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斯自打到了泥螺幽地之後,就有了一種隨遇而安的心態。原因隻是因為曹團長非常大度的給予了他包吃包住的待遇,順帶著還冊封他劫掠團宣傳官一職。
有飯吃有衣穿,每天可以睡到自然醒,想創作就創作,想要偷懶就偷懶,西蒙斯完全找不到拒絕的理由。原本他是為了歌頌劫掠團而來,甚至還有著給曹團長立傳的想法,但是現在他直接被這種從來未曾經曆過的**生活給腐朽了意誌。
西蒙斯這輩子還沒過過這樣的清閑日子,生平第一次不用再為了生計而發愁,這就已經足夠他感恩戴德了。對於自己從一個吟遊詩人到公務員的轉變,西蒙斯也非常適應,他覺得這之間並沒有什麽衝突,甚至還覺得曹團長看到了他身上的閃光點。以至於就這幾天的時間,西蒙斯就已經不止一次在人前叫囂著以自己的文化底蘊為劫掠團做貢獻了。
曹團長做出這個決定是因為除了羅韓小妮子之外,劫掠團還沒有其他的文職工作者,半吊子吟遊詩人好歹也算是文人。反正白養著,還不如給西蒙斯安一個職位,讓他盡心盡力的在這裏奉獻一點熱量。而之後的教育工作,很有可能還要落在西蒙斯的肩頭上。
至於麥迪,他這幾天過得很不開心。特別是在和曹團長以及那些傳奇的劫掠團戰士們相處了幾天時間之後,麥迪覺得心中高大光輝的英雄形象坍塌了。
傳說中的曹團長是一個風流儒雅,睿智而又英武的傳奇人物。在斯圖加特的很多小道傳聞中,曹團長甚至都有了和帝國傳奇英雄萊昂納多相媲美的資本。
實際上,曹團長偏偏是個頂著庸俗奸詐的大背頭,成天髒話連篇沒有絲毫貴族風範的摳腳土老板。理想和現實的差距一直都有,可麥迪沒想過差距會這麽巨大。
麥迪依然還固執的以文化人自居,但是他卻能夠感覺到自己在這個地方的尷尬處境。如果說這泥螺幽地是一片汪洋的話。那麥迪就像是一滴水,有他不多,沒他也不少。
像是麥迪的導師西蒙斯就表現得很好了,西蒙斯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向麥迪這個學生展示了什麽叫做“隨遇而安”。對於曹團長給他安排的宣傳官一職,西蒙斯連磨合的時間都不需要直接就融入了進去,現在和劫掠團儼然已經嚴絲合縫了。
這才不過幾天時間,西蒙斯就學會了以劫掠團的身份自居,張口閉口都是“咱劫掠團”,似乎早已經將不堪迴首的過往丟得一幹二淨。
就連對麥迪的態度,都變得古怪了起來。想當初兩師徒在江湖上到處漂泊的時候。過的都是相依為命的日子,但是現在,因為麥迪對劫掠團伸出的橄欖枝不感冒,拒絕成為一個光榮的劫掠團戰士。以至於就連西蒙斯看著自己學生的眼神都充滿了恨鐵不成鋼的味道,認為麥迪的思想覺悟太低,朽木不可雕。
在前兩天,為了討好曹老板,西蒙斯甚至主動而又諂媚的為劫掠團設計了專屬的旗幟。
那麵旗幟在麥迪看來也並沒有多大的含金量,無非就是一個頂著大背頭頭型的骷髏頭。下麵交叉的橫著兩把大砍刀,和那些海盜的骷髏旗頗有點異曲同工的味道。就那樣的抽象作品,麥迪覺得自己一天就可以設計出幾十個。
