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部尚書馬士英散朝之後,帶著稅務部的一幹人等,就開始厘定稅製。
其實,自朱由檢將整合徭役、人頭稅以及其他一些雜稅為農業稅之後,大明的稅製已經基本上厘定了,現如今,馬士英要做的就是厘定商稅。
而厘定商稅最關鍵的就是,商稅的稅率是多少。
明初的商稅稅率是十五稅一,後來明太祖朱元璋考慮到商稅稅率過高,容易引起物價上漲,給百姓造成負擔,就把稅率調到了三十稅一。此外對於一些百姓的日用品,幹脆就不收稅。
在朱由檢看來,別說三十稅一了,就是十五稅一都太少了。
所以朱由檢在讓管理局收管理稅的時候,都是以十稅一為基準的。
當然,小攤小販則相對要低一些,行業不同,稅率高低也有一定上下浮動,就像民生行業,就要低一些,糧食幹脆就不收稅。
而賭場、妓院,一直都是收他們七成的利潤。
稅務部尚書馬士英,這個人很聰明。
曆史上,一些文人把馬士英描繪成誤國誤民的奸臣,這就言過其實了。
馬士英能力是有的,不敢說多麽突出,但比起弘光政權那些人來講,那就強太多了。
可以說他爭權奪利,可說他是誤國誤民,是奸臣,就不太合適了。
畢竟馬士英是以身殉國的,比絕大部分文人要強的多。
而同樣備受文人所推崇的史可法,我們不能否認史可法的氣節,但是,史可法對於當時的弘光政權來講,於國無益。
史可法孤身守揚州,可是史可法他守揚州的時候,什麽有效的防禦措施都沒準備,甚至他的下屬給他提的一些建議,他也沒有采納。
可以說,史可法他守揚州,就是奔著死去的。
我們雖然不能否認史可法的氣節,但是,說史可法以身殉國,倒不如說他是以身殉名。
他用一死,保全了他的名聲,也成全了他的名聲。
還是那句話,我們不能否認史可法的氣節,在麵對外敵入侵的時候,我們也需要這樣的忠貞報國之士,我們也應該敬佩這樣的人。
但史可法的能力,真的是不忍直視。
在當時的背景下,不能苛刻的要求史可法擊退清軍,他但凡在揚州做出點像樣的抵抗來,也算對得起他督師閣部的身份,弘光政權也不至於如此的被動。
朱由檢也是看中了史可法的氣節,這才讓他擔任軍法次長,你史可法雖然投筆從戎了,但是沒必要領兵,也沒必要做一些實事,管管軍紀就可以了。
而馬士英這個稅務部尚書,也是朱由檢特意選出來的。
馬士英久經邊疆,在邊鎮擔任巡撫,後又任東瀛巡撫、東瀛總督,他又是貴州人,和那些江南士紳沒有什麽勾結。
能力也夠,資曆也夠,而且去年他還在東瀛總督的任上呢,可以說在政治上相對幹淨了。
馬士英也明白皇帝的意思,什麽厘定稅製,不就是厘定商稅嘛,商稅的稅率,之前收的管理稅稅率,那不就是現成的嗎。
他就拿管理稅的稅率,適當的補充調整了一下,很快就完事了。
但是,皇帝的要求期限是二月二十,馬士英雖然厘定完了,但他不能馬上就交上去,他要是馬上就交上去了,其他大臣不得以為是提前謀劃好的。
可也不能交的太晚了,因為這一次交上去,肯定得有人不滿意,就得爭論起來。
皇帝說了,下個月就要將厘定的稅製發文到省府州縣,要是交的晚了,就沒時間改了。
所以,馬士英花了十五天的時間,他本人和稅務部的兩位侍郎就住在稅務部了,整天熬夜,終於在二月十七這一天交到了內閣。
提到稅製,就免不了提到官紳一體納糧。
這一點朱由檢雖然沒有刻意的提出來,因為大明朝從來就沒有說過士紳可以不交稅,官方就更沒有說過了。
明朝,士紳可以免除徭役,但不能不交稅。
有功名的人,名下的部分田地,可以不交稅。在任的官員,也有適當的優免,甚至後來還包括了致仕的官員也在優免之列。
隻是,規定是規定,執行是執行。
優待讀書人,本意是好的,可是,到後來就逐漸的演化為,類似免除賦稅了。
再有就是,下麵的那些士紳,人家交稅全憑心情,自己有功名,名下有產業,朝中有關係,人家壓根就不怕你地方官。
甚至地方官還得看本地士紳的臉色。
那想從人家手裏收稅,就更難了。
簡單來說就是,再好的製度執行不下去,也是白搭。
對於這一點,朱由檢沒有刻意的再提出來,而是囑咐了一聲,一切按朝廷的製度執行。
之前關於士紳不納稅,朱由檢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有過多的計較。
可這一次不一樣了,一隻羊是放,一群羊也是放,既然要厘定稅製,那就一塊執行。
反正都是要得罪人了,長痛不如短痛,那就一塊來吧。
還有就是火耗歸公。
火耗,起源於萬曆年間。
張居正變法時規定,所有賦稅全部改收白銀。那麽從百姓手裏收上來的銀子,有大的,有小的,不好統計。
各地官府在百姓手中收了白銀之後,要重新鑄成銀錠,而後再上交朝廷。
那收上來的碎銀子就要重新迴爐融化後再鑄定,那麽這一過程中,熔煉出的純銀,可能就要比收上來的白銀重量少,這就產生了火耗。
可朝廷向地方收的稅銀那都是有準確數字的,要是收上來的銀子熔煉出的銀錠沒有達到這個數怎麽辦?
