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句話一來一往,就像高手對決間的電光石火,把曉威都給聽呆了。她怔了一下說:“你竟然罵女生!”“你先罵的我吧!”她竟然笑著說:“哈哈,你還真好玩兒!怎麽樣,我也很好玩兒吧?”“不知道啊,沒玩兒過!”“不許占我便宜,說實話呀!”“擦,簡直好玩兒死了!”我隻好說。我覺得我遇見一個瘋子,我也跟著瘋了。


    不過她真不是一般的女孩兒,可能是女痞子,也許是女流氓。還可能是,女神經病。曉威憋出一句話來:“我勒個去。你們倆,還好吧?”“滾,你還有臉說。本來隻是打個賭,我tm怎麽還變成自殺了!”那女孩兒開心地笑:“哈哈。我還真以為有人自殺呢,興奮死了。跑過來卻發現上當了,真是鬱悶死!”哇,這年頭兒都是什麽人哪!我很無語。


    曉威拽了拽我,悄悄說了一句:“她不會是神經病吧!”“你才神經病呢!”我勒個去,聽力也太好了!曉威馬上換了一副殷勤的笑臉:“哎,我就是隨口一說,不要當真。美女,咱們真是太有緣了,一見麵就對罵!滿世界都找不到這種奇妙的緣分啊,要不一起去吃個飯吧?”這小子沒救了,什麽樣的女孩兒都敢搭訕,隻要他覺得好看。


    “吃飯?”她眨了眨眼,不知道琢磨什麽。那眼神兒很熟悉,從小就熟悉,就像小怪獸打量奧特曼。見她不說話,曉威就馬上以退為進地說:“算了,看來緣分不夠。機不可失,時不再來,美女拜拜!”她突然問了一句:“吃什麽?”我簡明扼要地迴答:“飯!”她很嘚瑟地說:“好啊,又有敲詐的機會了。麗江國際大酒店,快走吧!”


    那晚我們去了七星街的,一家大排檔。一瓶青稞酒三瓶啤酒,四個炒菜一桶米飯。她看著眼前滿滿一大碗米飯,露出不可思議的表情說:“尼瑪,果然是請吃飯!”那頓飯共計113塊,我們一起給老板上了三分鍾的思想教育課。最終他收了曉威,整整100塊大洋。


    飯隻要吃飽就行,酒卻要喝醉才行。我們邊喝邊聊,說是聊天,其實更是扯淡。那晚我倆對她的僅有了解是:於小蝶,24歲,單身,烏魯木齊人。大理學院畢業,但和我們一樣熱愛麗江。古城某酒吧駐唱歌手,住在那酒吧後麵的某客棧。熱愛文學,熱愛音樂,熱愛旅行。


    最後我們都醉了,把於小蝶送迴古城,然後打了個車迴文榮新村。在麗江繁星似錦的夜幕下,其實我們都在醉夢中。每個人都有過去,但不是每個人都有未來。而我的未來,就在過去裏,深深地隱藏著。如果我想和未來捉迷藏,那我永遠都是贏家。我隻需要永遠躲在,一個幽暗的角落。可是絕對不能出來,出來就輸了,輸得灰飛煙滅。


    我夢囈般地喃喃著,一塊錢長大了,就是一百塊。一百塊長大了,就是一萬塊。一萬塊長大了,就是一百萬。曉威迷糊糊地問,一百萬長大了呢?我想了想說,一百萬長大了,就是共產主義了吧!他又問,共產主義來臨的時候,我們還能接班嗎?我說,能啊,去地下吧。我們都是共產主義的,地下接班人!


    又是一個冰涼的清晨,因為昨夜忘了關窗戶。等涼風在臉上打了幾個耳光,我才慢慢睜開了眼。一縷陽光透過指尖,照在蒼白的掌心上。手掌一張一合,很想把陽光抓在手心裏。陽光是抓不住的,我隻是無聊。但像陽光一樣的東西還有許多,也是抓不住的。雖然抓不住,但還是狂抓一生。不僅無聊,而且痛苦。


    所有人每個清晨醒來,都應該思考人生的意義。我每天都在思考,所以我很清楚,除追求自由之外,任何事情都是沒有意義的。或許,當做一件沒有意義的事情太久了,它就會成為有意義的事情。又或許,人生的真正意義,就隻是尋找人生的意義吧。沒有結果,隻是過程。


    曉威昨晚倒在我屋裏睡了,這會兒睡得正香。這是人最溫柔的時刻,每個人熟睡的時刻,都是天真的小嬰兒。可是醒來後,很多人都恢複成了禽獸,有的還不如。我又躺了下去,睡吧,睡吧!睡到天昏地暗,睡到醉生夢死,睡到世界末日。當我再次醒來時,居然已經天黑了,看來酒是最好的安眠藥。


