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卯,魏立貴人馮氏為皇後。後,遼西郡公朗之女也;朗為秦、雍二州刺史,坐事誅,後由是沒入宮。
二月,丁巳,魏主立子弘為皇太子,先使其母李貴人條記所付托兄弟,然後依故事賜死。
甲子,以廣州刺史宗愨為豫州刺史。故事,府州部內論事,皆簽前直敘所論之事,置典簽以主之。宋世諸皇子為方鎮者多幼,時主皆以親近左右領典簽,典簽之權稍重。至是,雖長王臨藩,素族出鎮,典簽皆出納教命,執其樞要,刺史不得專其職任。及愨為豫州,臨安吳喜為典簽。愨刑政所施,喜每多違執,愨大怒,曰:“宗愨年將六十,為國竭命,正得一州如鬥大,不能複與典簽共臨之!”喜稽顙流血,乃止。
丁零數千家匿井陘山中為盜,魏選部尚書陸真與州郡合兵討滅之。
閏月,戊午,以尚書左仆射劉遵考為丹陽尹。
癸酉,鄱陽哀王休業卒。
太傅義恭以南兗州刺史西陽王子尚有寵,將避之,乃辭揚州。秋,七月,解義恭揚州;丙子,以子尚為揚州刺史。時熒惑守南鬥,上廢西州舊館,使子尚移治東城以厭之。揚州別駕從事沈懷文曰:“天道示變,宜應之以德。”今雖空西州,恐無益也。不從。懷文,懷遠之兄也。
八月,魏平西將軍漁陽公尉眷擊伊吾,克其城,大獲而還。
九月,壬戌,以丹陽尹劉遵考為尚書右仆射。
冬,十月,甲申,魏主還平城。
丙午,太傅義恭進位太宰,領司徒。
十一月,魏以尚書西平王源賀為冀州刺史,更賜爵隴西王。賀上言:“今北虜遊魂,南寇負險,疆場之間,猶須防戍。臣愚以為,自非大逆、赤手殺人,其坐贓盜及過誤應入死者,皆可原宥,謫使守邊;則是已斷之體受更生之恩,徭役之家蒙休息之惠。”魏高宗從之。久之,謂群臣曰:“吾用賀言,一歲所活不少,增戍兵亦多。卿等人人如賀,朕何憂哉!”會武邑人石華告賀謀反,有司以聞,帝曰:“賀竭誠事國,朕為卿等保之,無此明矣。”命精加訊驗。華果引誣,帝誅之,因謂左右曰:“以賀忠誠,猶不免誣謗,不及賀者可無慎哉!”
十二月,濮陽太守薑龍駒、新平太守楊自倫帥吏民棄郡奔魏。
上欲移青、冀二州並鎮曆城,議者多不同。青、冀二州刺史垣護之曰:“青州北有河、濟,又多陂澤,非虜所向;每來寇掠,必由曆城。二州並鎮,此經遠之略也。北又近河,歸順者易。近息民患,遠申王威,安邊之上計也。”由是遂定。
元嘉中,官鑄四銖錢,輪郭、形製與五銖同,用費無利,故民不盜鑄。及上即位,又鑄孝建四銖,形式薄小,輪郭不成。於是盜鑄者眾,雜以鉛、錫;翦鑿古錢,錢轉薄小。守宰不能禁,坐死、免者相繼。盜鑄益甚,物價踴貴,朝廷患之。去歲春,詔錢薄小無輪郭者悉不得行,民間喧擾。是歲,始興郡公沈慶之建議,以為:“宜聽民鑄錢,郡縣置錢署,樂鑄之家皆居署內,平其準式,去其雜偽。去春所禁新品,一時施用,今鑄悉依此格。萬稅三千,嚴檢盜鑄。”丹陽尹顏竣駁之,以為:“五銖輕重,定於漢世,魏、晉以降,莫之能改;誠以物貨既均,改之偽生故也。今雲去春所禁一時施用;若巨細總行而不從公鑄,利己既深,情偽無極,私鑄、翦鑿盡不可禁,財華未贍,大錢已竭,數歲之間,悉為塵土矣。今新禁初行,品式未一,須臾自止,不足以垂聖慮;唯府藏空匱,實為重憂。今縱行細錢,官無益賦之理;百姓雖贍,無解官乏。唯簡費去華,專在節儉,求贍之道,莫此為貴耳。”議者又以為“銅轉難得,欲鑄二銖錢。”竣曰:“議者以為官藏空虛,宜更改鑄;天下銅少,宜減錢式以救交弊,賑國舒民。愚以為不然。今鑄二銖,恣行新細,於官無解於乏,而民間奸巧大興,天下之貨將糜碎至盡;空嚴立禁,而利深難絕,不一二年,其弊不可複救。民懲大錢之改,兼畏近日新禁,市井之間,必生紛擾。遠利未聞,切患猥及,富商得誌,貧民困窘,此皆其不可者也。”乃止。