倒是劫掠團的所有人都對西蒙斯設計的團旗頗為滿意,本來大家都是強盜土匪的幹活。那麽理所當然的,團旗就應該體現出來這個本質。西蒙斯設計的團旗無他,唯一的優勢就是簡明扼要的點明了主題。
最後在劫掠團那幫壞得流油的家夥七嘴八舌之下,倒也讓那麵旗幟上多了一些點綴。想到這裏。麥迪就覺得一陣無語。按理說,吟遊詩人這個行業就是非常看重名譽和聲望的行業了,說得庸俗一點。這個行業就是一個追名逐利,滿足自己悶騷虛榮心的行業。
可見到了劫掠團那幫二不掛五的骨幹分子之後,麥迪才知道自己之前的想法都是錯的。這個世界上最虛榮的絕對不是文人雅士,而是劫掠團的成員。
泛美大陸上有著一些淵源流傳的傳統習慣,這個麥迪也有所了解。像是軍事化組織,這樣的組織一直以來都非常講究這些方麵。
一個軍事化組織不但有著自己獨特的氛圍,一些曆史悠久的王牌勁旅甚至還有著自成體係的一套文化傳統,以此來體現自身的地位和身份。
比如說塞爾提克帝國的綠甲雄師,比如說雷克斯帝國的紫金軍團,像是這一類勁旅之所以在整個大陸上都有著赫赫威名,歸根結底,這和他們的曆程以及代代相傳的文化傳統就是分不開的。他們把這些東西變成了軍魂,也成為了他們強大的一個組成部分。
比蒙帝國同樣也有這樣的王牌勁旅,無論是虎賁軍團、獅心軍團還是夜舞軍團,這些都是曆史淵源流傳的勁旅。像是這樣的老牌而且廣為人知的勁旅,自然有資格用各種各樣的手段來包裝自己。但是無論怎麽想,麥迪都不覺得劫掠團能和這些王牌勁旅劃等號。
這隻不過是一個二流的軍事化組織而已,說得難聽一點,甚至還是一個以打劫為本職工作的團體,充其量不過是一個有著軍事化組織頭銜的盜匪團夥。之前麥迪聽到的那些傳聞已經不能再影響麥迪的認知了,在這裏呆了一段時間之後,麥迪哪裏還能不知道那是一幫什麽樣的家夥?
粗魯、低俗、蠻野……幾乎所有負麵的形容詞都能夠套在劫掠團的腦袋上。而就是這樣的一幫家夥,偏偏臉皮還不是一般的厚。西蒙斯剛剛把團旗設計好,那幫混蛋就已經挖空心思的在往團旗上潤色了。
在泛美大陸上,為軍旗潤色是很正常的事,比如說一個隊伍要是幹出了什麽壯舉,有了什麽光輝的戰績,就可以把這些變成一個裏程碑,將之繡在軍旗上,借此來體現團隊的光輝曆程。這是整個大陸都流行的手法,但凡是懂行一點的人,一眼就能夠從軍旗上看出這支隊伍有著如何光輝的曆史,有多少光榮的沉澱。
而劫掠團那幫虛榮的混蛋,則是想到了什麽就往上麵添什麽。這個劫掠團滿打滿算成立到現在甚至還不到半年的時間,它的曆史隻能用月為單位來計算,但是在那幫虛榮的混蛋一番加工之後,那麵軍旗之上的東西多得可以讓人眼花繚亂。
麥迪在斯圖加特城待了很長一段時間,夜舞軍團的軍旗自然也沒少看。就連夜舞軍團軍旗上的刺繡,比起劫掠團的軍旗都顯得無比的寒酸!
麥迪聽說過,曾經傳得沸沸揚揚的屠龍雙子星就在劫掠團當中,雖然這是巴克利和韋德兩人曾經的個人光輝,但是他們要把這個榮譽算在團隊的腦袋上也說得過去,麥迪可以接受那幫混蛋在軍旗上刺上一個滴血的雙足飛龍龍首。
但是那幫家夥還在旁邊刺上了一個帶著韁繩的雙足飛龍龍首,這樣的標誌可是代表著這個團隊當中有著一位馭龍勇士!哪怕不是真正的龍騎士,隻是一位雙足飛龍騎士,那也是極為誇張的一個榮譽了!