官府自然是不可能自己補上這個差額的,那就隻能在征收的時候多收一些了。
但這火耗有多少,征收的時候該征收多少,那可就說不準了。
比如說一兩銀子有一錢的火耗,那麽收的時候收一兩一錢也就夠了,但收一兩二錢也不是不可以。
我向朝廷交一兩一錢,那剩下的,對吧。
目前大明的稅收,隻收三樣,糧食,生絲,銀元。
糧食,什麽時候都是硬通貨,而且朝廷還鼓勵百姓以糧食繳納賦稅,
生絲,是織絲綢用的。
征收白銀所產生的火耗,在戶部統一發行銀元之後,已經解決了。
一塊銀元就是一兩銀子,也不用地方官府再迴爐重新熔定了,火耗自然也就沒了。
與此同時,朱由檢又給官吏增加了俸祿。隻不過也不能算是俸祿,而是額外發放的,叫補貼。
把火耗從官員手裏摳出來了,那就得給人點好處作為交換。
就像雍正皇帝一樣,火耗歸公,但又有了養廉銀。
可就算是雍正皇帝和官吏做了利益交換,依舊是免不了受人編排。
朱由檢也知道,自己將來也免不了要受人編排,但他不在乎。反正明朝皇帝被編排,那都是常事了。
更何況,按照明朝皇帝的壽命,四十歲是一道坎。
大明十六帝,除了下落不明的建文帝之外,就隻有洪武、永樂、洪熙、成化、嘉靖、萬曆,六個人活過了四十歲。
而朱由檢現在已經邁過了四十歲這道坎,在大明的曆代帝王中,算是長壽的了。
活了這麽久,也該動一動了。
其實,自朱由檢將整合徭役、人頭稅以及其他一些雜稅為農業稅之後,大明的稅製已經基本上厘定了,現如今,馬士英要做的就是厘定商稅。
而厘定商稅最關鍵的就是,商稅的稅率是多少。
明初的商稅稅率是十五稅一,後來明太祖朱元璋考慮到商稅稅率過高,容易引起物價上漲,給百姓造成負擔,就把稅率調到了三十稅一。此外對於一些百姓的日用品,幹脆就不收稅。
在朱由檢看來,別說三十稅一了,就是十五稅一都太少了。
所以朱由檢在讓管理局收管理稅的時候,都是以十稅一為基準的。
當然,小攤小販則相對要低一些,行業不同,稅率高低也有一定上下浮動,就像民生行業,就要低一些,糧食幹脆就不收稅。
而賭場、妓院,一直都是收他們七成的利潤。
稅務部尚書馬士英,這個人很聰明。
曆史上,一些文人把馬士英描繪成誤國誤民的奸臣,這就言過其實了。
馬士英能力是有的,不敢說多麽突出,但比起弘光政權那些人來講,那就強太多了。
可以說他爭權奪利,可說他是誤國誤民,是奸臣,就不太合適了。
畢竟馬士英是以身殉國的,比絕大部分文人要強的多。
而同樣備受文人所推崇的史可法,我們不能否認史可法的氣節,但是,史可法對於當時的弘光政權來講,於國無益。
史可法孤身守揚州,可是史可法他守揚州的時候,什麽有效的防禦措施都沒準備,甚至他的下屬給他提的一些建議,他也沒有采納。
可以說,史可法他守揚州,就是奔著死去的。
我們雖然不能否認史可法的氣節,但是,說史可法以身殉國,倒不如說他是以身殉名。
他用一死,保全了他的名聲,也成全了他的名聲。
還是那句話,我們不能否認史可法的氣節,在麵對外敵入侵的時候,我們也需要這樣的忠貞報國之士,我們也應該敬佩這樣的人。
但史可法的能力,真的是不忍直視。
在當時的背景下,不能苛刻的要求史可法擊退清軍,他但凡在揚州做出點像樣的抵抗來,也算對得起他督師閣部的身份,弘光政權也不至於如此的被動。
朱由檢也是看中了史可法的氣節,這才讓他擔任軍法次長,你史可法雖然投筆從戎了,但是沒必要領兵,也沒必要做一些實事,管管軍紀就可以了。
而馬士英這個稅務部尚書,也是朱由檢特意選出來的。
馬士英久經邊疆,在邊鎮擔任巡撫,後又任東瀛巡撫、東瀛總督,他又是貴州人,和那些江南士紳沒有什麽勾結。
能力也夠,資曆也夠,而且去年他還在東瀛總督的任上呢,可以說在政治上相對幹淨了。
馬士英也明白皇帝的意思,什麽厘定稅製,不就是厘定商稅嘛,商稅的稅率,之前收的管理稅稅率,那不就是現成的嗎。