魏定州刺史高陽許宗之求取不節,深澤民馬超謗毀宗之,宗之毆殺超,恐其家人告狀,上超詆訕朝政。魏高宗曰:“此必妄也。朕為天下主,何惡於超而有此言!必宗之懼罪誣超。”案驗,果然,斬宗之於都南。
金紫光祿大夫顏延之卒。延之子竣貴重,凡所資供,延之一無所受,布衣茅屋,蕭然如故。常乘贏牛笨車,逢竣鹵簿,即屏住道側。常語竣曰:“吾平生不憙見要人,今不幸見汝!”竣起宅,延之謂曰:“善為之,無令後人笑汝拙也。”延之嚐早詣竣,見賓客盈門,竣尚未起,延之怒曰:“汝出糞土之中,升雲霞之上。遽驕傲如此,其能久乎!”竣丁父憂,裁逾月,起為右將軍,丹陽尹如故。竣固辭,表十上;上不許,遣中書舍人戴明寶抱竣登車,載之郡舍,賜以布衣一襲,絮以彩綸,遣主衣就衣諸體。
大明元年丁酉,公元四五七年春,正月,辛亥朔,改元,大赦。
壬戌,魏主畋於崞山;戊辰,還平城。魏以漁陽王尉眷為太尉,錄尚書事。
二月,魏人寇兗州,向無鹽,敗東平太守南陽劉胡。詔遣太子左衛率薛安都將騎兵,東陽太守沈法係將水軍,向彭城以禦之,並受徐州刺史申坦節度。比至,魏兵已去。先是,群盜聚任城荊榛中,累世為患,謂之“任榛”。申坦請迴軍討之,上許之。任榛聞之,皆逃散。時天旱,人馬渴乏,無功而還。安都、法係坐白衣領職。坦當誅,群臣為請,莫能得。沈慶之抱坦哭於市曰:“汝無罪而死。我哭汝於市,行當就汝矣!”有司以聞,上乃免之。
三月,庚申,魏主畋於鬆山;己巳,還平城。
魏主立其弟新成為陽平王。
上自即吉之後,奢淫自恣,多所興造。丹陽尹顏竣以藩朝舊臣,數懇切諫爭,無所迴避,上浸不悅。竣自謂才足幹時,恩舊莫比,當居中永執朝政;而所陳多不納,疑上欲疏之,乃求外出以占上意。夏,六月,丁亥,詔以竣為東揚州刺史,竣始大懼。
癸卯,魏主如陰山。
雍州所統多僑郡縣,刺史王玄謨上言:“僑郡縣無有境土,新舊錯亂,租課不時,請皆土斷。”秋,七月,辛未,詔並雍州三郡十六縣為一郡。郡縣流民不願屬籍,訛言玄謨欲反。時柳元景宗強,群從多為雍部二千石,乘聲皆欲討玄謨。玄謨令內外晏然以解眾惑,馳使啟上,具陳本末。上知其虛,遣主書吳喜撫慰之,且報曰:“七十老公,反欲何求!君臣之際,足以相保,聊複為笑,伸卿眉頭耳。”玄謨性嚴,未嚐妄笑,故上以此戲之。
八月,己亥,魏主還平城。
甲辰,徙司空、南徐州刺史竟陵王誕為南兗州刺史,以太子詹事劉延孫為南徐州刺史。初,高祖遺詔,以京口要地,去建康密邇,自非宗室近親,不得居之。延孫之先雖與高祖同源,而高祖屬彭城,延孫屬莒縣,從來不序昭穆。上既命延孫鎮京口,仍詔與延孫合族,使諸王皆序長幼。
上閨門無禮,不擇親疏、尊卑,流聞民間,無所不至。誕寬而有禮,又誅太子劭、丞相義宣皆有大功,人心竊向之。誕多聚才力之士,蓄精甲利兵,上由是畏而忌之,不欲誕居中,使出鎮京口;猶嫌其逼,更徙之廣陵。以延孫腹心之臣,故使鎮京口以防之。
魏主將東巡,冬,十月,詔太宰常英起行宮於遼西黃山。
十二月,丁亥,更以順陽王休範為桂陽王。
大明二年戊戌,公元四五八年春,正月,丙午朔,魏設酒禁,釀、酤、飲者皆斬之;吉兇之會,聽開禁,有程日。魏主以士民多因酒致鬥及議國政,故禁之。增置內外候官,伺察諸曹及州、鎮,或微服雜亂於府寺間,以求百官過失,有司窮治,訊掠取服;百官贓滿二丈者皆斬。又增律七十九章。
乙卯,魏如廣寧溫泉宮,遂巡平州;庚午,至黃山宮;二月,丙子,登碣石山,觀滄海;戊寅,南如信都,畋於廣川。
