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晚上閑暇無事,便帶了李二、梁一刀等心腹,便裝上街,閑逛遊玩。大半年來,還沒有這樣清閑過,都不知道京師長什麽樣了。走到一條小巷,是一個橫貫長巷的市井。市井,也就是後世的市場。
《史記“正義”》曰:“古者相聚汲水,有物交易,因以成市,故曰‘市井’。”市場的各個貿易點叫“肆”,市場內存放貨物的屋舍叫“廛”。市場官員發表命令叫“市令”,違犯市令受到處罰叫“罰市”,在市場處決罪犯然後陳屍市場叫“棄市”等等。
說了這麽多,您最關心的問題一定是想問,宋代有市場嗎?有。就是《清明上河圖》中畫的那種。宋代有草市、夜市、早市等。古代的市井、市廛,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商業區。漢代長安有九個市,六市在大路西邊,統稱西市;三市在大路東邊,統稱東市;東西市以外還有個槐市。草市是宋代緊臨州縣城郭發展起來的新的商業市區。 草市原來是鄉村定期集市﹐經過長時期的發展,到宋代﹐其中一部分發展成為居民點,個別的上升為縣﹑鎮,而緊臨州縣城郭的草市則發展成為新的商業市區。這類市區,居民稠密,商鋪店肆林立,交易繁盛,與城郭以內的原有市區,並無區別。有的地方,甚至遠遠超過了城郭內的舊市區。到宋朝,逐漸發展成商業中心已經突破了原來鄉村集市的涵義,成為州縣城市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夜市最早出現於唐代,但國家明文允許夜市,是在北宋開封東京城時期。北宋國都東京汴梁城(河南開封)的工商業繁榮超過了前代。那時的商業都市很多,而最大的要數國都開封市,人口一百五十萬之多,大街小巷店鋪林立,夜市“買賣晝夜不絕”,還有各種小販、貨郎叫賣,更增添了城市的熱鬧氣氛;至於早市,宋代之前對開市的時間有限製,宋初,國家才明文規定允許早市,又稱朝市。每天一早開市,交易隻有2~3個小時,人稱“早市”。過去以交易糧食為主,凡進城糶糧糴米者,都在此時買賣。後來漸以蔬菜、瓜果為最多。
一邊想著早市、夜市的事,一邊往市井走去,見有賣生活用品的,有賣古玩的,有賣藏藥的,有賣寵物的,有賣刀劍的,賣什麽都有。往前走,竟然見到了人口市場。啥意思?就是買賣人口的。
您一定還想問,宋代可以販賣人口嗎?可以。曾經有一本女性詩歌作品總集,名為《名媛詩歸》,其中記述了一件蘇軾的文人軼事,這就是“春娘換馬”。您看,我說過,提起宋朝,您就不得不提到一個人——蘇軾。蘇大學士是有宋一代繞不過去的話題。
“春娘換馬”的故事原文如下:蘇軾因烏台詩案被貶黃州之前,東坡公有婢名春娘。公謫黃州,臨行,有蔣運使者餞公。公命春娘勸酒。蔣問:“春娘去否?”公曰:“欲還母家。”蔣曰:“我以白馬易春娘可乎?”公諾之。蔣為詩曰:“不惜霜毛雨雪蹄,等閑分付贖蛾眉。雖無金勒嘶明月,卻有佳人捧玉卮。”公答詩曰:“春娘此去太匆匆,不敢啼歎懊恨中。隻為山行多險阻,故將紅粉換追風。”春娘斂衽而前曰:“妾聞景公斬廄吏,而晏子諫之;夫子廄焚而不問馬,皆貴人賤畜也。學士以人換馬,則貴畜賤人矣!”遂口占一絕辭謝,曰:“為人莫作婦人身,百年苦樂由他人。今日始知人賤畜,此生苟活怨誰嗔。”下階觸槐而死。公甚惜之。
這一事跡使得蘇軾的崇拜者非常憤怒,他們認為按照大文豪蘇軾的人品,是做不出來這種“畜事”的。所以堅持否認此事的真實性。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北宋的士人階層買賣婢女這種事確實很常見,而且符合當時的法律和價值觀。比如:嘉佑六年(1062年),王荊公知製誥,吳夫人為買一妾,荊公見之,曰:“何物也?”女子曰:“夫人令執事左右。”安石曰:“汝誰氏?”曰:“妾之夫為軍大將,督運糧而失舟,家資盡沒猶不足,又賣妾以償。”公愀然曰:“夫人用錢幾何得汝?”曰:“九十萬。”公唿其夫,令為夫婦如初,盡以錢賜之。 (北宋·邵伯溫《邵氏聞見錄》)
啥意思?就是王安石升為知製誥,替皇帝起草文書,按當時傳統,夫人給他買了一個妾,這個妾的丈夫原為軍官,負責漕運,因為船沉糧沒需要賠償,於是,丈夫用九十萬錢把她賣給王家做妾。王安石卻不忍此事,贖金全送出去了,卻將“妾”也一同送迴其丈夫。
司馬光是王安石政治上一生的對手,司馬光也多次拒絕夫人為之買妾,曾有朋友向他借五十萬錢,說不過是賣一個小婢的錢,司馬光一聽不高興了,迴答說,我連肉都不經常吃,哪有五十萬錢去買小婢?
