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頭兒一看慕森那樣子,先是愣了一下,然後理所當然的說道:“對啊,就是個鏡子。這我還能看錯?不過那鏡子也不大,讓我一腳就給踢飛了!也虧得我這把老骨頭還算硬朗,要不然沒準兒又得給你們人民公仆添麻煩嘍……”原來,這老爺子以為慕森他們是在質疑他看到的東西。


    不過看著慕森和莫子棽那激動的樣子,曹健自然是瞬間就明白了,那鏡子似乎是個至關重要的東西。


    於是,曹健會意的對老王頭兒耐心問道:“我說老爺子,我們剛才勘查現場時,找了半天也沒找到你說的鏡子這件證物。您老倒是給踢哪裏去了,還能記得嗎?那東西對我們很關鍵。”


    老王頭兒一聽,努力的想了想說:“你等我想想啊……我就記得當時那鏡子在門邊,很礙事兒……所以我就伸出右腿給踢開了……具體踢到哪兒去了……我也不記得了。”老王頭兒有些慚愧的看了看曹健。


    曹健又無奈的看向了慕森,慕森這時對老王頭兒問道:“老人家,您記不記得那鏡子的樣子?比如大小?形狀?”


    “這個我倒是還記著呢!是小的、圓的,也就是個手掌心的大小。”老王頭兒趕緊像是將功補過似的描述著那鏡子的形狀。


    慕森沉默了片刻,又問道:“您家住的離劉大全家是最近的,您最近聽沒聽到過什麽特殊的奇怪聲音?或者……有沒有聽到過女人的聲音?”


    “女人?”老王頭兒哼了一聲,撇著嘴說道:“就大劉那個德性,哪裏還會有什麽女人喲!你們也應該知道了,他前妻就是因為他這性格才和他離婚的。這幾年他一直就自己一個人,也沒聽說過再找。”


    慕森微微點了點頭,然後就對曹健說道:“我得迴去找那鏡子,小圓鏡一般是女士放在包裏方便在外整理頭發和妝容用的。但是也有可能是殺人現場需要的東西。如果那鏡子是罪犯在慌忙之中掉落的,那我們找迴來或許就能提取到她的指紋。”


    曹健連連的點著頭,就聽慕森繼續說道:“有勞你安排子棽和你的法醫們盡快進行屍檢,你就再問問這老爺子還有沒有什麽特別的線索吧。我先走了。”說完,慕森都沒有等曹健再說話,直接轉身就走出去了。


    看著慕森這雷厲風行的行動力,曹健愣了一下然後對莫子棽問道:“他……一直都是這個樣子?”


    莫子棽淡淡的笑了笑,點頭迴道:“嗯,他是經常這個樣子。不過那鏡子也確實是重要物證。上麵應該有兇手的指紋才對。”


    “那如果兇手根本就沒拿過它呢?隻是從包裏掉出來的,怎麽辦?”曹健疑惑的問著。


    莫子棽解釋道:“鏡子這種東西,或許在一般的殺人現場並不經常出現,因為它實在對殺人過程沒什麽用處。但是在性/窒息的死亡現場,它的用處就不一般了。通常性/窒息死亡現場都會遺留一些刺激欲/望的物品。比如內/衣、色/情書畫、還有鏡子等物。鏡子,就是性/窒息者能觀看自己窒息過程從而尋求刺激的道具。所以說,這位老人踢走的鏡子,確實很重要。它甚至可能在案發現場曾經起到過決定性的作用。”


    曹健了然的點了點頭,馬上就開始安排屍檢的相關事宜。等到莫子棽和法醫走了之後,他這才開始繼續和老王頭兒繼續“談心”。不過在他耐著性子聽了兩三個小時老王頭兒的生平事跡之後,也仍然還是沒有得到什麽有用的線索。


    筆錄已經記了無數了,不過大都是老王頭兒自己的光榮史、戀愛史、日常生活娛樂史等等……老爺子似乎是把錄口供當成采訪了,不著邊際的說著一些不相關的話。雖然這其中也夾雜著一些劉大全的瑣事,但是卻都沒有什麽大用處。


    慕森再次迴到案發現場的時候,已經是快要到傍晚了。他上樓之後先沒有在樓道查看,而是伸手一撩警戒線就進了屋。雖然這裏還有一些警員和痕檢工作者在做著善後工作和提取物證沒有撤離,但是一看見進來的是慕森,也都沒有任何人阻止他的行動。


