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以天下墾田多不以實自占,又戶口、年紀互有增減,乃詔下州郡檢核。於是刺史、太守多為詐巧,苟以度田為名,聚民田中,並度廬屋、裏落,民遮道啼唿;或優饒豪右,侵刻贏弱。時諸郡各遣使奏事,帝見陳留吏牘上有書,視之雲:“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帝詰吏由趣,吏不肯服,抵言“於長奉街上得之”,帝怒。時東海公陽年十二,在幄後言曰:“吏受郡敕,當欲以墾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陽不可問?”對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田宅逾製,不可為準。”帝令虎賁將詰問吏,吏乃實首服,如東海公對。上由是益奇愛陽。遣謁者考實二千石長吏阿枉不平者。
冬,十一月,甲戌,大司徒歙坐前為汝南太守,度田不實,贓罪千餘萬,下獄。歙世授《尚書》,八世為博士,諸生守闕為歙求哀者千餘人,至有自髡剔者。平原禮震年十七,求代歙死。帝竟不赦,歙死獄中。
十二月,庚午,以關內侯戴涉為大司徒。盧芳自匈奴複入居高柳。是歲,驃騎大將軍杜茂坐使軍吏殺人,免。使揚武將軍馬成代茂,繕治障塞,十裏一候,以備匈奴。使騎都尉張堪領杜茂營,擊破匈奴於高柳。拜堪漁陽太守。堪視事八年,匈奴不敢犯塞,勸民耕稼,以致殷富。百姓歌曰:“桑無附枝,麥穗兩歧。張君為政,樂不可支!”
安平侯蓋延薨。
交趾麊泠縣雒將女子征側,甚雄勇,交趾太守蘇定以法繩之,征側忿怨。
建武十六年庚子,公元四零年春,二月,征側與其妹征貳反,九真、日南、合浦蠻俚皆應之,凡略六十五城,自立為王,都麊泠。交趾刺史及諸太守僅得自守。
三月,辛醜晦,日有食之。秋,九月,河南尹張伋及諸郡守十餘人皆坐度田不實,下獄死。後上從容謂虎賁中郎將馬援曰:“吾甚恨前殺守、相多也!”對曰:“死得其罪,何多之有!但死者既往,不可複生也!”上大笑。
郡國群盜處處並起,郡縣追討,到則解散,去複屯結,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國,聽群盜自相糾擿,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吏雖逗留迴避故縱者,皆勿問,聽以禽討為效。其牧守令長坐界內有盜賊而不收捕者,又以畏忄聏捐城委守者,皆不以為負,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唯蔽匿者乃罪之。於是更相追捕,賊並解散,徙其魁帥於它郡,賦田受稟,使安生業。自是牛馬放牧不收,邑門不閉。
盧芳與閔堪使使請降,帝立芳為代王,堪為代相,賜繒二萬匹,因使和集匈奴。芳上疏謝,自陳思望闕庭;詔報芳朝明年正月。初,匈奴聞漢購求芳,貪得財帛,故遣芳還降。既而芳以自歸為功,不稱匈奴所遣,單於複恥言其計,故賞遂不行。由是大恨,入寇尤深。
馬援奏宜如舊鑄五銖錢,上從之;天下賴其便。
盧芳入朝,南及昌平,有詔止,令更朝明歲。
建武十七年辛醜,公元四一年春,正月,趙孝公良薨。初,懷縣大姓李子春二孫殺人,懷令趙熹窮治其奸,二孫自殺,收係子春。京師貴戚為請者數十,熹終不聽。及良病,上臨視之,問所欲言,良曰:“素與李子春厚,今犯罪,懷令趙熹欲殺之,願乞其命。”帝曰:“吏奉法律,不可枉也。更道它所欲。”良無複言。既薨,上追思良,乃貰出子春。遷熹為平原太守。二月,乙未晦,日有食之。
夏,四月,乙卯,上行幸章陵;五月,乙卯,還宮。六月,癸巳,臨淮懷公衡薨。
妖賊李廣攻沒皖城,遣虎賁中郎將馬援、驃騎將軍段誌討之。秋,九月,破皖城,斬李廣。