那麽,士大夫的婢女和妾哪裏來的?當然是“買賣”。如慶曆年間,名臣韓琦任職真定府,為了感謝某位門客的服務,花100貫買了一個婢女送給門客。所以宋人花錢購買婢女或者賣出,送給別人,在當時都屬於正常行為,很少有人因此責怪他們。
那麽,宋朝政府對此的態度是什麽?宋初,實行的是《宋刑統》,其中的條文和唐代的《唐律疏議》沒什麽區別。也就是說,宋初對買賣奴婢的態度和唐朝是一樣的:奴婢買賣和牲口買賣一樣合法,不過必須立合同,交易完成以後三天內發現有病可以讓合同作廢。
但《宋刑統》中同時規定:諸掠人,掠買人為奴婢者絞。這是怎麽迴事呢?就是說,宋代合法的奴婢交易被政府承認,但關鍵是買賣的人口從哪裏來的。合法的奴婢來源包括:國家將罪人的妻女貶為奴婢,或者自願賣身為奴婢。對於這種人口交易宋朝政府甚至可以在其中抽稅。而非法的奴婢來源則包括拐賣、搶掠人口,對於這種非法途徑而來的奴婢,唐宋政府一直在法律上嚴禁。“諸掠人,掠買人為奴婢者絞”就是這個意思。
曾見過有專家說,宋朝的奴婢有人身自由,宋朝的奴婢和後世一樣,采取雇傭形式找傭人。這就是中國的一些痞子專家,“專”以揣測為看“家”本領,再得出狗屁結論,就算研究成果。但實際上奴婢製度的消亡是個很長的過程,法律上視同牲畜的奴婢和雇傭奴婢,在北宋是同時存在的。雇傭而來的奴婢,被稱為人力和女使,一般以5年或者10年為期,在法律上他們是平民,而非賤民。所以,一般不會被轉賣或者虐待。而被士大夫們轉賣送人的,則多半是類同牲畜的賤口奴婢。
北宋的人口買賣是如此興盛,以至於時人記載宋代汴京“京城中下之戶,不重生男,生女則愛護如捧璧擎珠”,為什麽重女輕男呢?因為可以“教以藝業,用備士大夫采拾娛侍”。被父母賣掉的事跡在宋朝很多,例如宋代的判案文書集合《明公書判清明集》就記載了一名女性的悲慘命運:吳千二拐賣一名女子為妻,玩膩了再把她賣給翁七七之子,然後女子的生父找來把女兒奪迴,而生父轉而把女兒賣給李三九。
上麵是被父母所賣的。北宋時期,還可以看到大量平民被國家判罪成為奴婢,例如熙寧四年(1071年)戍衛西北重鎮慶州的軍卒,發動兵變,最後叛軍的家屬也連坐成為奴婢。其老、疾、幼及婦女配京東、西,許人請為奴婢,餘配江南、兩浙、福建為奴。諸為奴婢者,男刺左手,女右手。宋代實行募兵製,一旦成為軍人,會提供宿舍給全家居住,這不僅是福利更是威懾:一旦軍人逃亡,家屬就會被罰為奴婢。所以這些犯官犯軍的家屬,就成為賤口奴婢的重要來源。
不過也要注意的是,宋代的法律也在不斷修改中。宋初的《宋刑統》,到了宋代中期修訂實行新法律《天聖令》,逐漸開始提高奴婢的地位。例如,開始準許奴婢與良人通婚。
還是扯遠了。因為見到了人口市場,便說了這麽多曆史掌故。既然販賣人口合法,於是好奇,便想走到跟前看看。先是見到四個精幹壯漢,被一根鐵鏈串著,像串著一群羊。覺得好奇,便上去問買賣的牙子。
牙子道:“這位爺,我看您是個有錢的主,這四個壯漢是宋江征遼國時,被遼國俘獲的梁山軍漢,被輾轉買到我國。這位爺看看這可是健壯的軍漢.....”
梁一刀早己早說,不待他說完,怒衝衝的一手撥過他,衝到四名軍漢麵前,問道:“你們以前是誰的部下?”其中一名軍漢道:“老子是梁山盧俊義手下,為國出力,被遼狗俘獲,不想被當牲畜賣賣!”
梁一刀又問:“你可知盧俊義手下有一親隨頭領?”一名軍漢道:“大哥說的可是浪子燕青!”
梁一刀其實是為了證明他們是不是梁山舊部。於是又問:“你可認得黑旋風李逵?”那名軍漢道:“是我們梁山頭領!怎不認得!”