二月,丁巳,魏主立子弘為皇太子,先使其母李貴人條記所付托兄弟,然後依故事賜死。
甲子,以廣州刺史宗愨為豫州刺史。故事,府州部內論事,皆簽前直敘所論之事,置典簽以主之。宋世諸皇子為方鎮者多幼,時主皆以親近左右領典簽,典簽之權稍重。至是,雖長王臨藩,素族出鎮,典簽皆出納教命,執其樞要,刺史不得專其職任。及愨為豫州,臨安吳喜為典簽。愨刑政所施,喜每多違執,愨大怒,曰:“宗愨年將六十,為國竭命,正得一州如鬥大,不能複與典簽共臨之!”喜稽顙流血,乃止。
丁零數千家匿井陘山中為盜,魏選部尚書陸真與州郡合兵討滅之。
閏月,戊午,以尚書左仆射劉遵考為丹陽尹。
癸酉,鄱陽哀王休業卒。
太傅義恭以南兗州刺史西陽王子尚有寵,將避之,乃辭揚州。秋,七月,解義恭揚州;丙子,以子尚為揚州刺史。時熒惑守南鬥,上廢西州舊館,使子尚移治東城以厭之。揚州別駕從事沈懷文曰:“天道示變,宜應之以德。”今雖空西州,恐無益也。不從。懷文,懷遠之兄也。
八月,魏平西將軍漁陽公尉眷擊伊吾,克其城,大獲而還。
九月,壬戌,以丹陽尹劉遵考為尚書右仆射。
冬,十月,甲申,魏主還平城。
丙午,太傅義恭進位太宰,領司徒。
十一月,魏以尚書西平王源賀為冀州刺史,更賜爵隴西王。賀上言:“今北虜遊魂,南寇負險,疆場之間,猶須防戍。臣愚以為,自非大逆、赤手殺人,其坐贓盜及過誤應入死者,皆可原宥,謫使守邊;則是已斷之體受更生之恩,徭役之家蒙休息之惠。”魏高宗從之。久之,謂群臣曰:“吾用賀言,一歲所活不少,增戍兵亦多。卿等人人如賀,朕何憂哉!”會武邑人石華告賀謀反,有司以聞,帝曰:“賀竭誠事國,朕為卿等保之,無此明矣。”命精加訊驗。華果引誣,帝誅之,因謂左右曰:“以賀忠誠,猶不免誣謗,不及賀者可無慎哉!”
十二月,濮陽太守薑龍駒、新平太守楊自倫帥吏民棄郡奔魏。
上欲移青、冀二州並鎮曆城,議者多不同。青、冀二州刺史垣護之曰:“青州北有河、濟,又多陂澤,非虜所向;每來寇掠,必由曆城。二州並鎮,此經遠之略也。北又近河,歸順者易。近息民患,遠申王威,安邊之上計也。”由是遂定。
元嘉中,官鑄四銖錢,輪郭、形製與五銖同,用費無利,故民不盜鑄。及上即位,又鑄孝建四銖,形式薄小,輪郭不成。於是盜鑄者眾,雜以鉛、錫;翦鑿古錢,錢轉薄小。守宰不能禁,坐死、免者相繼。盜鑄益甚,物價踴貴,朝廷患之。去歲春,詔錢薄小無輪郭者悉不得行,民間喧擾。是歲,始興郡公沈慶之建議,以為:“宜聽民鑄錢,郡縣置錢署,樂鑄之家皆居署內,平其準式,去其雜偽。去春所禁新品,一時施用,今鑄悉依此格。萬稅三千,嚴檢盜鑄。”丹陽尹顏竣駁之,以為:“五銖輕重,定於漢世,魏、晉以降,莫之能改;誠以物貨既均,改之偽生故也。今雲去春所禁一時施用;若巨細總行而不從公鑄,利己既深,情偽無極,私鑄、翦鑿盡不可禁,財華未贍,大錢已竭,數歲之間,悉為塵土矣。今新禁初行,品式未一,須臾自止,不足以垂聖慮;唯府藏空匱,實為重憂。今縱行細錢,官無益賦之理;百姓雖贍,無解官乏。唯簡費去華,專在節儉,求贍之道,莫此為貴耳。”議者又以為“銅轉難得,欲鑄二銖錢。”竣曰:“議者以為官藏空虛,宜更改鑄;天下銅少,宜減錢式以救交弊,賑國舒民。愚以為不然。今鑄二銖,恣行新細,於官無解於乏,而民間奸巧大興,天下之貨將糜碎至盡;空嚴立禁,而利深難絕,不一二年,其弊不可複救。民懲大錢之改,兼畏近日新禁,市井之間,必生紛擾。遠利未聞,切患猥及,富商得誌,貧民困窘,此皆其不可者也。”乃止。
