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不知本案最大的破綻也就在於此!警察蜀黍測量過人工湖的水深,隻有1.45米,雖然湖底有3-5厘米深的淤泥,但一般成年人隻要站起來就不可能發生溺水。而小廖身高有160cm,腳踩10cm高的高跟鞋,高跟鞋底部還有和湖底相同成分的淤泥。也就是說明,當時落入湖中時,小廖還曾經站起來過!試問一個170cm的人怎麽會被145cm深的水淹死呢?”


    “隻有一種可能會讓一個170cm的人死在145cm深的水裏,那就是她是被人按在水裏的。而當晚,唯一有可能做出這件事的人,隻有周九偉。”


    “同時,在對小廖的個人信息進行篩查的時候,警察蜀黍發現,就在小廖死前不久,李良曾經為小廖購買了2份保額共為450w的人身意外險,而據業務員介紹,這其中一份保險在業內被稱為“求死險”也就是為那些從事高危職業的人準備的!小廖無業,又何來的高危呢?業務員還補充,一般人辦這個求死險都是作為附屬險的,但當時小廖和她丈夫李良來辦理的時候,李良堅持隻要單獨購買這一份。最吊詭的是,李良還背著小廖把這份險的受益人由直係親屬改為了他自己!”


    “更可笑的是,在警方進行調查的時候,李良還跑來向警方要求開具死亡證明。而前幾天,要求警察調查清楚妻子死因的人,也正是他自己。於是,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將李周二人帶迴了局子。很快,一樁精心策劃的令人發指的陰謀呈現在了大家的眼前。”


    “原來,這一切都是源自於李良的陰謀。李良曾經是一個網吧老板,有一個妻子和兩個兒女,然而由於種種原因,他欠下了數十萬元的巨債,將於2013年6月到期。走投無路的李良在思考後,決定利用騙保的手段套取巨額保費。於是他就構思了一個堪稱完美的騙保計劃。”


    “首先,由於他的前妻比較聰明,不是一個合適的人選,所以在13年2月他就找借口和她離婚。在李良的計劃中,他的犧牲品必須是一個比較愛錢且無腦單純的女性,利用微信,他很快就用搖一搖功能鎖定了在常州打工的小廖,並提出了閃婚的想法。沒想到,小廖很快就答應了,於是兩人在認識15天後,沒辦酒,沒見家長,就去民政局領了證,並搬到了一起住。”


    “而這時,李良開始故意在小廖麵前展示自己為前妻購買的保險,激起小廖的嫉妒心。很快,小廖就要求李良也為自己辦理保險,於是兩人購買了450w保額的保險。為了讓小廖死心塌地的進入他的陷阱,李良還在小廖身上砸下了數萬元為她購買金首飾、蘋果手機等。”


    “然後,李良的好友兼老鄉--周九偉就閃亮登場了。周九偉在常州打工期間一直都靠李良罩著,周認為李良有恩於自己,自己要對他忠誠並且報恩。所以對李是言聽計從。李良告訴周,事成之後可以分他20萬元保費。出於情感和金錢的雙重理由,周答應了李的計劃。按照李良的要求,周搬入了李家,並且李還故意讓周和小廖獨處,讓他們兩產生感情。很快,小廖就和周發生了婚外情。”


    “案發當晚,周九偉將小廖約到公園見麵,小廖還打電話告訴李良自己去練車,想瞞過李良自己出軌的事,卻沒想到這一切都盡在李良的掌握中,那個公園的斜拉橋的豁口就是一次夫妻二人出遊的時候李良發現的。”


    “周九偉和小廖在公園聊到11點多後小廖提出要迴家。於是周就在駕車經過斜拉橋時故意撞向豁口,兩人落水後都很快站了起來。然後周九偉就趁小廖不注意把她的頭摁在水中,很快小廖就死去了。”


    “而在家裏的李良也沒閑著,半夜時他還故意叫醒小廖弟弟,說要出去找小廖。結果開車到外麵的大馬路上慢吞吞的挪了20分鍾就迴家了。第二天下午,在火急火燎的跑去報警。之後警察蜀黍也從保險公司那裏得到了錄音電話:就在小廖死後沒幾天,警方還在調查的時候,李良就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要求賠付保費。”


