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11)


    十一


    律師沒有按照次序,立即接見了聶赫留朵夫,並且立即就談起敏紹夫母子一案。他已經看過案卷,對於他們毫無根據地遭到控告感到憤慨。


    “這案子真令人氣憤,”他說,“很可能,火是房主自己放的,為的是要撈一筆保險費。不過,問題在於敏紹夫母子的罪行沒有得到證實。一點罪證也沒有。這是因為偵查官特別賣勁,副檢察官過分粗心。這個案子隻要不是在縣裏,而是在這裏審理,我擔保能贏,而且我不要任何報酬。好,再談談另一宗案子。菲道霞·比留科娃的禦狀已經寫好,您要是上彼得堡去,就隨身帶著,親自遞上去,再找人求求情。要不然上麵不過向司法部查問一下,司法部再敷衍塞責地迴答一下,好把事情了結,也就是不管,這樣就毫無結果了。所以您要想方設法把案子弄到最高層。”


    “弄到皇上手裏嗎?”聶赫留朵夫問道。


    律師笑起來。


    “那是最最高、高到頂的一級。我說的最高層指的是上訴委員會的秘書長或者委員長。那麽,沒有別的事了吧?”


    “不,還有一些教派教徒給我寫了一封信,”聶赫留朵夫說著,從口袋裏掏出一封信,“如果他們寫的都是實情,這可真是一件怪事。我今天一定要想辦法見見他們,了解一下這是怎麽一迴事兒。”


    “我看,您變成漏鬥或者瓶口了,監獄裏的冤案都要從您這兒流出來啦,”律師笑著說,“冤案可是太多了,您管不了。”


    “不,這可是一件怪事呀。”聶赫留朵夫說過這話,便把這宗案子的實情簡要地說了說。有一個村子裏的人聚在一起讀《福音書》,有一個當官的來把他們趕散了。下一個禮拜天他們又聚在一起,當官的就派了警察,寫了公文,把他們送交法院。法院偵查官審問了他們,副檢察官寫了起訴書,高等法院批準起訴,就把他們送交法庭受審。副檢察官對他們起訴,桌上放著物證——《福音書》,於是他們被判處流放。“這事真是駭人聽聞,”聶赫留朵夫說,“難道真有這種事兒?”


    “您究竟覺得哪一方麵奇怪?”


    “這事兒處處都奇怪。比如,警察奉命辦事,我是理解的,可是寫起訴書的是副檢察官,他總是有知識的人呀。”


    “我們總是以為檢察官和一切司法人員是一種新人、自由派的人,這就錯了。他們就算原來是這樣的人,可是現在完全不同了。這是一些官僚,關心的隻是每個月的二十號[20]。他們領薪水,盼望薪水多一點兒,他們的全部準則就在於此。他們要控告誰就控告誰,要審訊誰就審訊誰,要判誰的罪就判誰的罪。”


    “一個人因為同別人一起讀《福音書》,就要被判處流放,難道有這樣的法律嗎?”


    “隻要能證明他們在讀《福音書》的時候敢於不按規定向別人講解《福音書》,因而違反教會的闡釋,就不僅可以流放到不太遠的地方,而且可以被送去服苦役。當眾詆毀東正教,按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可以判處終身流放。”


    “這不可能嘛。”


    “我對您說的是實話。我總是對那些法官老爺說,”律師繼續說下去,“我看到他們就不能不感恩戴德,因為我沒有坐牢,您沒有坐牢,我們大家都沒有坐牢,那就是多虧他們手下留情。至於要褫奪我們每個人的特權,流放到不太遠的地方,那是再容易不過的事了。”


    “可是,如果這樣,如果一切聽憑檢察官和那些能夠應用法律也能夠不應用法律的人為所欲為,那還要法院幹什麽?”


    律師快活得哈哈大笑起來。


    “瞧您提出什麽問題來啦!嘿,老兄,這可是哲學呀。好的,這問題也可以談談。您禮拜六來吧。您可以在我家裏見到一些學者、文學家和畫家。到時候咱們就可以談談一般化問題了。”律師說,其中“一般化問題”幾個字他是帶著諷刺口吻說的,“您跟我妻子是認識的。您來吧。”


    “好的,我想法子來。”聶赫留朵夫迴答過,立刻感覺到自己說的是假話。如果他真要想法子的話,那隻是想法子不來律師家參與晚間聚會,不跟聚集在他家裏的學者、文學家和畫家打交道。


    剛才聶赫留朵夫說到司法人員既然可以隨意應用法律或者不應用法律,還要法院幹什麽,律師竟報之以哈哈大笑,還有律師說到“哲學”和“一般化問題”這些詞兒竟用那樣的口氣,這一切向聶赫留朵夫表明,他和律師,大概也和律師的朋友,看待事物的角度有多麽不同,而且,盡管他現在已經和申包克之類的舊友有了相當的距離,他覺得自己和律師以及律師圈子裏的人的距離還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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