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十(起閼逢敦牂,盡著雍閹茂,凡五年)


    世祖孝武皇帝上


    孝建元年甲午,公元四五四年春,正月,己亥朔,上祀南郊,改元,大赦。甲辰,以尚書令何尚之為左光祿大夫、護軍將軍,以左衛將軍顏竣為吏部尚書、領驍騎將軍。


    壬戌,更鑄孝建四銖錢。


    乙醜,魏以侍中伊為司空。


    丙子,立皇子子業為太子。


    初,江州刺史臧質,自謂人才足為一世英雄;太子劭之亂,質潛有異圖,以荊州刺史南郡王義宣庸暗易製,欲外相推奉,因而覆之。質於義宣為內兄,既至江陵,即稱名拜義宣。義宣驚愕問故,質曰:“事中宜然。”時義宣已奉帝為主,故其計不行。及至新亭,又拜江夏王義恭,曰:“天下屯危,禮異常日。”


    劭既誅,義宣與質功皆第一,由是驕恣,事多專行,凡所求欲,無不必從。義宣在荊州十年,財富兵強;朝廷所下製度,意有不同,一不遵承。質自建康之江州,舫千餘乘,部伍前後百餘裏。帝方自攬威權,而質以少主遇之,政刑慶賞,一不諮稟。擅用湓口、鉤圻米,台符屢加檢詰,漸致猜懼。


    帝淫義宣諸女,義宣由是恨怒。質乃遣密信說義宣,以為:“負不賞之功,挾震主之威,自古能全者有幾?今萬物係心於公,聲跡已著;見幾不作,將為它人所先。若命徐遺寶、魯爽驅西北精兵來屯江上,質帥九江樓船為公前驅,已為得天下之半。公以八州之眾,徐進而臨之,雖韓、白更生,不能為建康計矣。且少主失德,聞於道路;沈、柳諸將,亦我之故人,誰肯為少主盡力者?夫不可留者年也,不可失者時也。質常恐溘先朝露,不得展其旅力,為公掃除,於時悔之何及。”義宣腹心將佐諮議參軍蔡超、司馬竺超民等鹹有富貴之望,欲倚質威名以成其業,共勸義宣從其計。質女為義宣子采之婦。義宣謂質無複異同,遂許之。超民,夔之子也。臧敦時為黃門侍郎,帝使敦至義宣所,道經尋陽,質更令敦說誘義宣,義宣意遂定。


    豫州刺史魯爽有勇力,義宣、質素與之相結。義宣密使人報爽及兗州刺史徐遺寶,期以今秋同舉兵。使者至壽陽,爽方飲醉,失義宣指,即日舉兵。爽弟瑜在建康,聞之,逃叛。爽使其眾戴黃標,竊造法服,登壇,自號建平元年;疑長史韋處穆、中兵參軍楊元駒、治中庾騰之不與己同,皆殺之。遺寶亦勒兵向彭城。


    二月,義宣聞爽已反,狼狽舉兵。魯瑜弟弘為質府佐,帝敕質收之,質即執台使,舉兵。


    義宣與質皆上表,言為左右所讒疾,欲誅君側之惡。義宣進爽號征北將軍。爽於是送所造輿服詣江陵,使征北府戶曹版義宣等,文曰:“丞相劉,今補天子,名義宣;東騎臧,今補丞相,名質;平西朱,今補車騎,名修之。皆版到奉行。”義宣駭愕,爽所送法物並留竟陵,不聽進。質加魯弘輔國將軍,下戍大雷。義宣遣諮議參軍劉諶之將萬人就弘,召司州刺史魯秀,欲使為諶之後繼。秀至江陵見義宣,出,拊膺曰:“吾兄誤我,乃與癡人作賊,今年敗矣!”


