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20)
二十
可是,就像故意折騰他似的,這宗案件拖了很長時間。先是逐個兒訊問證人和鑒定人,再就是副檢察官和辯護人照例一本正經地提出種種不必要的問題,然後庭長提請陪審人員檢查物證。其中有一隻帶梅花形鑽石的戒指,戒指很大,顯然原來是戴在很粗的食指上的;還有一個濾器,裏麵有化驗出來的毒藥。這些物證都蓋了火漆印,貼著標簽。
陪審人員正準備去查看物證,這時副檢察官又欠起身來,要求在檢查物證之前先宣讀法醫的驗屍報告。
庭長正要盡快地了結此案,好趕去會他的瑞士情婦,雖然也明明知道,宣讀驗屍報告除了令人厭煩和延遲吃飯時間以外,別無其他作用,而且也知道,副檢察官這樣要求,無非是因為他有權這樣做,庭長還是不能拒絕,隻有表示同意。書記官取出驗屍報告,又用他那不分舌尖音和卷舌音的聲音悶悶不樂地念起來:
“外部檢查表明:
“(一)菲拉邦特·斯梅裏科夫身長二俄尺十二俄寸。”
“倒是一條高大的漢子。”那個商人很關切地對著聶赫留朵夫的耳朵小聲說。
“(二)就外表判斷,此人年齡在四十歲上下。
“(三)屍體外表鼓脹。
“(四)全身皮膚呈淡青色,並雜有若幹黑色斑點。
“(五)屍體表皮有若幹水泡,大小不等,並有數處皮膚脫落並懸垂,狀如大塊破布。
“(六)頭發深褐色,甚為濃密,一經觸動,極易脫落。
“(七)眼球突出眼眶之外,角膜渾濁。
“(八)鼻孔、雙耳和口腔流出帶泡沫膿液,嘴半張開。
“(九)由於麵部和胸部鼓脹,頸部幾乎不見。”
等等,等等。
就這樣在四頁紙上寫了二十七條,記錄了在城裏尋歡作樂的商人那高大、肥胖而又鼓脹、腐爛的可怕屍體外部檢查的詳細情形。聶赫留朵夫原來那種模模糊糊的厭惡心情,在聽了驗屍報告以後更加強烈了。他仿佛覺得,卡秋莎的生活、從屍體鼻孔裏流出來的膿液、從眼眶裏突出來的眼球、他自己對她的行為都是同一類事物。這一類事物把他團團圍住,把他淹沒。等到外部檢查報告終於宣讀完畢,庭長深深地舒了一口氣,抬起頭來,指望宣讀已經結束。不料書記官接著又念起內部檢查報告。
庭長又垂下頭,一隻手托住下巴,閉上眼睛。坐在聶赫留朵夫旁邊的商人強忍著瞌睡,身子偶爾晃一晃。被告們坐在那兒,像身後的憲兵那樣一動不動。
“內部檢查表明:
“(一)頭皮極易脫離頭蓋骨,未發現任何瘀血跡象。
“(二)頭蓋骨中等厚度,完整無損。
“(三)堅硬的腦膜有兩處已變色,每處直徑約四英寸,腦膜呈蒼白色。”
等等,等等,還有十三條。
然後是見證人的姓名和簽字。然後是醫生的結論,結論表明,根據解剖中發現並已記錄在案的胃部變化和腸與腎內的部分變化,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肯定,斯梅裏科夫之死是由於毒藥同酒一起進入胃內所致。根據胃內和腸內變化,尚難斷定進入胃內的是何種毒藥。但應該肯定,毒藥是和酒一起進入胃中,因為在斯梅裏科夫胃中尚有大量的酒。
“看來,真是海量。”瞌睡醒來的商人又小聲說。
宣讀這份報告用了一小時左右,可是副檢察官還感到不滿足。等報告宣讀完畢,庭長對他說:
“我看,內髒檢查報告無須再念了。”
