皇帝極其慈愛,太子極其仁孝”。由於他站的位置靠後,聲音較高,神宗皇帝誤以為他有別的意見,便命令太監將其拿下,還命侍衛們揮棍對他予以庭杖,隨後命令將他押至朝房等待旨意。怒氣稍平後,神宗皇帝又用手撫著太子朱常洛的身體說:“我將他從一個孤兒養育成一個男子漢,如果我有別的想法,何不在那時就替換他?如今他已經長大成人,又有什麽好懷疑的呢?”
不久後,張差在市集被公開處決,龐、劉二人在內庭被處死,此事就此平息。事後,王之采被罷官,他的職位被從地方上調的官員何士晉補上。
譯者注:1.原文中的“岐嶷不凡”是一個形容詞,本義是指山勢峻峭,用來描述兒童或少年展現出的早慧、聰明或品德超群的特質,具有非凡的氣質與天賦。其中,“岐嶷”一詞源自古籍《詩經》中的《大雅·生民》篇,原文詩句為:“誕實匍匐,克岐克嶷。”朱熹在《詩集傳》中對“岐嶷”一詞解釋為:“岐嶷,峻茂之狀”,意指山勢峻峭茂盛的樣子引申形容人的性格、才智等方麵特立獨行、出類拔萃。
2.原文中的“巧言亂德”是一個成語,出自《論語·衛靈公》篇,原文為:子曰:“巧言亂德。小不忍,則亂大謀。”意為花言巧語、言辭華麗卻缺乏誠意,會擾亂人的道德修養,經常用來批評那些善於言辭矯飾、言行不一、以言語惑人而敗壞道德的行為。
3.原文中的“既敷衍畢”,指詳細講解完畢。在古代文獻中,“敷衍”一詞有時用於描述對經典、經義、政事等進行詳盡的解說或論述。
4.原文中的“維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恆性大義”,意為上天將美德賜予了民眾,期待民眾擁有恆久的高尚美德。
5.原文中的“天命之謂性”,出自《中庸》第一章,意為人的本性、本質是由上天賦予的,是天命的體現。
6.原文中的“擇可勞而勞之”,意為在組織勞動、分配任務時,應充分考慮人力、物力、時宜等因素,避免無謂的浪費或勞累。
7.梃擊案是明末“三大案”之一,是發生在萬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的一場刺殺太子朱常洛被的政治事件。當時鄭貴妃是明神宗的寵妃,為皇帝生了兩個孩子,其中皇三子朱常洵(後被封為福王)為明神宗喜愛。鄭貴妃不斷勸說明神宗廢掉太子朱常洛,改立朱常洵為太子。因此,朱常洛被人刺殺,當時朝野普遍懷疑是鄭貴妃指使。另外二案為紅丸案、移宮案。
8.計六奇在此文中記錄了明光宗朱常洛從幼年學習到登基為帝,直至去世的過程,其中著重描寫了朱常洛的聰明睿智與寬宏大度,以及宮廷中發生的梃擊案對其產生的影響。朱常洛在青年時期表現出了超出常人的智慧和修養,他不僅能深入理解經典著作,還能將知識靈活運用,展現出未來帝王應有的素質和風範,隻可惜英年早逝,未能在曆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梃擊案的發生,不僅反映了晚明宮廷內部的權力鬥爭和複雜矛盾,還揭示了明朝末期皇室成員之間的猜疑與對立。此案中,朱常洛以寬宏大量的態度對待潛在的刺客張差,顯示出其超越個人安危的胸襟和對家庭和睦的期盼,這對穩定當時動蕩的宮廷局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然而,案件背後的真相並未徹底揭露,尤其是與鄭貴妃及宮內太監的關聯,引發了更多關於宮廷陰謀的猜測,這也加劇了當時的社會輿論和政治緊張局勢。
這段曆史是後世深入了解晚明宮廷政治運作機製、皇位繼承製度以及家族倫理觀念的重要素材。朱常洛短暫的在位經曆和梃擊案的發生,凸顯了明朝末期皇權衰落、黨爭激烈、社會矛盾加深的嚴峻形勢,對於研究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晚期的政治演變、道德倫理觀的轉變以及危機應對策略具有重要的曆史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