    義宣兼荊、江、兗、豫四州之力,威震遠近。帝欲奉乘輿法物迎之,竟陵王誕固執不可,曰:“奈何持此座與人!”乃止。


    己卯,以領軍將軍柳元景為撫軍將軍;辛卯,以左衛將軍王玄謨為豫州刺史。命元景統玄謨等諸將以討義宣。癸巳,進據梁山洲,於兩岸築偃月壘,水陸待之。義宣自稱都督中外諸軍事,命僚佐悉稱名。


    甲午,魏主詣道壇受圖籙。


    丙申,以安北司馬夏侯祖歡為兗州刺史。三月,己亥,內外戒嚴。辛醜,以徐州刺史蕭思話為江州刺史,柳元景為雍州刺史。癸卯,以太子左衛率龐秀之為徐州刺史。


    義宣移檄州郡,加進位號,使同發兵。雍州刺史朱修之偽許之,而遣使陳誠於帝。益州刺史劉秀之斬義宣使者,遣中兵參軍韋崧將萬人襲江陵。


    戊申,義宣帥眾十萬發江津,舳艫數百裏。以子慆為輔國將軍,與左司馬竺超民留鎮江陵。檄朱修之使發兵萬人繼進,修之不從。義宣知修之貳於己,乃以魯秀為雍州刺史,使將萬餘人擊之。王玄謨聞秀不來,喜曰:“臧質易與耳!”


    冀州刺史垣護之妻,徐遺寶之姊也,遺寶邀護之同反,護之不從,發兵擊之。遺寶遣兵襲徐州長史明胤於彭城,不克。胤與夏侯祖歡、垣護之共擊遺寶於湖陸,遺寶棄眾焚城,奔魯爽。


    義宣至尋陽,以質為前鋒而進,爽亦引兵直趣曆陽,與質水陸俱下。殿中將軍沈靈賜將百舸,破質前軍於南陵,擒軍主徐慶安等。質至梁山,夾陳兩岸,與官軍相拒。


    夏,四月,戊辰,以後將軍劉義綦為湘州刺史;甲申,以朱修之為荊州刺史。


    上遣左軍將軍薛安都、龍驤將軍南陽宗越等戍曆陽,與魯爽前鋒楊胡興等戰,斬之。爽不能進,留軍大峴,使魯瑜屯小峴。上複遣鎮軍將軍沈慶之濟江,督諸將討爽;爽食少,引兵稍退,自留斷後。慶之使薛安都帥輕騎追之,丙戌,及爽於小峴。爽將戰,飲酒過醉,安都望見爽,即躍馬大唿,直往刺之,應手而倒,左右範雙斬其首。爽眾奔散,瑜亦為部下所殺。遂進攻壽陽,克之。徐遺寶奔東海,東海人殺之。


    李延壽論曰:兇人之濟其身,非世亂莫由焉。魯爽以亂世之情,而行之於平日,其取敗也宜哉!


    南郡王義宣至鵲頭,慶之送爽首示之,並與書曰:仆荷任一方,而釁生所統。近聊帥輕師,指往翦撲,軍鋒裁及,賊爽授首。公情契異常,或欲相見,及其可識,指送相呈。爽累世將家,驍猛善戰,號萬人敵。義宣與質聞其死,皆駭懼。


    柳元景軍於采石;王玄謨以臧質眾盛,遣使來求益兵,上使元景進屯姑孰。


    太傅義恭與義宣書曰:“往時仲堪假兵,靈寶尋害其族;孝伯推誠,牢之旋踵而敗。臧質少無美行,弟所具悉。今藉西楚之強力,圖濟其私;兇謀若果,恐非複池中物也。”義宣由此疑之。五月,甲辰,義宣至蕪湖,質進計曰:“今以萬人取南州,則梁山中絕;萬人綴梁山,則玄謨必不敢動;下官中流鼓棹,直趣石頭,此上策也。”義宣將從之。劉諶之密言於義宣曰:“質求前驅,此誌難測。不如盡銳攻梁山,事克然後長驅,此萬安之計也。”義宣乃止。


    冗從仆射胡子反等守梁山西壘,會西南風急,質遣其將尹周之攻西壘;子反方渡東岸就玄謨計事,聞之,馳歸。周之攻壘甚急,偏將劉季之帥水軍殊死戰,求救於玄謨,玄謨不遣;大司馬參軍崔勳之固爭,乃遣勳之與積弩將軍垣詢之救之。比至,城已陷,勳之、詢之皆戰死。詢之,護之之弟也。子反等奔還東岸。質又遣其將龐法起將數千兵趨南浦,欲自後掩玄謨,遊擊將軍垣護之引水軍與戰,破之。