郭後寵衰,數懷怨懟,上怒之。冬,十月,辛巳,廢皇後郭氏,立貴人陰氏為皇後。詔曰:“異常之事,非國休福,不得上壽稱慶。”郅惲言於帝曰:“臣聞夫婦之好,父不能得之於子,況臣能得之於君乎!是臣所不敢言。雖然,願陛下念其可否之計,無令天下有議社稷而已。”帝曰:“惲善恕己量主,知我必不有所左右而輕天下也!”帝進郭後子右翊公輔為中山王,以常山郡益中山國,郭後為中山太後,其餘九國公皆為王。
甲申,帝幸章陵,修園廟,祠舊宅,觀田廬,置酒作樂,賞賜。時宗室諸母因酣悅相與語曰:“文叔少時謹信,與人不款曲,唯直柔耳,今乃能如此!”帝聞之,大笑曰:“吾治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十二月,還自章陵。
是歲,莎車王賢複遣使奉獻,請都護;帝賜賢西域都護印綬及車旗、黃金、錦繡。敦煌太守裴遵上言:“夷狄不可假以大權;又令諸國失望。”詔書收還都護印綬,更賜賢以漢大將軍印綬;其使不肯易,遵迫奪之。賢由是始恨,而猶詐稱大都護,移書諸國,諸國悉服屬焉。
匈奴、鮮卑、赤山烏桓數連兵入塞,殺略吏民;詔拜襄賁令祭肜為遼東太守。肜有勇力,虜每犯塞,常為士卒鋒,數破走之。肜,遵之從弟也。
征側等寇亂連年,詔長沙、合浦、交趾具車船,修道橋,通障豨,儲糧穀,拜馬援為伏波將軍,以扶樂侯劉隆為副,南擊交趾。
建武十八年壬寅,公元四二年二月,蜀郡守將史歆反,攻太守張穆,穆逾城走;宕渠楊偉等起兵以應歆。帝遣吳漢等將萬餘人討之。
甲寅,上行幸長安;三月,幸蒲阪,祠後土。
馬援緣海而進,隨山刊道千餘裏,至浪泊上,與征側等戰,大破之,追至禁豨,賊遂散走。
夏,四月,甲戌,車駕還宮。
戊申,上行幸河內;戊子,還宮。
五月,旱。
盧芳自昌平還,內自疑懼,遂複反,與閔堪相攻連月,匈奴遣數百騎迎芳出塞。芳留匈奴中十餘年,病死。
吳漢發廣漢、巴、蜀三郡兵,圍成都百餘日,秋,七月,拔之,斬史歆等。漢乃乘桴沿江下巴郡,楊偉等惶恐解散。漢誅其渠帥,徙其黨與數百家於南郡、長沙而還。
冬,十月,庚辰,上幸宜城;還,祠章陵;十二月,還宮。
是歲,罷州牧,置刺史。
五宮中郎將線純與太仆朱浮奏議:“禮,為人子,事大宗,降其私親。當除今親廟四,以先帝四廟代之。”大司徒涉等奏“立元、成、哀、平四廟。”上自以昭穆次第,當為元帝後。
建武十九年癸卯,公元四三年春,正月,庚子,追尊宣帝曰中宗。始祠昭帝、元帝於太廟,成帝、哀帝、平帝於長安,舂陵節侯以下於章陵;其長安、章陵,皆太守、令、長侍祠。
馬援斬征側、征貳。
妖賊單臣、傅鎮等相聚入原武城,自稱將軍。詔太中大夫臧宮將兵圍之,數攻不下,士卒死傷。帝召公卿、諸侯王問方略,皆曰:“宜重其購賞。”東海王陽獨曰:“妖巫相劫,勢無久立,其中必有悔欲亡者,但外圍急,不得走耳。宜小挺緩,令得逃亡,逃亡,則一亭長足以禽矣。”帝然之,即敕宮徹圍緩賊,賊眾分散。夏四月,拔原武,斬臣、鎮等。
馬援進擊征側餘黨都陽等,至居風,降之;嶠南悉平。援與越人申明舊製以約束之,自後駱越奉行馬將軍故事。
閏月,戊申,進趙、齊、魯三公爵皆為王。
郭後既廢,太子彊意不自安。郅惲說太子曰:“久處疑位,上違孝道,下近危殆,不如辭位以奉養母氏。”太子從之,數因左右及諸王陳其懇誠,願備藩國。上不忍,遲迴者數歲。六月,戊申,詔曰:“春秋》之義,立子以貴。東海王陽,皇後之子,宜承大統。皇太子彊,崇執謙退,願備藩國,父子之情,重久違之。其以彊為東海王,立陽為皇太子,改名莊。”
袁宏論曰:夫建太子,所以重宗統,一民心也,非有大惡於天下,不可移也。世祖中興漢業,宜遵正道以為後法。今太子之德未虧於外,內寵既多,嫡子遷位,可謂失矣。然東海歸藩,謙恭之心彌亮;明帝承統,友於之情愈篤。雖長幼易位,興廢不同,父子兄弟,至性無間。夫以三代之道處之,亦何以過乎!