“可是我要請求宣讀這份報告。”副檢察官微微側歪著欠了欠身子,也不看庭長,很嚴厲地說。那口氣使人覺得,要求宣讀是他的權利,他決不放棄這一權利,如果拒絕他的要求,他就有理由上訴。
那位眼睛和善而下垂的大胡子法官因患有胃炎,覺得體力不支,就對庭長說:
“這又何必念呢?這隻是浪費時間。掃不淨的,再加幾把掃帚也掃不幹淨,隻不過多掃些時間。”
戴金絲眼鏡的法官什麽也沒說,陰鬱而果斷地望著前方,對妻子和生活再也不抱什麽希望了。
宣讀報告開始了。
書記官帶著很堅決的神氣,提高了嗓門兒,仿佛要驅散全場人的睡意似的,又開始念下去:
“188x年2月15日,本人受醫務署委派,遵照第六三八號指令,並有副醫務檢查官在場,檢查了下列內髒:
“(一)右肺和心髒(在六磅玻璃瓶內)。
“(二)胃內雜物(在六磅玻璃瓶內)。
“(三)胃(在六磅玻璃瓶內)。
“(四)肝、脾、腎(在三磅玻璃瓶內)。
“(五)腸(在六磅陶罐內)。”
這次宣讀一開始,庭長就向一位法官俯過身去,小聲說了些什麽,然後又轉向另一位法官,在得到他們讚同以後,就在此處把宣讀打斷。
“法庭認為沒有必要宣讀這個報告。”他說。
書記官不念了,把文件收起來。副檢察官氣嘟嘟地記錄起什麽。
“諸位陪審先生可以檢查物證了。”庭長說。
首席陪審和另外幾位陪審人員站起來,束手束腳地走到桌子跟前,依次看了看戒指、玻璃瓶和濾器。那個商人還把戒指戴到自己手指上試了試。
“嘿,那手指可真粗,”他迴到座位上,說,“像一條大黃瓜。”他又補充一句,顯然他把那個中毒喪命的商人想象成一個大力士,想象得很開心。
二十
可是,就像故意折騰他似的,這宗案件拖了很長時間。先是逐個兒訊問證人和鑒定人,再就是副檢察官和辯護人照例一本正經地提出種種不必要的問題,然後庭長提請陪審人員檢查物證。其中有一隻帶梅花形鑽石的戒指,戒指很大,顯然原來是戴在很粗的食指上的;還有一個濾器,裏麵有化驗出來的毒藥。這些物證都蓋了火漆印,貼著標簽。
陪審人員正準備去查看物證,這時副檢察官又欠起身來,要求在檢查物證之前先宣讀法醫的驗屍報告。
庭長正要盡快地了結此案,好趕去會他的瑞士情婦,雖然也明明知道,宣讀驗屍報告除了令人厭煩和延遲吃飯時間以外,別無其他作用,而且也知道,副檢察官這樣要求,無非是因為他有權這樣做,庭長還是不能拒絕,隻有表示同意。書記官取出驗屍報告,又用他那不分舌尖音和卷舌音的聲音悶悶不樂地念起來:
“外部檢查表明:
“(一)菲拉邦特·斯梅裏科夫身長二俄尺十二俄寸。”
“倒是一條高大的漢子。”那個商人很關切地對著聶赫留朵夫的耳朵小聲說。
“(二)就外表判斷,此人年齡在四十歲上下。
“(三)屍體外表鼓脹。
“(四)全身皮膚呈淡青色,並雜有若幹黑色斑點。
“(五)屍體表皮有若幹水泡,大小不等,並有數處皮膚脫落並懸垂,狀如大塊破布。
“(六)頭發深褐色,甚為濃密,一經觸動,極易脫落。
“(七)眼球突出眼眶之外,角膜渾濁。
“(八)鼻孔、雙耳和口腔流出帶泡沫膿液,嘴半張開。
“(九)由於麵部和胸部鼓脹,頸部幾乎不見。”
等等,等等。
