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死的時候,當時整個皇宮加戶部銀子不到20萬。


    沒錯,這20萬戶部要應付全國的事情。


    李自成在進入北京城之後,都不禁感歎:貴為天子,所蓄不過二十萬,何以不亡!


    其實那時候朝廷也在想辦法搞錢。


    沒錢,那就想辦法弄錢。


    最好的方式當然是直接向老百姓攤派。


    攤派的名目是三餉,分別是:


    遼餉,也就是對遼東用兵所加的賦銀。


    剿餉,為鎮壓農民起義所加派的賦銀。


    練餉,為鎮壓農民起義練兵所加派的賦銀。


    遼餉自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始,為了第二年的薩爾滸之戰,明朝加征田賦銀300萬兩。


    薩爾滸戰敗之後,遼東局勢更加惡化,自然需要再次加遼餉。到了萬曆末年,一共增賦銀520萬兩。


    而到了崇禎即位之後,這個遼餉加派已增至900萬兩。


    再說說剿餉。


    崇禎十年(1637年)楊嗣昌主導鎮壓農民起義,議增剿餉,崇禎帝給予大力支持,是年一共征賦銀達330萬兩。


    練餉的規模同樣十分驚人。


    楊嗣昌本來以為一年就可以剿滅農民起義軍,但實際情況是農民起義根本不是短時間就可以撲滅的。


    於是楊嗣昌向崇禎帝要求加征練餉,這一做法,得到了首輔薛國觀的大力支持,最終崇禎帝同意此議。練餉一共征收了多少呢?合計是730萬兩。


    “初嗣昌增剿餉,期一年而止。後餉盡而賊未平,詔徹其半。至是督餉侍郎張伯鯨請全征,帝慮失信。


    嗣昌口:無傷也,加賦出於土田,土田盡歸有力家,百畝增銀三四錢,稍抑兼並耳。大學士薛國觀等皆讚之,於是剿餉外,複征練餉七百三十萬。”


    如此沉重的加賦,老百姓們自然是活不下去了。


    但這些加賦,不是老百姓承擔的全部,因為各級官吏層層盤剝,中飽私囊,以各種名目巧取豪奪。


    所以最終落到老百姓身上的,遠遠超過朝廷加賦的總額。


    又近日直省各官每借練餉名色,追比如火,致百姓困苦。


    即便是朝廷已經征收上來的加賦,在下放的過程中,依舊會遭到官吏們的層層克扣,真正能夠用在戰爭上的,僅僅是一小部分。


    崇禎末年,京營名簿上有11萬士兵,實際上隻有接近一半數字,其餘全部被吃了空餉。


    南京營兵記錄是10萬,而實際上隻有3萬多,一大半都被吃了空餉。


    丁魁楚任戶部侍郎,這個官職是管錢的,是個肥缺。


    等到清軍攻來之時,他帶著搜刮的財物慌亂出逃,後投降清軍,被殺。


    清軍清點他的財物的時候才發現,僅僅是黃金都有80萬。


    這是一個什麽概念呢?當年皇太極與崇禎談和,提了一個賠款清單,其中對黃金的要求每年是1萬,也就是說丁魁楚的黃金可以滿足皇太極80年所需。


    明朝政府收上來的錢,被貪腐扒一層皮,發放下去又被扒一層皮,真正用到所需要的地方,其實已經不多了。


    那這些被用來包保衛遼東,抗擊滿清的錢,是不是起到了什麽作用呢?


    天啟帝繼位之後,遼東首府遼陽丟失,天啟帝啟用熊廷弼主政遼東。熊廷弼對於守衛遼東開出了一個史無前例的天價:議兵三十萬,議餉千餘萬。


    如此龐大的數字,天啟帝動用各方資源,傾全國之力滿足熊廷弼的要求。


    天啟帝先是拿出數百萬兩帑幣,並加派地畝銀,再將兩浙、兩淮的歲入交由熊廷弼處理。


    在兵力方麵,實行全國總動員,每省出大約五千人,陸續發往遼西,加上從沈陽、遼陽潰敗下來的士兵,再加上原有駐軍,熊廷弼所需要的三十萬兵力,基本實現。


    同時,天啟帝任命王在晉為工、兵、戶三部總理,全力調配軍餉和器械。


    史書記載天啟帝此次是:集天下之力,以充遼餉。


    大明王朝已經是傾盡了全力,將能夠拿出的都已經拿出來了。


    那熊廷弼守遼的效果如何呢?


    熊廷弼與巡撫王化貞之間矛盾重重,當努爾哈赤攻打過來時,屢戰屢敗,核心城市廣寧失守,大小城池丟失多達五十多座。


    最終,熊廷弼和王化貞和數十萬潰軍、難民一起湧向山海關。


    大明傾盡全國之力,卻未得尺寸之功,一敗塗地。那些從天下老百姓身上搜刮而來的巨額遼餉也自然全部打了水漂。


    遼東就是一個巨大黑洞,再多的遼餉也會被其吞食。其核心原因還是大明在戰場上屢戰屢敗。


    但崇禎不甘心啊!還在想著用各種辦法搞錢。


    當時在京城有很多租房的生意,這中間自然是有租金的。


    崇禎下令,都城所有應當交租的租客,你們這一個季度的租金不交給房東,全部交給朝廷。


    這個錢嘛,算是明朝借各位房東的,到時候有錢了再還。


    這個方法也不知道是誰想出來的,真損。崇禎通過這個方法搞到了多少錢呢?


    一共50萬兩,這是一個不小的數字。


    崇禎下令讓監獄裏麵的人贖鍰,也就是花錢免除坐牢,這跟後來乾隆搞的“議罪銀”是一個辦法。


    但這個辦法也搞不到多少錢,因為有錢人家是不會坐牢的,坐牢的都是拿不出錢來賄賂的一些人。


    崇禎還想著讓官僚和權貴們都能夠給國家捐款。


    這些官僚們都哭窮,以前坐轎子的,全改成步行上班,表示自己沒錢。


    首輔周延儒捐400兩,大學士魏德藻捐400兩,而長安街上的一市民都捐了300兩。最終,一共籌集了白銀13萬兩。


    13萬兩不是小數目,但對一個國家來說,無疑是杯水車薪。


    最後,崇禎無可奈何,將宮中的自萬曆以來,所儲的遼參全部賣出,獲得了數萬金。崇禎朝財政之困難,竟然到了如此地步。


    崇禎如此籌錢有用嗎?當然沒用了。這點錢,什麽也幹不了。


    一個皇帝竟然靠借錢,賣東西養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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