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本來在民間就是存在的,但往往並不會被廣泛的使用,且這些機構都不是由專業人士打理,就有點像是居委會大媽一樣的機構,他們的禮是站在全然自我道德上的,而不是基於法律,而道德這東西,是很私人的,雖然有全民共識這樣的道德,也被稱為普世價值,但還有很多的道德是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理解的,就像男女平權問題一樣,有的人認為男權高於女權,有的人認為女權應該和男權平等,還有的則認為應該快速抬升女權,有的則認為速度不宜過快,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想法。


    道德不像法律,就像有一對夫妻要離婚,如果是支持女權的人就會欣喜於女子的決定,從而在私了的時候,偏幫女方,而如果認為男尊女卑的調解員,則會偏幫男性一方,他們的偏幫不是基於法律,而是基於自我的道德和立場,因此很多人自然就不會認可這種人來進行調節,而與此相反,法律並沒有什麽似是而非的答案,如果要離婚,當雙方確定之後,就會開啟公平的法律程序,來界定財產,孩子的歸屬權,養育權,所以很多人離婚,調解員往往都不會有什麽太大的作用,最後還得上訴法律,由法院來進行判決,由民政部門來進行處理,老百姓才會心服口服。


    這樣的事情在私下的調節中非常的多,也很是普遍,就像是出車禍,也是如此,如今在大城市中,隨著汽車產業的提升,汽車也開始成為很多富裕階級的象征,但在這個年代,紅綠燈還沒有的,老百姓在外出行,也沒有人指揮交通,雖然在一年前國家開始在各個地方設立交通警察,但因為製度上麵的不明確,且對於城市管理的無理,最終導致許多地方都變成了交通意外,事故的多發地帶。


    要知道,現代的交通係統,每一個紅綠燈的設置,都是在一條條人命的犧牲下,所統計出來的,確保一個城市的交通道路,可以盡最大可能的運輸這個城市的人口,而在如今的宋朝,交通管理還是一門新的學問,甚至許多大學壓根就沒有這麽一門課,畢竟汽車也是一種新的交通工具,很多老百姓對此並不熟悉,上層雖然有所了解,可也並不是特別的重視,因為一輛車的造價實在是特別的昂貴。


    昂貴到什麽地步,一輛私家車往往需要十幾萬貫的錢才能夠買得起,這根本不是工人階級,中產階級可以奢望的東西,甚至是富裕階級,也很難購買的起,往往隻有那些士族,才會擁有一輛車,而全國的士族戶數不超過七八萬戶,也就差不多十萬輛汽車左右,有的家庭或許會多一些,但也不會多太多,十萬輛車聽起來很多,但是放在宋朝大大小小這麽多的城市裏麵,根本就被淹沒在人海之中,除非是像汴京,杭州,昆山這樣的城市,或者能夠在市中心看到上千輛車,其他地方往往最多就幾十輛車而已罷了。


    那個時候,誰會想到汽車會發展如此迅猛,到如今,短短幾年的功夫,汽車產業便開始進入爆發狀態,流水線的生產,鋼鐵材料的品質提升,以及工人配合的速度加快,以及產量的大規模提升,已經讓汽車這樣物品的價格開始大幅度下降,從原本一輛車要十幾萬貫,到現在一輛車隻需要一萬貫左右就行,當然,這是最便宜的汽車,若是品質更高的,便是上百萬貫的都有。


    而一萬貫,對於中產階級來說,一個家庭工作三四年,兩個人的工作收入,是能夠買得起一輛車的,因為汽車的價格開始下降,大規模生產成為可能,所以一瞬間汽車便在中產階級間流傳開來,原本汽車又是富裕階層的代名詞,而中產階級對於追隨上流社會的腳步有著天然的瘋狂,所以一時間馬車便被放棄,無數人開始使用汽車作為自己的交通工具,再加上這幾年隨著國家基礎建設越來越強,也越來越完善,很多道路開始使用水泥路,甚至有不少道路開始使用柏油路,高速公路和城市公路的修建,都讓汽車成為了更加方便的交通工具。


    這一點是所有人都沒有想到的,五年以前,汽車的數量隻有十萬輛左右,而如今五年時間,汽車的數量就從十萬輛飆升到一百萬輛,平均每一年二十萬輛左右的產出,且這個數字還在增加,隨著老百姓的富裕,越來越多的中產階級會去購買汽車,而中產階級是整個宋朝最大的一個階級,其人口在六千萬到七千萬左右,就算平均每五個人一輛車,也還有一千萬輛左右的汽車可以增值,這對於交通來說就會有巨大的壓力。