    朱修之斷馬鞍山道,據險自守。魯秀攻之不克,屢為修之所敗,乃還江陵,修之引兵躡之。或勸修之急追,修之曰:“魯秀,驍將也;獸窮則攫,不可迫也。”


    王玄謨使垣護之告急於柳元景曰:“西城不守,唯餘東城萬人。賊軍數倍,強弱不敵。欲退還姑孰,就節下協力當之,更議進取。”元景不許,曰:“賊勢方盛,不可先退,吾當卷甲赴之。”護之曰:“賊謂南州用三萬人,而將軍麾下裁十分之一,若往造賊壘,則虛實露矣。王豫州必不可來,不如分兵援之。”元景曰:“善!”乃留贏弱自守,悉遣精兵助玄謨,多張旗幟。梁山望之如數萬人,皆以為建康兵悉至,眾心乃安。


    質請自攻東城。諮議參軍顏樂之說義宣曰:“質若複克東城,則大功盡歸之矣;宜遣麾下自行。”義宣乃遣劉諶之與質俱進。甲寅,義宣至梁山,頓兵西岸,質與劉諶之進攻東城。玄謨督諸軍大戰,薛安都帥突騎先衝其陳之東南,陷之,斬諶之道,劉季之、宗越又陷其西北,質等兵大敗。垣護之燒江中舟艦,煙焰覆水,延及西岸,營壘殆盡;諸軍乘勢攻之,義宣兵亦潰。義宣單舸迸走,閉戶而泣,荊州人隨之者猶百餘舸。質欲見義宣計事,而義宣已去。質不知所為,亦走,其眾皆降散。己未,解嚴。


    癸亥,以吳興太守劉延孫為尚書右仆射。


    六月,丙寅,魏主如陰山。


    臧質至尋陽,焚燒府舍,載妓妾西走;使嬖人何文敬領餘兵居前,至西陽。西陽太守魯方平紿文敬曰:“詔書唯捕元惡,餘無所問。不如逃之。”文敬棄眾亡去。質先以妹夫羊衝為武昌郡,質往投之。衝已為郡丞胡庇之所殺,質無所歸,乃逃於南湖。掇蓮實啖之,追兵至,以荷覆頭,自沉於水,出其鼻。戊辰,軍主鄭俱兒望見,射之,中心,兵刃亂至,腸胃縈水草,斬首送建康,子孫皆棄市,並誅其黨豫章太守樂安任薱之、臨川內史劉懷之、鄱陽太守杜仲儒。仲儒,驥之兄子也。功臣柳元景等封賞各有差。


    丞相義宣走至江夏,聞巴陵有軍,迴向江陵,眾散且盡,與左右十許人徙走,腳痛不能前,僦民露車自載,緣道求食。至江陵郭外,遣人報竺超民,超民具羽儀兵眾迎之。時荊州帶甲尚萬餘人,左右翟靈寶誡義宣使撫慰將佐,以“臧質違指授之宜,用致失利。今治兵繕甲,更為後圖。昔漢高百敗,終成大業!”而義宣忘靈寶之言,誤雲“項羽千敗”,眾鹹掩口。魯秀、竺超民等猶欲收餘兵更圖一決;而義宣惛沮,無複神守,入內不複出,左右腹心稍稍離叛。魯秀北走,義宣不能自立,欲隨秀去,乃攜息慆及所愛妾五人著男子服相隨。城內擾亂。白刃交橫,義宣懼,墜馬,遂步進;竺超民送至城外,更以馬與之,歸而城守。義宣求秀不得,左右盡棄之,夜,複還南郡空廨;旦日,超民收送刺奸。義宣止獄戶,坐地歎曰:“臧質老奴誤我!”五妾尋被遣出,義宣號泣,語獄吏曰:“常日非苦,今日分別始是苦。”魯秀眾散,不能去,還向江陵,城上人射之,秀赴水死,就取其首。


    詔右仆射劉延孫使荊、江二州,旌別枉直,就行誅賞;且分割二州之地,議更置新州。


    初,晉氏南遷,以揚州為京畿,穀帛所資皆出焉;以荊、江為重鎮,甲兵所聚盡在焉,常使大將居之。三州戶口,居江南之半,上惡其強大,故欲分之。癸未,分揚州浙東五郡置東揚州,治會稽;分荊、湘、江、豫州之八郡置郢州,治江夏;罷南蠻校尉,遷其營於建康。太傅義恭議使郢州治巴陵,尚書令何尚之曰:“夏口在荊、江之中,正對沔口,通接雍、梁,實為津要。由來舊鎮,根基不易,既有見城,浦大容舫,於是為便。”上從之。既而荊、揚因此虛耗,尚之請複合二州,上不許。