梁一刀指著我問:“你可認得這位壯漢?”四名軍漢齊刷刷轉過眼來看我。突然哽咽道:“李頭領......”四名錚錚鐵漢便淚如雨下。
我知道,梁山好漢在戰場上流血流汗,從不流淚。但現在四名錚錚鐵漢的眼淚卻齊刷刷地不爭氣地流下來了。為什麽呢?因為他們受盡了委屈。就像一個孩子,在外麵受了委屈,突然見到了自己的親人,眼淚就不由自主地下來了。
我一把抱住四名軍漢,拍著他們的背,安慰說:“到家了,不哭了,宋大哥背叛了你們,國家拋棄了你們,我李逵還活著,跟著我迴去吧?”
四名軍漢擦幹眼淚,齊刷刷地挺起胸膛。是想告訴我,梁山英雄不減當年?我示意李二:“成交吧。”
我不知李二成交了多少錢,多少錢都值。看著牙子解除了四名軍漢鎖鏈,我領著他們往迴走。他們四人卻直勾勾地看著身後:一名瘦瘦的漢子瘸著一條腿,拄著一根拐杖,也直勾勾地看著我們。我問四名軍漢道:“這又是誰?”
一名軍漢道:“李頭領不認得紀山之戰中失蹤的黃鉞將軍了?”
我驚訝道:“黃鉞不是早已……怎麽瘦成如此地步了?”
黃鉞、金鼎是田虎勢力在昭德城的守將,梁山大軍圍攻該城時,兩人殺死守將,開城投降梁山大軍。征討王慶之戰開始後,兩人隨軍參戰。征討淮西王慶之時,在紀山之戰中,兩人初戰就對上了淮西猛將袁朗,賊將袁朗驟馬當先,頭頂熟銅盔,身穿團花繡羅袍,烏油對嵌鎧甲,騎一匹卷毛烏騅,赤臉黃須,九尺長短身材,高叫道:“水窪草寇,那個敢上前來納命!”宋陣中河北降將金鼎、黃鉞,要搶頭功,兩騎馬一齊搶出陣來,喝罵道:“反國逆賊,何足為道!”金鼎舞著一把潑風大刀,黃鉞拈渾鐵點鋼槍,驟馬直搶袁朗。那袁朗本是李懹麾下虎威將軍,是淮西王慶軍中武藝最高強的武將之一,生得赤麵黃須,使兩個鋼撾來迎,鬥過三十合,袁朗將撾一隔,撥轉馬便走。金鼎、黃鉞馳馬趕去。袁朗霍地迴馬。金鼎的馬稍前,早被袁朗右手一鋼撾,把金鼎連盔透頂,打的粉碎,撞下馬來。黃鉞馬到,那根槍早刺到袁朗前心。袁朗眼明手快,將身一閃,黃鉞那根槍刺空,從右軟脅下過去,黃鉞直跌入袁朗懷中,被袁朗擒獲,從此失去蹤跡......
我再次示意李二:“成交吧。”
李二交了銀子,牙子打開鎖鏈。我攙扶起黃鉞,大聲問道:“兄弟還認得我嗎?”
黃鉞笑道:“別這麽大聲說話,兄弟腿是傷了,耳朵好使著呢。哥哥便是燒成灰,變成真正的黑旋風,兄弟還能認得你個黑賊!”
我當胸捶了他一下,他隻是呲咧了一下嘴角,但腳下不晃動一下。
我於是罵道:“你個死而複活的黃鉞,認得就好!怎麽還燒成灰?你都在紀山之戰中死過一迴了,還盼著你李家哥哥死呢?”
黃鉞笑道:“袁朗老兒還殺不死他黃爺爺!”
我不再和他扛。喊李二:“李二,快些拉過馬車來!”
李二便叫馬車夫趕過來。我們攙扶著黃鉞上了馬車,我也和黃鉞上了同一輛馬車,車向府上駛去。其餘四名軍漢也和梁一刀等跟在馬車後,緩緩而行。
我問躺在身旁的黃鉞道:“兄弟不是被袁朗擒獲了嗎?怎麽逃出來的?”
黃鉞笑道:“說來話長,兄弟自被擒獲,霹靂火秦明躍馬上前,舞起狼牙棍來救,袁朗舞撾來迎。兩個戰到一百五十餘合不分勝負。正在危急,隻聽得山後連珠炮響,被魯智深等將士,爬山越嶺,殺上山來。將敵軍山寨裏五千老弱賊兵、一個偏將殺個罄盡,奪了山寨。李懹等見山後變起,急退兵時,又被黃信、李應等將,兩路抄殺到來。宋江又教銃炮手打擊鐵騎,殺得賊兵雨零星散,亂竄逃生,袁朗也被火炮打死。我趁亂從山寨另一邊逃走了。”
我問道:“兄弟既然逃出來了,怎麽不見你的蹤跡?”
