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紀三十五(起柔兆涒灘,盡柔兆敦牂,凡十一年)
世祖光武皇帝中之下
建武十二丙申,公元三六年春,正月,吳漢破公孫述將魏堂、公孫永於魚涪津,遂圍武陽。述遣子婿史興救之,漢迎擊,破之,因入犍為界;諸縣皆城守。詔漢直取廣都,據其心腹。漢乃進軍攻廣都,拔之,遣輕騎燒成都市橋。公孫述將帥恐懼,日夜離叛,述雖誅滅其家,猶不能禁。帝必欲降之,又下詔喻述曰:“勿以來歙、岑彭受害自疑,今以時自詣,則宗族完全。詔書手記,不可數得。”述終無降意。
秋,七月,馮駿拔江州,獲田戎。
帝戒吳漢曰:“成都十餘萬眾,不可輕也。但堅據廣都,待其來攻,忽與爭鋒。若不敢來,公轉營迫之,須其力疲,乃可擊也。”漢乘利,遂自將步騎二萬進逼成都;去城十餘裏,阻江北營,作浮橋,使副將武威將軍劉尚將萬餘人屯於江南,為營相去二十餘裏。帝聞之大驚,讓漢曰:“比敕公千條萬端,何意臨事勃亂!既輕敵深入,又與尚別營,事有緩急,不複相及。賊若出兵綴公,以大眾攻尚,尚破,公即敗矣。幸無它者,急引兵還廣都。”詔書未到,九月,述果使其大司徒謝豐、執金吾袁吉將眾十許萬,分為二十餘營,出攻漢,使別將將萬餘人劫劉尚,令不得相救。漢與大戰一日,兵敗,走入壁,豐因圍之。漢乃召諸將厲之曰:“吾與諸君逾越險阻,轉戰千裏,遂深入敵地,至其城下,而今與劉尚二處受圍,勢既不接,其禍難量;欲潛師就尚於江南,並兵禦之。若能同心一力,人自為戰,大功可立;如其不然,敗必無餘。成敗之機,在此一舉。”諸將皆曰:“諾。”於是饗士秣馬,閉營三日不出,乃多樹幡旗,使煙火不絕,夜,銜枚引兵與劉尚合軍。豐等不覺,明日,乃分兵拒水北,自將攻江南。漢悉兵迎戰,自旦至晡,遂大破之,斬豐、吉。於是引還廣都,留劉尚拒述,具以狀上,而深自譴責。帝報曰:“公還廣都,甚得其宜,述必不敢略尚而擊公也。若先攻尚,公從廣都五十裏悉步騎赴之,適當值其危困,破之必矣!”正是漢與述戰於廣都、成都之間,八戰八克,遂軍於其郭中。臧宮拔綿竹,破涪城,斬公孫恢;複攻撥繁、郫,與呈漢會於成都。
李通欲避權勢,乞骸骨;積二歲,帝乃聽上大司空印綬,以特進奉朝請。後有司奏封皇子,帝感通首創大謀,即日,封通少子雄為召陵侯。
公孫述困急,謂延岑曰:“事當奈何!”岑曰:“男兒當死中求生,可坐窮乎!財物易聚耳,不宜有愛。”述乃悉散金帛,募敢死士五千餘人以配岑。岑於市橋偽建旗幟,鳴鼓挑戰,而潛遣奇兵出吳漢軍後襲擊破漢,漢墮水,緣馬尾得出。漢軍餘七日糧,陰具船,欲遁去。蜀郡太守南陽張堪聞之,馳往見漢,說述必敗,不宜退師之策。漢從之,乃示弱以挑敵。冬,十一月,臧宮軍鹹陽門;戊寅,述自將數萬人攻漢,使延岑拒宮。大戰,岑三合三勝,自旦及日中,軍士不得食,並疲。漢因使護軍高午、唐邯將銳卒數萬擊之,述兵大亂;高午奔陳刺述,洞胸墮馬,左右輿入城。述以兵屬延岑,其夜,死;明旦,延岑以城降。辛巳,吳漢夷述妻子,盡滅公孫氏,並族延岑,遂放兵大掠,焚述宮室。帝聞之怒,以譴漢。又讓劉尚曰:“城降三日,吏民從服,孩兒、老母,口以萬數,一旦放兵縱火,聞之可為酸鼻。尚宗室子孫,嚐更吏職,何忍行此!仰視天,俯視地,觀放麑、啜羹,二者孰仁?良失斬將吊民之義也!”