    我感覺這麽任由張斌說下去,他能說到半夜,於是打岔道:“副隊長,我們是不是應該進去審問蘭凱了?差不多有倆個小時了。”


    張斌伸頭看了眼審訊室門上的窗戶,搖搖頭說:“不急,這會還在抽煙,應該還在思考人生,等他想明白了咱們再進去。”


    “咱們再接著說一個案子,說某市一個房東發現房客該交房租卻失蹤了,然後就用鑰匙開了房門,發現租客死在家裏,於是報案。”


    “警方勘察,死者女性,二十歲左右,死在床上,死前發生過性行為,現場被打掃的很幹淨,地板都拖了,可是衛生間的垃圾桶裏找到了兩個用過的安全套,殘留有精液,床頭地上有個電子小鬧鍾,電池掉下來,時間停在某刻,推斷應該是案發時掉落的。”


    “很快警方找到了和死者發生性關係的a,a對受害人的死表示很吃驚,承認認識受害人,說她是個女白領,有一次趕飛機打不到車攔車和自己偶遇的,進而發現為婚外情,他也承認當晚和受害人發生關係,但表示之後自己就走了,但是沒有不在場證明。案件發展到這裏,算是一個簡單的因情殺人的簡單案件,基本可以結案了。”


    “但是,警察還是發現了案子不尋常的地方。那就是破案太特麽順利了,證據太明顯了,試想,兇手殺人後那麽精心的打掃了現場,結果卻把鬧鍾和安全套落下了,好像故意告訴警方是我幹的一樣,這不科學。”


    “於是,警察又調查起受害人的背景,結婚發現她壓根兒不是什麽女白領,而是按摩店的坐台女,據店裏小姐妹迴憶,死者剛從外地來,還沒幾天,大家都沒混熟呢,她就被人包養走了,包她的人沒印象,不過她走的時候小姐妹從屋裏看她上了一輛某型號的寶馬,小姐妹對車有印象。”


    “這明顯和a的說法有出入,而且警察調查現實a也沒有寶馬,然後警方開始以車找人,好在當地豪車銷售量不高,很快鎖定了嫌疑人b,b有前科,現在開了一家公司,生意不錯,已婚。在調查b的時候警察驚奇的發現b和a有關係。什麽關係呢,說起來有點複雜,就是a有個妹妹,這個小妹大學畢業後在b的公司實習,因為年輕漂亮,很快被b相中,甜言蜜語,連哄帶騙,搞到手了。a也算有頭有臉的人,不能容忍自己妹妹給人做二奶,可是他妹妹認定了自己和b是真愛無敵,於是家裏三天兩頭吵架,有一次吵急了a還動手打了妹子。”


    “後來在警方強大的壓力下,b終於承認是自己作案。原來,b對於a反對自己和小妹交往懷恨在心,而且他居然敢打自己女人,不能忍,於是想出一招連環記,先是物色了人生地不熟的坐台女,即死者,然後告訴坐台女,自己要對一個重要客戶玩仙人跳,讓她協助自己,事成之後,好處大大的有。坐台女歡天喜地的跟他走了,b讓坐台女租了案發的房子,並且手把手教她如何偶遇霸道總裁,業界良心有木有。先是通過劃車留下聯係方式的方法,可惜a沒上鉤,後來采取假裝出差女白領在a必經之路上攔車的方法,這才成功了,兩人相談甚歡,互留了聯係方式。過了幾天坐台女假裝出差迴來謝謝a,請他吃飯,一來二去倆人就勾搭上了並且發生了關係,直到案發前。”


    “後來發生的事,警方和b額度說法不同,b說在a和受害人發生關係離開後自己來到租房,坐台女坐地起價,b惱羞成怒把她殺了,並偽造了案發現場。警方認為,b在物色受害人的時候就已經決定殺了她了,殺了她嫁禍a是計劃的一部分。受害人還很傻很天真的以為幹完這票,自己就有錢了,還跑去附近的教育機構諮詢去韓國留學學化妝,你說這人奇不奇怪?我也是服了這種人的心態。”


