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緝兇—隧道玄案
現代五仙傳奇之灰仙傳 作者:離鼎雙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小李,到底咋迴事兒啊?為啥這些警察一個個說話都畏首畏尾的?還有剛才你說的‘姆嘎亞’又是什麽東西?”
就在方才,前方走過來幾個麵色凝重的警察,他們路過我們車子的時候,小李突然認出帶隊的那個於警司是自己的熟人,於是喊住他想詢問一下出了什麽事故,交通何時能恢複。
於警司顯然也認出了小李,但出乎意料的是,貌似於警司對此十分忌憚,接連示意小李不要高聲,然後就靠在他旁邊咬起了耳朵。
真奇了怪了,即便你和小李素不相識,向普通民眾通報事故狀況,安撫大眾情緒也是你份內之責,又有什麽好怕的?
好不容易等到兩人咬完耳朵,我再也按捺不住好奇心,連聲催問小李到底怎麽迴事兒,然後我就聽到一大堆難以區分且語速極快的音節,根本不知道他說了些什麽。
我凝神聽了好一會兒,發現有一個詞在小李口中反複出現,應該有什麽特殊的意義,“姆嘎亞”?這是啥?
小李又嘰哩咕嚕地說了好一陣子,猛然間一拍腦門兒:“哎呀,章大師,我怎麽忘了你不懂台語這迴事了。”
然後他又用國語複述了一遍,我這才大概弄明白了原委,和起初設想的一樣,辛亥隧道發生交通事故了……
不久前,一輛經由隧道前往大安方向的兩廂轎車,在駛離隧道出口時沒有按照信號燈的指示急轉彎,而是筆直地撞向迎麵的山壁。
隨著“轟”的一聲巨響,整個小車都被大火吞沒。
見此情形,過路的私家車主們紛紛停下車各尋安全地點躲避,等到車上火勢見小,就拿出車載滅火器前去撲救。
在眾人的協力撲救下,車上的明火很快被撲滅了。此時,接到報警電話的交通搶險車終於也趕到了現場。
既然有搶險人員接手處理事故現場,接下來就應由他們負責拍照取證,同時拖走事故車輛,大家夥隻要安心等待交通恢複即可,於是方才一起救火的私家車主紛紛迴到自己車上等候。
然而片刻之後,距離現場較近的幾位私家車主突然聽見幾聲慘叫,接著就看見幾個麵色慘白的搶險人員從事故車那邊跑來,一邊跑還一邊慌慌張張地掏出手機報了警。
接著這些搶險人員按照警方在電話中的要求,在隧道出口設立了臨時警戒線,嚴密封鎖了事故現場。他們還鄭重告誡附近的車主等在自己的車子上不要隨意走動。
搶險人員的這一做法立刻引發在場車主的普遍不滿:明明交通事故已經處理得差不多了,你們現在應該拖走事故車輛,撤去路障,盡快恢複交通才對,人人都有一大堆事情要忙,誰有閑工夫在這裏蘑菇?
然而任憑在場民眾說出大天來,搶險隊員就是不肯解除封鎖,一再要求大家耐心等侯,並聲稱他們是按規定辦事兒,一切待由警方前來處置。
既然話說到這個份兒上,大家也明白,再繼續跟搶險隊員在這裏掰扯也沒有太大的意義……隻要警察不來,那誰也走不了。
於是便有好事者催問到底發生了什麽?為啥一起常規的交通事故要驚動警方?
而後他們獲知了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答案,在搶險隊員使用破拆設備撬開事故車已經嚴重變形的轎廂的時候,映入眼簾的是蜷縮趴伏在車體前部的“一個半”屍體——其中一具屍體的頭沒了。
方才於警司告訴小李,當地警方接到這種不尋常的報案後相當重視,立即安排警力火速趕往現場。
可等於警司上前觀察情況後也大吃一驚,他發現車內已被嚴重焚燒,那具緊緊抱住方向盤,上身向前趴伏的完整焦屍明顯是司機,雖然屍體樣子比較猙獰,但整體相對還算正常。
詭異的是被安全帶牢牢綁在副駕駛上的那位“乘客”,其脖子以下的身體基本完好,但脖子上竟有一道整齊光滑的斷口,似乎被利刃一下子斬去了頭顱!
正因這起事故很可能涉及兇案,搶險人員才會一臉驚慌地報警。
“竟然是這樣?”