初,述征廣漢李業為博士,業固稱疾不起。述羞不能致,使大鴻臚尹融奉詔命以劫業,“若起則受公侯之位,不起,賜以毒酒。”融譬旨曰:“方今天下分崩,孰知是非,而以區區之身試於不測之淵乎!朝廷貪慕名德,曠官缺位,於今七年,四時珍禦,不以忘君;宜上奉知己,下為子孫,身名俱全,不亦優乎!”業乃歎曰:“古人危邦不入,亂邦不居,為此故也。君子見危授命,何乃誘以高位重餌哉!”融曰:“宜唿室家計之。”業曰:“丈夫斷之於心久矣,何妻子之為!”遂飲毒而死。述恥有殺賢之名,遣使吊祠,賻贈百匹,業子翬逃,辭不受。述又騁巴郡譙玄,玄不詣;亦遣使者以毒藥劫之,太守自詣玄廬,勸之行,玄曰:“保誌全高,死亦奚恨!”遂受毒藥。玄子瑛泣血叩頭於太守,願奉家錢千萬以贖父死,太守為請,述許之。述又征蜀郡王皓、王嘉,恐其不至,先係其妻子,使者謂嘉曰:“速裝,妻子可全。”對曰:“犬馬猶識主,況於人乎!”王皓先自刎,以首付使者。述怒,遂誅皓家屬。王嘉聞而歎曰:“後之哉!”乃對使者伏劍而死。犍為費貽不肯仕述,漆身為癩,陽狂以避之。同郡任永、馮信皆托青盲以辭征命。帝既平蜀,詔贈常少為太常,張隆為光祿勳。譙玄已卒,祠以中牢,敕所在還其家錢,而表李業之閭。征費貽、任永、馮信,會永、信病卒,獨貽仕至合浦太守。上以述將程烏、李育有才幹,皆擢用之。於是西土鹹悅,莫不歸心焉。
初,王莽以廣漢文齊為益州太守,齊訓農治兵,降集群夷,甚得其和。公孫述時,齊固守拒險,述拘其妻子,許以封侯,齊不降。聞上即位,間道遣使自聞。蜀平,征為鎮遠將軍,封成義侯。
十二月,辛卯,揚武將軍馬成行大司空事。
是歲,參狼羌與諸種寇武都,隴西太守馬援擊破之,降者萬餘人,於是隴右清靜。援務開恩信,寬以待下,任吏以職,但總大體,而賓客故人日滿其門。諸曹時白外事,援輒曰:“此丞、掾之任,何足相煩!頗哀老子,使得遨遊。若大姓侵小民,黠吏不從令,此乃太守事耳。”傍縣嚐有報讎者,吏民驚言羌反,百姓奔入城,狄道長詣門,請閉城發兵。援時與賓客飲,大笑曰:“虜何敢複犯我!曉狄道長,歸守寺舍。良怖急者,可床下伏。”後稍定,郡中服之。
詔:“邊吏力不足戰則守,追虜料敵,不拘以逗留法。”
山桑節侯王常、牟平烈侯耿況、東光成侯耿純皆薨。況疾病,乘輿數自臨幸,複以弇弟廣、舉並為中郎將。弇兄弟六人皆垂青紫,省侍醫藥,當世以為榮。
盧芳與匈奴、烏桓連兵,數寇邊。帝遣驃騎大將軍杜茂等將兵鎮守北邊,治飛狐道,築亭障,修烽燧,凡與匈奴、烏桓大小數十百戰,終不能克。
上詔竇融與五郡太守入朝。融等奉詔而行,官屬賓客相隨,駕乘千餘兩,馬牛羊被野。既至,詣城門,上印綬。詔遣使者還侯印綬,引見,賞賜恩寵,傾動京師。尋拜融冀州牧。又以梁統為太中大夫,姑臧長孔奮為武都郡丞。姑臧在河西最為富饒,天下未定,土多不修檢操,居縣者不盈數月,輒致豐積;奮在職四年力行清潔,為眾人所笑,以為身處脂膏不能自潤。及從融入朝,諸守、令財貨連轂,彌竟川澤;唯奮無資,單車就路,帝以是賞之。帝以睢陽令任延為武威太守,帝親見,戒之曰:“善事上官,無失名譽。”延對曰:“臣聞忠臣不和,和臣不忠。履正奉公,臣子之節;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善事上官,臣不敢奉詔。”帝歎息曰:“卿言是也!”