冬,十一月,甲戌,大司徒歙坐前為汝南太守,度田不實,贓罪千餘萬,下獄。歙世授《尚書》,八世為博士,諸生守闕為歙求哀者千餘人,至有自髡剔者。平原禮震年十七,求代歙死。帝竟不赦,歙死獄中。
十二月,庚午,以關內侯戴涉為大司徒。盧芳自匈奴複入居高柳。是歲,驃騎大將軍杜茂坐使軍吏殺人,免。使揚武將軍馬成代茂,繕治障塞,十裏一候,以備匈奴。使騎都尉張堪領杜茂營,擊破匈奴於高柳。拜堪漁陽太守。堪視事八年,匈奴不敢犯塞,勸民耕稼,以致殷富。百姓歌曰:“桑無附枝,麥穗兩歧。張君為政,樂不可支!”
安平侯蓋延薨。
交趾麊泠縣雒將女子征側,甚雄勇,交趾太守蘇定以法繩之,征側忿怨。
建武十六年庚子,公元四零年春,二月,征側與其妹征貳反,九真、日南、合浦蠻俚皆應之,凡略六十五城,自立為王,都麊泠。交趾刺史及諸太守僅得自守。
三月,辛醜晦,日有食之。秋,九月,河南尹張伋及諸郡守十餘人皆坐度田不實,下獄死。後上從容謂虎賁中郎將馬援曰:“吾甚恨前殺守、相多也!”對曰:“死得其罪,何多之有!但死者既往,不可複生也!”上大笑。
郡國群盜處處並起,郡縣追討,到則解散,去複屯結,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國,聽群盜自相糾擿,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吏雖逗留迴避故縱者,皆勿問,聽以禽討為效。其牧守令長坐界內有盜賊而不收捕者,又以畏忄聏捐城委守者,皆不以為負,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唯蔽匿者乃罪之。於是更相追捕,賊並解散,徙其魁帥於它郡,賦田受稟,使安生業。自是牛馬放牧不收,邑門不閉。
盧芳與閔堪使使請降,帝立芳為代王,堪為代相,賜繒二萬匹,因使和集匈奴。芳上疏謝,自陳思望闕庭;詔報芳朝明年正月。初,匈奴聞漢購求芳,貪得財帛,故遣芳還降。既而芳以自歸為功,不稱匈奴所遣,單於複恥言其計,故賞遂不行。由是大恨,入寇尤深。
馬援奏宜如舊鑄五銖錢,上從之;天下賴其便。
盧芳入朝,南及昌平,有詔止,令更朝明歲。
建武十七年辛醜,公元四一年春,正月,趙孝公良薨。初,懷縣大姓李子春二孫殺人,懷令趙熹窮治其奸,二孫自殺,收係子春。京師貴戚為請者數十,熹終不聽。及良病,上臨視之,問所欲言,良曰:“素與李子春厚,今犯罪,懷令趙熹欲殺之,願乞其命。”帝曰:“吏奉法律,不可枉也。更道它所欲。”良無複言。既薨,上追思良,乃貰出子春。遷熹為平原太守。二月,乙未晦,日有食之。
夏,四月,乙卯,上行幸章陵;五月,乙卯,還宮。六月,癸巳,臨淮懷公衡薨。
妖賊李廣攻沒皖城,遣虎賁中郎將馬援、驃騎將軍段誌討之。秋,九月,破皖城,斬李廣。
郭後寵衰,數懷怨懟,上怒之。冬,十月,辛巳,廢皇後郭氏,立貴人陰氏為皇後。詔曰:“異常之事,非國休福,不得上壽稱慶。”郅惲言於帝曰:“臣聞夫婦之好,父不能得之於子,況臣能得之於君乎!是臣所不敢言。雖然,願陛下念其可否之計,無令天下有議社稷而已。”帝曰:“惲善恕己量主,知我必不有所左右而輕天下也!”帝進郭後子右翊公輔為中山王,以常山郡益中山國,郭後為中山太後,其餘九國公皆為王。