    而如今的朝廷對此尚且還沒有引起重視,所以車禍自然就會頻發,因為交通警察原本是管理馬車和路人以及一些公交車係統的,他們的速度並不快,自然也就方便管理,可汽車卻不一樣,同時如今的駕校也並不存在,所有的司機都是在經過簡單的培訓之後,就開上車了,也沒有什麽交通法規之類的事情,出事故自然也就十分正常,如今的宋朝每年因為交通事故致死的人大概在一萬三千人左右,其中有接近一半是被人車對撞撞死的,還有一半,大多數則是醉駕,自己撞死了自己的,後者不用多說,前者自然十分可惜。


    而在這一點上,如果想要私了,是很困難的,因為調解員如果是一個富人,那麽他當然是願意幫助司機這一方,來少給一點賠償金,因為他的階級與司機一樣,自然不會站在弱勢的這一邊,而若是一個比較貧窮的調解員,則會因為自身的原因站在受害者這一邊,這種情況在宋朝屢見不鮮,甚至可以說十分常見,之所以會出現這些原因,調解員不專業這一點,可以說是最大的問題。


    而如今徐清想要成立的“私了所”,則是要以法律來處理這些問題,而不單單是道德,如此一來,自然就需要更多專業的法律人才從事這一項工作,但短期內顯然不可能聚集這麽多法律專業的人士,不過徐清也有其他的辦法,那就是給這些調解員辦訓練班,讓當地的法院給這些“私了所”的調解員上課,告訴他們一些最為基本,日常使用的法律條文,比如說交通法,婚姻法,還有財產糾紛法,以及勞工法之類的,這些都是升鬥小民日常使用的法律,把這些教給調解員,那麽很多事情就可以在調解員這個最為基層的層麵解決了。


    將會大量減少法院的開支,而朝廷需要付出的隻是一筆訓練費而已,並不是而別的昂貴,另外一方麵對於法律則也要加快修訂和增加,許多法律都是十幾年前定下的,放到如今這個時代已然不適用了,要與時俱進,跟上時代的步伐,就必須要進行修改,就像交通法一樣,現在的交通法,根本就沒有汽車這一個選項,但這已然開始要慢慢成為社會生活中的一樣主流交通工具,交通法怎麽能不進行更加細致的調查呢。


    增加法律條文的修繕,讓老百姓遵守法律,如此一來,將犯罪成本拉高,讓有可能觸碰法律的人,在最開始便被懲罰,從而讓他不至於違反到更加嚴重的法律,就像醉駕,原本法律對此並不進行管理,宋朝人也根本沒有醉駕這個概念,馬車的速度能有多快,那又不是戰馬,背著那麽一輛大車,速度再快也不過隻有二三十碼左右,因為若是跑得快了,馬可是會透支體力的,馬夫一家人的生活就靠著這麽一匹馬,自然不會有多快的。


    在這樣一個速度之下,你會禁止喝酒麽?顯然是不可能的事情,再加上在古代,酒可是奢侈品,一般的馬夫,一天能夠喝到一口酒就算是幸福的了,而一口酒能夠醉人嗎?顯然不能,所以在古代,根本就沒有醉駕這一迴事。


    可如今時代已經不一樣了,首先酒從奢侈品變成了日用品,隨著糧食產量的增加,酒原本是管製的物品,每一瓶酒的生產都必須要國家來批準,因為作為一個農業大國,讓老百姓吃飽飯是最重要的,而酒需要消耗大量的糧食,自然被朝廷所控製,若是放在春秋戰國那個糧食更加貧瘠的時代,那更是有許多國家是下令禁止釀酒的。


    直到宋朝開始,因為占城稻的引入,導致宋朝的糧食產量開始增加,再加上湖廣,江浙都從原本水患頻發的地區變成了沃野千裏,人口的增加導致當地的產出也開始富足,經濟中心的難移與糧食產量的增加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因此從宋朝開始,酒開始變得普及,但也不是尋常百姓能夠和得到的,而如今,隨著化肥投入使用,糧食產量成倍增加,再加上東南亞變成了宋朝的殖民地,一個巨大的糧倉可以給宋朝提供源源不斷的糧食,如此一來,酒的價格自然降低,便是販夫走卒都可以買一壺來喝一喝。


    所以即便沒有汽車這個產業誕生,酒駕也需要管控了,因為原本沒有酒駕的問題,老百姓根本喝不起酒,可隨著酒的價格降低,許多馬夫在駕駛馬車的時候也會喝酒,而酒的價格下降,自然導致他們喝酒的量開始增多,其中醉駕的情況就開始普遍起來,就算沒有汽車,這幾年馬車出事的情況也不少。