建武十三年丁酉,公元三七年春,正月,庚申,大司徒侯霸薨。
戊子,詔曰:“郡國獻異味,其令太官勿複受!遠方口實所以薦宗廟,自如舊製。”時異國有獻名馬者,日行千裏,又進寶劍,價直百金。詔以劍賜騎士,馬駕鼓車。上雅不喜聽音樂,手不持珠玉,嚐出獵,車駕夜還,上東門候汝南郅惲拒關不開。上令從者見麵於門間,惲曰:“火明遼遠。”遂不受詔。上乃迴,從東中門入。明日,惲上書諫曰:“昔文王不敢槃於遊田,以萬民惟正之供。而陛下遠獵山林,夜以繼晝,其如社稷宗廟何!”書奏,賜惲布百匹,貶東中門候為參封尉。
二月,遣捕虜將軍馬武屯虖沱河以備匈奴。
盧芳攻雲中,久不下。其將隨昱留守九原,欲脅芳來降;芳知之,與十餘騎亡入匈奴,其眾盡歸隨昱,昱乃詣闕降。詔拜昱五原太守,封鐫胡侯。
朱祜奏:“古者人臣受封,不加王爵。”丙辰,詔長沙王興、真定王得、河間王邵、中山王茂皆降爵為侯。丁巳,以趙王良為趙公,太原王章為齊公,魯王興為魯公。是時,宗室及絕國封侯者凡一百三十七人。富平侯張純,安世之四世孫也,曆王莽世,以孰謹守約保全前封;建武初,先來詣闕,為侯如故。於是有司奏:“列侯非宗室不宜複國。”上曰:“張純宿衛十有餘年,其勿廢!”更封武始侯,食富平之半。
庚午,以紹嘉公孔安為宋公,承休公姬常為衛公。
三月,辛未,以沛郡太守韓歆為大司徒。
丙子,行大司空馬成複為揚武將軍。
吳漢自蜀振旅而還,至宛,詔過家上塚,賜穀二萬斛;夏,四月,至京師。於是大饗將士,功臣增邑更封凡三百六十五人,其外戚、恩澤封者四十五人。定封鄧禹為高密侯,食四縣;李通為固始侯,賈複為膠東侯,食六縣;餘各有差。已歿者益封其子孫,或更封支庶。帝在兵間久,厭武事,且知天下疲耗,思樂息肩,自隴、蜀平後,非警急,未嚐複言軍旅。皇太子嚐問攻戰之事,帝曰:“昔衛靈公問陳,孔子不對。此非爾所及。”鄧禹、賈複知帝偃幹戈,修文德,不欲功臣擁眾京師,乃去甲兵,敦儒學。帝亦思念,欲完功臣爵土,不令以吏職為過,遂罷左、右將軍官。耿弇等亦上大將軍、將軍印綬,皆以列侯就第,加位特進,奉朝請。鄧禹內行淳備,有子十三人,各使守一藝,修整閨門,教養子孫,皆可以為後世法,資用國邑,不修產利。賈複為人剛毅方直,多大節,既還私第,闔門養威重。朱祜等薦複宜為宰相,帝方以吏事責三公,故功臣並不用。是時,列侯唯高密、固始、膠東三侯與公卿參議國家大事,恩遇甚厚。帝雖製禦功臣,而每能迴容,宥其小失。遠方貢珍甘,必先遍賜諸侯,而太官無餘,故皆保其福祿,無誅譴者。
益州傳送公孫述瞽師、郊廟樂器、葆車、輿輦,於是法物始備。時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書調役,務從簡寡,至乃十存一焉。
