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紀三(起昭陽協洽,盡柔兆閹茂,凡四年)


    世祖文皇帝下


    天嘉四年癸未,公元五六三年春,正月,齊以太子少傅魏收兼尚書右仆射。時齊主終日酣飲,朝事專委侍中高元海。元海庸俗,帝亦輕之;以收才名素盛,故用之。而收畏懦避事,尋坐阿縱,除名。兗州刺史畢義雲作書與高元海,論敘時事。元海入宮,不覺遺之。給事中李孝貞得而奏之,帝由是疏元海。以孝貞兼中書舍人,征義雲還朝。和士開複譖元海,帝以馬鞭棰元海六十,責曰:“汝昔教我反,以弟反兄,幾許不義!以鄴城兵抗並州,幾許無智!”出為兗州刺史。


    甲申,周迪眾潰,脫身逾嶺,奔晉安,依陳寶應。官軍克臨川,獲迪妻子。寶應以兵資迪,留異又遣其子忠臣隨之。


    虞寄與寶應書,以十事諫之曰:“自天厭梁德,英雄互起,人人自以為得之,然夷兇翦亂,四海樂推者,陳氏也。豈非曆數有在,惟天所授乎!一也。以王琳之強,侯瑱之力,進足以搖蕩中原,爭衡天下,退足以屈強江外,雄張偏隅;然或命一旅之師,或資一士之說,琳則瓦解冰泮,投身異域,瑱則闕角稽顙,委命闕庭,斯又天假之威而除其患。二也。今將軍以藩戚之重,東南之眾,盡忠奉上,戮力勤王,豈不勳高竇融,寵過吳芮,析珪判野,南麵稱孤乎!三也。聖朝棄瑕忘過,寬厚得人,至於餘孝頃、潘純陀、李孝欽、歐陽顀等,悉委以心腹,任以爪牙,腦中豁然,曾無纖芥。況將軍釁非張繡,罪異畢諶,當何慮於危亡,何失於富貴!四也。方今周、齊鄰睦,境外無虞,並兵一向,匪朝伊夕,非劉、項競逐之機,楚、趙連從之勢;何得雍容高拱,坐論西伯哉!五也。且留將軍狼顧一隅,亟經摧衄,聲實虧喪,膽氣衰沮。其將帥首鼠兩端,唯利是視,孰能被堅執銳,長驅深入,係馬埋輪,奮不顧命,以先士卒者乎!六也。將軍之強,孰如侯景?將軍之眾,孰如王琳?武皇滅侯景於前,今上摧王琳於後,此乃天時,非複人力。且兵革已後,民皆厭亂,其孰能棄墳墓,捐妻子,出萬死不顧水計,從將軍於白刃之間乎!七也。曆觀前古,子陽、季孟,傾覆相尋;餘善、右渠,危亡繼及。天命可畏,山川難恃。況將軍欲以數郡之地當天下之兵,以諸侯之資拒天子之命,強弱逆順,可得侔乎!八也。且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不愛其親,豈能及物!留將軍身縻國爵,子尚王姬,猶且棄天屬而弗顧,背明君而孤立,危亡之日,豈能同憂共患,不背將軍者乎!至於師老力屈,懼誅利賞,必有韓、智晉陽之謀,張、陳井陘之勢。九也。北軍萬裏遠鬥,鋒不可當。將軍自戰其地,人多顧後;眾寡不敵,將帥不侔。師以無名而出,事以無機而動,以此稱兵,未知其利。十也。為將軍計,莫若絕親留氏。遣子入質,釋甲偃兵,一遵詔旨。方今藩維尚少,皇子幼衝,凡預宗枝,皆蒙寵樹。況以將軍之地,將軍之才,將軍之名,將軍之勢,而克修藩服,北麵稱臣,寧與劉澤同年而語其功業哉!寄感恩懷服,不覺狂言,斧鉞之誅,其甘如薺。”寶應覽書大怒。或謂寶應曰:“虞公病勢漸篤,言多錯謬。”寶應意乃小釋,亦以寄民望,故優容之。