    而有了汽車就更是如此了,雖然如今的汽車速度不快,但比起馬車來說還是要快不少的,最起碼能夠開到四十碼左右,這放到現代或許不算,電瓶車都能達到的速度,但放在這個時代,這個速度已經稱得上是飛快了,要知道火車的最高速度也不過四十碼左右而已,就可以看出它的速度到底有多快了。


    而這麽快的速度,加上很多有車的人都是資產階級,或者是中產階級中較為高端的那一類,這類人自然不可能過著朝九晚五的生活,晚上有夜生活是十分正常的事情,所以喝酒自然也是題中應有之意,畢竟中國人的酒文化源遠流長,你讓他們不喝酒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故而酒駕的情況也是日複一日的嚴重起來,而這對於國家的交通問題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因為在農業社會,到了晚上,街道上就沒什麽人了,雖然宋朝並不實施裏坊製度和宵禁,但大多數時候,晚上是沒什麽人的,隻是在市中心的商業區才會到處都是人而已,而現在,隨著工業化的到來,如今許多大城市,即便是到了夜晚也依舊是燈火璀璨,尤其是如今電力開始進入實際使用的研究階段,未來黑夜將會被徹底驅散,整個城市將會變成不夜城,到了那個時候,你又該怎麽辦?


    街道上不可能像現在這樣依舊沒什麽人,到時候街上會一直都是人,尤其是大都市,夜生活將會變得越來越豐富,到那時如果再去整治,顯然就來不及了,所以對於交通法是必須要修改的,同時增加交警的數量也是必須的事情,如今的警察數量實在太少,對於國家的基本安全有著巨大的隱患。


    而地方衙門,為了解決事務繁多的安全問題,隻能雇傭一些社會閑雜人士進來充當協警,這就更是讓社會治安變得越發差勁,這些人原本就是遊手好閑之輩,如今被衙門征集,做了協警,並不會因此而改變本性,最後導致的後果就是他們不僅僅沒有管理好當地的交通,更是破壞地方上的治理,讓人民對於地方衙門產生了更壞的影響,對於這一點,徐清也非常不喜歡,但沒辦法,如果你要請一些厚道的人,老實的人,他們當然更加願意去當一名工人,那起碼是一個正經的職業,而協警則不同,衙門並沒有那麽多的錢去聘請那些有正經職業的人,因為那很貴。


    警察學校畢業的警察,他們的工資當然很高,差不多是一般工人的一倍左右,而協警的工資大概隻有一名正式工人的三分之二左右,而很多人是無法接受這一點的,唯有那些遊手好閑的流氓分子,才會接受這樣一份工作,畢竟衙門的錢有更多方向需要使用,而這些協警,因為自身出生的低微,不是來自於警察學校,自然也沒有提升的資格,在宋朝的警察部門,唯有警察學校畢業的,或是經過地方警察局特聘的人才能正式成為警察,其他的人隻是協警而已,並不享受警察的全部待遇,所有待遇都是折半的,因為他們不夠專業,同時也因為衙門並沒有這麽多的錢,去養這麽多的警察,對此,徐清在新一次的政事堂會議中,對此作了批示,認為每個地方衙門,應該拿出更多的錢,去處理警察的福利問題,尤其是協警。


    其中表現好的,應該讓他們擁有可以去警察學校培訓的機會,不然他一直得不到升遷,即便有踏實肯幹的心,也會因為看不到希望而選擇沉淪,這顯然不是一件好事,要給這些協警以希望,這樣才能淨化協警,至於協警製度,短期內自然不能取消,因為正式警察非常昂貴,福利體係也很完善,而城市如今的收入,則不足以養這麽多的正式警察,如此一來,養一些協警,他們能夠處理一些基本的問題,維護國家治安,顯然也是一件好事,若是立刻撤銷,則會導致地方上大亂。


    同時這些協警重新變迴無業遊民,對於社會治安來說並不是什麽好兆頭,所以短期內,自然還是要保留的,但對於協警的過度行為,甚至有黑社會的傾向,朝廷也需要製止,其中違法亂紀的分子需要得到剔除,同時提高其中的待遇,對於協警,也應該建立起一套功績製度,不能僅僅隻是養著他們,讓他們就做那些瑣碎的小事,這對於他們也不公平。


    就像許多協警在麵對兇手脅迫他人的時候,往往會無動於衷,因為衝上去有可能遇到危險,但地方衙門,並不會給予任何的補償,而如果是一名正式的警察,如果製止了兇手,他的警銜就會往上升,警銜和軍銜一樣,也是二十一等職,而協警沒有警銜,他們即便抓住了兇手,也不能升級,這確實是打消了許多青年的意誌,對於協警建立功績體係,讓其中出色的人可以成為警察,然後淘汰那些不達標的協警,淨化自身,這顯然是一個比較好的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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