甲寅,以冀州牧竇融為大司空。融自以非舊臣,一旦入朝,在功臣之右,每召會進見,容貌辭氣,卑恭已甚,帝以此愈親厚之。融小心,久不自安,數辭爵位,上疏曰:“臣融有子,朝夕教導以經藝,不令觀天文,見讖記,誠欲令恭肅畏事,恂恂守道,不願其有才能,何況乃當傳以連城廣土,享故諸侯王國哉!”因複請間求見,帝不許。後朝罷,逡巡席後,帝知欲有讓,遂使左右傳出。它日會見,迎詔融曰:“日者知公欲讓職還土,故命公暑熱且自便。今相見,宜論它事,勿得複言。”融不敢重陳請。
王月,匈奴寇河東。
建武十四年戊戌,公元三八年夏,邛穀王任貴遣使上三年計,即授越巂太守。
秋,會稽大疫。
莎車王賢、鄯善王安皆遣使奉獻。西域苦匈奴重斂,皆願屬漢,複置都護;上以中國新定,不許。
太中大夫梁統上疏曰:“臣竊見元帝初元五年,輕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輕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殺人者,減死一等。自是以後,著為常準,故人輕犯法,吏易殺人。臣聞立君之道,仁義為主,仁者愛人,義者正理。愛人以除殘為務,正理以去亂為心;刑罰在衷,無取於輕。高帝受命,約令定律,誠得其宜,文帝唯除省肉刑、相坐之法,自餘皆率由舊章。至哀、平繼體,即位日淺,聽斷尚寡。丞相王嘉輕為穿鑿,虧除先帝舊約成律,數年之間百有餘事,或不便於理,或不厭民心,謹表其尤害於體者,傅奏於左。願陛下宣詔有司,詳擇其善,定不易之典。”事下公卿。光祿勳杜林奏曰:“大漢初興,蠲除苛政,海內歡欣;及至其後,漸以滋章。果桃菜茹之饋,集以成贓,小事無妨於義,以為大戮。至於法不能禁,令不能止,上下相遁,為敝彌深。臣愚以為宜如舊製,不合翻移。”統複上言曰:“臣之所奏,非曰嚴刑。《經》曰:‘爰製百姓,於刑之衷。’衷之為言,不輕不重之謂也。自高祖至於孝宣,海內稱治,至初元、建平而盜賊浸多,皆刑罰不衷,愚人易犯之所致也。由此觀之,則刑輕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奸軌,而害及良善也!”事寢,不報。
建武十五年己亥,公元三九年春,正月,辛醜,大司徒韓歆免。歆好直言,無隱諱,帝每不能容。歆於上前證歲將饑兇,指天畫地,言甚剛切,故坐免歸田裏。帝猶不釋,複遣使宣詔責之;歆及子嬰皆自殺。歆素有重名,死非其罪,眾多不厭;帝乃追賜錢穀,以成禮葬之。
臣光曰:昔高宗命說曰:“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夫切直之言,非人臣之利,乃國家之福也。是以人君夙夜求之,唯懼弗得聞。惜乎,以光武之世而韓歆用直諫死,豈不為仁明之累哉!