他就拿管理稅的稅率,適當的補充調整了一下,很快就完事了。
但是,皇帝的要求期限是二月二十,馬士英雖然厘定完了,但他不能馬上就交上去,他要是馬上就交上去了,其他大臣不得以為是提前謀劃好的。
可也不能交的太晚了,因為這一次交上去,肯定得有人不滿意,就得爭論起來。
皇帝說了,下個月就要將厘定的稅製發文到省府州縣,要是交的晚了,就沒時間改了。
所以,馬士英花了十五天的時間,他本人和稅務部的兩位侍郎就住在稅務部了,整天熬夜,終於在二月十七這一天交到了內閣。
提到稅製,就免不了提到官紳一體納糧。
這一點朱由檢雖然沒有刻意的提出來,因為大明朝從來就沒有說過士紳可以不交稅,官方就更沒有說過了。
明朝,士紳可以免除徭役,但不能不交稅。
有功名的人,名下的部分田地,可以不交稅。在任的官員,也有適當的優免,甚至後來還包括了致仕的官員也在優免之列。
隻是,規定是規定,執行是執行。
優待讀書人,本意是好的,可是,到後來就逐漸的演化為,類似免除賦稅了。
再有就是,下麵的那些士紳,人家交稅全憑心情,自己有功名,名下有產業,朝中有關係,人家壓根就不怕你地方官。
甚至地方官還得看本地士紳的臉色。
那想從人家手裏收稅,就更難了。
簡單來說就是,再好的製度執行不下去,也是白搭。
對於這一點,朱由檢沒有刻意的再提出來,而是囑咐了一聲,一切按朝廷的製度執行。
之前關於士紳不納稅,朱由檢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有過多的計較。
可這一次不一樣了,一隻羊是放,一群羊也是放,既然要厘定稅製,那就一塊執行。
反正都是要得罪人了,長痛不如短痛,那就一塊來吧。
還有就是火耗歸公。
火耗,起源於萬曆年間。
張居正變法時規定,所有賦稅全部改收白銀。那麽從百姓手裏收上來的銀子,有大的,有小的,不好統計。
各地官府在百姓手中收了白銀之後,要重新鑄成銀錠,而後再上交朝廷。
那收上來的碎銀子就要重新迴爐融化後再鑄定,那麽這一過程中,熔煉出的純銀,可能就要比收上來的白銀重量少,這就產生了火耗。
可朝廷向地方收的稅銀那都是有準確數字的,要是收上來的銀子熔煉出的銀錠沒有達到這個數怎麽辦?
官府自然是不可能自己補上這個差額的,那就隻能在征收的時候多收一些了。
但這火耗有多少,征收的時候該征收多少,那可就說不準了。
比如說一兩銀子有一錢的火耗,那麽收的時候收一兩一錢也就夠了,但收一兩二錢也不是不可以。
我向朝廷交一兩一錢,那剩下的,對吧。
目前大明的稅收,隻收三樣,糧食,生絲,銀元。
糧食,什麽時候都是硬通貨,而且朝廷還鼓勵百姓以糧食繳納賦稅,
生絲,是織絲綢用的。
征收白銀所產生的火耗,在戶部統一發行銀元之後,已經解決了。
一塊銀元就是一兩銀子,也不用地方官府再迴爐重新熔定了,火耗自然也就沒了。
與此同時,朱由檢又給官吏增加了俸祿。隻不過也不能算是俸祿,而是額外發放的,叫補貼。
把火耗從官員手裏摳出來了,那就得給人點好處作為交換。
就像雍正皇帝一樣,火耗歸公,但又有了養廉銀。
可就算是雍正皇帝和官吏做了利益交換,依舊是免不了受人編排。
朱由檢也知道,自己將來也免不了要受人編排,但他不在乎。反正明朝皇帝被編排,那都是常事了。
更何況,按照明朝皇帝的壽命,四十歲是一道坎。
大明十六帝,除了下落不明的建文帝之外,就隻有洪武、永樂、洪熙、成化、嘉靖、萬曆,六個人活過了四十歲。
而朱由檢現在已經邁過了四十歲這道坎,在大明的曆代帝王中,算是長壽的了。
活了這麽久,也該動一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