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談到羅馬帝國的滅亡,總會給它一個年份:公元476年。不過,這一年滅亡的隻有西羅馬帝國;說希臘語的東羅馬帝國以君士坦丁堡為首都,又繼續存在了一千年。君士坦丁堡原是希臘的一個城市,本名為拜占庭(byzantium,以拉丁文發音),東羅馬帝國因此也被稱為拜占庭帝國。關於它的覆亡,我們會於稍後討論。


    圖3—1入侵的日耳曼蠻族和羅馬帝國。


    至於西羅馬帝國,說它“滅亡”並定出日期,其實有誤導之嫌。這不是蠻族大舉集結於邊境,步步往南逼進,羅馬人節節後退,最後在羅馬城背水一戰那樣的畫麵。完全不是這樣。它是一種很不尋常的入侵,你不妨跟著地圖上不同日耳曼蠻族的流動方向走走看。


    ? 從傭兵變事主


    羅馬帝國的北方邊境從來就不是完全封閉的屏障。在若幹被默許的邊境地點,羅馬和外族一直都有接觸,在羅馬士兵監督下交換貨品。有時候還是羅馬自己撈過了一般的國界;公元1世紀,羅馬軍便曾跨越萊茵河長征,進犯當今德國的所在地。這次的入侵很短命,蠻族摧毀了這些軍隊,也因此對羅馬有了更多認識。


    日耳曼蠻族也曾於公元3世紀多次來犯,差點就亡了羅馬帝國。當時羅馬政權風雨飄搖,許多皇帝才上台就下台,根本無力抵擋外侮,結果,帝國雖得以苟延殘喘,但境內多處已成了日耳曼人的定居地。君士坦丁大帝,也就是公元313年正式宣布支持基督教的羅馬皇帝,在這次戰亂後力圖整頓,希望重振帝國榮光。


    羅馬軍隊將定居於境內的日耳曼人網羅進來,因此,在5世紀的侵略行動中,兩方都有日耳曼人參與戰鬥。羅馬軍隊裏的日耳曼人占了一半甚至更高的比例,有的甚至高居將領。羅馬人必須找日耳曼人來替他們打仗,似乎是國力薄弱的明顯跡象。在種族意識高漲的20世紀初葉,有人認為羅馬帝國覆亡的原因不言而喻:羅馬人犯了大錯,把自己的命運交到一個不如他們優秀的民族手裏。當然,這是個淺薄的識見,現在已經被揚棄。


    不過,一個帝國得靠新來者抵禦外侮,體質孱弱可見一斑。


    日耳曼民族並沒有接掌羅馬帝國的欲望。他們隻是侵略者,卻不想成為征服者。他們隻想分一杯羹,在這塊土地上安定下來,過點舒服的日子,所以他們願意承認羅馬帝王的統治。


    當然,那些帝王並不喜歡外邦人在自己的領土上進行掠奪,於是他們派兵去鎮壓或驅逐這些入侵者,但隻能說偶有斬獲,最後的結果通常是:日耳曼人依然像是他們領土中的化外之民,到最後,羅馬帝國已經沒剩多少土地能夠治理。不過,日耳曼人認為這裏還是應該有個帝王才對。有很長一段時間,這些侵略者找來一個羅馬人當他們的皇帝。


    這場鬧劇終於被一個日耳曼將軍打斷。他決定不扶植傀儡政權,由自己公然稱王。這是公元476年發生的事,不是什麽波瀾壯闊的最後戰役。這位日耳曼領袖叫做奧多亞克(odoacer),他接掌了帝國,但並沒有自封為帝,而是自稱義大利國王。他把西羅馬帝國的王權象徵——皇冠和王袍——包好,送到還有另一位皇帝在位的君士坦丁堡去,等於承認了那位皇帝的治權。日耳曼人沐浴在榮耀之中,這是他們無心插柳下的征服。


    第30節:第三章 爭戰一千年


    (2)


    ? 可公審,可酷刑


    於是,西方不再是個一統的帝國,而是並立著一個個由不同日耳曼民族所建立的小王國。這些小國起起落落更迭快速,根本無力維繫舊日的羅馬政體,未久就連徵稅也停止了。基本上,“治國”遠非這些征服者的能力所及;他們毫無治理一個安定國家的經驗,他們四處求援,終於從羅馬的地主階級和各區的主教處得到幫助。新與舊的統治階層是融合了,但下麵的情況又是如何呢?


    詳細情形我們不得而知,因為那個年代的文字記錄鳳毛麟角。日耳曼人不識文字,再加上是兵荒馬亂的年代,留存至今的可考文獻少之又少。不過有件事是清楚的:這不是一場大規模的侵略。日耳曼蠻族並不是把原有的居民趕走,也不是由雄兵戰士壓境進襲。這些日耳曼人是帶著妻小,打算來此定居的;他們在某些地區形成了人口密集的社群,有些地方則零零落落,人跡微稀。要確定什麽人在哪些地方定居,必須有請考古學家;日耳曼人的埋葬方式有別於羅馬人,因此,某處的許多死者如果是以日耳曼方式埋葬,就表示這是個人口密集的日耳曼聚落。語言學家也有用武之地;如果某村莊改換成日耳曼名字,照理說就是個人口稠密的日耳曼移民聚落。不過,這個證據可能不夠強,因為地名改變也可能是哪個日耳曼將軍一聲令下的結果,但如果是田地名稱改變,證據就比較有力,這表示這方土地上確有日耳曼人在耕作。


    有一段時間,日耳曼法律和羅馬法令是同肩並行的。罪犯要依據何種法律受審,視其種族血統而定。羅馬法律秉持的是清楚分明的公平正義原則,讓法官依據案情做出定奪。早期的法官就是立法的人,他們的判例被匯整成法典,其中最偉大的一部當屬6世紀東羅馬帝國查士丁尼大帝下令所編;反觀日耳曼法律,簡直是私人恩仇錄之大成,法官的角色隻是坐壁上觀。有人要是侵犯他人,受傷者及其親族會去找對方及其親屬討賠償,即使是殺人案件,隻要付錢給死者親屬便能了事。數目多少端視受害者的身份地位而定,貴族階級的賠償金要比普通百姓高出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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