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督目光一轉。


    “現在,應該先把鎮安城的事務了結了!”那軍督說完,軍帳中的諸人,都將目光匯集到賤狗天夏、軍將和鎮安城輔官的身上。


    那賤狗天夏,這時候已經被拖出去打了一頓,完全站不起來,像條死狗一樣趴在軍帳中的泥地上,此時軍帳中,隻有他一人,還在一門心思的想著為自己撈好處,想著要屠殺鎮安城的城民。


    “三位……”他剛要稱唿軍帳中的諸人,立時就被軍督冷厲的目光一掃,他趕緊換成“汪汪汪……”然後這個賤狗天夏,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樣:“既然軍部已經下了軍令屠城,我看,就應該遵照執行,違背軍部軍令,那可是大罪。”


    這賤狗,見到諸人都不存屠城的念頭,就將軍部搬了出來,說完之後,他又嘿嘿冷笑著:“現在若不屠城,那可是違背了軍令,後果是什麽,就不用我說了;現在不屠城,迴到國都後,我肯定會據實上報。那時候,可就是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莫怪我天夏不提醒了!”


    “是嗎!”


    那軍督一笑,伸手朝外一招,一個背負旗幟的傳訊官就走了進來。


    “你把軍令,再宣告一遍。”軍督看向那個傳訊官。


    “是!”傳訊官應答了一聲,麻利的從身後取下了一卷帛書,然後用渾厚的聲音念道:“今得李軍督部訊息,鎮安城中百姓窩藏武賊;經軍部再三斟酌,特下軍令:著李軍督部克日將鎮安城圍住,不允許走脫一人,由於鎮安城臨近國都,事態重大,一旦圍住後,可以屠城做為警示!軍部已派其他三個軍督前往支援,務求不放走一人。所有鎮安城人,可殺!”


    這樣的軍令宣讀出來,讓軍帳中的鎮安城輔官聽得頭皮發麻,萬萬沒想到。軍部竟然真的會下這樣的軍令。


    不想那軍督卻是朝天夏狠狠的唾棄了一口:“你這個賤狗,你聽聽,軍部軍令,那一句要求必須屠城了!你這個狗東西,一直念念不忘屠城,是想從中謀取什麽好處吧!像你這種人渣,怎麽能活到世上!”


    旁邊的一個原來跟隨李軍督的幕僚,則是奮身而起,一腳踢中天夏的眼睛:“天夏,你這個賤人。軍督說得沒錯!像你天夏這種人,活著浪費空氣,死了浪費土地,不生不死浪費玄幣,就該直接砍殺轟斃。你能活到現在,都是靠斬殺你爹,邪惡出賣你家女眷給李督軍產生的奇跡!”


    “哈哈!”


    那個紈絝出身的軍督聽到這一連串,頓時一樂,隨手一揚,扔出一把玄幣:“說得好,該賞!”


    軍帳中的人紛紛開口。那幾個給李軍督出屠城主意的,這時也是一下倒戈:


    “軍督大人,剛才這個軍士口裏說的哪一些人,指的就是這天夏;不管是屠城,還是拒絕和那些武賊和談害死譚道奇城守,都是他!”


    “對!後麵也是他將要屠城的消息泄露給那些武賊的!”


    “呀呀!難怪看這小子一副人前裝狗。人前吃屎的模樣,他其實應該就是那些武賊的內應!”


    “對啊!他肯定是內應,否則怎麽能一口指認高幸時內應!這個畜生!”


    “剛才還放屁說什麽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我看不管多少個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你天夏依舊是死狗一條,賤兮兮。”


    那三個軍督由衷的鄙視這個天夏,抬手一揮:“好啦!把他扔下去,依照我們陝*中的慣例,他這種賤人,用刀斬殺都會弄髒那刀,依照慣例:先讓軍醫把帶春藥的牛肉喂給那些野狗,然後再將他和那些野狗關上一天一夜,若是他不死,就和軍中的垃圾拖在一起帶迴國都處置,若是死了,那就任憑那些野狗吞食。”


    “是!”


    兩個軍士走進來,將天夏拖了出去,那個賤狗仍舊在那嚎叫不止:“你們怎麽能這樣對我!求求你們饒命!我的女人妹妹都隨你們啊!都給了你們隨你們啊!”


    軍帳中的諸人,都目瞪口呆:這個世上怎麽會有這樣的人,果然是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


    等到將一路癲狂亂叫的天夏瘋狗拖出去後,軍帳中恢複平靜,所有人的目光又都迴到軍士和輔官的身上。


    那個一臉正氣的軍督起身:“兩位,你們所說的,實在讓人欽佩,尤其是譚道奇城守,他為了這一城的百姓,為了和武賊不屈的鬥爭,竟然身死,我盡管是軍部一係,一直看不起這些內政官員一貫的作風,但我非常欽佩他。”


    另外兩個軍督也是連連點頭。


    軍帳中那些跟隨李軍督的幕僚,雖然汗顏,但是也還由心底的佩服譚道奇;這個城守,就算拋開子虛烏有的武賊一事;他能不畏強權,直接拒絕李軍督的傳信,為了一腔正義,代替這鎮安城中的百姓求得公道;直接就將那個作惡多端的李軍督之子立即斬殺,實在是讓人欽佩。


    因為像李軍督之子那樣的禍害,要是不立即斬殺,一旦得到稍許的寬鬆時間,就肯定能逍遙法外;法,這種東西,不過是強權階層用來欺騙下麵弱民的玩意;真正的法,其實中洲的一個高祖就曾經簡單的說過:法,就要簡單粗暴,搞那麽複雜,就不叫法了。


    真正的法律隻有五條:殺人者全家死,偷竊者全家死,貪汙者全家死,犯眾怒者死,傷人者殘。


    真正需要法律保護的是弱者,是黎明百姓,他們能懂多少?將法律搞得那麽複雜,無外乎就是為了替權貴們洗脫罪名罷了。


    所以對於立即處死李軍督之子這樣的禍害,才是唯一的天理公道。


    殺!殺!殺!


    殺盡這些惡鬼,刻不容緩!殺盡這些吃人不吐骨頭的混蛋,半點不能耽擱。


    那三個軍督轉身商議了好一會,才轉過頭來,其中那個國字臉,神態正直的軍督就說:“鑒於此次鎮安城對於追擊和抵抗武賊有功,慘死的那些百姓,一律按照軍功英雄來體恤;至於譚道奇城守,我軍部會上奏到內政,鑄金身祭拜,可為鎮安侯。”


    “我們奉軍令前來剿滅武賊,但到了這裏,發現武賊已經逃走,之前準備的軍資,就全部散發給城中百姓,當作體恤吧!”


    那些幕僚都是鬆了一口氣,隻要不追究屠城的源頭,就是他們所希望的了,畢竟李軍督不在,可沒人能扛下這樣大的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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