    周梁躁公侯莫陳崇從周主如原州。帝夜還長安,人竊怪其故,崇謂所親曰:“吾此聞術者言,晉公今年不利,車駕今忽夜還,不過晉公死耳。”或發其事。乙酉,帝召諸公於大德殿,麵責崇,崇惶恐謝罪。其夜,塚宰護遣使將兵就崇第,逼令自殺,葬如常儀。


    壬辰,以高州刺史黃法□為南徐州刺史,臨川太守周敷為南豫州刺史。


    周主命司憲大夫拓跋迪造《大律》十五篇。二月,庚子,頒行之。其製罪:一曰杖刑,自十五至五十;二曰鞭刑,自六十至百;三曰徒刑,自一年至五年;四曰流刑,自二千五百裏至四千五百裏;五曰死刑,罄、絞、斬、梟、裂;凡二十五等。


    庚戌,以司空、南徐州刺史侯安都為江州刺史。辛酉,周詔:“大塚宰晉國公,親則懿昆,任當元輔,自今詔誥及百司文書,並不得稱公名。”護抗表固讓。


    三月,乙醜朔,日有食之。


    齊詔司空斛律光督步騎二萬,築勳常城於軹關;仍築長城二百裏,置十二戍。


    丙戌,齊以兼尚書右仆射趙彥深為左仆射。


    夏,四月,乙未,周以柱國達奚武為太保。


    周主將視學,以太傅燕國公於謹為三老。謹上表固辭,不許,仍賜以延年杖。戊午,帝幸太學。謹入門,帝迎拜於門屏之間,謹答拜。有司設三老席於中楹,南麵。太師護升階,設幾。謹升席,南麵憑幾而坐。大司馬豆盧寧升階,正舄。帝升階,立於斧扆之前,西麵。有司進饌,帝跪設醬豆,親為之袒割。謹食畢,帝親跪授爵以醩。有司撤訖,帝北麵立而訪道。謹起,立於席後,對曰:“木受繩則正,後從諫則聖。明王虛心納諫以知得失,天下乃安。”又曰:“去食去兵,信不可去;願陛下守信勿失。”又曰:“有功必賞,有罪必罰,則為善者日進,為惡者日止。”又曰:“言行者,立身之基,願陛下三思而言,九慮而行,勿使有過。天子之過,如日月之食,人莫不知,願陛下慎之。”帝再拜受言,謹答拜。禮成而出。


    司空侯安都恃功驕橫,數聚文武之士騎射賦詩,齋中賓客,動至千人。部下將帥,多不遵法度,檢問收攝,輒奔歸安都。上性嚴整,內銜之,安都弗之覺。每有表啟,封訖,有事未盡,開封自書之雲:“又啟某事。”及侍宴,酒酣,或箕踞傾倚。嚐陪樂遊園禊飲,謂上曰:“何如作臨川王時?”上不應。安都再三言之。上曰:“此雖天命,抑亦明公之力。”宴訖,啟借供帳水飾,欲載妻妾於禦堂宴飲。上雖許之,意甚不懌。明日,安都坐於禦座,賓客居群臣位,稱觴上壽。會重雲殿災,安都帥將士帶甲入殿,上甚惡之,陰為之備。


    及周迪反,朝議謂當使安都討之,而上更使吳明徹。又數遣台使按問安都部下,檢括亡叛。安都遣其別駕周弘實自托於舍人蔡景曆,並問省中事。景曆錄其狀,具奏之,因希旨稱安都謀反。上慮其不受召,故用為江州。


    五月,安都自京口還建康,部伍入於石頭。六月,帝引安都宴於嘉德殿,又集其部下將帥會於尚書朝堂,於坐收安都,囚於嘉德西省,又收其將帥,盡奪馬仗而釋之。因出蔡景曆表,以示於朝,乃下詔暴其罪惡,明日,賜死,宥其妻子,資給其喪。


    初,高祖在京口,嚐與諸將宴,杜僧明、周文育、侯安都為壽,各稱功伐。高祖曰:“卿等悉良將也,而並有所短。杜公誌大而識暗,狎於下而驕於上;周侯交不擇人,而推心過差;侯郎傲誕而無厭,輕佻而肆誌;並非全身之道。”卒皆如其言。