丁未,有星孛於昴。
以汝南太守歐陽歙為大司徒。
匈奴寇鈔日盛,州郡不能禁。二月,遣吳漢率馬成、馬武等北擊匈奴,徙雁門、代郡、上穀吏民六萬餘口置居庸、常山關以東,以避胡寇。匈奴左部遂複轉居塞內,朝廷患之,增緣邊兵,部數千人。
夏,四月,丁巳,封皇子輔為右翊公,英為楚公,陽為東海公,康為濟南公,蒼為東平公,延為淮陽公,荊為山陽公,衡為臨淮公,焉為左翊公,京為琅邪公。癸醜,追諡兄縯為齊武公,兄仲為魯哀公。帝感縯功業不就,撫育二子章、興,恩愛甚篤。以其少貴,欲令親吏事,使章試守平陰令,興緱氏令。其後章遷梁郡太守,興遷弘農太守。
世祖光武皇帝中之下
建武十二丙申,公元三六年春,正月,吳漢破公孫述將魏堂、公孫永於魚涪津,遂圍武陽。述遣子婿史興救之,漢迎擊,破之,因入犍為界;諸縣皆城守。詔漢直取廣都,據其心腹。漢乃進軍攻廣都,拔之,遣輕騎燒成都市橋。公孫述將帥恐懼,日夜離叛,述雖誅滅其家,猶不能禁。帝必欲降之,又下詔喻述曰:“勿以來歙、岑彭受害自疑,今以時自詣,則宗族完全。詔書手記,不可數得。”述終無降意。
秋,七月,馮駿拔江州,獲田戎。
帝戒吳漢曰:“成都十餘萬眾,不可輕也。但堅據廣都,待其來攻,忽與爭鋒。若不敢來,公轉營迫之,須其力疲,乃可擊也。”漢乘利,遂自將步騎二萬進逼成都;去城十餘裏,阻江北營,作浮橋,使副將武威將軍劉尚將萬餘人屯於江南,為營相去二十餘裏。帝聞之大驚,讓漢曰:“比敕公千條萬端,何意臨事勃亂!既輕敵深入,又與尚別營,事有緩急,不複相及。賊若出兵綴公,以大眾攻尚,尚破,公即敗矣。幸無它者,急引兵還廣都。”詔書未到,九月,述果使其大司徒謝豐、執金吾袁吉將眾十許萬,分為二十餘營,出攻漢,使別將將萬餘人劫劉尚,令不得相救。漢與大戰一日,兵敗,走入壁,豐因圍之。漢乃召諸將厲之曰:“吾與諸君逾越險阻,轉戰千裏,遂深入敵地,至其城下,而今與劉尚二處受圍,勢既不接,其禍難量;欲潛師就尚於江南,並兵禦之。若能同心一力,人自為戰,大功可立;如其不然,敗必無餘。成敗之機,在此一舉。”諸將皆曰:“諾。”於是饗士秣馬,閉營三日不出,乃多樹幡旗,使煙火不絕,夜,銜枚引兵與劉尚合軍。豐等不覺,明日,乃分兵拒水北,自將攻江南。漢悉兵迎戰,自旦至晡,遂大破之,斬豐、吉。於是引還廣都,留劉尚拒述,具以狀上,而深自譴責。帝報曰:“公還廣都,甚得其宜,述必不敢略尚而擊公也。若先攻尚,公從廣都五十裏悉步騎赴之,適當值其危困,破之必矣!”正是漢與述戰於廣都、成都之間,八戰八克,遂軍於其郭中。臧宮拔綿竹,破涪城,斬公孫恢;複攻撥繁、郫,與呈漢會於成都。
李通欲避權勢,乞骸骨;積二歲,帝乃聽上大司空印綬,以特進奉朝請。後有司奏封皇子,帝感通首創大謀,即日,封通少子雄為召陵侯。
公孫述困急,謂延岑曰:“事當奈何!”岑曰:“男兒當死中求生,可坐窮乎!財物易聚耳,不宜有愛。”述乃悉散金帛,募敢死士五千餘人以配岑。岑於市橋偽建旗幟,鳴鼓挑戰,而潛遣奇兵出吳漢軍後襲擊破漢,漢墮水,緣馬尾得出。漢軍餘七日糧,陰具船,欲遁去。蜀郡太守南陽張堪聞之,馳往見漢,說述必敗,不宜退師之策。漢從之,乃示弱以挑敵。冬,十一月,臧宮軍鹹陽門;戊寅,述自將數萬人攻漢,使延岑拒宮。大戰,岑三合三勝,自旦及日中,軍士不得食,並疲。漢因使護軍高午、唐邯將銳卒數萬擊之,述兵大亂;高午奔陳刺述,洞胸墮馬,左右輿入城。述以兵屬延岑,其夜,死;明旦,延岑以城降。辛巳,吳漢夷述妻子,盡滅公孫氏,並族延岑,遂放兵大掠,焚述宮室。帝聞之怒,以譴漢。又讓劉尚曰:“城降三日,吏民從服,孩兒、老母,口以萬數,一旦放兵縱火,聞之可為酸鼻。尚宗室子孫,嚐更吏職,何忍行此!仰視天,俯視地,觀放麑、啜羹,二者孰仁?良失斬將吊民之義也!”
