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30)


    三十


    瑪絲洛娃有可能隨第一批發配的犯人出發,所以聶赫留朵夫也在為動身做準備。可是他的事情簡直多得不得了,他覺得不論他有多少時間,事情都辦不完。現在的情形和以前完全相反。以前總是需要想出什麽事情來做,而且任何事情的意義都是一樣的,那就是為了他德米特裏·伊凡諾維奇·聶赫留朵夫。可是,盡管生活的全部意義都集中在他聶赫留朵夫身上,所有那些事情都枯燥無味。現在所有的事情都關係到別人,而不是他聶赫留朵夫,一切也都有了趣味,很吸引人,而且這類事情簡直多得不得了。


    不但如此,以前辦他聶赫留朵夫自己的事,心裏總是感到煩惱和氣憤,現在辦別人的事,心情多半是愉快的。


    聶赫留朵夫目前要辦的事可分為三類。他就憑他一絲不苟的習慣這樣分了類,並且根據這樣的分類把文件分別放在三個皮包裏。


    第一類事情是有關瑪絲洛娃和怎樣幫助她的。這方麵的事情現在就是為告禦狀奔走,取得支持,再就是為西伯利亞之行做準備。


    第二類事情就是處理地產。在巴諾沃,土地已交給農民,條件是他們要繳納地租,作為他們的公積金。但為了把這事確定下來,還必須立下契約和遺囑,在上麵簽字。在庫茲明,就按照他原來安排的那樣辦,也就是他還是要收取地租,不過還需要規定交租期限,還要確定一下,從這些錢裏麵收取多少作為生活費,留下多少還用到農民身上。還不知道他這次去西伯利亞需要花費多少錢,所以還不能放棄這種收入,隻是減少一半。


    第三類事情是幫助犯人們,因為向他求助的犯人越來越多了。


    起初,他一接觸到那些向他求援的犯人,就立即為他們奔走,想方設法減輕他們的痛苦,可是後來求援的人太多了,他感到不可能幫助他們每一個人,於是他不由地做起第四類事情,近來使他花費精力最多的就是這類事情。


    第四類事情是弄清一個問題:他已經認識了其中一部分犯人的這座監獄,以及從彼得保羅要塞到薩哈林島一切監禁人的地方,其中關押著成千上萬莫名其妙的刑法的犧牲者,這都是所謂的刑事法庭產生的結果,那麽,這種奇怪的機構究竟是怎麽一迴事兒?有什麽存在的必要?究竟是怎麽來的?


    聶赫留朵夫通過他和囚犯們的親自交往,通過他和律師、監獄牧師、典獄長的交談,並且根據被關押的人的經曆,他得出結論,認為所有的囚犯,也就是所謂罪犯,可以分成五種人。


    第一種是完全無罪的人,是審判錯誤的受害者。例如受誣告的縱火犯敏紹夫,例如瑪絲洛娃,等等一些人。這一種人不是太多,一位神父估計,有百分之七左右,但這些人的境遇特別使人關切。


    第二種人是在憤怒、嫉妒、酗酒等特殊狀況下做了什麽事因而被判刑的。他們做的事,那些審訊他們、懲罰他們的人如果處在同樣情況下,幾乎是一定都要做的。聶赫留朵夫估計,這種人幾乎超過全體罪犯的半數。


    第三種人也是因為做了什麽事被判刑的,他們認為做的是最平常的事,甚至是好事,可是那些跟他們不同的、製定法律的人卻認為是犯罪。那些賣私酒的、走私的、在地主和官家大樹林裏割草打柴的,都屬於這一種。還有打家劫舍的山民和打劫教堂的不信教的人也屬於這一種。


    第四種人之所以成為罪犯,隻是因為他們的精神境界高於社會的一般水平。那些教派信徒就是這樣,那些為爭取獨立而暴動的波蘭人和切爾克斯人也是這樣,那些政治犯,那些因為反對政府而被判刑的社會主義者和罷工者,也都是這樣。聶赫留朵夫估計,這類社會的最優秀人物所占的百分比很大。


    最後是第五種人,社會對他們犯的罪遠遠超過他們對社會犯的罪。這都是一些被拋棄的人,因為經常受到壓迫和誘惑變得渾渾噩噩,就像那個偷擦腳墊的小夥子和聶赫留朵夫在監獄內外看到的其他幾百個人。生活環境似乎很有步驟地引導他們不得不去做那種所謂犯罪的事情。據聶赫留朵夫觀察,有許多盜賊和兇手屬於這一種。近來他就接觸過其中一些人。至於那些道德敗壞、腐化墮落的人,新的犯罪學派稱之為犯罪型,認為這些人在社會上存在便是需要刑法和懲罰的主要明證,而聶赫留朵夫在切實地了解一番之後,認為也可以把這些人列入這一種。聶赫留朵夫認為,這些所謂道德敗壞型、犯罪型、非正常型,也都是社會對他們犯的罪遠遠超過他們對社會犯的罪,不過,並不是社會現在對他們本人犯什麽罪,而是早先在以前的時代裏對他們的父母和祖先犯了罪。