    孫建國似乎也來勁了,看到張斌還想說,立馬一巴掌唿在他後腦勺上:“等等,等我說完了你再說,我突然想起來臨近的一個市發生的案子。”


    下海靜安區的建華旅館中彌漫著一股難聞的氣味。這座旅館是用地下室改造的,異味讓旅客們抱怨紛紛。很快,服務員就被叫來尋找臭味的來源。巡視一圈過後,確定味道來自42號房間,服務員敲門,無人應答。於是打開房門,見床上臥著一個男子。服務員驚奇的意識到連著兩天,這個男子都保持著同一姿勢!


    警察很快趕到現場,正值夏季,屍體早已腐爛。根據男子遺留的工作證,死者為來自山東的采購員小李,今年28歲,入住時間為1981年8月8日。死者臉頰部有七處燒灼樣傷口,法醫大大認定死因是電擊,死亡時間就是小李入住的當晚。案發現場早已被破壞,因為連著2天都有服務員進屋打掃衛生。然而刑警們沒有放棄,繼續努力搜尋房間的角角落落。


    兇手用電擊殺人,很顯然是利用了屋內的插頭。找來找去,屋子裏隻有電燈處有一個插座,插座旁有一個通風口,警方在通風口裏找到了用小李攜帶的提貨單包裹著的小刀、電線。通風口的葉片上提取到了4枚殘缺的指紋,其中隻有一枚具有比對價值。


    與家屬聯係過後,發現小李隨身攜帶的200元手表,200多元現金都不見了,丟失金額在當年等於某些家庭一年的收入。根據現場分析,死者顯然是在睡夢中被人電擊殺死,42號房為三人間,小李入住時屋裏已經住了一個人,但此人之後未結賬就離開了。


    當年還沒有身份證,大家在外麵住宿都是用工作證,介紹信這類的東西。這個離開的人登記的姓名是李義清,登記的工作單位是吉林省吉林市一個鄉鎮中醫院,後經證實此單位根本不存在。據此,下海警方認為,此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沒想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過了半個月,8月26日在浙江嘉善縣的魏塘旅館又發生了一起電擊殺人未遂事件,受害人馮守安被電擊後驚醒唿救,才逃過一劫,可是兇手卻逃跑了。


    到了9月,江西上饒和九江也接連發生兩起旅社電擊殺人案。短短一個多月連發多起電擊案,公安部表示極度關注,由於作案手法類似的案件在80年代有13起,警察蜀黍就想是不是有連環案的可能呢?於是就對幾起案件中登記住宿的筆記做了對比,發現江西的兩起和下海的建國旅社案的筆記能夠吻合,遂由下海警方領銜並案處理。而浙江那起案件由於兇手未曾留下筆記,所以暫時沒有考慮並案。


    警察蜀黍分析,這個兇手手段兇殘,並且連續作案多起,有可能是有前科的。目前警方隻掌握到他的一枚指紋,根據服務員描述製作畫像,在全國範圍內發布協查通報,並要求監獄勞改場等地的上報符合相貌特征的人員的指紋進行比對。


    最後全國一共匯總了40萬個疑似對象的指紋上來比對。當年沒有電腦,大家隻能靠放大鏡顯微鏡用肉眼去識別,花了3個多月的時間,還是沒有找到相符的指紋。


    但王學仁等刑警蜀黍沒有放棄,還是一直在四處走訪排查,希望能夠找到犯人,但都沒有收獲。


    時間一晃而過到了2002年,當年和王學仁一起尋訪的許多老刑警都相繼去世。而進入21世紀後,隨著刑偵技術的提高,指紋庫的建立,這個逍遙法外21年的罪犯,終於浮出了水麵。


    2002年4月18日一大早,來上班的下海指紋庫的刑警蜀黍小劉就激動得不行了。因為在前一天他剛剛把這枚31年前的指紋投放到剛剛聯網的江西指紋庫中進行比對,居然給比對上了!指紋的主人叫艾紅光,江西人,63歲,對上的指紋是83年此人因搶劫罪入獄時留下的。


    此人就是當年犯下連環電擊案的真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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