聽了小李的描述,我不禁皺眉思索,事故車上掛著現成的車牌,隻要不是套牌車,車主的個人信息很容易被查出。
即便真是套牌車也無所謂,還有發動機編號和車架號呢,警方順藤摸瓜查下去,總能找到可以證明事故車身份的線索。
即便那個死掉的司機不是車主,也能從真正的車主那裏查到司機的線索,到時設法通知苦主到警察局認領屍首便是。
令警方頭疼的其實是那具無頭屍體,很顯然不可能有人把一具無頭屍綁在副駕駛這麽明顯的位置上到處兜風,否則沒開出幾裏就會被警方攔車擒獲。
可見屍體的腦袋多半兒是事故發生後才被割下的,問題是人頭到哪裏去了?
即便頭顱在事故發生的一瞬間不幸被鋒利的金屬碎片削去,滾落在車內又被烈火焚燒,總得有殘留物吧?
可警察們把車廂前後找了個遍,一絲線索也未發現,好端端地腦袋沒了,如何向苦主家屬交代?
警察們分析了半天,認為最有可能的一種情況是,在撲滅事故車上的大火之時,有人趁著眾人不備,搶在搶險人員抵達之前,從小車一側破損的車窗伸手進去,用利刃砍斷了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死者的脖子,然後把頭顱帶走藏匿起來……
這不瘋了嗎?你一個路人和死者無仇無怨,為啥要砍別人腦袋?
退一步講,即便在場救火的私家車主當中有人跟死者仇深似海不共戴天,俗話說人死則債消,犯得著再去砍屍首的腦袋麽?
雖然於警司他們抓破頭皮也想不明白其中的關節,但死者的腦袋的確消失得無影無蹤,到時苦主們見了這情景還不炸了窩?
他們可不會聽你警方陳述什麽客觀理由,人家隻要屍體脖子上的那顆腦袋,眼前這一切一定是你們警方的鍋!
雖然明知幾乎沒有可能找到頭顱,於警司還是命令封鎖現場,然後親自帶著幾個手下挨個敲這些私家車的車窗,明麵上打的旗號是安撫民眾情緒,實際卻是死馬當活馬醫,看看有沒有麵露驚惶的可疑份子,希望能借此發現一些蛛絲馬跡。
就在方才,前方走過來幾個麵色凝重的警察,他們路過我們車子的時候,小李突然認出帶隊的那個於警司是自己的熟人,於是喊住他想詢問一下出了什麽事故,交通何時能恢複。
於警司顯然也認出了小李,但出乎意料的是,貌似於警司對此十分忌憚,接連示意小李不要高聲,然後就靠在他旁邊咬起了耳朵。
真奇了怪了,即便你和小李素不相識,向普通民眾通報事故狀況,安撫大眾情緒也是你份內之責,又有什麽好怕的?
好不容易等到兩人咬完耳朵,我再也按捺不住好奇心,連聲催問小李到底怎麽迴事兒,然後我就聽到一大堆難以區分且語速極快的音節,根本不知道他說了些什麽。
我凝神聽了好一會兒,發現有一個詞在小李口中反複出現,應該有什麽特殊的意義,“姆嘎亞”?這是啥?
小李又嘰哩咕嚕地說了好一陣子,猛然間一拍腦門兒:“哎呀,章大師,我怎麽忘了你不懂台語這迴事了。”
然後他又用國語複述了一遍,我這才大概弄明白了原委,和起初設想的一樣,辛亥隧道發生交通事故了……
不久前,一輛經由隧道前往大安方向的兩廂轎車,在駛離隧道出口時沒有按照信號燈的指示急轉彎,而是筆直地撞向迎麵的山壁。
隨著“轟”的一聲巨響,整個小車都被大火吞沒。
見此情形,過路的私家車主們紛紛停下車各尋安全地點躲避,等到車上火勢見小,就拿出車載滅火器前去撲救。
在眾人的協力撲救下,車上的明火很快被撲滅了。此時,接到報警電話的交通搶險車終於也趕到了現場。
既然有搶險人員接手處理事故現場,接下來就應由他們負責拍照取證,同時拖走事故車輛,大家夥隻要安心等待交通恢複即可,於是方才一起救火的私家車主紛紛迴到自己車上等候。
然而片刻之後,距離現場較近的幾位私家車主突然聽見幾聲慘叫,接著就看見幾個麵色慘白的搶險人員從事故車那邊跑來,一邊跑還一邊慌慌張張地掏出手機報了警。
接著這些搶險人員按照警方在電話中的要求,在隧道出口設立了臨時警戒線,嚴密封鎖了事故現場。他們還鄭重告誡附近的車主等在自己的車子上不要隨意走動。
搶險人員的這一做法立刻引發在場車主的普遍不滿:明明交通事故已經處理得差不多了,你們現在應該拖走事故車輛,撤去路障,盡快恢複交通才對,人人都有一大堆事情要忙,誰有閑工夫在這裏蘑菇?