黃鉞笑道:“兄弟我趁亂逃出來之後,慌不擇路。害怕賊兵追出,一路狂奔,結果迷失方向,最後不知怎麽的,走到遼國地界。便隻好化妝成啞巴乞丐,在遼國逃難。誰知這四名梁山兄弟被俘,又被當做牲口販賣,本想救他們出來,誰知技不如人,最後便連我也淪為奴隸,被放到人口市場上買賣。若不是遇到哥哥,這輩子便......”
我笑道:“這不是還有哥哥我嗎?你就住在我府,待我今後為你等謀個差事。”
黃鉞笑道:“那就謝過哥哥!”
我笑道:“自家兄弟,客氣什麽!”
說著,到了府上。下了車,黃鉞抬頭一看,見了“李宅”二字,笑道:“哥哥也置辦了這高院大宅了!”
我笑道:“二進的小院落,沒有什麽!將來哥哥攢下些錢,便與你買一個便是!”
黃鉞笑道:“兄弟哪敢有這奢望!”
聽到這裏,您肯定想問,做到禁軍副殿帥了,為什麽府邸門牌不掛“李府”,而是掛著“李宅”二字?
鐵牛在這裏就需要絮叨幾句了。我說,您一定是古裝劇看多了,以為隻要是個官,或者隻要是個高門大戶,似乎都可稱“某府”。
其實,中國古代禮儀繁多,等級森嚴。不隻是著裝打扮、房屋建築都有嚴格的規定,就是門口掛著的牌匾,也是要按照等級書寫。在古代社會,真正能夠在大門上掛上“某府”的匾額的家庭可說是寥寥無幾。房屋建築的等級限製表現在大小、造型、使用裝飾等方麵,比如現在經常用於仿古建築的黃色琉璃瓦,在大多數朝代隻能用於帝王宮殿或者孔廟。包括大門上的門釘能有幾顆、門口能有幾級台階、欄杆可以使用什麽材料、可以用什麽樣的花紋來裝飾等細節,都是有嚴格規定的。一旦在這些禮製上有任何僭越,輕則受罰,重則喪命。所以,能在門口掛上“某府”的屋主,最基本要求必須是大官。那得是多大的官員才能在匾額掛上“府”呢?在不同的朝代,標準略有差異,但相同的是,這些官員的等級都相當高。某種意義上,地位堪比皇親國戚。
“府”,最早記載於《周禮·天官大宰》:“百官所居曰府。”在周朝的時候,這個字的使用範圍是最為寬泛的,隻要是在朝廷為官,家中就可以稱為“某府”。但到了宋朝,這方麵的規矩就嚴格了。《宋史·輿服誌》記載:在宋朝,隻有宰相和親王的住宅能稱之為“某府”。除此之外,其他官員住宅隻能稱為“某宅”,普通老百姓的住宅就隻能稱之為“某家”。
明朝延續了宋朝的這一規定,但因為明朝廢除了宰相這個官位,所以在明朝就隻有藩王的住宅才能稱為“府”,其他官員和普通百姓的住宅跟宋朝時一樣分別稱為“宅”和“家”。也就是說,在明朝,除了姓朱的藩王之外。就算是徐階、張居正這類掌控內閣,權勢滔天的大權臣,同樣不能在自己住宅的門口掛上“某府”的匾額。
在清朝,即便是晚清第一名臣李鴻章,有權有勢,但是家裏的大門一樣隻能寫“李宅”。現在李鴻章故居的門上掛著的牌子寫的是“李府”,但那其實是後人寫的。在李鴻章那個時代,是絕不敢這樣做的。
所以,在有具體朝代背景的古裝劇中,無論什麽富貴商家或者武林大家,大門上直接寫著“某府”之類的,就很明顯僭越了禮製,是一個曆史知識的錯誤點。
當然,也有例外。那就是他們或祖輩中曾有人被皇帝封以高位,比如明朝的開國元勳中山王徐達、開平王常遇春等公爵,他們家裏可以掛上“徐府”或者“常府”匾額。但是,這與他們或祖輩的官職和權力無關,而與被封賞的爵位有關。爵位在公爵以下的官員,就不能將自己的住宅稱為“某府”。而明朝又規定了,如果官員沒有軍功,是不能封賞為爵的。所以像徐階、高拱、張居正這些文官,雖然手握大權,但是他們的住宅也隻能稱之為“某宅”。
又扯遠了。想說宋朝禮製,說著說著,又扯到明清了。
那麽,再迴到“李宅”上。前麵說了,在宋朝,除了宰相和親王的住宅能稱之為“某府”,其他官員的住宅隻能稱為“某宅”。即使像蔡京、高俅、童貫、梁師成、宿元景等位極人臣,但想在住宅大門頭掛上“某府”,都隻是夢想。夢中掛上也不行!不是被皇家殺於夢境,就是夢醒了被自己嚇死。這就是朝廷的規矩,夢中違背了也不行,更何況是在白日?違背了規矩,不是丟官就是掉腦袋的事。為一個小小的撐門麵的門牌丟官殺頭,這賬讓粗人李鐵牛來算,都覺得不劃算。何況他人?