    曉威已不見蹤影,這就是個小混混。目標是混,理想是混,夢想也是混。其實有時候,我也挺羨慕他的好心態。如果我們同樣在路上撿到一塊錢,我會失望地說,唉,一塊錢!而他一定會興高采烈地說,哈,一塊錢!我是個悲觀的理想主義者,他是個樂觀的現實主義者。有時他也會悲觀一下,但那都是受我的短暫影響。


    還記得我們,第一次做兼職的時候。那是大一下學期的,六一兒童節。在麗客隆超市門口,擺攤做促銷。促銷產品是,雪山農場的特產,各種果脯。日薪50元,外加提成。我把它吹成靈芝草,人參果,甚至天山雪蓮。我說它治感冒療暈車,美白補水防高反。其實它就是一種,軟綿綿的水果糖。甜得膩人,還有點酸。


    說過那些話,我覺得心虛。可是聽了曉威的廣告,我覺得胃疼。如果說我對顧客,是有節製的忽悠。那他就是,沒有下限的蒙騙。在他的嘴裏,那些果脯養肝脾,利腸胃,爽心肺。豐胸減肥,滋陰壯陽,無所不能。一句話概括就是,吃一包百病不侵,吃兩包長生不老,吃三包羽化登仙!搞得我都想買幾包,給語嫣寄過去!


    中午兩人輪流吃飯,我還買了幾罐啤酒。然後就暈乎乎地,坐在攤位後麵,天馬行空地扯淡。那會兒是午飯時間,也沒有什麽人。扯了一會兒,他就趴在攤子上打瞌睡了。我就戴起耳麥,輕輕哼歌:你問我愛你有多深,我愛你有幾分。我的情也真,我的愛也真,月亮代表我的心!哼來哼去就這兩句,剩下的歌詞已經全忘了。


    他睡了不到三分鍾,興奮得一躍而起,也扯了一副耳麥戴上。開始大聲地唱,輕輕的一個吻哪,已經打動我的心啊。深深的一段情啊,叫我思念到如今哪!我問,你唱的什麽歌?他說:我去。寡人跟你唱的是同一首歌,同一首歌!我隻好抱歉地說,月亮,對不起!


    那天下午,我倆一直在唱歌兒。還引來了不少遊客駐足觀看,生意跟著好了不少。曉威說,那天是經典老歌大放送!確實是這樣,我倆把《西遊記》、《還珠格格》、《少年包青天》、《新白娘子傳奇》,和幾乎所有金庸武俠劇的歌曲,都給過了一遍。有的是獨唱,有的是合唱。看著手機搜索的歌詞,就那樣一路k了下去!


    某人說過,世界已經老了,我們依然年輕。可我和曉威,卻經常感歎。我們還沒有年輕過,可是怎麽,就這麽老了呢?我時常這樣想著,當在我的小屋裏,默默地躺著時。當在旅院的映雪湖邊,默默地坐著時。當在清溪水庫的大壩上,默默地站著時。當在古城的街巷裏,默默地走著時。一個人,就是默默地。


    曉威在他屋裏複習日語,我又一個人跑到古城。左拐右拐穿過一條條巷子,我也不知道自己想去哪兒。後來繞了一大圈兒,又迴到了四方街。有人說麗江古城的酒吧,是中國最熱鬧的酒吧。沒去過古城的酒吧,就等於沒去過古城。我就站在青石橋上,腳尖隨音樂點著地麵,直到一支煙抽完。


    一段激昂的舞曲,剛隨風散去。一個酒吧裏,就傳出了心酸的《離歌》。那個唱歌的人,也許更心酸吧。那是種唯美的女聲,就像漂浮在空氣中。空靈,隻能叫做空靈。我忽然想起了於小蝶,於是就情不自禁地,走向她在的酒吧。茫然地站在那個酒吧外,一邊抽煙一邊聽歌。


    穿過擁擠的人群,穿過狂熱的舞池,穿過絢爛的霓虹。我看見了於小蝶,她正抱著一把吉他在搖擺,頭發甩得像一團炸開的柳絮。我就那樣靜靜地看著她,看著她唱歌,看著她跳舞,看著她對遊客們拋飛吻。整個古城酒吧裏,都是曖昧的氣息。


