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博林收斂自己的儀態,很是平靜,他說道:


    “鹹國二十餘年間戰事不休,真正的太平年月不過最近六七年,這六七年的太平細究起來,仍得益於二十年前土地新政與工商解禁之舉。


    因而在下以為鹹國當下盛於外,而非盛於內,真正之強盛當是先國富民強,後國強民富,最後兼濟兩者,圖強中原指日可待。”


    百裏燕原本已無繼續聽的興致,不想薛博林一席話激起心頭千層浪,這讓他想到二十年前與鹹王曾有此番談話。他忙問道:


    “那請問薛公子,可有具體治國之道?”


    “迴永興侯,侯爺二十年來興教化,昌工商,扶農桑,深入人心普惠天下,此舉當堅定不移繼續推行,直至永久。再者,民乃國之本,鹹國人口僅一千七百餘萬,老弱頻多而精壯勞力驟少,此乃我國三十年內之大患。


    竊以為侯爺修生養息不輕易言戰乃是上策,與之對應的便應該鼓勵生養,廣推教化普及醫所,減少幼兒夭折與孩童疫病,待二十年三十年後,人口元氣恢複,人才層出不窮,籍此再迴哺農工商三業,繼而往複循環生生不息。可收國富民強之效。”


    薛博林侃侃而談深得百裏燕心意,此人雖黑瘦貌不驚人,但鏗鏘有力的談吐,緊密的語言組織邏輯,給人以頗為強大氣場的深刻印象。


    百裏燕不禁蹙其眉頭細思他之所言,而後再次問他:


    “那又如何國強而民富,最終又如何兼濟二者呢?”


    “迴永興侯話,國富民強是因當下國體使然無法改變,而要想國強民富勢又必再行新法,以革國富民強之積弊。”


    “哦,薛公子以為當下國富民強之法仍有大弊端?”


    百裏燕好奇問他,鹵侯隻覺得薛博林說話沒有分寸,遂是沉聲說道:


    “博林,永興侯新政世人有目共睹,如此妄言新政積弊,成何體統,還不住口。”


    這時百裏燕擺了擺手與鹵侯說:


    “鹵侯且請息怒,暫且聽完薛公子所言再做評論也無妨。”


    “嗯,永興侯大量,博林,你且繼續說吧。”


    鹵侯收斂起不快,薛博林壯著膽子繼續說:


    “永興新政以低保田分於百姓,不分男女老弱,人人生來可得自屬土地,一改以往土地集中於權貴,而權貴荒馳兼並,乃至私自蓄養隱戶屯積糧草,拒不納錢糧等弊端。


    百姓因人人得享自家田畝而勤於耕種,加之先進農作之法積肥法普惠全國,農業產力大為增加,此舉富國了,也強兵了,民也得以果腹。而人人得以滿足,卻不知其中所隱之巨大弊端。


    普天之下,土地雖大,卻不會增長,土地雖多,田畝卻少,糧田更少。然人口卻會年複一年日複一日,隻要有人便會一直生養。


    待日後國富民強天下歸於一國,天下太平了,人人不斷生育兒女,朝廷不斷將田分給百姓。一年兩年十年三十年並無大礙,然若百年之後兩百年之後,人口不斷增長,這天下的土地卻是不會增長,到那時,人比田多,又該如何。


    進一步說,鹹國一統天下之前,此隱弊尚且可除,倘若天下一統,各股勢力競相私分利益,分的無不是自己的勢力範圍,到那時再推土地新政以代之,恐再無可能。


    甚至那時舉國上下誌得意滿而忘乎所以,繼續以當下新政推而廣之,若幹年後,人口增長與開墾土地必成內患,還請永興侯明鑒。”


    要說這麽些年來百裏燕市麵也見得多了,北半球的文明也好,宗伯泰的易算之法也罷,無不是令人大開眼界,卻從沒哪一樁事能給他以如此震撼的衝擊。


    薛博林提到了最根本性的兩個人問題,既人是一切社會經濟發展的根本動力和資源,二是土地資源是有限的,人口增長卻是無限的。


    此外薛博林已經看到土地政策應該在人口較少時,普遍教育程度不高時,利益團體尚未大量繁殖之前,解決土地的分配問題,這個見解是超越時代,乃至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論述。


    當年所推新的《授田法》以低保田的形勢規定了農民終身享有自留地的權利,並不得交易,此法其實是《均田法》的變相措施。


    隻是嚴苛製約了土地交易的權利,以及農業技術的完善。稅法的有機調整,至少不會出現《均田法》頒布中後期天災人禍引發的土地顆粒無收,而國家和地方權貴橫征暴斂,令農民賣田,進而惡性循環,最後演變成大規模農民起義的局麵。