    在這些人中間,慣賊奧霍津在這方麵特別使他驚訝。奧霍津是一個妓女的私生子,在夜店裏長大,活到三十歲從來沒遇到過在道德方麵比警察更高尚的人,從小就落到一夥慣賊當中,可是他卻具有非凡的幽默才能,非常招人喜歡。他請求聶赫留朵夫幫助,同時卻又嘲笑自己,嘲笑法官,嘲笑監獄,嘲笑一切律條,不但嘲笑刑法律條,而且嘲笑宗教律條。另外一個特別使他驚訝的是美男子菲道羅夫。他帶領一夥人殺死了一個年老官員,把老官員家裏搶劫一空。菲道羅夫是一個農民,父親的房屋被人非法霸占了,他自己後來當了兵,在軍隊裏因為愛上一個軍官的情婦而吃盡了苦頭。這是一個招人喜歡的熱心腸的人,卻又是個一味隻想尋歡作樂的人,因為從來沒見過有什麽人為了什麽目的而克製自己不去享樂,也從未聽說過人生除了享樂還有別的什麽目的。聶赫留朵夫看得很清楚,這兩個人都有很豐厚的天賦,隻是生長得歪斜了,變成了畸形,就像無人照管的植物往往會生長歪斜變成畸形一樣。他還見過一個流浪漢和一個女人,他們的麻木不仁並且似乎很殘忍使人感到可憎,但他怎麽也看不出他們就是意大利犯罪學派所說的犯罪型,隻認為他們是他所厭惡的人,就像他在監獄外麵看到的那些穿禮服、佩肩章和滿身花邊的男男女女一樣。


    為什麽上述各種各樣的人都在坐牢,另外一些和他們一樣的人卻自由自在,甚至那些人還要審判這些人,這是需要研究的問題,聶赫留朵夫目前做的第四類事情就是研究這個問題。


    聶赫留朵夫起初想從書本上找到這一問題的答案,於是把涉及這一問題的書都買了來。他買了龍勃羅梭、嘉羅法洛、費裏、李斯特、摩德斯萊、塔爾德[35]的著作,並且很用心地閱讀起來。但是他越是閱讀這些書,越是感到失望。有些人研究學問不是為了在學術方麵有什麽作為,例如寫文章、辯論、教書,而是為了弄清直接而簡單的現實問題,這些人常常遇到的情形現在聶赫留朵夫就遇到了,那就是:學術為他解答了成千的與刑法有關的繁難而深奧的問題,可是獨獨沒有解決他要求解答的問題。他提出的問題是很簡單的。他問的是:一些人可以關押、折磨、流放、鞭打和殺戮另一些人,其實他們也和他們所關押、折磨、流放、鞭打和殺戮的人完全一樣,這是為什麽?憑什麽權利?他得到的迴答是各種各樣的議論:人是不是可以隨心所欲?能不能通過測量頭蓋骨之類的方法來判斷一個人是否犯罪型?遺傳性在犯罪方麵起什麽作用?是否有天生的道德敗壞?什麽是道德?什麽是瘋狂?什麽是退化?什麽是氣質?氣候、食物、愚昧、模仿、催眠、情欲對犯罪有什麽影響?什麽是社會?社會有哪些責任?等等,等等。


    這些議論使聶赫留朵夫想起有一迴一個放學迴家的小男孩怎樣迴答他的問題。他問那個小男孩是否學會了拚字法,男孩迴答說:“學會了。”“好,那你就拚拚‘爪子’。”“什麽‘爪子’,狗爪子嗎?”小男孩帶著一臉滑頭的神氣迴答說。聶赫留朵夫在那些學術著作中為他的一個根本問題找到的正是這種反問式的答案。


    在這些著作中有很多精辟、深刻、很有意義的見解,卻就是沒有迴答根本的問題:一些人憑什麽權利懲罰另一些人?不僅沒有這樣的答案,而且所有的議論都導向一點,那就是為懲罰作解釋,為懲罰辯護,把懲罰的必要性看作無可辯駁的公理。聶赫留朵夫讀了很多書,不過都是斷斷續續地讀,於是就認為找不到答案隻怪這樣的研究太膚淺,希望以後能找到答案,所以也就不敢相信近來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在他頭腦裏的那個答案[36]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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