甲申,帝幸章陵,修園廟,祠舊宅,觀田廬,置酒作樂,賞賜。時宗室諸母因酣悅相與語曰:“文叔少時謹信,與人不款曲,唯直柔耳,今乃能如此!”帝聞之,大笑曰:“吾治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十二月,還自章陵。
是歲,莎車王賢複遣使奉獻,請都護;帝賜賢西域都護印綬及車旗、黃金、錦繡。敦煌太守裴遵上言:“夷狄不可假以大權;又令諸國失望。”詔書收還都護印綬,更賜賢以漢大將軍印綬;其使不肯易,遵迫奪之。賢由是始恨,而猶詐稱大都護,移書諸國,諸國悉服屬焉。
匈奴、鮮卑、赤山烏桓數連兵入塞,殺略吏民;詔拜襄賁令祭肜為遼東太守。肜有勇力,虜每犯塞,常為士卒鋒,數破走之。肜,遵之從弟也。
征側等寇亂連年,詔長沙、合浦、交趾具車船,修道橋,通障豨,儲糧穀,拜馬援為伏波將軍,以扶樂侯劉隆為副,南擊交趾。
建武十八年壬寅,公元四二年二月,蜀郡守將史歆反,攻太守張穆,穆逾城走;宕渠楊偉等起兵以應歆。帝遣吳漢等將萬餘人討之。
甲寅,上行幸長安;三月,幸蒲阪,祠後土。
馬援緣海而進,隨山刊道千餘裏,至浪泊上,與征側等戰,大破之,追至禁豨,賊遂散走。
夏,四月,甲戌,車駕還宮。
戊申,上行幸河內;戊子,還宮。
五月,旱。
盧芳自昌平還,內自疑懼,遂複反,與閔堪相攻連月,匈奴遣數百騎迎芳出塞。芳留匈奴中十餘年,病死。
吳漢發廣漢、巴、蜀三郡兵,圍成都百餘日,秋,七月,拔之,斬史歆等。漢乃乘桴沿江下巴郡,楊偉等惶恐解散。漢誅其渠帥,徙其黨與數百家於南郡、長沙而還。
冬,十月,庚辰,上幸宜城;還,祠章陵;十二月,還宮。
是歲,罷州牧,置刺史。
五宮中郎將線純與太仆朱浮奏議:“禮,為人子,事大宗,降其私親。當除今親廟四,以先帝四廟代之。”大司徒涉等奏“立元、成、哀、平四廟。”上自以昭穆次第,當為元帝後。
建武十九年癸卯,公元四三年春,正月,庚子,追尊宣帝曰中宗。始祠昭帝、元帝於太廟,成帝、哀帝、平帝於長安,舂陵節侯以下於章陵;其長安、章陵,皆太守、令、長侍祠。
馬援斬征側、征貳。
妖賊單臣、傅鎮等相聚入原武城,自稱將軍。詔太中大夫臧宮將兵圍之,數攻不下,士卒死傷。帝召公卿、諸侯王問方略,皆曰:“宜重其購賞。”東海王陽獨曰:“妖巫相劫,勢無久立,其中必有悔欲亡者,但外圍急,不得走耳。宜小挺緩,令得逃亡,逃亡,則一亭長足以禽矣。”帝然之,即敕宮徹圍緩賊,賊眾分散。夏四月,拔原武,斬臣、鎮等。
馬援進擊征側餘黨都陽等,至居風,降之;嶠南悉平。援與越人申明舊製以約束之,自後駱越奉行馬將軍故事。
閏月,戊申,進趙、齊、魯三公爵皆為王。
郭後既廢,太子彊意不自安。郅惲說太子曰:“久處疑位,上違孝道,下近危殆,不如辭位以奉養母氏。”太子從之,數因左右及諸王陳其懇誠,願備藩國。上不忍,遲迴者數歲。六月,戊申,詔曰:“春秋》之義,立子以貴。東海王陽,皇後之子,宜承大統。皇太子彊,崇執謙退,願備藩國,父子之情,重久違之。其以彊為東海王,立陽為皇太子,改名莊。”
袁宏論曰:夫建太子,所以重宗統,一民心也,非有大惡於天下,不可移也。世祖中興漢業,宜遵正道以為後法。今太子之德未虧於外,內寵既多,嫡子遷位,可謂失矣。然東海歸藩,謙恭之心彌亮;明帝承統,友於之情愈篤。雖長幼易位,興廢不同,父子兄弟,至性無間。夫以三代之道處之,亦何以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