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東西,真品我就見過兩件。”那毓秀接著道。


    “兩件?”那格格吃驚道。


    “其實你小時候也見過。”


    那毓秀說:“咱們阿瑪帶著咱們兄妹幾個去宮裏玩,那時候你才幾歲。小皇帝帶著你在庫房裏玩,裏麵就有一件瓷母。你跟小皇帝搶起了東西,還把一個粉彩的花瓶給瓦卒了。”


    什麽叫底蘊?


    瞧瞧,這就是底蘊啊。


    人家那家人進故宮參觀也不要門票,導遊還是小皇帝。


    那阿瑪:老子就在故宮裏上班好不好,故宮後勤處維修部的。


    “還有一件呢?”那格格問。


    “1964年11月5日,通運公司在波士頓把一件瓷母進行了拍賣,起拍價3500美刀,最後以4000美刀成交。”


    “這麽便宜的嗎?”李國慶失聲道。


    “便宜?”


    那毓秀冷哼一聲,然後白了李國慶一眼,道:“64年你們內地剛結束三年自然災害沒多久,那時候美刀兌軟妹幣是1比2.4618,也就是說差不多1萬軟妹幣。”


    “64年,你們內地征購小麥的價格每斤才1毛多一點,1萬軟妹幣能買將近10萬斤小麥。按每人每年300斤口糧,買迴來的小麥能養活你們300多人一年,一個村的人口也不過就這麽些吧?”


    “要是換成高粱、紅薯等粗糧,能養活的人更多。”


    什麽你們內地不你們內地的,搞得好像你不是從內地出來的似的。


    “那年頭,華夏的瓷器根本不值錢,更別說還是個殘器。”


    “殘器?”李國慶問。


    “嗯,拍賣的時候我也在場,我親自上手了那件瓷母。”那毓秀閉上眼迴憶道:“那件瓷母的品相不是很好,至少有一個耳朵是有修補的,瓶子上還有3處長深的裂紋,行話說叫‘璺’。”


    “打破砂鍋璺到底的‘璺’唄?”李國慶抖著小機靈。


    “雖然是殘器,但好歹也是宮裏麵出去的東西,也可以算是國寶了,你當時怎麽沒有買下來啊,姐?”那格格問。


    “買什麽買。”


    那毓秀道:“賣家是我討厭的一個公司,我才不會給他們送錢呢。”


    “你買的是東西,又不是賣家,討不討厭賣家無所謂,不討厭東西就完了唄。”李國慶心裏暗暗吐槽道,沒敢說出來,怕老太太有什麽高血壓、心髒病伍的。


    給老太太氣出個好歹來,萬一老太太下令關保險庫的門,拉老子給她們殉葬怎麽辦?她倆老婆子活夠了,老子還沒活夠呢。


    “賣家是誰?”那格格問。


    “通運公司是浙省湖州南潯人張靜江在高盧開的,最初隻是運銷生絲和茶葉,後來靠走私華夏的瓷器、字畫、玉器、青銅器等文物發了大財。再後來靠著資助孫大炮,搖身一變成立果d四大元老之一。”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那老頭50年就死了吧?”李國慶道。


    “就算他後來洗腳上岸了,也不能掩蓋他把咱華夏老祖宗留下來的好東西倒騰到外國的罪惡。都說民國有三大文物販子,盧芹齋、戴潤齋和仇焱之,盧芹齋三人裏麵居首,其實姓張的是盧芹齋的引路人。”


    “嗬嗬。”


    李國慶環顧了一下保險庫,然後揶揄地看著那毓秀,那眼神仿佛在說:你說人家往外倒騰老祖宗的好東西,庫裏這些東西是怎麽來的?


    那毓秀看懂了李國慶的眼神,辯解道:“我們家隻是把這些東西轉移出來,但一件都沒賣過。要不是我們轉移出來,這些東西可能早就被毀了吧?不,不,不是可能,很大概率是保不住的。”


    “從31年開始的20多年戰爭,到你們內地後來的那十年,毀了多少好東西?華夏文物,反倒是被運到外國的,才得到了很好的保護。”


    “啊對對對。”李國慶嘴上這麽說,心裏卻不以為然。


    你是先賣了黃金,後來又炒股加投資科技公司,發了大財,你不缺錢所以才沒賣。你要是缺錢的話,可能早就把這些東西給賣了吧?


    就算現在不賣,畢竟這些東西還不怎麽值錢,可是等到這些東西每件都值個幾百萬幾千萬的時候,你家後人還能忍住不賣?


    “姐,你說那姓張的跟姓盧的是怎麽迴事啊。”那格格打圓場道。


    “盧芹齋和他的合夥人吳啟周,原本都是張靜江家仆人。盧芹齋為張家廚房幫廚,而吳啟周為張家典當鋪朝奉。也有種說法是盧芹齋的母親是張靜江的奶媽,而吳母則是張靜江弟弟張增鑒的奶媽。”


    “1902年,張靜江以隨員的身份跟著駐法公使孫寶琦到高盧赴任,盧芹齋、吳啟周等張靜江的仆人也跟著去了。1903年張靜江開了通運公司,盧芹齋、吳啟周就是通運公司的基本班底。”


    “彼時國內形勢朝夕萬變,而張靜江又誌不在商,很快迴國資助孫大炮參加gm。而羽翼豐滿的盧芹齋與吳啟周也在1908年離開通運公司,創辦了來遠公司。”


    “來遠公司,取‘珍寶自遠方來’之意,後更名為浪城盧吳公司。”


    “現在流失在海外的珍貴文物,約五至六成是經盧芹齋之手流轉出去的,包括盜賣‘昭陵六駿’中的拳毛騧和颯露紫二駿。”


    “那件瓷母,據說就是在庚子事變的時候,漢斯兵從紫禁城搶來的,後來嫌東西太重,攜帶不方便,就想著毀掉。但是用gun托砸了好幾下也沒給砸壞,就隨手扔到了路邊。”


    “後來一個拉黃包車的撿到了這件東西,以半兩銀子賣給了一間當鋪,輾轉才到了通運公司手上。”


    “姐,你是怎麽跟姓張的結的仇?”那格格知道自己這個四姐可是最記仇的,曾經四姐路過一個胡同口,從裏麵竄出來一條大狼狗給四姐嚇了一跳。當天夜裏,四姐就用摻了藥的肉包子把狗給送走了。


    “我在他們的店裏看上了一樣東西,當時身上錢沒帶夠,交了點定金,可是等我迴去拿錢,再去他們店裏買,他們已經把那東西賣給別人了,定金也不退。”那毓秀恨恨道。


    “然後呢?”


    “我花大價錢找律師把他們給告了,不但讓他們賠了好幾倍的定金,還讓他們連續登報一個月,向我道歉。”


    “律師費比賠償金還多得多吧?”李國慶笑道。


    “那又怎麽樣。”那毓秀老太太傲嬌道:“老娘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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