而麥迪來到泥螺幽地裏麵之後,還未曾見過在天空中高來高去的雙足飛龍騎士。想都不用想,那幫混蛋這是在亂搞,他們根本就不尊重事實,把光榮的軍旗當成了任由他們塗鴉的羊皮卷!麥迪自詡為是一個品行高潔的吟遊詩人,自然看不慣那幫虛榮混蛋這樣扭曲事實的做法,當下就提出了質疑。
在軍旗上亂動手腳,這不但不會對劫掠團的形象有什麽正麵幫助,反倒一被人發現了,這群混蛋就會身敗名裂!
麵對麥迪的質疑,巴克利也不知道從什麽地方揪出來了一頭叫做旺財,模樣古怪的魔獸,聲稱它就是一頭根正苗紅的雙足飛龍。不隻是巴克利,就連劫掠團的其他人都一口咬定那就是一頭雙足飛龍,一群人還借機把麥迪給拐彎抹角的罵了一頓。
麥迪哪怕隻是初入門,那也是吟遊詩人。吟遊詩人就是博學多才的代名詞,麥迪多少也讀過一些書,哪裏會不認識雙足飛龍?
雙足飛龍,那可是七階的超階魔獸,雙翼展開超過了十米的龐然大物。麥迪把旺財打量了好半天,也沒發現那個身材臃腫得像是馬桶一樣的畜生有什麽地方和雙足飛龍掛鉤。當旺財被揪到麥迪麵前的時候,一雙眼睛裏麵滿是血絲,一看就是喝高了的模樣,連站都站不穩。
雖然旺財也有一對鱗翅,但連滑翔個幾米遠都異常吃力,腦袋上還頂著兩個大包。如果這也配叫雙足飛龍,那麥迪覺得自己單槍匹馬就可以屠一群!
殘酷的現實讓麥迪欲哭無淚,追逐英雄的腳步隻是黃粱一夢而已,真實的情況是他莫名其妙的誤入了賊窩……(未完待續。。)
有飯吃有衣穿,每天可以睡到自然醒,想創作就創作,想要偷懶就偷懶,西蒙斯完全找不到拒絕的理由。原本他是為了歌頌劫掠團而來,甚至還有著給曹團長立傳的想法,但是現在他直接被這種從來未曾經曆過的**生活給腐朽了意誌。
西蒙斯這輩子還沒過過這樣的清閑日子,生平第一次不用再為了生計而發愁,這就已經足夠他感恩戴德了。對於自己從一個吟遊詩人到公務員的轉變,西蒙斯也非常適應,他覺得這之間並沒有什麽衝突,甚至還覺得曹團長看到了他身上的閃光點。以至於就這幾天的時間,西蒙斯就已經不止一次在人前叫囂著以自己的文化底蘊為劫掠團做貢獻了。
曹團長做出這個決定是因為除了羅韓小妮子之外,劫掠團還沒有其他的文職工作者,半吊子吟遊詩人好歹也算是文人。反正白養著,還不如給西蒙斯安一個職位,讓他盡心盡力的在這裏奉獻一點熱量。而之後的教育工作,很有可能還要落在西蒙斯的肩頭上。
至於麥迪,他這幾天過得很不開心。特別是在和曹團長以及那些傳奇的劫掠團戰士們相處了幾天時間之後,麥迪覺得心中高大光輝的英雄形象坍塌了。
傳說中的曹團長是一個風流儒雅,睿智而又英武的傳奇人物。在斯圖加特的很多小道傳聞中,曹團長甚至都有了和帝國傳奇英雄萊昂納多相媲美的資本。
實際上,曹團長偏偏是個頂著庸俗奸詐的大背頭,成天髒話連篇沒有絲毫貴族風範的摳腳土老板。理想和現實的差距一直都有,可麥迪沒想過差距會這麽巨大。
麥迪依然還固執的以文化人自居,但是他卻能夠感覺到自己在這個地方的尷尬處境。如果說這泥螺幽地是一片汪洋的話。那麥迪就像是一滴水,有他不多,沒他也不少。