《史記“正義”》曰:“古者相聚汲水,有物交易,因以成市,故曰‘市井’。”市場的各個貿易點叫“肆”,市場內存放貨物的屋舍叫“廛”。市場官員發表命令叫“市令”,違犯市令受到處罰叫“罰市”,在市場處決罪犯然後陳屍市場叫“棄市”等等。
說了這麽多,您最關心的問題一定是想問,宋代有市場嗎?有。就是《清明上河圖》中畫的那種。宋代有草市、夜市、早市等。古代的市井、市廛,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商業區。漢代長安有九個市,六市在大路西邊,統稱西市;三市在大路東邊,統稱東市;東西市以外還有個槐市。草市是宋代緊臨州縣城郭發展起來的新的商業市區。 草市原來是鄉村定期集市﹐經過長時期的發展,到宋代﹐其中一部分發展成為居民點,個別的上升為縣﹑鎮,而緊臨州縣城郭的草市則發展成為新的商業市區。這類市區,居民稠密,商鋪店肆林立,交易繁盛,與城郭以內的原有市區,並無區別。有的地方,甚至遠遠超過了城郭內的舊市區。到宋朝,逐漸發展成商業中心已經突破了原來鄉村集市的涵義,成為州縣城市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夜市最早出現於唐代,但國家明文允許夜市,是在北宋開封東京城時期。北宋國都東京汴梁城(河南開封)的工商業繁榮超過了前代。那時的商業都市很多,而最大的要數國都開封市,人口一百五十萬之多,大街小巷店鋪林立,夜市“買賣晝夜不絕”,還有各種小販、貨郎叫賣,更增添了城市的熱鬧氣氛;至於早市,宋代之前對開市的時間有限製,宋初,國家才明文規定允許早市,又稱朝市。每天一早開市,交易隻有2~3個小時,人稱“早市”。過去以交易糧食為主,凡進城糶糧糴米者,都在此時買賣。後來漸以蔬菜、瓜果為最多。
一邊想著早市、夜市的事,一邊往市井走去,見有賣生活用品的,有賣古玩的,有賣藏藥的,有賣寵物的,有賣刀劍的,賣什麽都有。往前走,竟然見到了人口市場。啥意思?就是買賣人口的。
您一定還想問,宋代可以販賣人口嗎?可以。曾經有一本女性詩歌作品總集,名為《名媛詩歸》,其中記述了一件蘇軾的文人軼事,這就是“春娘換馬”。您看,我說過,提起宋朝,您就不得不提到一個人——蘇軾。蘇大學士是有宋一代繞不過去的話題。
“春娘換馬”的故事原文如下:蘇軾因烏台詩案被貶黃州之前,東坡公有婢名春娘。公謫黃州,臨行,有蔣運使者餞公。公命春娘勸酒。蔣問:“春娘去否?”公曰:“欲還母家。”蔣曰:“我以白馬易春娘可乎?”公諾之。蔣為詩曰:“不惜霜毛雨雪蹄,等閑分付贖蛾眉。雖無金勒嘶明月,卻有佳人捧玉卮。”公答詩曰:“春娘此去太匆匆,不敢啼歎懊恨中。隻為山行多險阻,故將紅粉換追風。”春娘斂衽而前曰:“妾聞景公斬廄吏,而晏子諫之;夫子廄焚而不問馬,皆貴人賤畜也。學士以人換馬,則貴畜賤人矣!”遂口占一絕辭謝,曰:“為人莫作婦人身,百年苦樂由他人。今日始知人賤畜,此生苟活怨誰嗔。”下階觸槐而死。公甚惜之。
這一事跡使得蘇軾的崇拜者非常憤怒,他們認為按照大文豪蘇軾的人品,是做不出來這種“畜事”的。所以堅持否認此事的真實性。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北宋的士人階層買賣婢女這種事確實很常見,而且符合當時的法律和價值觀。比如:嘉佑六年(1062年),王荊公知製誥,吳夫人為買一妾,荊公見之,曰:“何物也?”女子曰:“夫人令執事左右。”安石曰:“汝誰氏?”曰:“妾之夫為軍大將,督運糧而失舟,家資盡沒猶不足,又賣妾以償。”公愀然曰:“夫人用錢幾何得汝?”曰:“九十萬。”公唿其夫,令為夫婦如初,盡以錢賜之。 (北宋·邵伯溫《邵氏聞見錄》)
啥意思?就是王安石升為知製誥,替皇帝起草文書,按當時傳統,夫人給他買了一個妾,這個妾的丈夫原為軍官,負責漕運,因為船沉糧沒需要賠償,於是,丈夫用九十萬錢把她賣給王家做妾。王安石卻不忍此事,贖金全送出去了,卻將“妾”也一同送迴其丈夫。
司馬光是王安石政治上一生的對手,司馬光也多次拒絕夫人為之買妾,曾有朋友向他借五十萬錢,說不過是賣一個小婢的錢,司馬光一聽不高興了,迴答說,我連肉都不經常吃,哪有五十萬錢去買小婢?