    慕森進屋之後先是看了看臥室中間那張淩亂的床,然後緩緩移動目光,再次審視了一遍這間並不大的屋子。


    就在這掃視一周的過程中,慕森的腦海裏就已經開始出現了一幅幅犯罪現場的還原畫麵。


    首先,這個不善與人接觸的劉大全,破天荒的帶迴家了一個容貌身材都還不錯的女子。或許,這個女人還十分妖/媚。


    接下來,他們就坐在這並不寬裕的房間內,聊著一些劉大全永遠接不上話的話題。


    由於劉大全長期獨居,他的屋子裏除了床根本就沒有其他待客的地方。所以理所當然的,他們就這樣坐在了床邊上說話。


    後來,女人開始漸漸靠近劉大全,並且用魅惑的言語挑/逗他。幾年沒有碰過女人的劉大全,在這樣的誘/惑和欲望的催使之下,終於做出了他平時不敢做的事情。


    慕森一邊在腦子裏快速的還原案發經過,一邊快步走到了床邊。他看著床上淩亂的被子,以及那已經有一半搭到了地上的床單,微微眯起了眼睛,思考著當時可能會發生的事情。


    劉大全應該並不懂得性/窒息這種事情,他當時應該是按倒了這個女人在床上瘋狂了一番。不過這個瘋狂,應該並沒有發生實際性的關係。


    瘋狂過,是因為這床的淩亂以及死者沒有穿內/衣而推斷的,沒有發生性/行為是初步看到屍體形態時候莫子棽的判斷。當然,這還要結合迴去之後他們具體屍檢結果才能斷定。正因如此,當慕森準備再迴現場的時候,他才讓曹健盡快安排屍檢。


    況且,一旦讓劉大全的欲望得以宣泄,那罪犯還怎麽能將他騙到縊死的繩索裏去?


    慕森點上煙,繼續在床邊徘徊琢磨著。


    當時已經到了那一步,卻遲遲不能真正發生關係,這一定讓劉大全有欲/火焚身的感覺。於是,就在他最沒有理智的時候,那女人提出了一個更為刺激的方式……


    她一定是誘騙劉大全,說她喜歡這種更刺激的方式,也一定能讓劉大全體會到更快樂的感受。在幾次淺嚐輒止的體驗後,劉大全可能感覺到了意猶未盡。於是,他們接下來的行為才越來越大膽,越來越過火。直到,她徹底把劉大全騙到了那管道橫梁的縊索內,結束了劉大全的生命。


    然後,這個女人應該是從容不迫的穿好了自己的衣服,拿出自己的化妝鏡整理了一下妝容和頭發,之後再悄悄的開門,確定了門外沒有過往鄰居的時候,這才離開。就在這離開的過程中,鏡子可能無意間掉落了。


    而且,在出門以前,她穿的應該一直都是劉大全的拖鞋。所以在這個房間內提取的所有腳印,都是劉大全自己的。


    痕檢技術人員當時很詫異的對慕森說過,房間裏的腳印隻有劉大全的,一個是休閑鞋,一個是拖鞋,雖然都是劉大全本人的,但是走路腳步的間距和力度卻大有相同。


    慕森覺得這是必然的。因為那女人就算身材高挑,她也不會比劉大全還高、還重。所以腳步受力的程度就有了很大的不同,走路邁腿時候的兩腿間距也有了很大的不同。


    當慕森說那罪犯是穿著劉大全拖鞋的時候,痕檢的同誌還顯得很詫異,不明白為什麽慕森會這樣判斷。


    慕森懶得解釋,對於他來說,這也根本就不需要解釋。死者沒有穿鞋,這難道還不是最好的證明嗎?劉大全的屋裏就隻有一雙自己的拖鞋,當女人還沒進屋就要求要拖鞋的時候,他當然隻能把自己的那雙給她。至於後來,翻雲覆雨之間,恐怕也沒心情再去找鞋了吧。於是就有了這種,一個人的鞋,兩個不同腳印的怪異現象。


    慕森這時抬著頭,看著劉大全吊死的那根管道,想象著之前屍體懸掛在這裏時候的狀態。然後他就順著想象中兇手的腳步,一步一步走出了門外。


    整個案發過程,慕森已經在自己的腦海中還原了一遍。如果沒有什麽大差錯的情況下,事情的經過應該就是這個樣子的。現在就隻剩下找到那麵小鏡子了。


    慕森站在門外,低頭看著大門邊的地麵。他想象著那個鏡子到底掉在什麽位置上,才會讓老王頭兒覺得那麽礙事兒?想來想去,應該是開關門的門角上。


    大致確定了位置,慕森試探性的抬起右腿,來來迴迴的嚐試著踢東西的動作,他想知道知道這樣踢下去,東西會掉到哪裏。這似乎是要利用某些物理理論了,慕森一邊計算著物體的重量、慣性、角度、線條……一邊四下找著可能找到鏡子的地方。


    在幾經嚐試之後,慕森注意到了劉大全門邊不遠處的一個廢物堆。


    這是老房子,樓道裏經常會堆滿了居民們不用的東西。有櫃子、桌子、鞋架、工具箱,到了冬天,沒準兒這裏還會碼上一排一排的大白菜。


    慕森朝著雜物堆走了去,然後蹲下身朝著裏麵仔細的看著。果然,沒有多久,他就發現了一個閃閃發亮的東西!沒錯,那正是老王頭兒所說的---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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