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概念要搞清楚,那就是“文明”。什麽叫文明?文明和文化是不一樣的,文化是人類創造的一切成果,包括物質成果和精神成果,哪怕是把石頭打製成極其粗糙的工具,也算文化,所以中國文化史可以推到五十萬年前的北京猿人,他們已經使用簡單的石器。文明不一樣,文明是達到相當水平的文化,是人類文化的高級階段,衡量一個古代社會是否達到文明的程度,要看三條標準:第一個標準是要有城市,而不是一般的簡單的聚落。第二,要有文字。這一條最重要,雖然不是絕對的,但是最主要的標準,沒有文字很難說是文明社會。第三,外國的學者認為要有大型的禮儀性的建築。西方的學者對古代文明研究一般流行著這三個標準,而中國和日本的學者常常還強調一個標準,就是冶金術,即有金屬器的存在,最早的金屬器一般是銅器。


    如果以這樣的標準來過濾,中國的文明史隻有3500年,從約1500年前的商朝開始算起。因為目前發現的最早的文字來自商朝,也就是甲骨文,有了文字,鐵證如山,肯定是文明時代。


    但是這個對於文明的劃分戴總覺得算不上是瞎扯淡,但是也不夠完善,全球可不會通用,因為這麽搞,韓國日本到底多少曆史?


    文明的斷定沒有這麽簡單就可以斷定完。


    這還是往近了說,往遠了說的國家就不知道有多少了。


    埃及確實比華夏曆史久,這個沒什麽不好意思承認的,一味的比久也沒什麽意思。


    埃及七千年曆史,之所以這麽久,就是因為出土了超級遠時期的文字。


    1890年代發現的納爾邁石板(公元前3000年)多年來被認為是埃及象形文字的最早文獻。然而,1987年德國考古隊在阿比多斯發現了前王朝的一個統治者的u-j墳塋,複原了幾百塊骨片,從中找到了具有完全規模的埃及象形文字。這一墳塋的年代為公元前3150年。


    僅僅文字上就有五千年曆史,中華隻有三千五百年。


    所以比久確實比不過,半坡文明用來比都顯得有點無力,畢竟沒有文字。


    雖然長,但是畢竟小,沒有中華繁榮,以前多麽繁榮沒什麽好自豪的,現在才是一切。


    前麵的敘述隻是對筷子的一個簡單描述,真的隨便講清一個優點曆史的漢字詞匯都會發現源遠流長,博大精深真是中華文化的代表,這不是吹牛皮,這是事實。


    覺得中華文化不怎麽樣的估計隻看了點課本,而且課本裏麵的唐詩宋詞都沒有理解過。


    課本裏麵的文化含量相對於中華文化而言,是真的不足億分之一。


    下麵談到筷子的發展,就是知道一個簡單的筷子就有著多麽複雜的曆史內涵和文化寓意。


    筷子,是指中國常用的飲食工具,通常由竹、木、骨、瓷、象牙、金屬、塑料等材料製作。是世界上常用餐具之一,中華飲食文化的標誌之一,發明於中國,後傳至朝鮮半島、日本、越南等漢字文化圈。


    中國目前發現的最早筷子是河南省安陽市殷墟出土的銅筷子。《韓非子·喻老》言:“昔者紂為象箸,而箕子怖。”紂王為商朝末期的國君,可見3000多年前的中國就已經出現象牙筷子。


    筷子指的是持放在手指中夾取食物或其他東西的細長條棍,可由竹、木、骨、瓷、象牙、金屬、塑料等材料製作,形狀或方或圓各異,多用作餐具。


    中國很早就已經使用餐具,用勺子的曆史大概有8000年,用叉子的曆史約4000年,用筷子的時間上限還不確定,但至少已有3000年曆史,餐叉直到戰國時仍在用,河南洛陽的戰國墓葬曾出土捆成一捆的51枚餐叉。戰國以後,餐叉可能被淘汰了,記載和實物較少出現。勺子和筷子在先秦時的分工很明確,勺子用來吃飯,筷子用來吃羹裏頭的菜。


    這些曆史不是胡謅,出土的東西確實有那麽久,沒辦法。


    筷子在先秦時代稱為“梜”,漢代時已稱“箸”,明代開始稱“筷”。《禮記·曲禮上》提及“羹之有菜者用梜”,《急救篇》說:“箸,一名梜,所以夾食也”,《禮記》鄭玄注“梜,猶箸也”。《雲仙雜記》載:“向範待侍,有漆花盤,科鬥箸,魚尾匙。”


    《儒林外史》第二十二迴“走堂的拿了一雙筷子兩個小菜碟又是一碟臘豬頭肉。”沈從文《從文自傳·我讀一本小書同時又讀一本大書》“邊街又有小飯鋪門前有個大竹筒插滿了用竹子削成的筷子。”


    民間關於筷子的傳說也不少,一說薑子牙受神鳥啟示發明絲竹筷,一說妲己為討紂王歡心而發明用玉簪作筷,還有大禹治水時為節約時間以樹枝撈取熱食而發明筷子的傳說。普通筷子的長度約為22-24厘米左右。筷子有很多工藝品,在設計方麵融入了更多的傳統工藝,從而也成為人們收藏的選擇,並且也深受外籍人士的喜愛。


    明陸容《菽園雜記》雲:吳俗舟人諱說,“住”與“箸”諧音,故改“箸為快兒”。因為吳中船民和漁民特別忌諱“箸”,他們最怕船“住”,船停住了,行船者也就沒生意,他們更怕船“蛀”,木船“蛀”了漏水如何捕魚。在這種迷信諧音的思想指導下,故見了“箸”反其道叫“快子”,以圖吉利。明人李豫亨在《推蓬寤語》中說得更明白:“世有諱惡字而唿為美字者,如立箸諱滯,唿為快子。今因流傳已久,至有士大夫間亦唿箸為快子者,忘其始也。”雖然明代已有人稱“箸”為“快”,但清康熙並不承認民間將快加了竹字頭的“筷”字。這可以從《康熙字典》中僅收錄“箸”而不收“筷”得到證明。但皇帝也難以抵擋民間怕犯忌,喜口彩的潮流。在《紅樓夢》四十迴,在賈母宴請劉姥姥一段中曹雪芹三處稱“箸”,兩次唿“筯”,而四次直接寫明“筷子”。


    當今社會,筷子的稱唿已習以為常,但專家學者在書法、詩詞作品和文章中依然稱筷子為箸或筯,並沒有如《推蓬寤語》所言“忘其始也”。


    單純的為了不忘記而使用真的沒什麽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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