初,述征廣漢李業為博士,業固稱疾不起。述羞不能致,使大鴻臚尹融奉詔命以劫業,“若起則受公侯之位,不起,賜以毒酒。”融譬旨曰:“方今天下分崩,孰知是非,而以區區之身試於不測之淵乎!朝廷貪慕名德,曠官缺位,於今七年,四時珍禦,不以忘君;宜上奉知己,下為子孫,身名俱全,不亦優乎!”業乃歎曰:“古人危邦不入,亂邦不居,為此故也。君子見危授命,何乃誘以高位重餌哉!”融曰:“宜唿室家計之。”業曰:“丈夫斷之於心久矣,何妻子之為!”遂飲毒而死。述恥有殺賢之名,遣使吊祠,賻贈百匹,業子翬逃,辭不受。述又騁巴郡譙玄,玄不詣;亦遣使者以毒藥劫之,太守自詣玄廬,勸之行,玄曰:“保誌全高,死亦奚恨!”遂受毒藥。玄子瑛泣血叩頭於太守,願奉家錢千萬以贖父死,太守為請,述許之。述又征蜀郡王皓、王嘉,恐其不至,先係其妻子,使者謂嘉曰:“速裝,妻子可全。”對曰:“犬馬猶識主,況於人乎!”王皓先自刎,以首付使者。述怒,遂誅皓家屬。王嘉聞而歎曰:“後之哉!”乃對使者伏劍而死。犍為費貽不肯仕述,漆身為癩,陽狂以避之。同郡任永、馮信皆托青盲以辭征命。帝既平蜀,詔贈常少為太常,張隆為光祿勳。譙玄已卒,祠以中牢,敕所在還其家錢,而表李業之閭。征費貽、任永、馮信,會永、信病卒,獨貽仕至合浦太守。上以述將程烏、李育有才幹,皆擢用之。於是西土鹹悅,莫不歸心焉。
初,王莽以廣漢文齊為益州太守,齊訓農治兵,降集群夷,甚得其和。公孫述時,齊固守拒險,述拘其妻子,許以封侯,齊不降。聞上即位,間道遣使自聞。蜀平,征為鎮遠將軍,封成義侯。
十二月,辛卯,揚武將軍馬成行大司空事。
是歲,參狼羌與諸種寇武都,隴西太守馬援擊破之,降者萬餘人,於是隴右清靜。援務開恩信,寬以待下,任吏以職,但總大體,而賓客故人日滿其門。諸曹時白外事,援輒曰:“此丞、掾之任,何足相煩!頗哀老子,使得遨遊。若大姓侵小民,黠吏不從令,此乃太守事耳。”傍縣嚐有報讎者,吏民驚言羌反,百姓奔入城,狄道長詣門,請閉城發兵。援時與賓客飲,大笑曰:“虜何敢複犯我!曉狄道長,歸守寺舍。良怖急者,可床下伏。”後稍定,郡中服之。
詔:“邊吏力不足戰則守,追虜料敵,不拘以逗留法。”
山桑節侯王常、牟平烈侯耿況、東光成侯耿純皆薨。況疾病,乘輿數自臨幸,複以弇弟廣、舉並為中郎將。弇兄弟六人皆垂青紫,省侍醫藥,當世以為榮。
盧芳與匈奴、烏桓連兵,數寇邊。帝遣驃騎大將軍杜茂等將兵鎮守北邊,治飛狐道,築亭障,修烽燧,凡與匈奴、烏桓大小數十百戰,終不能克。
上詔竇融與五郡太守入朝。融等奉詔而行,官屬賓客相隨,駕乘千餘兩,馬牛羊被野。既至,詣城門,上印綬。詔遣使者還侯印綬,引見,賞賜恩寵,傾動京師。尋拜融冀州牧。又以梁統為太中大夫,姑臧長孔奮為武都郡丞。姑臧在河西最為富饒,天下未定,土多不修檢操,居縣者不盈數月,輒致豐積;奮在職四年力行清潔,為眾人所笑,以為身處脂膏不能自潤。及從融入朝,諸守、令財貨連轂,彌竟川澤;唯奮無資,單車就路,帝以是賞之。帝以睢陽令任延為武威太守,帝親見,戒之曰:“善事上官,無失名譽。”延對曰:“臣聞忠臣不和,和臣不忠。履正奉公,臣子之節;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善事上官,臣不敢奉詔。”帝歎息曰:“卿言是也!”