    乙卯,齊主使兼散騎常侍崔子武來聘。


    齊侍中、開府儀同三司和士開有寵於齊主,齊主外朝視事,或在內宴賞,須臾之間,不得不與士開相見,或累日不歸,一日數入;或放還之後,俄頃即追,未至之間,連騎督趣,奸諂百端,寵愛日降,前後賞賜,不可勝紀。每侍左右,言辭容止,極諸鄙褻;以夜繼晝,無複君臣之禮。嚐謂帝曰:“自古帝王,盡為灰土,堯舜、桀紂,竟複何異!陛下宜及少壯,極意為樂,縱橫行之,一日取快,可敵千年。國事盡付大臣,何慮不辦,無為自勤約也!”帝大悅。於是委趙彥深掌官爵,元文遙掌財用,唐邕掌外、騎兵,信都馮子琮、胡長粲常東宮。帝三四日一視朝,書數字而已,略無所言,須臾罷入。長粲,僧敬之子也。


    帝使士開與胡後握槊,河南康獻王孝瑜諫曰:“皇後天下之母,豈可與臣下接手!”孝瑜又言:“趙郡王睿,其父死於非命,不可親近。”由是睿及士開共譖之。士開言孝瑜奢僣,睿言“山東唯聞有河南王,不聞有陛下。”帝由是忌之。孝瑜竊與爾朱禦女言,帝聞之,大怒。庚申,頓飲孝瑜酒三十七杯。孝瑜體肥大,腰帶十圍,帝使左右婁子彥載以出,鴆之於車。至西華門,煩躁投水而絕。贈太尉、錄尚書事。諸侯在宮中者,莫敢舉聲,唯河間王孝琬大哭而出。


    秋,七月,戊辰,周主幸原州。


    八月,辛醜,齊以三台宮為大興聖寺。


    九月,壬戌,廣州刺史陽山穆公歐陽顀卒,詔其子紇襲父爵位。


    甲子,周主自原州登隴。


    周迪複越東興嶺為寇,辛未,詔護軍章昭達將兵討之。


    丙戌,周主如同州。


    初,周人欲與突厥木杆可汗連兵伐齊,許納其女為後,遣禦伯大夫楊薦及左武伯大原王慶往結之。齊人聞之懼,亦遣使求昏於突厥,賂遺甚厚。木杆貪齊幣重,欲執薦等送齊。薦知之,責木杆曰:“太祖昔與可汗共敦鄰好,蠕蠕部落數千來降。太祖悉以付可汗使者,以快可汗之意。如何今日遽欲背恩忘義,獨不愧鬼神乎?”木杆慘然良久曰:“君言是也。吾意決矣,當相與共平東賊,然後送女。”薦等複命。


    公卿請發十萬人擊齊,柱國楊忠獨以為得萬騎足矣。戊子,遣忠將步騎一萬,與突厥自北道伐齊,又遣大將軍達奚武帥步騎三萬,自南道出平陽,期會於晉陽。


    冬,十一月,辛酉,章昭達大破周迪。迪脫身潛竄山穀,民相與匿之,雖加誅戮,無肯言者。


    十二月,辛卯,周主還長安。


    丙申,大赦。


    章昭達進軍度嶺,趣建安,討陳寶應,詔益州刺史餘孝頃督會稽、東陽、臨海、永嘉諸軍自東道會之。


    是歲,初祭始興昭烈王於建康,用天子禮。


    周楊忠拔齊二十餘城。齊人守陘嶺之隘,忠擊破之。突厥木杆、地頭、步離三可汗以十萬騎會之。己醜,自恆州三道俱入。時大雪數旬,南北千餘裏,平地數尺。齊主自鄴倍道赴之,戊午,至晉陽。斛律光將步騎三萬屯平陽。己未,周師及突厥逼晉陽。齊主畏其強,戎服率宮人東走,欲避之。趙郡王睿、河間王孝琬叩馬諫。孝琬請委睿部分,必得嚴整。帝從之,命六軍進止皆取睿節度,而使並州刺史段韶總之。


    天嘉五年甲申,公元五六四年春,正月,庚申朔,齊主登北城,軍容甚整。突厥咎周人曰:“爾言齊亂,故來伐之。今齊人眼中亦有鐵,何可當耶!”


