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未,詔求近世名儒梁皇甫侃、褚仲都,周熊安生、沈重,陳沈文阿、周弘正、張譏,隋何妥、劉炫等子孫以聞,當加引擢。


    三月,竇州道行軍總管黨仁弘擊羅竇反獠,破之,俘七千餘口。


    辛醜,流鬼國遣使入貢。去京師萬五千裏,濱於北海,南鄰靺韍,未嚐通中國,重三譯而來。上以其使者佘誌為騎都尉。


    丙辰,置寧朔大使以護突厥。


    夏,五月,壬寅,徙燕王靈夔為魯王。


    上將幸洛陽,命將作大匠閻立德行清暑之地。秋,八月,庚午,作襄城宮於汝州西山。立德,立本之兄也。


    高昌王文泰聞唐兵起,謂其國人曰:“唐去我七千裏,沙磧居其二千裏,地無水草,寒風如刀,熱風如燒,安能致大軍乎!往吾入朝,見秦、隴之北,城邑蕭條,非複有隋之比。今來伐我,發兵多則糧運不給;三萬已下,吾力能製之。當以逸待勞,坐收其弊。若頓兵城下,不過二十日,食盡必走,然後從而虜之。何足憂也!”及聞唐兵臨磧口,憂懼不知所為,發疾卒,子智盛立。


    軍至柳穀,詗者言文泰刻日將葬,國人鹹集於彼,諸將請襲之,侯君集曰:“不可,天子以高昌無禮,故使吾討之,今襲人於墟墓之間,非問罪之師也。”於是鼓行而進,至田城,諭之,不下,詰朝攻之,及午而克,虜男女七千餘口。以中郎將辛獠兒為前鋒,夜,趨其都城,高昌逆戰而敗,大軍繼至,抵其城下。


    智盛致書於君集曰:“得罪於天子者,先王也,天罰所加,身已物故。智盛襲位未幾,惟尚書憐察。”君集報曰:“苟能悔過,當束手軍門。”智盛猶不出。君集命填塹攻之,飛石雨下,城中人皆室處。又為巢車,高十丈,俯瞰城中。有行人及飛石所中,皆唱言之。先是,文泰與西突厥可汗相結,約有急相助;可汗遣其葉護屯可汗浮圖城,為文泰聲援。及君集至,可汗懼而西走千餘裏,葉護以城降。智盛窮蹙,癸酉,開門出降。君集分兵略地,下其二十二城,戶八千四十六,口一萬七千七百,地東西八百裏,南北五百裏。


    上欲以高昌為州縣,魏征諫曰:“陛下初即位,文泰夫婦首來朝,其後稍驕倨,故王誅加之。罪止文泰可矣,宜撫其百姓,存其社稷,複立其子,則威德被於遐荒,四夷皆悅服矣。今若利其土地以為州縣,則常須千餘人鎮守,數年一易,往來死者什有三四,供辦衣資,違離親戚,十年之後,隴右虛耗矣。陛下終不得高昌撮粟尺帛以佐中國,所謂散有用以事無用。臣未見其可。”上不從,九月,以其地為西州,以可汗浮圖城為庭州,各置屬縣,乙卯,置安西都護府於交河城,留兵鎮之。


    君集虜高昌王智盛及其群臣豪傑而還。於是唐地東極於海,西至焉耆,南盡林邑,北抵大漠,皆為州縣,凡東西九千五百一十裏,南北一萬九百一十八裏。


    侯君集之討高昌也,遣使約焉耆與之合勢,焉耆喜,聽命。及高昌破,焉耆王詣軍門謁見君集,且言焉耆三城先為高昌所奪,君集奏並高昌所掠焉耆民悉歸之。


    冬,十月,甲戌,荊王元景等複表請封禪,上不許。


    初,陳倉折衝都尉魯寧坐事係獄,自恃高班,慢罵陳倉尉尉氏劉仁軌,仁軌杖殺之。州司以聞。上怒,命斬之,怒猶不解,曰:“何物縣尉,敢殺吾折衝!”命追至長安麵詰之。仁軌曰:“魯寧對臣百姓辱臣如此,臣實忿而殺之。”辭色自若。魏征侍側,曰:“陛下知隋之所以亡乎?”上曰:“何也?”征曰:“隋末,百姓強而陵官吏,如魯寧之比是也。”上悅,擢仁軌為櫟陽丞。


    上將幸同州校獵,仁軌上言:“今秋大稔,民收獲者才一二,使之供承獵事,治道葺橋,動費一二萬功,實妨農事。願少停鑾輿旬日,俟其畢務,則公私俱濟。”上賜璽書嘉納之,尋遷新安令。閏月,乙未,行幸同州;庚戌,還宮。


    丙辰,吐蕃讚普遣其相祿東讚獻金五千兩及珍玩數百,以請婚。上許以文成公主妻之。


    十一月,甲子朔,冬至,上祀南郊。時《戊寅曆》以癸亥為朔,宣義郎李淳風表稱:“古曆分日起於子半,今歲甲子朔冬至,而故太史令傅仁均減餘稍多,子初為朔,遂差三刻,用乖天正,請更加考定。”眾議以仁均定朔微差,淳風推校精密,請如淳風議,從之。


    丁卯,禮官奏請加高祖父母服齊衰五月,嫡子婦服期,嫂、叔、弟妻、夫兄、舅皆服小功;從之。


    丙子,百官複表請封禪,詔許之。更命諸儒詳定儀注;以太常卿韋挺等為封禪使。


    司門員外郎韋元方給給使過所稽緩,給使奏之;上怒,出元方為華陰令。魏征諫曰:“帝王震怒,不可妄發。前為給使,遂夜出敕書,事如軍機,誰不驚駭!況宦者之徒,古來難養,輕為言語,易生患害,獨行遠使,深非事宜,漸不可長,所宜深慎。”上納其言。