建武十三年丁酉,公元三七年春,正月,庚申,大司徒侯霸薨。
戊子,詔曰:“郡國獻異味,其令太官勿複受!遠方口實所以薦宗廟,自如舊製。”時異國有獻名馬者,日行千裏,又進寶劍,價直百金。詔以劍賜騎士,馬駕鼓車。上雅不喜聽音樂,手不持珠玉,嚐出獵,車駕夜還,上東門候汝南郅惲拒關不開。上令從者見麵於門間,惲曰:“火明遼遠。”遂不受詔。上乃迴,從東中門入。明日,惲上書諫曰:“昔文王不敢槃於遊田,以萬民惟正之供。而陛下遠獵山林,夜以繼晝,其如社稷宗廟何!”書奏,賜惲布百匹,貶東中門候為參封尉。
二月,遣捕虜將軍馬武屯虖沱河以備匈奴。
盧芳攻雲中,久不下。其將隨昱留守九原,欲脅芳來降;芳知之,與十餘騎亡入匈奴,其眾盡歸隨昱,昱乃詣闕降。詔拜昱五原太守,封鐫胡侯。
朱祜奏:“古者人臣受封,不加王爵。”丙辰,詔長沙王興、真定王得、河間王邵、中山王茂皆降爵為侯。丁巳,以趙王良為趙公,太原王章為齊公,魯王興為魯公。是時,宗室及絕國封侯者凡一百三十七人。富平侯張純,安世之四世孫也,曆王莽世,以孰謹守約保全前封;建武初,先來詣闕,為侯如故。於是有司奏:“列侯非宗室不宜複國。”上曰:“張純宿衛十有餘年,其勿廢!”更封武始侯,食富平之半。
庚午,以紹嘉公孔安為宋公,承休公姬常為衛公。
三月,辛未,以沛郡太守韓歆為大司徒。
丙子,行大司空馬成複為揚武將軍。
吳漢自蜀振旅而還,至宛,詔過家上塚,賜穀二萬斛;夏,四月,至京師。於是大饗將士,功臣增邑更封凡三百六十五人,其外戚、恩澤封者四十五人。定封鄧禹為高密侯,食四縣;李通為固始侯,賈複為膠東侯,食六縣;餘各有差。已歿者益封其子孫,或更封支庶。帝在兵間久,厭武事,且知天下疲耗,思樂息肩,自隴、蜀平後,非警急,未嚐複言軍旅。皇太子嚐問攻戰之事,帝曰:“昔衛靈公問陳,孔子不對。此非爾所及。”鄧禹、賈複知帝偃幹戈,修文德,不欲功臣擁眾京師,乃去甲兵,敦儒學。帝亦思念,欲完功臣爵土,不令以吏職為過,遂罷左、右將軍官。耿弇等亦上大將軍、將軍印綬,皆以列侯就第,加位特進,奉朝請。鄧禹內行淳備,有子十三人,各使守一藝,修整閨門,教養子孫,皆可以為後世法,資用國邑,不修產利。賈複為人剛毅方直,多大節,既還私第,闔門養威重。朱祜等薦複宜為宰相,帝方以吏事責三公,故功臣並不用。是時,列侯唯高密、固始、膠東三侯與公卿參議國家大事,恩遇甚厚。帝雖製禦功臣,而每能迴容,宥其小失。遠方貢珍甘,必先遍賜諸侯,而太官無餘,故皆保其福祿,無誅譴者。
益州傳送公孫述瞽師、郊廟樂器、葆車、輿輦,於是法物始備。時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書調役,務從簡寡,至乃十存一焉。
甲寅,以冀州牧竇融為大司空。融自以非舊臣,一旦入朝,在功臣之右,每召會進見,容貌辭氣,卑恭已甚,帝以此愈親厚之。融小心,久不自安,數辭爵位,上疏曰:“臣融有子,朝夕教導以經藝,不令觀天文,見讖記,誠欲令恭肅畏事,恂恂守道,不願其有才能,何況乃當傳以連城廣土,享故諸侯王國哉!”因複請間求見,帝不許。後朝罷,逡巡席後,帝知欲有讓,遂使左右傳出。它日會見,迎詔融曰:“日者知公欲讓職還土,故命公暑熱且自便。今相見,宜論它事,勿得複言。”融不敢重陳請。