魏定州刺史高陽許宗之求取不節,深澤民馬超謗毀宗之,宗之毆殺超,恐其家人告狀,上超詆訕朝政。魏高宗曰:“此必妄也。朕為天下主,何惡於超而有此言!必宗之懼罪誣超。”案驗,果然,斬宗之於都南。
金紫光祿大夫顏延之卒。延之子竣貴重,凡所資供,延之一無所受,布衣茅屋,蕭然如故。常乘贏牛笨車,逢竣鹵簿,即屏住道側。常語竣曰:“吾平生不憙見要人,今不幸見汝!”竣起宅,延之謂曰:“善為之,無令後人笑汝拙也。”延之嚐早詣竣,見賓客盈門,竣尚未起,延之怒曰:“汝出糞土之中,升雲霞之上。遽驕傲如此,其能久乎!”竣丁父憂,裁逾月,起為右將軍,丹陽尹如故。竣固辭,表十上;上不許,遣中書舍人戴明寶抱竣登車,載之郡舍,賜以布衣一襲,絮以彩綸,遣主衣就衣諸體。
大明元年丁酉,公元四五七年春,正月,辛亥朔,改元,大赦。
壬戌,魏主畋於崞山;戊辰,還平城。魏以漁陽王尉眷為太尉,錄尚書事。
二月,魏人寇兗州,向無鹽,敗東平太守南陽劉胡。詔遣太子左衛率薛安都將騎兵,東陽太守沈法係將水軍,向彭城以禦之,並受徐州刺史申坦節度。比至,魏兵已去。先是,群盜聚任城荊榛中,累世為患,謂之“任榛”。申坦請迴軍討之,上許之。任榛聞之,皆逃散。時天旱,人馬渴乏,無功而還。安都、法係坐白衣領職。坦當誅,群臣為請,莫能得。沈慶之抱坦哭於市曰:“汝無罪而死。我哭汝於市,行當就汝矣!”有司以聞,上乃免之。
三月,庚申,魏主畋於鬆山;己巳,還平城。
魏主立其弟新成為陽平王。
上自即吉之後,奢淫自恣,多所興造。丹陽尹顏竣以藩朝舊臣,數懇切諫爭,無所迴避,上浸不悅。竣自謂才足幹時,恩舊莫比,當居中永執朝政;而所陳多不納,疑上欲疏之,乃求外出以占上意。夏,六月,丁亥,詔以竣為東揚州刺史,竣始大懼。
癸卯,魏主如陰山。
雍州所統多僑郡縣,刺史王玄謨上言:“僑郡縣無有境土,新舊錯亂,租課不時,請皆土斷。”秋,七月,辛未,詔並雍州三郡十六縣為一郡。郡縣流民不願屬籍,訛言玄謨欲反。時柳元景宗強,群從多為雍部二千石,乘聲皆欲討玄謨。玄謨令內外晏然以解眾惑,馳使啟上,具陳本末。上知其虛,遣主書吳喜撫慰之,且報曰:“七十老公,反欲何求!君臣之際,足以相保,聊複為笑,伸卿眉頭耳。”玄謨性嚴,未嚐妄笑,故上以此戲之。
八月,己亥,魏主還平城。
甲辰,徙司空、南徐州刺史竟陵王誕為南兗州刺史,以太子詹事劉延孫為南徐州刺史。初,高祖遺詔,以京口要地,去建康密邇,自非宗室近親,不得居之。延孫之先雖與高祖同源,而高祖屬彭城,延孫屬莒縣,從來不序昭穆。上既命延孫鎮京口,仍詔與延孫合族,使諸王皆序長幼。
上閨門無禮,不擇親疏、尊卑,流聞民間,無所不至。誕寬而有禮,又誅太子劭、丞相義宣皆有大功,人心竊向之。誕多聚才力之士,蓄精甲利兵,上由是畏而忌之,不欲誕居中,使出鎮京口;猶嫌其逼,更徙之廣陵。以延孫腹心之臣,故使鎮京口以防之。
魏主將東巡,冬,十月,詔太宰常英起行宮於遼西黃山。
十二月,丁亥,更以順陽王休範為桂陽王。
大明二年戊戌,公元四五八年春,正月,丙午朔,魏設酒禁,釀、酤、飲者皆斬之;吉兇之會,聽開禁,有程日。魏主以士民多因酒致鬥及議國政,故禁之。增置內外候官,伺察諸曹及州、鎮,或微服雜亂於府寺間,以求百官過失,有司窮治,訊掠取服;百官贓滿二丈者皆斬。又增律七十九章。
乙卯,魏如廣寧溫泉宮,遂巡平州;庚午,至黃山宮;二月,丙子,登碣石山,觀滄海;戊寅,南如信都,畋於廣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