那麽,士大夫的婢女和妾哪裏來的?當然是“買賣”。如慶曆年間,名臣韓琦任職真定府,為了感謝某位門客的服務,花100貫買了一個婢女送給門客。所以宋人花錢購買婢女或者賣出,送給別人,在當時都屬於正常行為,很少有人因此責怪他們。
那麽,宋朝政府對此的態度是什麽?宋初,實行的是《宋刑統》,其中的條文和唐代的《唐律疏議》沒什麽區別。也就是說,宋初對買賣奴婢的態度和唐朝是一樣的:奴婢買賣和牲口買賣一樣合法,不過必須立合同,交易完成以後三天內發現有病可以讓合同作廢。
但《宋刑統》中同時規定:諸掠人,掠買人為奴婢者絞。這是怎麽迴事呢?就是說,宋代合法的奴婢交易被政府承認,但關鍵是買賣的人口從哪裏來的。合法的奴婢來源包括:國家將罪人的妻女貶為奴婢,或者自願賣身為奴婢。對於這種人口交易宋朝政府甚至可以在其中抽稅。而非法的奴婢來源則包括拐賣、搶掠人口,對於這種非法途徑而來的奴婢,唐宋政府一直在法律上嚴禁。“諸掠人,掠買人為奴婢者絞”就是這個意思。
曾見過有專家說,宋朝的奴婢有人身自由,宋朝的奴婢和後世一樣,采取雇傭形式找傭人。這就是中國的一些痞子專家,“專”以揣測為看“家”本領,再得出狗屁結論,就算研究成果。但實際上奴婢製度的消亡是個很長的過程,法律上視同牲畜的奴婢和雇傭奴婢,在北宋是同時存在的。雇傭而來的奴婢,被稱為人力和女使,一般以5年或者10年為期,在法律上他們是平民,而非賤民。所以,一般不會被轉賣或者虐待。而被士大夫們轉賣送人的,則多半是類同牲畜的賤口奴婢。
北宋的人口買賣是如此興盛,以至於時人記載宋代汴京“京城中下之戶,不重生男,生女則愛護如捧璧擎珠”,為什麽重女輕男呢?因為可以“教以藝業,用備士大夫采拾娛侍”。被父母賣掉的事跡在宋朝很多,例如宋代的判案文書集合《明公書判清明集》就記載了一名女性的悲慘命運:吳千二拐賣一名女子為妻,玩膩了再把她賣給翁七七之子,然後女子的生父找來把女兒奪迴,而生父轉而把女兒賣給李三九。
上麵是被父母所賣的。北宋時期,還可以看到大量平民被國家判罪成為奴婢,例如熙寧四年(1071年)戍衛西北重鎮慶州的軍卒,發動兵變,最後叛軍的家屬也連坐成為奴婢。其老、疾、幼及婦女配京東、西,許人請為奴婢,餘配江南、兩浙、福建為奴。諸為奴婢者,男刺左手,女右手。宋代實行募兵製,一旦成為軍人,會提供宿舍給全家居住,這不僅是福利更是威懾:一旦軍人逃亡,家屬就會被罰為奴婢。所以這些犯官犯軍的家屬,就成為賤口奴婢的重要來源。
不過也要注意的是,宋代的法律也在不斷修改中。宋初的《宋刑統》,到了宋代中期修訂實行新法律《天聖令》,逐漸開始提高奴婢的地位。例如,開始準許奴婢與良人通婚。
還是扯遠了。因為見到了人口市場,便說了這麽多曆史掌故。既然販賣人口合法,於是好奇,便想走到跟前看看。先是見到四個精幹壯漢,被一根鐵鏈串著,像串著一群羊。覺得好奇,便上去問買賣的牙子。
牙子道:“這位爺,我看您是個有錢的主,這四個壯漢是宋江征遼國時,被遼國俘獲的梁山軍漢,被輾轉買到我國。這位爺看看這可是健壯的軍漢.....”
梁一刀早己早說,不待他說完,怒衝衝的一手撥過他,衝到四名軍漢麵前,問道:“你們以前是誰的部下?”其中一名軍漢道:“老子是梁山盧俊義手下,為國出力,被遼狗俘獲,不想被當牲畜賣賣!”
梁一刀又問:“你可知盧俊義手下有一親隨頭領?”一名軍漢道:“大哥說的可是浪子燕青!”
梁一刀其實是為了證明他們是不是梁山舊部。於是又問:“你可認得黑旋風李逵?”那名軍漢道:“是我們梁山頭領!怎不認得!”