    我在那兒站了好久,直到她走出來,還是背著那個粉紅色的書包。她一出來就發現了我,笑著問:“嗨,帥哥。你在等我嗎?”“額。沒有,我就是隨便逛逛。”“切,那就再見啦!”“好的,再見。”她走了好幾步,又迴過頭來問:“小家夥,還挺有個性。不想陪姐姐一起逛逛嗎?”“好像,有點兒想!”我就順水推舟地追了上去。


    見她走路有點飄搖,我就扶了她一下,她就抓住我一隻胳膊。然後走著走著,就變成勾肩搭背了。她邊走邊問:“小孩兒,我唱歌很好聽吧?”“還好。”“我跳舞很好看吧?””還好。”“那我很漂亮吧?”“還好。”“怎麽都是還好,太敷衍了!”“是嘛。那我問你一個問題,我很帥嗎?”她盯著我哈哈笑了一聲,開始迴答:“啊,呸!”


    還沒等我反應過來,她又開始問:“再來一遍,姐姐很漂亮是嗎?”我輕輕笑了笑,貼近她的耳朵,狠狠說了一個字:“呸!”她猛地給了我一拳,是真打,挺痛的。我抽出一隻手來,迅速穿過她的頭發,準確無誤地揪了一下她的耳朵。“哎呀。死小孩兒,你敢打我!”“你先打的我啊,下手太狠了吧!”“”那你也不能,打女孩兒吧!“”沒打,隻是揪你!”


    “你卑鄙!你無恥!你下流!”她翻著白眼,繼續說:“小孩兒,你就不能吃一點虧嗎?”“已經吃膩了,不想再吃了!”“”好吧。不欺負你了,姐姐不能恃強淩弱呀!”她說。“切,咱倆誰弱啊?““就是你弱。”“好吧,讓你一句。”“哈,這才乖!”我們就這樣漫無目的地走著,一隻手扶著她,一隻手握住她的手。有一點涼,像麗江的初冬。


    她有點醉了,不停地跟我說話,挺絮叨的。我一邊嗯嗯哦哦地應著,一邊思考一件很重要的事兒。明明昨天才剛認識,今天怎麽突然就這麽熟了呢?這也太快了吧,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豔遇!或許是因為,我是一個奇葩,她也是一個奇葩。而奇葩們的經曆,總是匪夷所思的。可能是這個原因,所以就是這樣了。


    我有過幾次初戀,因為我的每一次,都是第一次。所以每一次戀愛,都是初戀。不是開玩笑,我是真心的,每一次都是那麽真。2001年的冬天,我7歲。那天有雪,小冷。我穿著一件藍色皮夾克,和藍色牛仔褲,坐在學校裏的小花壇上。身邊是一個漂亮的小女孩兒,全身一片淡紫色。最好看的,是她那棕色的圍巾。


    那時我倆坐在一起,靠得很近。我對她說,想親你一下。她說,嗯。然後,聽話地閉上眼。我親在她的臉頰上,然後靜靜看著她的小臉,由白皙變通紅。後來我轉學了,不久她就出了車禍。所有的記憶和所有的美麗,都駐留在那年的冬天裏,學校的小花壇邊。


    我總是夢到,那條棕色的圍巾。飄啊飄,在漫天的雪花裏,不知疲倦地飄。我看見她,站在圍巾上,向我招著手。一會兒輕哭,一會兒微笑。不知從何時起,她再也沒來我的夢。2011年的冬天,我17歲。那晚沒有雪,但是卻更冷。我穿著一身黑衣,走在太和的夜幕下。我身邊的女孩兒,穿著鵝黃色的風衣,還有純白色的圍巾。


    當時她像白雪公主,後來我才知道,我並不是她的王子。甚至還不如,一個沒落的騎士。我們並肩走著,卻沒有拉手。走到某個超市的後麵,沒有路燈也沒有人。我說,你閉上眼,我送給你一個新年禮物。她微笑著,看了我幾秒鍾,開始閉眼。我立刻在她唇上,輕吻了一下。她睜開眼,望著我說,你騙我。我說,沒有,這就是禮物。然後我就摟著她,繼續走。


    很久的以後,我還是那麽想她。可是卻沒有再夢見她,因為我已經,很久不做夢了。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麽,喜歡親吻女孩兒。不過那一彈指,千真萬確是純潔,甚至是神聖。我瘋狂迷戀,那一刹那的溫存。或許隻有那一瞬間,我才深深知道。世界是真實的,自己是活著的。


    因為也許,我早已經死了。在世間遊蕩的,隻是我的魂,我卻不知道。為什麽不知道?可能還是個新鬼吧。莊周都搞不清,自己是不是蝴蝶?我怎麽知道自己,是不是活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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