像是麥迪的導師西蒙斯就表現得很好了,西蒙斯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向麥迪這個學生展示了什麽叫做“隨遇而安”。對於曹團長給他安排的宣傳官一職,西蒙斯連磨合的時間都不需要直接就融入了進去,現在和劫掠團儼然已經嚴絲合縫了。
這才不過幾天時間,西蒙斯就學會了以劫掠團的身份自居,張口閉口都是“咱劫掠團”,似乎早已經將不堪迴首的過往丟得一幹二淨。
就連對麥迪的態度,都變得古怪了起來。想當初兩師徒在江湖上到處漂泊的時候。過的都是相依為命的日子,但是現在,因為麥迪對劫掠團伸出的橄欖枝不感冒,拒絕成為一個光榮的劫掠團戰士。以至於就連西蒙斯看著自己學生的眼神都充滿了恨鐵不成鋼的味道,認為麥迪的思想覺悟太低,朽木不可雕。
在前兩天,為了討好曹老板,西蒙斯甚至主動而又諂媚的為劫掠團設計了專屬的旗幟。
那麵旗幟在麥迪看來也並沒有多大的含金量,無非就是一個頂著大背頭頭型的骷髏頭。下麵交叉的橫著兩把大砍刀,和那些海盜的骷髏旗頗有點異曲同工的味道。就那樣的抽象作品,麥迪覺得自己一天就可以設計出幾十個。
倒是劫掠團的所有人都對西蒙斯設計的團旗頗為滿意,本來大家都是強盜土匪的幹活。那麽理所當然的,團旗就應該體現出來這個本質。西蒙斯設計的團旗無他,唯一的優勢就是簡明扼要的點明了主題。
最後在劫掠團那幫壞得流油的家夥七嘴八舌之下,倒也讓那麵旗幟上多了一些點綴。想到這裏。麥迪就覺得一陣無語。按理說,吟遊詩人這個行業就是非常看重名譽和聲望的行業了,說得庸俗一點。這個行業就是一個追名逐利,滿足自己悶騷虛榮心的行業。
可見到了劫掠團那幫二不掛五的骨幹分子之後,麥迪才知道自己之前的想法都是錯的。這個世界上最虛榮的絕對不是文人雅士,而是劫掠團的成員。
泛美大陸上有著一些淵源流傳的傳統習慣,這個麥迪也有所了解。像是軍事化組織,這樣的組織一直以來都非常講究這些方麵。
一個軍事化組織不但有著自己獨特的氛圍,一些曆史悠久的王牌勁旅甚至還有著自成體係的一套文化傳統,以此來體現自身的地位和身份。
比如說塞爾提克帝國的綠甲雄師,比如說雷克斯帝國的紫金軍團,像是這一類勁旅之所以在整個大陸上都有著赫赫威名,歸根結底,這和他們的曆程以及代代相傳的文化傳統就是分不開的。他們把這些東西變成了軍魂,也成為了他們強大的一個組成部分。
比蒙帝國同樣也有這樣的王牌勁旅,無論是虎賁軍團、獅心軍團還是夜舞軍團,這些都是曆史淵源流傳的勁旅。像是這樣的老牌而且廣為人知的勁旅,自然有資格用各種各樣的手段來包裝自己。但是無論怎麽想,麥迪都不覺得劫掠團能和這些王牌勁旅劃等號。
這隻不過是一個二流的軍事化組織而已,說得難聽一點,甚至還是一個以打劫為本職工作的團體,充其量不過是一個有著軍事化組織頭銜的盜匪團夥。之前麥迪聽到的那些傳聞已經不能再影響麥迪的認知了,在這裏呆了一段時間之後,麥迪哪裏還能不知道那是一幫什麽樣的家夥?