梁一刀指著我問:“你可認得這位壯漢?”四名軍漢齊刷刷轉過眼來看我。突然哽咽道:“李頭領......”四名錚錚鐵漢便淚如雨下。
我知道,梁山好漢在戰場上流血流汗,從不流淚。但現在四名錚錚鐵漢的眼淚卻齊刷刷地不爭氣地流下來了。為什麽呢?因為他們受盡了委屈。就像一個孩子,在外麵受了委屈,突然見到了自己的親人,眼淚就不由自主地下來了。
我一把抱住四名軍漢,拍著他們的背,安慰說:“到家了,不哭了,宋大哥背叛了你們,國家拋棄了你們,我李逵還活著,跟著我迴去吧?”
四名軍漢擦幹眼淚,齊刷刷地挺起胸膛。是想告訴我,梁山英雄不減當年?我示意李二:“成交吧。”
我不知李二成交了多少錢,多少錢都值。看著牙子解除了四名軍漢鎖鏈,我領著他們往迴走。他們四人卻直勾勾地看著身後:一名瘦瘦的漢子瘸著一條腿,拄著一根拐杖,也直勾勾地看著我們。我問四名軍漢道:“這又是誰?”
一名軍漢道:“李頭領不認得紀山之戰中失蹤的黃鉞將軍了?”
我驚訝道:“黃鉞不是早已……怎麽瘦成如此地步了?”
黃鉞、金鼎是田虎勢力在昭德城的守將,梁山大軍圍攻該城時,兩人殺死守將,開城投降梁山大軍。征討王慶之戰開始後,兩人隨軍參戰。征討淮西王慶之時,在紀山之戰中,兩人初戰就對上了淮西猛將袁朗,賊將袁朗驟馬當先,頭頂熟銅盔,身穿團花繡羅袍,烏油對嵌鎧甲,騎一匹卷毛烏騅,赤臉黃須,九尺長短身材,高叫道:“水窪草寇,那個敢上前來納命!”宋陣中河北降將金鼎、黃鉞,要搶頭功,兩騎馬一齊搶出陣來,喝罵道:“反國逆賊,何足為道!”金鼎舞著一把潑風大刀,黃鉞拈渾鐵點鋼槍,驟馬直搶袁朗。那袁朗本是李懹麾下虎威將軍,是淮西王慶軍中武藝最高強的武將之一,生得赤麵黃須,使兩個鋼撾來迎,鬥過三十合,袁朗將撾一隔,撥轉馬便走。金鼎、黃鉞馳馬趕去。袁朗霍地迴馬。金鼎的馬稍前,早被袁朗右手一鋼撾,把金鼎連盔透頂,打的粉碎,撞下馬來。黃鉞馬到,那根槍早刺到袁朗前心。袁朗眼明手快,將身一閃,黃鉞那根槍刺空,從右軟脅下過去,黃鉞直跌入袁朗懷中,被袁朗擒獲,從此失去蹤跡......
我再次示意李二:“成交吧。”
李二交了銀子,牙子打開鎖鏈。我攙扶起黃鉞,大聲問道:“兄弟還認得我嗎?”
黃鉞笑道:“別這麽大聲說話,兄弟腿是傷了,耳朵好使著呢。哥哥便是燒成灰,變成真正的黑旋風,兄弟還能認得你個黑賊!”
我當胸捶了他一下,他隻是呲咧了一下嘴角,但腳下不晃動一下。
我於是罵道:“你個死而複活的黃鉞,認得就好!怎麽還燒成灰?你都在紀山之戰中死過一迴了,還盼著你李家哥哥死呢?”
黃鉞笑道:“袁朗老兒還殺不死他黃爺爺!”
我不再和他扛。喊李二:“李二,快些拉過馬車來!”
李二便叫馬車夫趕過來。我們攙扶著黃鉞上了馬車,我也和黃鉞上了同一輛馬車,車向府上駛去。其餘四名軍漢也和梁一刀等跟在馬車後,緩緩而行。
我問躺在身旁的黃鉞道:“兄弟不是被袁朗擒獲了嗎?怎麽逃出來的?”
黃鉞笑道:“說來話長,兄弟自被擒獲,霹靂火秦明躍馬上前,舞起狼牙棍來救,袁朗舞撾來迎。兩個戰到一百五十餘合不分勝負。正在危急,隻聽得山後連珠炮響,被魯智深等將士,爬山越嶺,殺上山來。將敵軍山寨裏五千老弱賊兵、一個偏將殺個罄盡,奪了山寨。李懹等見山後變起,急退兵時,又被黃信、李應等將,兩路抄殺到來。宋江又教銃炮手打擊鐵騎,殺得賊兵雨零星散,亂竄逃生,袁朗也被火炮打死。我趁亂從山寨另一邊逃走了。”
我問道:“兄弟既然逃出來了,怎麽不見你的蹤跡?”