然而任憑在場民眾說出大天來,搶險隊員就是不肯解除封鎖,一再要求大家耐心等侯,並聲稱他們是按規定辦事兒,一切待由警方前來處置。
既然話說到這個份兒上,大家也明白,再繼續跟搶險隊員在這裏掰扯也沒有太大的意義……隻要警察不來,那誰也走不了。
於是便有好事者催問到底發生了什麽?為啥一起常規的交通事故要驚動警方?
而後他們獲知了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答案,在搶險隊員使用破拆設備撬開事故車已經嚴重變形的轎廂的時候,映入眼簾的是蜷縮趴伏在車體前部的“一個半”屍體——其中一具屍體的頭沒了。
方才於警司告訴小李,當地警方接到這種不尋常的報案後相當重視,立即安排警力火速趕往現場。
可等於警司上前觀察情況後也大吃一驚,他發現車內已被嚴重焚燒,那具緊緊抱住方向盤,上身向前趴伏的完整焦屍明顯是司機,雖然屍體樣子比較猙獰,但整體相對還算正常。
詭異的是被安全帶牢牢綁在副駕駛上的那位“乘客”,其脖子以下的身體基本完好,但脖子上竟有一道整齊光滑的斷口,似乎被利刃一下子斬去了頭顱!
正因這起事故很可能涉及兇案,搶險人員才會一臉驚慌地報警。
“竟然是這樣?”
聽了小李的描述,我不禁皺眉思索,事故車上掛著現成的車牌,隻要不是套牌車,車主的個人信息很容易被查出。
即便真是套牌車也無所謂,還有發動機編號和車架號呢,警方順藤摸瓜查下去,總能找到可以證明事故車身份的線索。
即便那個死掉的司機不是車主,也能從真正的車主那裏查到司機的線索,到時設法通知苦主到警察局認領屍首便是。
令警方頭疼的其實是那具無頭屍體,很顯然不可能有人把一具無頭屍綁在副駕駛這麽明顯的位置上到處兜風,否則沒開出幾裏就會被警方攔車擒獲。
可見屍體的腦袋多半兒是事故發生後才被割下的,問題是人頭到哪裏去了?
即便頭顱在事故發生的一瞬間不幸被鋒利的金屬碎片削去,滾落在車內又被烈火焚燒,總得有殘留物吧?
可警察們把車廂前後找了個遍,一絲線索也未發現,好端端地腦袋沒了,如何向苦主家屬交代?
警察們分析了半天,認為最有可能的一種情況是,在撲滅事故車上的大火之時,有人趁著眾人不備,搶在搶險人員抵達之前,從小車一側破損的車窗伸手進去,用利刃砍斷了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死者的脖子,然後把頭顱帶走藏匿起來……
這不瘋了嗎?你一個路人和死者無仇無怨,為啥要砍別人腦袋?
退一步講,即便在場救火的私家車主當中有人跟死者仇深似海不共戴天,俗話說人死則債消,犯得著再去砍屍首的腦袋麽?
雖然於警司他們抓破頭皮也想不明白其中的關節,但死者的腦袋的確消失得無影無蹤,到時苦主們見了這情景還不炸了窩?
他們可不會聽你警方陳述什麽客觀理由,人家隻要屍體脖子上的那顆腦袋,眼前這一切一定是你們警方的鍋!
雖然明知幾乎沒有可能找到頭顱,於警司還是命令封鎖現場,然後親自帶著幾個手下挨個敲這些私家車的車窗,明麵上打的旗號是安撫民眾情緒,實際卻是死馬當活馬醫,看看有沒有麵露驚惶的可疑份子,希望能借此發現一些蛛絲馬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