    尚書左丞韋悰句司農木檋價貴於民間,奏其隱沒。上召大理卿孫伏伽書司農罪。伏伽曰:“司農無罪。”上怪,問其故,對曰:“隻為官檋貴,所以私檋賤。向使官檋賤,私檋無由賤矣。但見司農識大體,不知其過也。”上悟,屢稱其善;顧謂韋悰曰:“卿識用不逮伏伽遠矣。”


    十二月,丁酉,侯君集獻俘於觀德殿。行飲至禮,大醫三日。尋以智盛為左武衛將軍、金城郡公。上得高昌樂工,以付太常,增九部樂為十部。


    君集之破高昌也,私取其珍寶;將士知之,競為盜竊,君集不能禁,為有司所劾,詔下君集等獄。中書侍郎岑文本上疏,以為:“高昌昏迷,陛下命君集等討而克之,不逾旬日,並付大理。雖君集等自掛網羅,恐海內之人疑陛下唯錄其過,而遺其功也。臣聞命將出師,主於克敵,苟能克敵,雖貪可賞;若其敗績,雖廉可誅。是以漢之李廣利、陳湯,晉之王浚,隋之韓擒虎,皆負罪譴,人主以其有功,鹹受封賞。由是觀之,將帥之臣,廉慎者寡,貪求者眾。是以黃石公《軍勢》曰:‘使智,使勇,使貪,使愚,故智者樂立其功,勇者好行其誌,貪者急趨其利,愚者不計其死。’伏願錄其微勞,忘其大過,使君集重升朝列,複備驅馳,雖非清貞之臣,猶得貪愚之將,斯則陛下雖屈法而德彌顯,君集等雖蒙宥而過更彰矣。”上乃釋之。


    又有告薛萬均私通高昌婦女者,萬均不服,內出高昌婦女付大理,與萬均對辯,魏征諫曰:“臣聞‘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今遣大將軍與亡國婦女對辯帷箔之私,實則所得者輕,虛則所失者重。昔秦穆飲盜馬之士,楚莊赦絕纓之罪,況陛下道高堯、舜,而曾二君之不逮乎!”上遽釋之。


    侯君集馬病□顙,行軍總管趙元楷親以指沾其膿而嗅之,禦史劾奏其諂,左遷括州刺史。


    高昌之平也,諸將皆即受賞,行軍總管阿史那社爾以無敕旨,獨不受,及別敕既下,乃受之,所取唯老弱故弊而已。上嘉其廉慎,以高昌所得寶刀及雜彩千段賜之。


    癸卯,上獵於樊川;乙巳,還宮。


    魏征上疏,以為:“在朝群臣,當樞機之寄者,任之雖重,信之未篤,是以人或自疑,心懷苟且。陛下寬於大事,急於小罪,臨時責怒,未免愛憎。夫委大臣以大體,責小臣以小事,為治之道也。今委之以職,則重大臣而輕小臣;至於有事,則信小臣而疑大臣。信其所輕,疑其所重,將求致治,其可得乎!若任以大官,求其細過,刀筆之吏,順旨承風,舞文弄法,曲成其罪。自陳也,則以為心不伏辜;不言也,則以為所犯皆實;進退惟穀,莫能自明,則苟求免禍,矯偽成俗矣。”上納之。


    上謂侍臣曰:“朕雖平定天下,其守之甚難。”魏征對曰:“臣聞戰勝易,守勝難,陛下之及此言,宗廟社稷之福也!”


    上聞右庶子張玄素在東宮數諫爭,擢為銀青光祿大夫,行左庶子。太子嚐於宮中擊鼓,玄素叩閣切諫;太子出其鼓,對玄素毀之。太子久不出見官屬,玄素諫曰:“朝廷選俊賢以輔至德,今動經時月,不見宮臣,將何以裨益萬一!且宮中唯有婦人,不知有能如樊姬者乎?”太子不聽。


    玄素少為刑部令史,上嚐對朝臣問之曰:“卿在隋何官?”對曰:“縣尉。”又問:“未為尉時何官?”對曰:“流外。”又問:“何曹?”玄素恥之,出閣殆不能步,色如死灰。諫議大夫褚遂良上疏,以為:“君能禮其臣,乃能盡其力。玄素雖出寒微,陛下重其才,擢至三品,翼讚皇儲,豈可複對群臣窮其門戶!棄宿昔之恩,成一朝之恥,使之鬱結於懷,何以責其伏節死義乎!”上曰:“朕亦悔此問,卿疏深會我心。”遂良,亮之子也。孫伏伽與玄素在隋皆為令史,伏伽或於廣坐自陳往事,一無所隱。


    戴州刺史賈崇以所部有犯十惡者,禦史劾之。上曰:“昔唐、虞大聖,貴為天子,不能化其子;況崇為刺史,獨能使其民比屋為善乎!若坐是貶黜,則州縣互相掩蔽,縱舍罪人。自今諸州有犯十惡者,勿劾刺史,但令明加糾察,如法施罪,庶以肅清奸惡耳。”


    上自臨治兵,以部陳不整,命大將軍張士貴杖中郎將等;怒其杖輕,下士貴吏。魏征諫曰:“將軍之職,為國爪牙;使之執杖,已非後法,況以杖輕下吏乎!”上亟釋之。


    言事者多請上親覽表奏,以防壅蔽。上以問魏征,對曰:“斯人不知大體,必使陛下一一親之,豈惟朝堂,州縣之事亦當親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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