黃鉞笑道:“兄弟我趁亂逃出來之後,慌不擇路。害怕賊兵追出,一路狂奔,結果迷失方向,最後不知怎麽的,走到遼國地界。便隻好化妝成啞巴乞丐,在遼國逃難。誰知這四名梁山兄弟被俘,又被當做牲口販賣,本想救他們出來,誰知技不如人,最後便連我也淪為奴隸,被放到人口市場上買賣。若不是遇到哥哥,這輩子便......”
我笑道:“這不是還有哥哥我嗎?你就住在我府,待我今後為你等謀個差事。”
黃鉞笑道:“那就謝過哥哥!”
我笑道:“自家兄弟,客氣什麽!”
說著,到了府上。下了車,黃鉞抬頭一看,見了“李宅”二字,笑道:“哥哥也置辦了這高院大宅了!”
我笑道:“二進的小院落,沒有什麽!將來哥哥攢下些錢,便與你買一個便是!”
黃鉞笑道:“兄弟哪敢有這奢望!”
聽到這裏,您肯定想問,做到禁軍副殿帥了,為什麽府邸門牌不掛“李府”,而是掛著“李宅”二字?
鐵牛在這裏就需要絮叨幾句了。我說,您一定是古裝劇看多了,以為隻要是個官,或者隻要是個高門大戶,似乎都可稱“某府”。
其實,中國古代禮儀繁多,等級森嚴。不隻是著裝打扮、房屋建築都有嚴格的規定,就是門口掛著的牌匾,也是要按照等級書寫。在古代社會,真正能夠在大門上掛上“某府”的匾額的家庭可說是寥寥無幾。房屋建築的等級限製表現在大小、造型、使用裝飾等方麵,比如現在經常用於仿古建築的黃色琉璃瓦,在大多數朝代隻能用於帝王宮殿或者孔廟。包括大門上的門釘能有幾顆、門口能有幾級台階、欄杆可以使用什麽材料、可以用什麽樣的花紋來裝飾等細節,都是有嚴格規定的。一旦在這些禮製上有任何僭越,輕則受罰,重則喪命。所以,能在門口掛上“某府”的屋主,最基本要求必須是大官。那得是多大的官員才能在匾額掛上“府”呢?在不同的朝代,標準略有差異,但相同的是,這些官員的等級都相當高。某種意義上,地位堪比皇親國戚。
“府”,最早記載於《周禮·天官大宰》:“百官所居曰府。”在周朝的時候,這個字的使用範圍是最為寬泛的,隻要是在朝廷為官,家中就可以稱為“某府”。但到了宋朝,這方麵的規矩就嚴格了。《宋史·輿服誌》記載:在宋朝,隻有宰相和親王的住宅能稱之為“某府”。除此之外,其他官員住宅隻能稱為“某宅”,普通老百姓的住宅就隻能稱之為“某家”。
明朝延續了宋朝的這一規定,但因為明朝廢除了宰相這個官位,所以在明朝就隻有藩王的住宅才能稱為“府”,其他官員和普通百姓的住宅跟宋朝時一樣分別稱為“宅”和“家”。也就是說,在明朝,除了姓朱的藩王之外。就算是徐階、張居正這類掌控內閣,權勢滔天的大權臣,同樣不能在自己住宅的門口掛上“某府”的匾額。
在清朝,即便是晚清第一名臣李鴻章,有權有勢,但是家裏的大門一樣隻能寫“李宅”。現在李鴻章故居的門上掛著的牌子寫的是“李府”,但那其實是後人寫的。在李鴻章那個時代,是絕不敢這樣做的。
所以,在有具體朝代背景的古裝劇中,無論什麽富貴商家或者武林大家,大門上直接寫著“某府”之類的,就很明顯僭越了禮製,是一個曆史知識的錯誤點。
當然,也有例外。那就是他們或祖輩中曾有人被皇帝封以高位,比如明朝的開國元勳中山王徐達、開平王常遇春等公爵,他們家裏可以掛上“徐府”或者“常府”匾額。但是,這與他們或祖輩的官職和權力無關,而與被封賞的爵位有關。爵位在公爵以下的官員,就不能將自己的住宅稱為“某府”。而明朝又規定了,如果官員沒有軍功,是不能封賞為爵的。所以像徐階、高拱、張居正這些文官,雖然手握大權,但是他們的住宅也隻能稱之為“某宅”。
又扯遠了。想說宋朝禮製,說著說著,又扯到明清了。
那麽,再迴到“李宅”上。前麵說了,在宋朝,除了宰相和親王的住宅能稱之為“某府”,其他官員的住宅隻能稱為“某宅”。即使像蔡京、高俅、童貫、梁師成、宿元景等位極人臣,但想在住宅大門頭掛上“某府”,都隻是夢想。夢中掛上也不行!不是被皇家殺於夢境,就是夢醒了被自己嚇死。這就是朝廷的規矩,夢中違背了也不行,更何況是在白日?違背了規矩,不是丟官就是掉腦袋的事。為一個小小的撐門麵的門牌丟官殺頭,這賬讓粗人李鐵牛來算,都覺得不劃算。何況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