就這樣在四頁紙上寫了二十七條,記錄了在城裏尋歡作樂的商人那高大、肥胖而又鼓脹、腐爛的可怕屍體外部檢查的詳細情形。聶赫留朵夫原來那種模模糊糊的厭惡心情,在聽了驗屍報告以後更加強烈了。他仿佛覺得,卡秋莎的生活、從屍體鼻孔裏流出來的膿液、從眼眶裏突出來的眼球、他自己對她的行為都是同一類事物。這一類事物把他團團圍住,把他淹沒。等到外部檢查報告終於宣讀完畢,庭長深深地舒了一口氣,抬起頭來,指望宣讀已經結束。不料書記官接著又念起內部檢查報告。
庭長又垂下頭,一隻手托住下巴,閉上眼睛。坐在聶赫留朵夫旁邊的商人強忍著瞌睡,身子偶爾晃一晃。被告們坐在那兒,像身後的憲兵那樣一動不動。
“內部檢查表明:
“(一)頭皮極易脫離頭蓋骨,未發現任何瘀血跡象。
“(二)頭蓋骨中等厚度,完整無損。
“(三)堅硬的腦膜有兩處已變色,每處直徑約四英寸,腦膜呈蒼白色。”
等等,等等,還有十三條。
然後是見證人的姓名和簽字。然後是醫生的結論,結論表明,根據解剖中發現並已記錄在案的胃部變化和腸與腎內的部分變化,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肯定,斯梅裏科夫之死是由於毒藥同酒一起進入胃內所致。根據胃內和腸內變化,尚難斷定進入胃內的是何種毒藥。但應該肯定,毒藥是和酒一起進入胃中,因為在斯梅裏科夫胃中尚有大量的酒。
“看來,真是海量。”瞌睡醒來的商人又小聲說。
宣讀這份報告用了一小時左右,可是副檢察官還感到不滿足。等報告宣讀完畢,庭長對他說:
“我看,內髒檢查報告無須再念了。”
“可是我要請求宣讀這份報告。”副檢察官微微側歪著欠了欠身子,也不看庭長,很嚴厲地說。那口氣使人覺得,要求宣讀是他的權利,他決不放棄這一權利,如果拒絕他的要求,他就有理由上訴。
那位眼睛和善而下垂的大胡子法官因患有胃炎,覺得體力不支,就對庭長說:
“這又何必念呢?這隻是浪費時間。掃不淨的,再加幾把掃帚也掃不幹淨,隻不過多掃些時間。”
戴金絲眼鏡的法官什麽也沒說,陰鬱而果斷地望著前方,對妻子和生活再也不抱什麽希望了。
宣讀報告開始了。
書記官帶著很堅決的神氣,提高了嗓門兒,仿佛要驅散全場人的睡意似的,又開始念下去:
“188x年2月15日,本人受醫務署委派,遵照第六三八號指令,並有副醫務檢查官在場,檢查了下列內髒:
“(一)右肺和心髒(在六磅玻璃瓶內)。
“(二)胃內雜物(在六磅玻璃瓶內)。
“(三)胃(在六磅玻璃瓶內)。
“(四)肝、脾、腎(在三磅玻璃瓶內)。
“(五)腸(在六磅陶罐內)。”
這次宣讀一開始,庭長就向一位法官俯過身去,小聲說了些什麽,然後又轉向另一位法官,在得到他們讚同以後,就在此處把宣讀打斷。
“法庭認為沒有必要宣讀這個報告。”他說。
書記官不念了,把文件收起來。副檢察官氣嘟嘟地記錄起什麽。
“諸位陪審先生可以檢查物證了。”庭長說。
首席陪審和另外幾位陪審人員站起來,束手束腳地走到桌子跟前,依次看了看戒指、玻璃瓶和濾器。那個商人還把戒指戴到自己手指上試了試。
“嘿,那手指可真粗,”他迴到座位上,說,“像一條大黃瓜。”他又補充一句,顯然他把那個中毒喪命的商人想象成一個大力士,想象得很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