    戊子,省錄尚書事。上惡宗室強盛,不欲權在臣下;太傅義恭知其指,故請省之。


    上使王公、八座與荊州刺史朱修之書,令丞相義宣自為計。書未達,庚寅,修之入江陵,殺義宣,並誅其子十六人,及同黨竺超民、從事中郎蔡超、諮議參軍顏樂之等。超民兄弟應從誅,何尚之上言:“賊既遁走,一夫可擒。若超民反覆昧利,即當取之,非唯免愆,亦可要不義之賞。而超民曾無此意,微足觀過知仁。且為官保全城府,謹守庫藏,端坐待縛。今戮及兄弟,則與其餘逆黨無異,於事為重。”上乃原之。


    秋,七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庚子,魏皇子弘生;辛醜,大赦,改元興光。


    丙辰,大赦。


    八月,甲戌,魏趙王深卒。


    乙亥,魏主還平城。


    冬,十一月,戊戌,魏主如中山,遂如信都;十二月,丙子,還,幸靈丘,至溫泉宮;庚辰,還平城。


    孝建二年乙未,公元四五五年春,正月,魏車騎大將軍樂平王拔有罪,賜死。鎮北大將軍、南兗州刺史沈慶之請老;二月,丙寅,以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慶之固讓,表疏數十上,又麵自陳,乃至稽顙泣涕。上不能奪,聽以始興公就第,厚加給奉。頃之,上複欲用慶之,使何尚之往起之。尚之累陳上意,慶之笑曰:“沈公不效何公,往而複返。”尚之慚而止。辛巳,以尚書右仆射劉延孫為南兗州刺史。


    夏,五月,戊戌,以湘州刺史劉遵考為尚書右仆射。


    六月,壬戌,魏改元太安。


    甲子,大赦。


    甲申,魏主還平城。


    秋,七月,癸巳,立皇弟休祐為山陽王,休茂為海陵王,休業為鄱陽王。


    丙辰,魏主如河西。


    雍州刺史武昌王渾與左右作檄文,自號楚王,改元永光,備置百官,以為戲笑。長史王翼之封呈其手跡。八月,庚申,廢渾為庶人,徙始安郡。上遣員外散騎侍郎東海戴明寶詰責渾,因逼令自殺,時年十七。


    丁亥,魏主還平城。


    詔祀郊廟,初設備樂,從前殿中曹郎荀萬秋之議也。


    上欲削弱王侯。冬,十月,己未,江夏王義恭、竟陵王誕奏裁損王、侯車服、器用、樂舞製度,凡九事;上因諷有司奏增廣為二十四條,聽事不得南向坐,施帳;劍不得為鹿盧形;內史、相及封內官長止稱下官,不得稱臣,罷官則不複追敬。詔可。


    庚午,魏以遼西王常英為太宰。


    壬午,以太傅義恭領揚州刺史,竟陵王誕為司空、領南徐州刺史,建平王寵為尚書令。


    是歲,以故氐王楊保宗子元和為征虜將軍,楊頭為輔國將軍。頭,文德之從祖兄也。元和雖楊氏正統,朝廷以其年幼才弱,未正位號,部落無定主,頭先戍葭蘆,母妻子弟並為魏所執,而頭為宋堅守無貳心。雍州刺史王玄謨上言:“請以頭為假節、西秦州刺史,用安輯其眾。俟數年之後,元和稍長,使嗣故業。若元和才用不稱,便應歸頭,頭能藩抜漢川,使無虜患,彼四千戶荒州殆不足惜。若葭蘆不守,漢川亦無立理。”上不從。


    孝建三年丙申,公元四五六年春,正月,庚寅,立皇弟休範為順陽王,休若為巴陵王。戊戌,立皇子子尚為西陽王。壬子,納右衛將軍何瑀女為太子妃。瑀,澄之曾孫也。甲寅,大赦。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資治通鑒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司馬光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司馬光並收藏資治通鑒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