粗魯、低俗、蠻野……幾乎所有負麵的形容詞都能夠套在劫掠團的腦袋上。而就是這樣的一幫家夥,偏偏臉皮還不是一般的厚。西蒙斯剛剛把團旗設計好,那幫混蛋就已經挖空心思的在往團旗上潤色了。
在泛美大陸上,為軍旗潤色是很正常的事,比如說一個隊伍要是幹出了什麽壯舉,有了什麽光輝的戰績,就可以把這些變成一個裏程碑,將之繡在軍旗上,借此來體現團隊的光輝曆程。這是整個大陸都流行的手法,但凡是懂行一點的人,一眼就能夠從軍旗上看出這支隊伍有著如何光輝的曆史,有多少光榮的沉澱。
而劫掠團那幫虛榮的混蛋,則是想到了什麽就往上麵添什麽。這個劫掠團滿打滿算成立到現在甚至還不到半年的時間,它的曆史隻能用月為單位來計算,但是在那幫虛榮的混蛋一番加工之後,那麵軍旗之上的東西多得可以讓人眼花繚亂。
麥迪在斯圖加特城待了很長一段時間,夜舞軍團的軍旗自然也沒少看。就連夜舞軍團軍旗上的刺繡,比起劫掠團的軍旗都顯得無比的寒酸!
麥迪聽說過,曾經傳得沸沸揚揚的屠龍雙子星就在劫掠團當中,雖然這是巴克利和韋德兩人曾經的個人光輝,但是他們要把這個榮譽算在團隊的腦袋上也說得過去,麥迪可以接受那幫混蛋在軍旗上刺上一個滴血的雙足飛龍龍首。
但是那幫家夥還在旁邊刺上了一個帶著韁繩的雙足飛龍龍首,這樣的標誌可是代表著這個團隊當中有著一位馭龍勇士!哪怕不是真正的龍騎士,隻是一位雙足飛龍騎士,那也是極為誇張的一個榮譽了!
而麥迪來到泥螺幽地裏麵之後,還未曾見過在天空中高來高去的雙足飛龍騎士。想都不用想,那幫混蛋這是在亂搞,他們根本就不尊重事實,把光榮的軍旗當成了任由他們塗鴉的羊皮卷!麥迪自詡為是一個品行高潔的吟遊詩人,自然看不慣那幫虛榮混蛋這樣扭曲事實的做法,當下就提出了質疑。
在軍旗上亂動手腳,這不但不會對劫掠團的形象有什麽正麵幫助,反倒一被人發現了,這群混蛋就會身敗名裂!
麵對麥迪的質疑,巴克利也不知道從什麽地方揪出來了一頭叫做旺財,模樣古怪的魔獸,聲稱它就是一頭根正苗紅的雙足飛龍。不隻是巴克利,就連劫掠團的其他人都一口咬定那就是一頭雙足飛龍,一群人還借機把麥迪給拐彎抹角的罵了一頓。
麥迪哪怕隻是初入門,那也是吟遊詩人。吟遊詩人就是博學多才的代名詞,麥迪多少也讀過一些書,哪裏會不認識雙足飛龍?
雙足飛龍,那可是七階的超階魔獸,雙翼展開超過了十米的龐然大物。麥迪把旺財打量了好半天,也沒發現那個身材臃腫得像是馬桶一樣的畜生有什麽地方和雙足飛龍掛鉤。當旺財被揪到麥迪麵前的時候,一雙眼睛裏麵滿是血絲,一看就是喝高了的模樣,連站都站不穩。
雖然旺財也有一對鱗翅,但連滑翔個幾米遠都異常吃力,腦袋上還頂著兩個大包。如果這也配叫雙足飛龍,那麥迪覺得自己單槍匹馬就可以屠一群!
殘酷的現實讓麥迪欲哭無淚,追逐英雄的腳步隻是黃粱一夢而已,真實的情況是他莫名其妙的誤入了賊窩……(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