王月,匈奴寇河東。
建武十四年戊戌,公元三八年夏,邛穀王任貴遣使上三年計,即授越巂太守。
秋,會稽大疫。
莎車王賢、鄯善王安皆遣使奉獻。西域苦匈奴重斂,皆願屬漢,複置都護;上以中國新定,不許。
太中大夫梁統上疏曰:“臣竊見元帝初元五年,輕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輕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殺人者,減死一等。自是以後,著為常準,故人輕犯法,吏易殺人。臣聞立君之道,仁義為主,仁者愛人,義者正理。愛人以除殘為務,正理以去亂為心;刑罰在衷,無取於輕。高帝受命,約令定律,誠得其宜,文帝唯除省肉刑、相坐之法,自餘皆率由舊章。至哀、平繼體,即位日淺,聽斷尚寡。丞相王嘉輕為穿鑿,虧除先帝舊約成律,數年之間百有餘事,或不便於理,或不厭民心,謹表其尤害於體者,傅奏於左。願陛下宣詔有司,詳擇其善,定不易之典。”事下公卿。光祿勳杜林奏曰:“大漢初興,蠲除苛政,海內歡欣;及至其後,漸以滋章。果桃菜茹之饋,集以成贓,小事無妨於義,以為大戮。至於法不能禁,令不能止,上下相遁,為敝彌深。臣愚以為宜如舊製,不合翻移。”統複上言曰:“臣之所奏,非曰嚴刑。《經》曰:‘爰製百姓,於刑之衷。’衷之為言,不輕不重之謂也。自高祖至於孝宣,海內稱治,至初元、建平而盜賊浸多,皆刑罰不衷,愚人易犯之所致也。由此觀之,則刑輕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奸軌,而害及良善也!”事寢,不報。
建武十五年己亥,公元三九年春,正月,辛醜,大司徒韓歆免。歆好直言,無隱諱,帝每不能容。歆於上前證歲將饑兇,指天畫地,言甚剛切,故坐免歸田裏。帝猶不釋,複遣使宣詔責之;歆及子嬰皆自殺。歆素有重名,死非其罪,眾多不厭;帝乃追賜錢穀,以成禮葬之。
臣光曰:昔高宗命說曰:“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夫切直之言,非人臣之利,乃國家之福也。是以人君夙夜求之,唯懼弗得聞。惜乎,以光武之世而韓歆用直諫死,豈不為仁明之累哉!
丁未,有星孛於昴。
以汝南太守歐陽歙為大司徒。
匈奴寇鈔日盛,州郡不能禁。二月,遣吳漢率馬成、馬武等北擊匈奴,徙雁門、代郡、上穀吏民六萬餘口置居庸、常山關以東,以避胡寇。匈奴左部遂複轉居塞內,朝廷患之,增緣邊兵,部數千人。
夏,四月,丁巳,封皇子輔為右翊公,英為楚公,陽為東海公,康為濟南公,蒼為東平公,延為淮陽公,荊為山陽公,衡為臨淮公,焉為左翊公,京為琅邪公。癸醜,追諡兄縯為齊武公,兄仲為魯哀公。帝感縯功業不就,撫育二子章、興,恩愛甚篤。以其少貴,欲令親吏事,使章試守平陰令,興緱氏令。其後章遷梁郡太守,興遷弘農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