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件事,是地下室住人的問題,雖然可以等新物業來了一並處理,但我還是建議業委會提前安排,即給陽城物業發出整改通知,要求他們進行整改;同時直接聯係地下室的住戶,希望他們盡快離開,如果有涉及陽城物業的一些經濟往來,可以盡快解決。試想一下,如果條件允許誰也不會願意住陰暗潮濕的生活環境,早點告知也給他們一個緩衝時間,拖家帶口的也都不容易。”


    身為一名在滬上漂泊多年的業主,許子坤非常了解客居異鄉的那種艱辛。


    這一點大家倒是沒什麽異議,大家紛紛表示,第二天就去與他們進行正麵的接觸和溝通,盡快和平解決,當然如果遇到蠻橫不講理的,那就公事公辦,同時地下非機動車庫充電的問題也一並解決了,畢竟一直由他們進行管理和收費,是不合理的。


    “第三個事情,是關於中標的金地物業的,既然來了,就要好好做,這塊要求兩位主任要盯牢了,等新老物業交接那天,我們為他們站腳助威,不過那天他們也要充充麵子,該調的設備都調來。希望當天,我們看到最精神的保安,最勤勞的保潔,第一天的麵子一定要有。”


    說道這塊,高亮馬上精神了,他是非常好麵子的,又提了鮮花、服裝等等一些要求。不過作為迴報,誌願者也會給他們足夠的支持,交接工作也將由誌願者與金地物業一起去與陽城進行交接。


    這是對新進入物業最大的支持,因為老物業可以不配合新物業交接,但是有業主跟進,他們就不好過分製造阻力了,畢竟業主才是小區真正的主人。


    由許子坤開頭,其餘誌願者也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議,人多力量大,很快未來一段時間的工作就安排妥善。


    最後,大家一致提出希望與金地物業和陽城物業進行溝通,能夠盡快進場,這種過渡期越短越有利於交接,當然也更有利於穩定。


    新物業進場,告別陽城,成為大家心中共同的期待。


    之後的幾天大家就按照既定方案開展工作。


    這次詳細統計下來,小區裏麵確實很多公共設施出現缺失和損壞,大家沒有辦法隻能先行記錄在案,包括消防設備,路燈,長條椅等等。數據理好交給邵國華簽字,邵國華大致看了一下就簽下了字。


    然而誌願者記錄的畢竟隻是一方麵內容,並不是很全麵,果然後麵就發生了方磚和防水圍板出小區事件。


    在4月上旬的一天,有業主拍到小區保安,將小區車庫門口的一垛方磚往一個平板車上搬運。


    誌願者得到消息第一事件就趕到現場,攔下了對方。


    “誰讓你們動我們小區東西的!”張家良怒斥著保安。


    “張主任,公司安排我們搬的,具體情況你問我們經理吧!”保安看到張家良,忙上前解釋。


    “邵經理,你過來一下,就在小區南門這裏。”張家良給邵國華撥了電話。


    5分鍾後,邵國華趕到現場,聽大家說完情況後,麵露為難之色。


    “張主任,這方磚是我們公司的,公司讓把我們在小區的東西都搬走,我也沒辦法。”


    “你再說一遍,這方磚是誰的?”邊上的高亮指著邵國華問道。


    “什麽時候我們小區的物資成你們物業公司的了,我問你這磚是做什麽用的,這就是你們之前修補我們這條路的,年年花錢,年年修,這錢哪來的,不全是我們業主的麽?你們物業給我們免費修過麽?如果說這些磚是你們物業的,那好,你把公共收益修路的錢給我吐出來。”


    季銘義也不客氣,盯著邵國華質問。


    邵國華一下子啞口無言,隻能尷尬地站在那裏,最後無奈地叫停了保安。


    “不好意思,可能是保安弄錯了,我馬上讓他們搬下去。”


    說完,邵國華叫過來保安,安排了下去。


    “以後你們搬東西注意了,別什麽東西都往車上挪,看清楚了,不是我們公司的不能動。”邵國華敷衍地囑咐著保安。


    之後,在陽城物業準備撤離小區防水圍板的時候,雙方再次發生衝突。防水圍板是小區地下車庫入口處用於防水,阻擋雨水順著地庫入口流進車庫的防洪設備。


    經過幾方認證,確實這些設備是屬於物業公司的,但是在滬上地區,4月底開始就已經要進入雨季了,防洪設施是不可缺少的。新物業尚未進來,如果設備現在移走,一旦有暴雨發生,地庫將麵臨巨大危險。


    最後,經過居委會、業委會和物業協商,最終同意這些設備暫不移走,這也算陽城物業為小區做的最後一點貢獻吧。


    當然這是官方的說發,事實上防水設施的留守是源於邵國華的一個電話。


    邵國華在發生防水圍板事件的第一時間,就給陽城物業的總部打過電話,本來以他的想法會得到支持,但總部的負責人聽到邵國華的想法後,把他臭罵了一頓。


    “愚蠢,沒腦子的笨蛋,你現在撤走設備,真要發生內澇怎麽辦,新物業一天沒來,你們就是小區的物業負責人,出事了都是你們的責任。”


    一身冷汗的邵國華,主動找到了張家良和李飛,提出支援小區,留守防水圍板的事情,這一衝突總算圓滿解決。


    兩次事件之後,陽城方麵也規矩了許多,誌願者遍布小區,四處都有業主的眼睛,真要在業主眼底下搞小動作,風險太大了。


    最後陽城物業也不做挪走的動作了,畢竟真正屬於他們的物品,主要也就集中於物業辦公室,而物業辦公室很多東西要用於交接。既然如此,幹脆交接那天直接搬好了,還省下了一些搬家費用。


    針對地下住戶的勸導行動也同步進行,陽城離開已成定局,在這種情況下,依附陽城保安而存在的地庫租戶,多數也都很配合地選擇離開。當然也有一些麻煩的,比如18號樓地庫的租戶。


    這戶人家情況比較負責,一雙兒女在附近的小學讀書,而兩個大人,一個負責小區的垃圾清運,一個負責小區部分區域的衛生打掃。


    除了這些,地庫非機動車停車費也由他們收取,按照自行車一個月20元,電瓶車一個月40元的標準,他們每個月收入相當不菲,至於裏麵有多數資金要分給別人就沒依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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