    周人以步卒為前鋒,從西山下去城二裏許。諸將鹹欲逆擊之,段韶曰:“步卒力勢,自當有限。今積雪既厚,逆戰非便,不如陳以待之。彼勞我逸,破之必矣。”既至,齊悉其銳兵鼓噪而出。突厥震駭,引上西山,不肯戰,周師大敗而還。突厥引兵出塞,縱兵大掠,自晉陽以往七百餘裏,人畜無遺。段韶追之,不敢逼。突厥還至陘嶺,凍滑,乃輔氈以度。胡馬寒瘦,膝已下皆無毛,比至長城,馬死且盡,截槊杖之以歸。


    達奚武至平陽,未知忠退。斛律光與書曰:“鴻鵠已翔於寥廓,羅者猶視於沮澤。”武得書,亦還。光逐之,入周境,獲二千餘口而還。


    光見帝於晉陽,帝以新遭大寇,抱光頭而哭。任城王湝進曰:“何至於此!”乃止。


    初,齊顯祖之世,周人常懼齊兵西度,每至冬月,守河椎冰。及世祖即位,嬖幸用事,朝政漸紊,齊人椎冰以備周兵之逼。斛律光憂之,曰:“國家常有吞關、隴之誌,今日至此,而唯玩聲色乎!”


    辛巳,上祀北郊。


    二月,庚寅朔,日有食之。


    初,齊顯祖命群官刊定魏《麟趾格》為《齊律》,久而不成。時軍國多事,決獄罕依律文,相承謂之“變法從事”。世祖即位,思革其弊,乃督修律令者,至是而成,《律》十二篇,《令》四十卷。其刑名有五:一曰死,重者辳之,次梟首,次斬,次絞;二曰流,投邊裔為兵;三曰刑,自五歲至一歲;四曰鞭,自百至四十;五曰杖,自三十至十;凡十五等。其流內官及老、小、閹、癡並過失應贖者,皆以絹代金。三月,辛酉,班行之,因大赦。是後為吏者始守法令。又敕仕門子弟常講習之,故齊人多曉法。


    又令民十八受田輸租調,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還田,免租調。一夫受露田八十畝,婦人四十畝,奴婢依良人,牛受六十畝。大率一夫一婦調絹一匹,綿八兩,墾租二石,義租五鬥;奴婢準良人之半;牛調二尺,墾租一鬥,義租五升。墾租送台,義租送郡以備水旱。


    己巳,齊群盜田子禮等數十人,共劫太師彭城景思王浟為主,詐稱使者,徑向浟第,至內室,稱敕,牽浟上馬,臨以白刃,欲引向南殿,浟大唿不從,盜殺之。


    庚辰,周初令百官執笏。


    齊以斛律光為司徒,武興王普為尚書左仆射。普,歸彥之兄子也。甲申,以馮翊王潤為司空。


    夏,四月,辛卯,齊主使兼散騎常侍皇甫亮來聘。


    庚子,周主遣使來聘。


    癸卯,周以鄧公河南竇熾為大宗伯。五月,壬戌,封世宗之子賢為畢公。


    甲子,齊主還鄴。


    壬午,齊以趙郡王睿為錄尚書事,前司徒婁睿為太尉。甲申,以段韶為太師。丁亥,以任城王湝為大將軍。


    壬辰,齊主如晉陽。


    周以太保達奚武為同州刺史。


    六月,齊主殺樂陵王百年。時白虹圍日再重,又橫貫而不達,赤星見,齊主欲以百年厭之。會博陵人賈德胄教百年書,百年嚐作數敕字,德胄封以奏之。帝發怒,使召百年。百年自知不免,割帶玦留與其妃斛律氏,見帝於涼風堂。使百年書敕字,驗與德胄所奏相似,遣左右亂捶之,又令曳之繞堂行且捶,所過血皆遍地,氣息將盡,乃斬之,棄諸池,池水盡赤。妃把玦哀號不食,月餘亦卒,玦猶在手,拳不可開;其父光自擘之,乃開。


    庚寅,周改禦伯為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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