    新的稅賦和土地法有機結合,輔以賑災、糧儲和農業技術,即便災年,百姓賦稅隻減少不增加,加之國庫充裕,能充分調動國內市場富人手中的囤糧和國外的囤糧,隻要國家機構理論上是有效的,便不會存在大規模農民起義。


    但《均田法》的弊端是人人分有土地,但允許一定條件下買賣和兼並,而百裏燕的《授田法》人人享有土地,死後收歸國有重新分配,而生前不得交易,因此人口如若無限製暴增,土地終有一天是要分配完的。到那天,沒田的人怎麽辦。


    因此百裏燕在訂立《授田法》時,在序章中指出《均田法》了這一問題的潛在風險,但並沒有提出解決措施,因為在二十年前的技術條件下,以及目前的環境,降低人口增長並不現實。


    但百裏燕留下了後門,既低保田,而不是均田。低保田充其量讓人餓不死,而均田法是給予每戶足夠的土地,足夠的土地便能供應農戶足夠的開銷,其中也包括副食品、生活開銷,甚至勤儉一些子女可以讀私塾。


    而低保田的數量非常少,僅限於口糧上的餓不死,其他副食品、生活用品不足以由低保田供應,因此需要向國家租賃,如此朝廷分配的低保田要比均田法少得多,隻有均田法的五分之一到六分之一。


    而且當初訂立《授田法》時,百裏燕明確寫入,全國糧食畝產平均達到五石後,個人分配低保田的數量會削減,始終讓底層百姓維持在餓不死的水平上,籍此刺激農民租賃朝廷土地的積極性,而不至於因為科學技術進步,畝產暴增,令農民喪失勞動積極性。


    因此《授田法》中長期內沒有均田法和人口增長的尖銳矛盾,但時代在發展,人口會暴增,有限資源和無限人口確實是未來的主要矛盾。


    盡管當下戰爭頻發人口死亡率高,這個局麵暫不會出現,然天下一統之後,天下從此太平,人口恢複增長,不加以控製生育,土地遲早要分完。


    《均田法》之所以能在曆代王朝早期建立起強力的秩序,是其滿足了老百姓安穩度日的基本需求,後期由於人口的增長,農業技術的落後,天災人禍的不斷,權貴傾軋以及朝廷橫征暴斂眾多因素疊加一起,最終促成均田法走向終結。


    《授田法》同是當年為解決人心和糧草的強力舉措,同時今天看來也是臨時舉措,並不能最終解決土地的分配問題。


    想到此處,百裏燕又問薛博林:


    “以薛公子所見,若幹年後土地當如何變法,如何消除積弊?”


    “迴永興侯,在下以為,當加大農業植物研究提,以升種子產力,同時以村為一個單位,以已分配的低保田做股,不論新添多少人口,減少多少人口,已經分配的低保田,劃歸本村共有財產,以一個戶口為單位平均分配,而村外的沒有分配的土地則作為朝廷所有土地,以長期租期租給百姓耕種。


    如此村中自留土地所得糧食歸村民所有,亦可適當征收賦稅,而朝廷土地則按先行稅法征稅,依據每年光景好壞與國情適當上下浮動,如此日後無論增加多少人口,朝廷便不再需要分配土地。


    不過如此亦有弊端,如若村中人口大增,租用朝廷土地農民必然增多,長此以往又將陷入授田法人人有田之弊端。


    因此加大良種培育的同時,亦應集中高效使用土地,研發比耬車成為高效的播種機,增加城鎮工商規模吸納農民做工,最重要的仍應是繼續大力推行教化,提曾百姓見識,如此便不用整日耕作而不會做工。


    唯有多管齊下,疏導人口,提曾田產,擴張產業,集中屯田,多措並舉方能解決人與田,田與國力的根本問題是國富民強與國強民富兼濟並舉之措。”


    薛博林一番細致論述邏輯嚴謹見解入木三分,堪稱世間精辟大論,百裏燕被其所論深深折服。


    鑒於其論述過於超前,暫不具可行性,但他不能在態度上加以做任何的肯定,遂口氣平淡說道:


    “薛公子之意,本侯明白了,請坐吧。”


    “謝永興侯。”


    但凡與土地有關的改革,都必須慎重。


    薛博林的措施大致歸納起來為四條具體化措施。一,集約使用土地。二,擴大基礎教育與技能培養,增加工商業就業崗位,實現城鎮化。


    三,加大農業科研投入提升畝產,推廣機械化自動化播種與收割,延遲城鎮化緩慢和人口增長帶來的壓力。四,最後天下太平,適當控製人口規模,實現資源經濟與人口的均衡發展。


    要說這四條,基本上不都不符合當下國情,卻是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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